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陕西榆林产妇马某不堪忍受顺产之痛,跳楼身亡事件,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马某跳楼身亡,全身赤裸,这个新闻,让全国女性都心痛流泪。她不是因疼痛而跳楼,是因绝望而跳楼。 凌晨时分,陕西省榆林第一医院公布了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产妇马某曾2次走出产房,跪求老公,希望能够签字同意剖腹产,然而遭到老公拒绝。(如下)
同时,视频显示,马某的丈夫在妻子出现生产障碍时,医院通知应进行剖腹产时,两次签字表示:坚持顺产,而且理解一切意外。这则新闻,让所有的女人都怒了。其实,类似的事件,并不是第一例。2011年5月,中国某小城,一位产妇生产,娘家人在医院跪求婆家人,同意签字,让女儿接受剖腹产。最终,婆家因拒绝签字,导致产程延误,产妇死亡。
难道,产妇的命,真的是捏在婆家手上吗?在孕妇要求做剖宫产手术,医生也建议做手术的情况下,家属一旦反对,这手术真的不能做了吗?为此,我采访了相关律师。
律师表示:理论上说,产妇本人可以自己签字。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实施特殊检查和手术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 ……”那么,产妇是清醒的,而且本人强烈要求剖,为什么不能自己签字算数?为什么非要外面的丈夫签字才能手术?
我的一位做医生的朋友回答了这个残酷的问题:“产妇本人可能在手术中死亡或失去意识,届时签字的效力可能会被质疑,比如说产妇疼昏了,意识模糊等等。医方是很难自证产妇是自愿而且清醒状态下签字的。死者家属会来闹事。”“那产妇自己的亲妈、亲爹签字行不行?”医生说:“法律上是可行的。
但是,在我国许多医院,尤其是小城市县城医院,法律远远小于人情!产妇的丈夫签字了都能反咬一口,何况没签字?而且如果孩子也在手术中死亡,作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他在法律上主张权利要排在娘家人之前。说到底,二十三条也好,知情同意书也好,产妇的哀哭挣扎也好,娘家人的守卫保护也好,真的要是碰上一个死不要脸脏心烂肺的孩子他爹,都没用。
读书一小时社群创始人 微信公众号 【成周梦蝶】 ID:czmday
为什么那个产妇清醒到能跳出五楼自杀,却无法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手术?人神共愤啊。昨天看了一则让人很绝望的新闻,叫《绥德待产孕妇坠楼死亡 院方称曾三次建议剖腹产均被家属拒绝》,题图就是产妇和她的丈夫。新闻里说:8月31日,该产妇进入医院待产。入院时医生就因彩超显示婴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风险比较大,于是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但家属皆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缩经阴道分娩。不是空口无凭,有证据,病程记录书里写得很清楚,医院已经向患者和家属交待过,如果不剖腹产终止妊娠,可能会出现的种种后果,后果写了整整半页。家属拒绝,并在《产妇知情通知书》上签下字:“要求阴道分娩,谅解意外”“要求静脉滴注催产素,谅解意外”以上是既定事实,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家属谅解意外,坚持要求剖腹产。虽然家属在事后表示:他们一开始也都是希望顺产的,但后来看到产妇疼得不行,就同意剖腹产了,但是医生检查后说马上就顺产,不需要剖腹产。结果过了一个小时,产妇就不见了,等再见到产妇的时候,产妇已经去世。但医院方面的说法却完全不同,医院表示。下午17点50分,产妇实在疼得受不了,向医护人员要求剖腹产,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后来产妇又两次走出病房,向家属表示疼得受不了,要求剖腹产,均遭到了拒绝。根据最新消息,医院的杨先生调了监控录像后表示女孩甚至向家属下跪,家属还不同意。那个女孩可怜啊,我们后来调监控视频里看的都感到非常痛心,他媳妇,那个女孩子走出病房,都(向家属)跪下了啊,家属还不同意。