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征求《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为“X医械广审(视)第0000000000号”、 “X医械广审(声)第0000000000号”、“X医械广审(文)第0000000000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由十位数字组成,前六位代表审查的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的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二、详情可登陆:
有。制作好药品广告后,需要进行药品广告审查,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进行审查。《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中国的?药品现在都是国药准字了,如果看到卫食健字就是保健品了。国药准字现在以“国药准字Xxxxxxxxx”表示。其中大写的X表示药品是中药还是化学药或者生物制品,分别为Z、H、S。小写的xxxxxxxx共有8位数字,前面4位为批准年份,如果遇到10开头的,表明是原卫生部批准的,并且现在还没换发批件(如果换发了就没有10开头的了),后面4位为批准时候的流水号,没有明显的规律和意义。楼上讲的也没什么问题,但07年后已经没有什么试行标准了。
【答案】:A(1)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2)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3)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故选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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