心理学是研究人们心理动向以及通过心理变化来影响人们日常行为的自然科学,而社会学研究的是人类个体以及由人类个体组成的各个族群之间的关系。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心理学的论文例文,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源自于心理学》
摘要:社会由个体组成,社会的发展趋势与人类心理变化趋势相互影响。社会学理论是社会心理学研究不容忽视的理论基础。本文在社会学理论基础上,探讨了人类社会发展与个体心理发展的趋势及其相互关系,并对人生价值进行了深刻的思考。
关键词:人类社会发展;个体心理;人生价值;社会心理学
心理学是研究人们心理动向以及通过心理变化来影响人们日常行为的自然科学,而社会学研究的是人类个体以及由人类个体组成的各个族群之间的关系。因此,所谓社会心理学就是通过研究不同人类个体以及不同族群间人们的关系从而体现心理变化、社会发展和心理导向的一个学科。
简单而言,社会是由个体组成,而个体的行为和心理变化又会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这种变化中,大多数人的心理活动以及行为造就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同时不同社会环境也会影响人们心理的发展。社会发展趋势和人类心理变化趋势是相互影响的。
在讨论社会心理学之前,我将作一些基本的学术探讨。马克思、涂尔干、韦伯以及弗洛伊德等人的理论是不可忽视的,这些资料可以作为分析以及研究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基础。
一、社会学理论基础
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是社会学领域的三大主导人物。他们对现代社会的分析对于我们的社会以及现代性(modernity)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观点、涂尔干对工业主义(industrialism)的看法以及韦伯理性视角的理念都对现代社会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不同的现代社会理论在概念和观察角度上会有本质性的不同,恰恰是因为角度的不同,这些理论才能引导人们对社会现实产生不同理解,从而进一步影响社会产生不同的发展方向。
马克思的理论是基于资本主义思想的。马克思认为现代社会是资本主义生产模式的产物。他相信,现代化就是资本主义。从而他推断,资本的原型是与现代化一同产生的。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和资本的积累。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他着重关注商品和利润的潜在价值。他认为,资产阶级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的。另一方面,他也力图说明商品的流通会让时间成本最小化。在流通过程中,剩余价值实现最大化,从而构成了商品利润和资本。马克思认为社会需要发展动力。在社会发展的理念中,利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如果利润的作用被过度夸大,结果就会走向另一种极端,导致社会发展受到阻碍以及动力缺乏。基于这一系列的冲突,危机便成了现代化的人为产物。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才是理想的社会
结构。
涂尔干认为,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转变的过程。他把社会分成了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社会由各种不同的共同体以及社会团体构成。在其现代社会“自杀论”中,涂尔干指出了自杀率正在上升的事实。然而,他并没有说现代社会就是自杀率上升的原因。相反,他讨论了一些导致自杀率上升的现实原因。他说,自杀是一种社会事实,它与其他社会事实一样有待解释。谈到自杀这一主张,涂尔干否定了宗教团体、政治团体和家庭对自杀率的影响。涂尔干认为,面对社会混乱,那些当权者必须依赖于社会劳动分工来解决自杀问题。
谈到韦伯,人类社会运动是其社会学理论的关注点。韦伯认为,对人性经济属性的假设在解释人类行为上是有限的,但通常人们总是忽视非经济因素。人类历史上的诸如民族、种族、宗教、法律以及许多其他因素都赋予了人性丰富的内容。韦伯理论对人类科学的发展十分重要。除了严格的基本程序之外,人类对于客观历史环境和观念的主观想法也对韦伯的社会理论产生了影响。在他的书中,他谈到了宗教改革运动(the Reformation)。在加尔文主义发展成为极端的新教伦理之后,他的观点在资本主义 文化 兴起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韦伯毕生紧随时代脉搏,把注意力转向了许多不同的学科,如社会学、经济学等。这使得韦伯的理论缺乏连贯性,并招致怀疑。作为一名社会学家,韦伯从侧面对经济展开了研究,并取得了重要成就。他认为,理性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理性的现代主义创造了现代社会的资本。
