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前怕狼,后怕虎,行动前思后想,异常谨慎,毫无斗志,有气无力,“狼来了”的故事流传甚广,给人们造成一种狼是非常可怕的印象,似乎狼真的是凶残、贪婪、阴险的恶兽,但是狼本性中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狼的自知之明,狼的群体协作精神、狼的冒险精神,这些都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地方,所以,屠户的前后心态变化是非常正常的。
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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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今也不明白,对于这种无所不在的侵犯性与破坏性,我们竟然没有给它一个适当的位置”——佛洛伊德一近日来,新闻上频频出现虐杀动物的事件,而且不是个别的案例,个别的人。有在镜头前上一刻还把小猫微笑着在怀里抚摸着,下一刻对着镜头一边微笑着一边用高跟鞋把猫头像灯泡一样踩碎的白领丽人;有在大学图书馆当着几百人的面一脚将小猫踢得七窍流血的暴力男,也有在最高学府中晚上偷偷用剪刀把小猫的眼睛捅瞎后弃于垃圾中白天又一副沉默不忍文质彬彬的研究生。虐杀动物的现象已经开始暗流涌动,登上互联网,虐杀动物的网站已如雨后春笋,各种形形色色的照片光碟的制作销售传播已经形成产业,如果你留心的话当下流行的不是周末去群交,而是周末结伴去虐杀。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就是虐杀动物的人不再限于那些为了追求暴利而虐杀动物的屠夫们。爆出一个又一个“血案”的恰恰是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精英”们,他们反而成了虐杀动物的党卫队主力军。这些人并不是发生了干旱不吃动物就会饿死非洲饥民,生活在蛮荒时代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如果是这样那还可以理解,至少他们是因为生存而不得不为之。然而这些人并不愁温饱,甚至收入不错,他们也不像凶残成性的嗜血者,个个受过高等教育,知书达礼。受过高等教育而又彬彬有礼的一群人却做出了令人发指的事情,现在的问题不是这些惨死的动物发生了什麽,而是虐杀动物的这些人到底发生了什麽?二对于这些残忍的“嗜血者”们仅仅从道德上进行批判已经不够了,当他们第一次残忍的露出微笑时,热爱生命、慈悲之心等本能的良知对他们已经不再起作用。在弗洛姆的《人类破坏性剖析》中有这么一个例子:有一个年轻人,他把狗带到小巷里,用刀杀它们,“只是为了好玩。”,他强调的说:“现在我想我用刀子戮到这些狗身上的时候,它们尝到了滋味。”这就是虐待症的一个典型案例。他在想象这些狗在承受痛苦时所尝到的滋味,想象同时给他带来刺激,带来快感。他的快感是建立在弱小者痛苦的基础上的。有虐待性格的人有着典型的特征。其中一个典型的特征就是,“一切活的东西都是可以让他来控制的――活的生命被他变成了活的、颤动的、心脏跳动的控制对象”虐待性格的人就是要控制生命,在不断折磨生命的过程中窒息生命。他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只有无助的人才会激起他的虐待欲,他不会想要虐待强者”,“那些没有力量的人,不想反击的人,他就轻视,想控制他们”。可见这些虐杀动物者们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死这些动物,而是要把这些弱小到不能反抗的动物抓在手中。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杀死这些动物,否则也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只一下子就可以干净痛快的杀死它们,可见他们的重点在于控制住这些弱小者的生命,当这些动物在虐待中慢慢死去的时候,这些人的快感才被慢慢激发起来。