三次强烈要求剖腹,甚至还跪下了,都遭到拒绝,简直就像是一场所有孕妇的巨大的恐怖灾难片。于是晚8点,产妇从医院五楼坠楼自杀。之前有医护人员称听到产妇说“没想到我选错了。”你问我更相信哪一边的说法,那肯定是医院方面,毕竟医院方面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据,有丈夫白纸黑字写的“谅解意外”,有监控录像,挺着大肚子的女孩跪在冰凉的地上,而每个人都略显冷漠的看着她。但也许是因为这件事过于可悲,也许是相关媒体觉得那样的讨论过于严肃,没有话题性,大部分媒体,公众号讨论时强调的关键词都是“嫁了一条狗”,“渣男”,“傻逼家属”,却忘了思考两件事:“为什么神志清醒的患者无法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手术?”和 “应该做什么手术,到底该谁说了算?”为什么她能走到五楼自杀,却无法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手术?2007年11月21日下午,怀孕41周的22岁姑娘李丽云因难产到北京朝阳医院住院,在紧急会诊后,医院表示要给她做紧急宫剖手术,这样还可能挽救患者妻儿的生命。但是当时医院以为是李丽云老公实则只是同居男友的陪同“家属”肖志军因支付不起医疗费,拒绝签字。据正义网所说,医院在可以通融的范围内,承诺减免费用,苦劝丈夫签字,请示上级领导,一次次采取手术外的急救手段,却因为知情同意的关系眼睁睁看着一个本可以救治的生命消逝在医院。如果家属不在场,医院本可以作为紧急状况紧急手术处理,但是家属在场并明确拒绝手术。23日,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太平间前,死者母亲李小娥和肖志军,两人蹲坐在门外马路边,哭个不停。肖志军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哭诉着:“是医院害死我老婆的啊!”而在他身旁的死者母亲李小娥则不断叫骂:“女儿啊,你怎么不回家,怎么会跟了那个‘叫花子’啊!”并不停地拿起身边的任何一件东西砸向肖志军的头,但他不敢还手,嘴里不断重复着不知说了多少遍的话:“是医院害死她的啊!”真的是医院害死李丽云吗?不是。医院表示,肖志军不是不签字,还是签字说“坚决不做手术,后果自负”,他们也很无奈,但是家属在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医院是不能强行进行手术的。他们副院长表示,虽然医院很想救治,但是医院不能违法。所以当时所有媒体上强烈探讨的,除了肖志军有多混蛋以外,更多的是,作为产妇家属,究竟有多大权利,决定产妇的生死。而陕西榆林发生的这起悲剧中,显然也有一样的矛盾。毫无疑问,这件事里,丈夫和他们一家都是十恶不赦的混蛋,应该被钉在耻辱柱上游街。但让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意识清醒,清醒到可以走到五楼窗边跳楼的大活人,不能决定自己要进行什么手术。拜托,在手术台上的是她自己,不是她丈夫啊!!显然这件事要来得更为重要。因为说句难听的,中国那么大,有近14亿人,吐槽来吐槽去,奇葩的丈夫,奇葩的婆婆总是难免会碰到。有的时候你就是会瞎了眼,看不清自己丈夫的样子,等到躺到病床上,开始生产了,才看出他们的真实面貌。对于这些事情,我们除了给予同情,更多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从制度上防止这种傻逼奇葩害人的事情发生。如何防止一个活人,神志清醒地躺在病床上,然后自己的生命必须交由别人去决定,要靠向别人乞求,要靠下跪去求得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查了资料,简单说说。丈夫,丈夫父母,包括我自己的父母都是人渣时,我躺在床上就必须受他们摆布吗?是的,如果你签了授权委托书的话。在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医院工作制度》第四十条“施行手术的几项规则”中明确规定,实行手术前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同意签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亦规定,医疗机构实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这一方面是特殊历史时期下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之后的法律纠纷。