二、人类生活与社会
马克思主要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来解释了人类的社会发展。这两个核心概念取自于理念性分析法(ideal-type analysis),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则是马克思自己的思想建构。在韦伯看来,马克思的生产力无非就是在讨论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等这些因素的影响而已,马克思的生产理论就是人们在一般生产过程中建立社会关系。然而,韦伯和马克思的理论建构有它们各自不同的地位,并且都是分析历史发展的重要补充工具。
马克思、韦伯以及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马克思的社会学以“资本主义”为基础,他认为,现代性起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涂尔干的理论则更具有实践性,他不强调个体,却重点阐述了在社会背景下的个体行为;韦伯对现代社会的理解则是以“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为基础的,他认为,现代社会源自于资本主义精神,也源自于人类的精神动力。
三、人类个体
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对个体,即“自我”(self)的定义,弗洛伊德和涂尔干有不同的观点。相比弗洛伊德在他的著作《文明及其不满》中所定义的“自我”(self),我认为涂尔干对于“self”的定义是不全面的。但无论是弗洛伊德还是涂尔干对“自我”(self)的定义,都对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对个体的定义是以人们如何理解“自我”为基础的。弗洛伊德认为,人的灵魂主要分为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包括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弗洛伊德 总结 了人类动机的几种形式,性欲(libidinal desire)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对“我”的直接体现。但是自我通常会受到道德和社会规范的约束,由此便出现了超我。当自我被抑制并且不能得到释放时,自我会通过梦来寻求满足。弗洛伊德强调,个体对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平衡十分关键。
与此同时,弗洛伊德在他的书中也论及了“文明”。在他的书中,他认为“文明”代表了人类进步的程度。“不满”则揭示了人们是如何在进步之后失去了原有的纯真(innocence)的。弗洛伊德是从个体精神和心理的立场来描述文明的。既然社会是由若干个体组成,那么对个体的深入研究必然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
相比之下,涂尔干认为个体主义是社会劳动分工的产物。涂尔干强调实证主义的意识形态。社会劳动分工产生了具有不同等级的职业和价值观的不同类型的个体。他认为,我们的社会不仅存在集体意识和集体主义,而且也存在个体意识和个体人格。在涂尔干看来,个人主义的本质与社会属性息息相关:一方面,个体正在脱离传统价值观的约束,并获得前所未有的自由,个体的人格在塑造一种新形式的“自我”;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的多样性,不同的个体之间会互相依赖,因此,他们又成为集体的一
部分。
较之于弗洛伊德关于个体的概念,我认为涂尔干的定义是不充分的。涂尔干认为社会共同体的等级是由每个个体对契约的接受水平所决定的。但是,在这个自由社会中,如果个体不承认社会的信仰、规范以及法律,那么所谓的个体还会存在吗?事实上,涂尔干的观点没有错,个体主义是社会变革过程的产物,只是他的观点不够深入,它不能够阐释人们心理的发展和变化。而弗洛伊德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他强调“性欲”是个关键词,通过那些意识到自身认知变化的人想到了性欲的概念。“梦”是欲望很好的表现方式。事实上,有时候人们无法意识到自己所有的想法,大多数人的“自我”存在于仍然处于道德和伦理信仰约束下的原始需求中。自我在人们的生活中最常出现,并且为了与外部世界进行交流,自我还包含了本我和超我。弗洛伊德强调这三个成分的动态关系,尤其是它们彼此之间的冲突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四、人类心理发展趋势与不同社会形态的出现
通过这些理论及学术成果的对比,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人们的心理发展趋势不仅源自于人类自身,而且还持续地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人们遵循着不同的生活方式,例如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以及共产主义,等等。但究竟是什么导致我们的世界产生不同的社会形态呢?