惩罚一个生命莫过于夺取他的生命的权力,而虐待症性格的人的快感就建立在那种慢慢夺取弱小者的生命的过程中,所享受到的一种权力和刺激的感觉。在这个时候他们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与强大,在这个时候他们也才享受到刺激与快感。三虐杀动物是一种极为残忍的行为,且对社会本身来说也是一块肿瘤,任其发展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危害到人类自身。当然,他们只是杀死了几个畜生,事情是否严重到了这般地步,这样讲是不是也太危言耸听了吧?其实一点都没有,虐杀同吸毒一样都会上瘾的,并且都是越陷越深,一发不可收拾。心理学上提到过人类的的生活除了生理的需要外还有精神的需要,人的精神在不断的刺激下才会产生驱动力,不断的的生活下去。就是说我们生活下去是因为我们有生活的欲望,人生的理想,奋斗的目标,正是不断的正面的或负面的刺激让我们不断的保持或改变自己的心愿,让我有自己存在下去的理由。然而,人们存在下去的理由有很多种,这和我们的精神所受到的刺激有着直接的关系。刺激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纯的刺激,一种是启发性的刺激。大家或许都有这样的经验,当我们欣赏一个自己喜爱的作品时,如听一遍《梁祝》小提琴协奏曲,读一首唐诗,品味一篇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时,念了又念听了又听好像永远不会厌倦。它们使我们心情愉悦,内心敏锐起来。这就是启发性刺激,它使我们的精神更加专注,宁静,对将来充满着好奇,爱与信心。当你读一遍廉价的小说,或看了一部纯粹活塞动作的A片后,你不会再看第二遍,因为在看第二遍之前你已经厌倦的睡着了。因为这些是属于对于你的感官的单纯的刺激,这种刺激所带来的只有厌倦。现代社会的生活,几乎完全是依靠这种单纯的刺激运作的,速食的的文化,电影、电视、报纸、杂志都是这些刺激的媒介。这就是为什么几天还新鲜流行的服装,一两年后就变得无人问津令人厌倦,于是市场就得不断的推陈出新,给人们不断带来新的刺激。为什麽会有一夜情,群交俱乐部,就是因为不断的交换性伴侣才能不断的带来兴奋。当某些人由于成长的原因或者教育的问题,他们所成长的动力出了偏差,他们就变得麻木不仁起来。如果人的内心因为启发性的刺激而成长,就会通过一种对内心的挖掘而产生源源不断的爱,兴趣与理想,这样的人的内心生活就充满了力量。弗洛姆说爱是一种能力,是一种艺术,那么如果内心没有爱的话会怎么样呢?其实社会表面生活中,内心残缺的人和正常的人并无特别之处,他们显得聪明冷静甚至显得非常理智。但这只是表面的外壳,当他们需要表现的很热情的时候,反而让别人感到很虚假。在他们精致的社会外壳下面,这些的心灵残缺的内心里充满着厌倦与冷漠。当不需掩饰内心时,他们显得自私贪婪和残忍。他们需要不断的从外界寻找刺激。最初吸引他们的的黄色小说凶杀影片很快就不足以给他们带来刺激,他们需要更强烈的刺激,比如虐杀动物,伤害别人才能给冷漠麻木的内心带来一点感觉。虐杀和破坏的限度也是需要不断的升级,才能满足这些人内心的不断的厌倦。当别的生命受到伤害,鲜血流了出来,他们就会感到自己的存在。还是刚才提到那个杀狗的年轻人他“袖子藏带着刀上街,当行人走过时,我就戮他们。”他看到被害者脸上的痛苦的表情,觉得快乐。就像他杀狗的时候是为了好玩,伤人的时候又是为了快乐,那么当这些所谓的“快乐”与“好玩”不能够满足他时,他又会做什麽呢?这个男孩说,有一次他在树林里砍木头时,他的老师与老师的妻子也在,他看到老师的妻子独自站在哪儿,他感到极力想把斧头插在她的头上。这就是当虐杀动物不能够满足这些残缺心灵的下一步可能的结果。正如同吸毒一样,这些冷漠的内心不断需要新的刺激,这也是使他们生活下去的驱动力之一。同样的当某些杀人狂魔开始杀了第一个人时他们会一而再,再而三杀下去,这让他们成瘾了。四虐杀动物的人群们内心已经开始残缺了,他们扭曲的心灵越来越需要更强的刺激。