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药学专业”,没有药剂专业。应该是你要问的。福建药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来源:福建自学考试办公室作者:北京自考网时间:2005-10-2116:39:32责任编辑:1.专业代码:100801(新)B72(旧)2.主考学校:福建医科大学3.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通过本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达到72学分,并经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4.考试课程与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3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0010大学语文(专)42911无机化学(三)42535有机化学(三)42175分析化学(一)42068人体解剖生理学53023药物化学43024生物化学及生物化学技术6含实验1学分3026药理学(二)63027植物化学5含实验1学分3029药剂学8含实验2学分3031药物分析7含实验2学分3033生物药剂及药物动力学43034药事管理学3生产实习12周实习考核合计725.实践性环节及要求(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药剂学(2)、药物分析(2)、生物化学及生物化学技术(1)、植物化学(1)。(2)生产实习:12周,根据考生所在单位,选择到下列部门之一实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药剂科,中型药厂的制剂车间,地区级以上的药品检验所;完成生产实习专题报告。(3)实习结束后由主考学校组织实习考核。6.报考条件限具有药学中专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或高中毕业目前从事药学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