毕竟如果完全听病人的,有的病人因为病痛神志不清醒,会做出不理智的决定,之后势必会造成家属的医闹事件。这样的制度合理吗?这样的制度确实有,确实属于有法可依,但却不一定合理。毕竟身体是患者自己的,如果患者对其没有决定权,怎么都谈不上合理。比如《健康报》报道过,有一名29岁的女患者在换药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右侧乳房被完全切除了,患者顿时嚎啕大哭,指责医生在没经过她同意下就切除乳房。虽然医生解释如果不切除乳房,可能会有危险,而且她丈夫也同意了,但该女患者坚持认为她对她自己的身体应该有完全的决定权。还有更极端的情况是,如果患者不做手术就会死,患者自己又明确要做手术,但是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医院应该如何抉择。在美国,在医生需要对病人进行手术时,病人头脑清醒时,只要病人签字即可,家属的签字只能起辅助作用。若遭到家属反对,便由医院设立的“道德办公室”作出最后决定,一般办公室都会采纳一生的意见。在德国,对有判断能力和签字能力的患者,医生在手术前会详细说明手术的一切风险。如果患者同意签字,医生便能为他实施手术。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卫生部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对那些按照规定需要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才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该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在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才由其他人代签。中国《侵权责任法》第55条也明确规定患者应有权知道病情和医疗措施,并有权自主决定。这显然比那些一刀切,让患者必须听家属的,绝望地躺在床上等待自己命运的制度要来得科学。但问了国内几个医生,如果家属明确反对,病人同意的时候,他们会不会坚持手术,回答多半是模棱两可的“很难说”。这件事里的医院并没有采取这样尊重患者意愿的做法,而选择了更保险的做法。真的很可惜。为什么选择更保险的做法?为什么有相关法律,医院还是不敢铤而走险。医生朋友说别说那个基层医院,法律根本不管用,就算是很多北上广的大医院,有时也不得不在暴怒顽固的患者家属面前低头,采取更保险的做法。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一篇论文显示,随着近年来医疗纠纷增多,医患关系紧张,产科医生面临各种压力,存在较强的法律意识。于是无原则地尊重孕妇和家属意见的成为多数,医嘱成为毫无意义的一件事。有个在妇产科工作的医生朋友表示,妇产科的家属最喜欢大喊大叫,里面的种种矛盾,纠纷也往往是最多的。有想要二胎连蒙带让产妇一定要顺产的。有到了生产那天丈夫都没来,产妇气得要自杀的。有产前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宝宝是男孩/女孩的。还有一大堆哭求医生,跪求医生的,如果医生不依他们就坚决不起来的,甚至还有对医生的警告不满,然后就对医生大打出手,觉得医生是在他们的。总之每个人对那个孩子,对那个产妇都有意见,有时候真轮不到医生插话。作为医生,有一次稍微强硬了一点就被全家人一起怼。所以有时候说清楚了利弊之后,有的家属依然执拗,有的医生性格软一点,也只能依他们的。“毕竟现在医患矛盾这么紧张,我们也害怕啊。”微博上的@陈岚还举了一个例子。碰到过这样的案例,产妇在产床已经昏迷,娘家就妈妈一个人,哭着喊着让赶紧签字输血剖宫等等抢救,夫家人多势众,婆婆不让丈夫签字,把拿来的血袋抢过来扔在地上踢,撒泼大骂医院是钱。谁家生孩子不淌血,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还有个逼用”已经是我们能写出来的最文明的话。最后产妇死了。孩子产钳拖出来的,头部有血肿,颅内有出血,新生儿窒息。