社会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一个国家的历代政府和人民的宗教信仰造就了社会形态的发展。韦伯在其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提出了这一观点,他着重强调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新教伦理与基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
我相信有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现代资本主义并没有在中国成为像西方国家那样的主流社会形态,韦伯在新教伦理中找到了新的解释。但是,为什么新教伦理在欧洲能成为主流的社会形态?根据韦伯的观点,“看一下多宗教并存国家的职业统计,这个结果是发人深省的。它表明,在现代公司里,谁拥有资本、雇主、更多 教育 良好且技术娴熟的工人,以及训练有素的技术或业务人员,谁就将以惊人的速度成为压倒性的新教。”(克雷格,2012)欧洲宗教有许多不同的分支,人们在对宗教教义进行重新解读之后形成了新教主义。作为当时最重要的宗教之一,它诞生了资本主义现代精神的萌芽。
当时欧洲的宗教多样性与中国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已经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达两千多年之久。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人是只读“四书”的,事实上,他们对社会缺乏新的解读能力。他们唯一的信仰是皇帝,所以,在这种信仰基础上似乎并不可能诞生资本主义。例如,封建社会以来的农村地主和士绅都有着类似的特点。他们喜欢积累钱财,并且他们不喜欢花钱。直到有一天,他们拥有大量的储蓄,他们依然不会停止赚钱,然后还会购买土地作为原始积累。但是,因为古代中国的朝代更替频繁和君权过大,这使得地主难以保持其领地的原始积累,几乎所有的资本积累都要随着时代迁移而重新洗牌。
在阐述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基础上,我产生了一些想法。中国是否实际上存在资本主义,即便只是微乎其微的存在?这一想法实际上是以很多社会因素为基础的。在中国,资本主义似乎直接等同于挥霍。在中国人看来,这种行为应予以制止。例如在中国上流社会中官员和贪婪小人的浪费和奢侈应予制止。事实上,这带来了另一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贪婪。贪婪和过度豪华可能更多是社会制度造成的。
事实上,韦伯在他书中的观点并不是绝对的唯心主义,也不是绝对的唯物主义。韦伯的学说对社会现实确实有一定的影响,同时社会现实也影响着该学说。这很难断定两者的绝对因果关系。总体而言,我对韦伯的某些社会学观点表示赞同。事实上,资本主义在中国始终低调地存在着。无论是由于历史原因或是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都对中国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只是它并没有成为中国的主流社会形态。究其原因还需要考虑中国的社会现实、政治和宗教影响,这与韦伯对新教、政治和社会形态之间关系的观点不谋而合。
五、人类心理与社会价值
人们用不同的方式来衡量自己生命的价值。他们追求更多的权力、成就和财富,同时他们也会羡慕他人。这种对生命的衡量标准是正确的,但有时它会低估真正的人生价值。换言之,人们太关注物质欲望,对真正的人生价值只是 说说 而已,他们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社会需要人们更多的实际行动,而不是言语。
社会的确由无数个体组成,深入研究每一个人确实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文化和个性之间的冲突,有时就源于个体与集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合理性与集体合理性并不总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它们往往应该是不一致的。智慧的人做一些利于集体的行为,最终将会有益于个体。这可以提高个体作为集体一分子的生存能力。
事实上,文明即现代工业化的文化,这种先进的文化已经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在这个进步的过程中,人们似乎失去了一些他们初始的纯真。随着人的成长,有时人们解决社会问题只是不负责任的靠说说而已。人们还没有把精神文明的规则真正应用到社会中去。中国人从小就接受太多的 文明礼仪 教育,大多数人可以时常对文明礼数侃侃而谈。但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我们随处可见乱丢的垃圾和饮料瓶,许多学生还在校园里说脏话。这无疑是值得人们深刻 反思 的。太多的人都只会说说而不去付诸实践。
弗洛伊德的一些观点使我认识到,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这很容易导致人类的灭亡。人类对人生价值的衡量不应该只限于物质。文明对于人类的贡献应该在于引领人们有更多投身于社会的行动。这个观点非常简单,但是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残酷事实。
总的来说,看似广博的社会体系由个体的行为组成。因此,可以说个体对世界的影响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每一个人的心理趋势都是一致的,那么这就可能代表一个新的社会体系的诞生。这个论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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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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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精神分析和积极心理学在理论上看似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心理学理论,但是仔细比对其中的观点,不难发现,在精神分析理论中同样蕴含着积极心理学的观点。
关键词:精神分析;积极心理学;比较分析
在20世纪末,塞里格曼在指出了心理学发展的不足之处的同时,首次提出了“积极心理学”的概念。同时,蒂纳等人共同提出了有关积极心理学的三大主要研究内容:积极情感体验、积极个人品质、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从此,积极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积极品质的一门学科以其强劲的发展趋势对社会上的各个学科产生影响,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的关注。