今天他们,还蹲在在街角偷偷虐杀的那些不能还手的弱小的动物,明天他们会站起身来,将目光投进身边的人群。让我们回顾一下身边的人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会认为与自己朝夕相处温柔的白领丽人,埋头读书的大学生或温文尔雅的研究生会是这么一个狠心肠的虐杀动物者吗?你会想到刚刚还和自己讨论工作的同事一转脸就会将一只小猫的脑壳踩的粉碎,刚刚还和你称兄道弟的同学会在周末拿着一根铁棒,狠狠挥向一只正在垃圾堆里觅食的小狗的脑袋。那你是否相信他们今天虐杀的对象是动物,明天的受害者可能就是你?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西方社会是中国社会将来的投影,让我们看看他们的超级杀人犯是怎么样表演的。英国医生克里斯•伯德涉嫌谋杀自己的病人,由法官珍妮•史密斯率领的一个调查小组对与希普曼有关的800起病人死亡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希普曼在30年的行医生涯中有意杀死了297人。希普曼杀人之多、手段之高明、隐藏时间之长令英伦三岛震惊。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希普曼极端的“谨慎和细致”,希普曼总是将病重和社会关系简单的病人作为猎杀对象。而且每次作案后,他总是采取一切办法,修改其病例,使病人的被害成为“正常。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你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残暴的人。希普曼医生已婚,育有四个子女。尽管人到中年,可是面相苍老,一头花白的头发,一脸白色的络腮胡子,让人们觉得和蔼、稳重,是一位有经验的大夫,一直十分受人尊敬。至今还没有人发现这位医生杀人的动机,这位冷静理智的医生动机超出人们推测的正常范围。但正如侦探破案的逻辑推理,不符合常理的事件的背后必定隐藏着的是一个让这个医生非这样做不可的理由。有虐待症性格的人看起来和正常人并无区别,比如前面提到那个年轻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纯洁可爱,第一眼看到他人不会相信他曾经做过那么多凶残的事情。你可以想象吗,某天晚上,你身边的人突然向你露出了真面目,而这也就是死神挥起黑色的镰刀砍向你的脖颈的时候,你的眼睛至死还不能相信到底发生了什麽。如果上述情景是一出恐怖电影的话,你或许都会吓得闭上眼睛甚至惊声尖叫起来,那么如果这竟然是血淋淋的现实,你是否会觉得现实像噩梦一样恐怖,比地狱还可怕。如果这个医生杀人的事情不过是唯一的一个特例,并且像中六合彩一样那么幸运的被人发现的话,那么我们会讲这件事纯属巧合,但如果说这是一群冷漠的虐待症末期患者的一次偶然失手的话,逻辑上也不能否认这种可能。世界上的事情并没有所谓绝对的真相,通常的人们看到只是浮出水面的一角冰山,而藏在水面下那巨大的冰体又往往被人忽略。只需要往鱼塘里放一条黑鱼,用不多久,池塘里的鱼就会被这条嗜血的鱼吃个干净,如果放进池塘里的黑鱼不是一条而是一群,那么这个池塘不知又是怎么一个热闹法。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里已经暗暗成长出了一个以虐杀动物为乐,鲜血和死亡是他们的兴奋剂的群体,并且虐杀动物并不是事情发展的终极,这或许只是一个过程。就从这一个台阶开始,他们内心的欲望迅速的膨胀,对于正常生活的厌倦,对于刺激和兴奋的渴望让他们欲罢不能。一声高过一声濒死前的惨叫,一滩浓过一滩粘稠散发着腥味的鲜血,带给他们的是再也戒不掉的“毒瘾”,再往下面走就是一条深不见底通向地狱的陷阱。五在农夫看到今年收成不好时,不要埋怨去年撒了一茬劣种,应该看看他照料的农田是否肥沃,他是否一直施肥、除草、杀虫。当我们的社会出现越来越的虐杀动物的“血案”,在谴责那些残忍嗜血的凶手之前,不如反省一下这到底是什麽原因造成了这个恶果,是他们成长的家庭,还是更广阔的社会?