产妇死不瞑目,娘家妈妈哭得死去活来,夫家一拥而上,在医院产科门外烧纸敲锣打鼓索赔医院百万(当地人均收入一年才两万)。当你跟他讲道理,他会跟你讲法律,当你跟他讲法律,他会跟你讲风俗,当你跟他讲风俗,他会跟你讲流氓。“人都死了”——只要人死了,他们就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哪怕这人,是他们间接或直接害死的。那不重要,“人是死在你们医院的。”所以为什么选择更保险的做法?还不是因为在中国做医生太危险,收入不高还老被人恨,你听他们的尚且如此,不听他们的,根本不知道会成什么样。你看2007年李丽云那件事,一切证据都显示,是肖志军他自己明确表示“坚决不做手术,后果自负”,但最后他还是大吵大闹说“是医院害死了我的老婆”。你看榆林这件事,孕妇两次都跪下来了,都因为对家属的失望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了,家属依然一口咬定是医院的错。要不是医院有监控录像,要不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谁知道这个医院又要被讹多少钱的赔偿?在中国做医生,实在是太弱势了。你应该相信的是,最不想你出事希望你活下来的人中,一定有医护人员一个建议是,希望每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如果不想自己在病危时,不得不跪着乞求自己的家属为自己治疗,都应该在清醒的时候明确的告诉医生,任何时候以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为准。中国的患者普遍不够信任医生,患者家属普遍认为自己比医生更懂,还有更多人宁可相信民间偏方也不相信医生,但事实上,无论是紧急状况还是一般状况,医生其实才是更懂的那一个。毕竟在中国,成为一个大医院里的医生要经过八年的苦读,能成为决定的那一个人,还要经过无数次的历练,在生死场上,医生就是最有判断力,最专业的那一批人。虽然医生也会判断失误,但判断失误的概率还是远比没有相关知识,自作聪明的家属要低得多。所以病人们应该更多的去选择相信医生的判断,毕竟你去医院,就是让专业人士去处理事情的对不对。一个事实是,在中国,至少在公立大医院里。可能你的儿子希望你死掉好分你的家产。可能你的丈夫,婆婆不在乎你死活,只在乎你肚子里的孩子。甚至极端情况下,可能你的父母都有可能并不那么真的关心你,在乎你,比如这次事件里,女方的父母全程在场。但无论如何,医护人员一定是希望你不要出事,痊愈出院,好好活下来的那个人。这并不是因为医护人员有多高尚,纯粹是因为如果你在医院出事了,他们也会蒙受巨大的损失。说难听点,在这个层面上,其实你们才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还有一个事实是,每当你医闹一次,每当医生被患者打伤,打死的新闻曝出来一次,这些医疗工作者就更不敢坚持自己一点。如果说一定要给“产妇清醒到能跳出五楼自杀,却无法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手术”的悲剧找一个原因的话。一个是中国的患者普遍不信任医生。一个是紧张的医患关系,频繁发生的医闹让人人心惶惶。还有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有一个足够明确的法条,法律给医护工作者提供支持,让他们可以坚持自己专业的判断。希望有一天,在谨遵医嘱并且患者神志清醒的前提下,国内所有产房里,选择剖腹产还是顺产,都能由妈妈和专业的医生共同决定。而不是由丈夫,由婆婆,或是由连丈夫都算不上的“同居男友”决定。微信公众号:为你写一个故事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目前没有具体原因公布。在2023年4月3日浙江大学发布的讣告中,仅说明谢幸教授是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但并没有具体说明病因,享年68岁。谢幸教授是国家著名的妇产科专家,曾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在妇科肿瘤方向有着重大的贡献,曾在SCI源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妇产科医生。
中国顶级医院的四篇论文被质疑造假,是因为有人发现这几篇论文都有迹可循,因此决定揭发出来,公之于众!