在积极心理学产生之前,在社会上影响最大的心理学理论是精神分析理论,它作为当时心理学理论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流派,对当时乃至现在的心理学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其不光对20世纪的心理学,甚至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精神分析对其主要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不同的精神分析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对通过挖掘人的潜意识来研究并治疗心理病态的观点却普遍保持一致。因为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大部分是精神类疾病或者神经症的患者,故而曾有人戏称精神分析是“研究病态的心理学理论”。表面上看,似乎精神分析的观点与积极心理学的理念没有交接之处,但是通过梳理两种理论的内涵,发现二者之间的相同之处。
一、阿德勒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情绪是一种具有正向价值的情绪,它能激发人们产生接近或者接近倾向的行为的情绪。如人在高兴的时候,是很愿意多做事情或者帮助别人做一些事情的,反之,如果人在悲伤或者气愤的时候,可能不愿意做事情和不愿意帮助他人。由此可见,高兴是一种积极的情绪,而悲伤或者气氛则是一种消极情绪。积极心理学的观点认为,积极情绪具有缓解心理紧张状态的效果,积极的情绪体验可以控制生理状态的平衡。
精神分析学家阿德勒最广为人知的作品就是著名的《自卑与超越》,在书中他阐述了自卑是人生之具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种自卑感来自于儿童与成年人对别之后产生的无助感,个体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便会想尽办法去追求补偿,按照自己能接受的方式来实现人生的价值。如果个体可以一直持续状态,便会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合理的办法来摆脱这种感觉。无论谁都不会长时间地遭受自卑的“光顾”,同样,自卑也一定会使个体采取某种行动,来缓解个体的紧张状态。由此可见,阿德勒的思想关于自卑的论述和积极情绪中的功能是很相识的,根本都是消除人的紧张状态。作为内驱动力的自卑情结,能激励人积极的克服前进中的障碍,不断超越,赢得自信。所以可见自卑在这里也可看做是一种积极的情绪,是在精神分析中具有消除紧张状态的积极思想。
二、埃里克森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人格是积极心理学的另一个研究对象。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强调研究积极人格特质和在其形成过程中各种因素的交互中用产生的影响。积极心理学的观点认为,对于人格的研究既要消除人格问题,同时也要能促进良好人格的发展。积极心理学认为是在人的生理机制、外部行为和社会文化因素三者共同的作用下而形成的积极人格品质,但是更加的强调社会因素对人的影响。积极心理学强调人格是外在活动的结果,在一定的生理机制作用下内化成为个体稳定的心理特质。埃里克森给人格定义了许多积极方面的特性,如希望、爱、诚信等,艾瑞克森认为凡是人格特质中具有这些特征的都是健康的人格,健康的人格会对人生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以建设性的方式加以解决。艾瑞克森认为,积极人格品质的形成是在遗传和社会因素双重作用下形成的。他在人格发展的八个阶段理论中,提出在人生不同的发展阶段因为受到遗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会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冲突,而这些不同阶段的冲突逐渐形成了人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人格品质的任务,而人格积极品质的形成就是冲突积极解决的结果,反之就会形成消极的人格品质。如,人格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0-1岁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儿童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大,如果父母可以满足婴儿的基本需要,便可以使婴儿产生基本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有利于婴儿形成希望这一积极的人格品质;反之,如果婴儿在此阶段没有得到应有的信任感,婴儿就有可能形成多疑这一消极的人格品质。而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关于积极人格的特征和人格形成同艾瑞克森有很大的一致性,可见在艾瑞克森的理论中是蕴含着积极心理学思想的。
三、霍尼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强调将注意力放在当下和积极的方面,强调培养人的积极力量,并提倡用积极的视角对个体的心态和行为作出解释,并通过激发个体的内在的潜力和积极品质来使个体发展成为心理健康的人。而经典精神分析中的理论强调关注过去的经历对现在的影响,强调对过去的回顾和反思。强调对过去的释怀而走出目前的状态而成为心态和行为正常的人。积极心理学强调现在,关注当下,精神分析强调过去,关注曾经。但是随着精神分析的发展,尤其是新精神分析理论的诞生,使很多理论与积极心理学的观点不谋而合。精神分析学家霍尼的神经症治疗理论同积极心理学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一致性。霍尼指出,神经症是因为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因为社会文化中的各种冲突形成的,而造成的一种心理状态的失调。她认为人天生就有一种自我实现自我潜在能力的建设性力量,而神经症的患者是因为这种力量被压抑了,如果帮助病人发现并运用这种力量,就可以帮助其摆脱神经症的困扰,所以,霍尼提出神经症治疗的关键是发现和运用来访者身上的积极力量,通过自我“修复”完成对自身问题的处理,达到心理健康的状态。从这两种理论的阐述中,可以看到是有很大的一致性的,由此可见,积极心理学在霍尼的精神分析理论中也是有体现的。
精神分析和积极心理学表面上看是观点及其不同的两种理论,但是经过比对可以发现,继弗洛伊德的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之后,新精神分析学派等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和视角来研究人的心理现象,这其中包括积极视角。但是由于经典精神分析和弗洛伊德的影响,在某些方面抑制和压抑了在精神分析中找寻积极方面的观点,因此也就忽略了其中的一些积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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