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论文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申报上一级职务当年6月30日止。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的依据。2、课题要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局级及以上课题(课题组第一负责人)1项,并在任现职期间已经结题并通过验收。3、医学继续教育:1类学分每年5-10分 2类学分15-20 每年共计25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1、2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4、执业资格:申报对象应按现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申报评审,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专业。5、学历要求: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担任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5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6、计算机要求 :45周岁人员不作要求。45周岁以下须获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7、外语要求:50周岁以上、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中药专业人员免试。正高A级。8、城市医疗机构医生到农村服务要求:其中晋升主任医师,须在任现职务和下一级职务期间,累计时间不少于4个月。9、援非医疗队政策: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援非医疗队专业技术人员只确认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通过参加统一评审取得,但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人机对话业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