5A护理模式对骨折患者的干预效果研究Study on the intervention effect of 5A nursing model on fracture patients摘 要目的:通过对骨折患者进行术后5A护理干预,对比骨折患者在干预前后的焦虑和抑郁状况,从而探讨5A护理在骨折患者术后护理中缓解患者焦虑和抑郁的效果,以期为骨折患者术后护理方案中5A护理方法的应用提供理论依据。方法:对照研究。选取62名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A医院中入院且符合纳入标准的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入选后的研究对象进行随机分为两组,每组31名,分别为对照组、干预组。其中,对照组仅进行常规的术后护理,干预组则在进行常规护理的同时加入5A护理进行干预,5A护理干预共持续8周。结果:。结论:5A护理的干预能够使骨折术后患者的焦虑和抑郁评分有所降低,从而使得患者的术后恢复更快。关键词:5A护理;骨折患者;焦虑;抑郁ABSTRACTBy conducting postoperative 5A nursing interventions on fracture patients and comparing their anxiety and depression levels before and after the intervention, this study aims to explore the effectiveness of 5A nursing in alleviating anxiety and depression in postoperative care for fracture patients, in order to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5A nursing methods in the postoperative care plan for fracture patients. Method: Comparative study. 62 fracture patients who met the inclusion criteria and were admitted to Hospital A from August 1, 2022 to December 31, 2022 were selected as the study subjects. After selection, the study subject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with 31 patients in each group, namely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intervention group. Among them, the control group only received routine postoperative care, while the intervention group received routine care while also receiving 5A care for intervention. The 5A care intervention lasted for a total of 8 words :5A care; Fracture patients; Anxiety; depressed绪论伴随着人们对健康观念的理解与转变,医学模式已经从一个简单的生物-医学模式发展成为一个新的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在临床工作中,病人的心理和社会因素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骨科,大多患者都是急诊。严重的创伤会引起身体相应的生理功能障碍,肢体残缺,生活能力下降,这不仅会给病人的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还会使病人产生很大的心理反应,如果心理应激反应太强或者持续的时间太长,会对骨科住院病人的治疗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这对病人的身体恢复及生活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另外,由于骨折病人的病程较长,大部分病人都需要通过手术或其他手法等方法来恢复,并且常常需要经过几次的治疗才能完全恢复。因此,患者在骨折后,会产生比其它科室患者更多的恐惧、焦虑和担心等心理反应。研究表明,负性情绪是影响矫形外科患者治疗效果、转归及预后的关键因素。因此,对骨折病人的心理压力反应及其治疗方法的研究,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当前,临床上对骨折病人的相关护理制度和体系还没有形成,护理对策也不够健全,护士对这方面的认识还不够;因此,为了适应新时代医疗模式的变化,目前最优先考虑的就是病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加强对骨折病人的护理工作,对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护理干预有重要的意义。5A的护理模式,既有开拓性,又有实践性,对临床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但目前还没有在骨折病人中使用过。本项目将借鉴国外5A戒烟管理模式,结合我国临床实际,对改变传统医疗模式,提高全面、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将5A护理模式运用到骨折患者的临床护理中,并对5A护理模式在骨折患者焦虑、抑郁等方面的干预效果进行探索和验证,希望能够为临床上更好地对骨折患者进行科学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参考依据。文献综述5A护理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护理模式,近年来在临床的护理中逐渐得到广泛应用。而5A护理之所以被称之为5A是因为其护理环节分为5个阶段(评估、建议、共识、协助、随访),并且每个阶段的英文首字母均为A。