最表面的问题就是目前还没有立法禁止或处罚虐杀动物者,虽然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都这样做了。在美国即使是你在教训自己的狗不要随地大小便时,请小心你的棍子,狗儿不满的叫声可能会招致邻居同情的报警,而下一步你就要面临法庭的传唤。而意大利议会甚至颁布了一部针对虐待动物和遗弃动物的法律,根据新颁布法律规定,遗弃猫和狗的人,将会判一年监禁,另交罚款1万欧元。新加坡的农粮局会根据居民投诉阉割流浪的动物,使它们避免因过度繁殖而找来杀身之祸。在保护动物的国家里,像猫与狗并不是随便的宠物,它们正式的名字是伴侣动物。这并不是文字游戏,一词之差却可以显示出不同的人看待动物的态度。人们如何对待动物的态度也就是人们如何对待生命的态度。生命无论强弱都是应该是平等且受到尊重的。但在我们个个城市的角落里,每天被遗弃的猫狗不可计数,它们怀着对人类的疑惑与恐惧在垃圾堆的游荡,它们的命运将是被虐杀或捕捉。被捕捉的“伴侣动物”们被装车运往城市的某个角落,在那里成笼的猫狗被堆放在餐馆的后院,在凄惨的嚎叫中,即将埋葬的它们将是老饕们的肠肚。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现在我们可以再加一句:“众人不仁,以弱者为刍狗”。在现代某些人的内心里又何尝不是欺软怕硬、以强凌弱的态度呢。保护动物立法虽然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但并不能根治这个问题,病根是出在人的内心。一个小孩子和别人打架回家之后,父母不再冷静的问出事情发展的原因,头一句话就是有没有吃亏,下一句就是一定要跟人家拼跟人家抢,抢不过打不过就是脓包废物。再大一点就是价值观教育,什麽都不重要就是钱重要,有钱了做什麽都行,没钱了做什麽都不能。有这么一个小学生,他在学校的作文里面提到自己长大以后要做小偷,因为小偷可以偷很多很多的钱。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人内心里自然只有金钱和自私,没有真诚和仁爱。当一个人的内心没有爱的时候,他心里充满的只能是爱的反面 - 恨、自私、冷漠。爱的教育在人的最初的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并非宗教宣传的表面工夫,恰恰相反,这是人内心发展核心和成长最重要的推动力。如果一个孩子学不会爱,他就学会了爱的反面。在一个不会爱的人的眼中,这个世界自然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强者才能要什么有什么,弱者就是受强者欺负,活该他们不能够生存。在以这样一种世界观的人的眼里,强者欺负弱者就变成了天经地义,物竞天择的生存法则。那么以此类推,只是杀几只小猫小狗就是它们该死,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圣经上说要像爱你自己一样爱自己的邻人,可不会爱的人连自己都不爱,他会爱自己的邻人吗?当这个人正在虐杀小猫小狗津津有味的时候,他会认为自己的邻人的生命是神圣不可亵渎的吗?当一个人从小受的家庭教育,身边发生的事情,周围每个人的想法,社会上各种不良的现象都在持续的对他产生负面的影响的时候,你能说庄稼长不好是怪撒下的都是粗劣的种子吗?俗语说“身病好治,心病难医”,虐杀动物是人内心的一颗肿瘤,是社会肌体组成细胞病变的征兆。如果医生找不出病变的原因、病变的根源,或者不能够根据病因病源痛下针贬的话,下一刻,肿瘤就会变成毒瘤、癌症,扩散到整个躯体去。(本文多处引用了弗洛姆的《人类破坏性剖析》的观点与例子,原文来自猫扑)
因为这些屠夫经常接触牲口,在宰杀的过程中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导致牲口身上的病菌侵入体内,对健康造成伤害,所以才会很早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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