5A护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这也是该模式的优点,因此该模式倍受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并且也逐渐得出了不少研究成果。其中国外学者对5A护理模式的研究相对较早,研究领域也相对较多。格拉斯哥等人提出了5A护理的5个步骤,并且认为这种护理模式基于的是循证依据,能够改变人们的认知行为,同时还可以使得人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得以提高,是一种系统性的管理方法。Maryam Haidari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通过5A护理模式的干预,可以减少COPD患者呼吸困难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提高他们的运动耐力。Marzieh moattari等人通过研究发现5A护理模式的干预能够提高糖尿病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从而影响到患者的空腹血糖等相关指标。Katie O Washington Cole等人则通过实验研究,发现5A护理模式能够有效的帮助孕妇控制孕期的体重。而美国在妇产科方面对5A护理模式的应用比较重视,并且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提出应当给孕妇提供5A护理模式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孕妇进行孕期体重控制。Jennifer K Carroll等人通过研究发现应用5A护理模式可以提高高血压患者对疾病治疗的积极性,同时也能提高医生们与患者沟通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患者收缩压的改善。Sallyanne G Storer等人则通过5A护理模式的干预,使得有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的患者改变了对疾病的认知,同时积极配合医生改变自己的心态和行为,从而减少自身的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另外,国外学者还将5A护理模式应用在了戒烟管理、糖尿病控制、癌症治疗、心衰、肺康复训练等各个领域,由此可见国外对5A护理模式的应用十分广泛。而我国对于5A护理模式应用较早的就是临床戒烟,在2007年我国首次推荐应用5A护理模式对吸烟者进行戒烟干预。之后5A护理模式就被广泛应用于国内临床护理的各个领域,近年来国内学者对5A护理的研究成果也随之增多。王维凤将5A护理模式应用到IVF-ET方式受孕的孕妇孕期体重管理中,通过改变该类孕妇的体重管理、饮食营养指导、运动指导、生活方式指导等管理方案,从而对该类孕妇预期体重管理进行干预,发现5A护理模式能够提高该类孕妇孕期的体重自我管理能力,同时能够降低她们孕期高血压、糖尿病的发生率,提高他们的孕期增重适宜率以及顺产率。肖敏则将5A护理模式应用在前列腺癌患者的临床护理中,其研究结果表明5A护理模式的应用能够使得患者的自我护理能力和生活质量提高,同时也极大的缓解了患者的心理痛苦程度。庄丽芬学者则是以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患者为研究对象,并将5A护理模式应用到了该类患者的临床护理中,最终发现5A护理模式的干预可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负面情绪,还能提高他们的自我护理能力。毕蒙蒙,周甜甜,舒越等人,应用5A护理模式对UIA患者进行临床护理干预,发现干预后患者的自我能效有所提高,焦虑的情绪得以改善。总的来说,当前国内外学者对5A护理模式的临床应用都十分重视,也在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但是在进行文献收集和查阅的过程中发现在骨折患者术后护理中应用5A护理模式的少之又少,因此对5A护理模式对骨折患者的干预效果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5A护理模式对骨折患者的干预效果研究1 研究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所选取的病例均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A医院骨科进行住院治疗的骨折手术患者。 纳入标准(1)医院确诊为骨折并在给医院进行骨折手术的患者;(2)有清楚的意识,能够配合填写调查表格,并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意愿;(3)已成年,自愿参与5A护理干预治疗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1)精神病患者或神经系统病变患者;(2)意识不清楚,以及认知功能有缺陷无法配合完成表格的患者(3)不愿意接受或者家属不同意进行5A护理干预的患者。 样本量计算当前5A护理模式干预的样本量计算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选用SAS样本量的计算方法来确定样本量。首先选择符合纳入标准的10名患者进行预实验,其中对照组5人,干预组5人,得到SAS得分后进行样本量计算,计算公式如下:计算得出N约为56,而考虑到有患者可能在实验中途要求退出或者发生其他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参与试验,因此增加10%样本量,则总样本量为62例。 护理方法 对照组护理方法传统的骨伤护理方式,包括疼痛治疗、健康教育及相关知识的传授。在患者入院期间:负责护理人员对患者进行各种评估,口头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包括对患者病情的介绍,疼痛的评估,并发症的预防等;同时进行常规的围术期护理,术后功能训练、术后护理以及出院注意事项的嘱咐。通过对病人的精神和心理状态进行观察,给予病人心理上的帮助。在患者出院期间:对患者进行了门诊随访,并对其进行电话访谈。病人于出院后一至两个星期内接受一次电话随访。对患者进行手术后一个月和两个月的门诊随访,随访的主要问题有: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及复诊时间的知晓情况。 干预组护理方法(1)干预前准备成立5A护理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分配如下:表1 护理小组分工表医生类别人数工作内容骨科医生2人讲解与疾病有关的知识,对病情和康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在网上平台上进行问题反馈。康复科医生1人与骨科医生一起,展开对研究方案的制定工作,在各个阶段,对病人的康复情况,以及5A护理干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和指导,制作出宣传视频及宣传卡片。心理咨询师1人制定改善心理状况的方案,进行心理疏导副主任护师1人创建微信群并维持微信群里的秩序,定期发布一些骨科方面的知识,并在线解答问题主管护师2人进度责任护士进行住院期及居家期干预和随访在5A护理模式干预之前先对护理小组进行小组培训,训练的主要目的是普及5A护理的理念和工作方法,以及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同时对小组成员进行骨折术后临床愈合过程,术后功能锻炼的时间、步骤、频率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温习。具体措施如下:(1)评估阶段:通过“一对一”的沟通,对病人进行综合评价,了解病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焦虑和抑郁量表的评定,按照入选和排除条件筛选病人,然后进行随机分组。负责护理人员除了每日的护理工作外,还要对病人的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重点关注病人病情的发展和变化,评估病人的病情和心理状况。在进行治疗性工作时,可以用“看”、“问”等方法,对患者进行观察、提问,从而找到蛛丝马迹。(2)建议阶段:依据评估结果,结合病人各个层面的接受程度,对病人进行个性化的健康教育,以提升病人的认知,使病人对改变生活方式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并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做出正确而又及时的回答。(3)达成共识:在与病人及其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一个明确的、专业的个性化的、延续的、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在此过程中,负责护士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协助患者在主动参与和选择康复行为目标的时候,要给他们一些可行的意见,让他们一起来制定一个合理的治疗康复目标,同时还要让双方一起努力,来确保这些目标的实现。在此过程中,设定了一个短期的(症状缓解),一个长期的(改善病人的幸福感,减少病人的心理压力,调整他们的生活方式,改善他们的生活品质)目标,研究人员用量表得分来对这些指标进行定量,并判断他们能否达成期望的目标。(4)协助阶段:按照联合制订的方案,在医生的指示下服用药品,并鼓励病人积极参与社会交往,逐步实现病人的自我护理,并培养病人的自信。配合音乐及放松动作,可缓解病痛,助眠。为病人和家人提供必要的支援,特别是那些心情不好的病人,可聘请心理医师来做心理辅导,以维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在家庭成员的配合下,积极引导病人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5)随访阶段: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对病人进行后续随访,并确定下一次的复诊日期,了解病人的病情,了解病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给予相应的矫正和引导;随访内容包括术后的恢复情况、疼痛情况、心情、焦虑和抑郁自评情况,在康复后应该进行哪些检查和评估,比如对肢体功能进行评估,对饮食和作息进行评估等,从而让病人得到更加专业化、个性化、连续性的治疗。 观察指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进行测评,分析其干预的效果。其中,焦虑量表中一共有20个条目,该表的分数评定分为4等级,分级如下:1——有或很少时间2——小部分时间3——相当多时间4——绝大部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表中条目5、9、13、17、19,这5个条目分数计算为反向计分,其余的15个条目分数计算均为正向计分。将20个条目的得分进行相加,随后将总分乘以,得出的结果整数部分就是患者焦虑评分的标准分,最后进行焦虑程度判定,判定标准如下:50-59分——轻度焦虑;60-69分——中度焦虑70分及以上——重度焦虑抑郁自评量表中也有20个条目,等级分级与焦虑自评量表的相同,但抑郁自评量表中反向计分的条目与焦虑自评量表中的不同,其反向记分条目为2、5、6、11、12、14、16、17、18、20,其标准分计算方式与焦虑自评的相同,抑郁程度判定标准如下:53分以下——正常53-62分——轻度抑郁63-72分——中度抑郁73分及以上——重度抑郁 统计学方法利用Excel建立数据库录入数据,采用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所有分析均为双侧检验,置信水准为α=,以P<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 结果 一般资料的比较由表2可知,本研究共纳入62例患者,两组患者性别、年龄、教育水平、婚姻状况、月收入、付费方式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具有可比性。 抑郁自评表(SDS)评分分表1 干预前后研究对象SDS评分比较(x± 基于5A护理模式患者焦虑、抑郁的变化3 讨论 研究对象焦虑、抑郁水平的分析 5A护理模式对研究对象焦虑水平的影响 5A护理模式对研究对象抑郁水平的影响
对于中国顶级医院的四篇论文质疑造假,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质疑论文造假肯定是事出有因,不可能是凭空捏造而来的,我对这件事有几点我的见解。
第一,中国顶级医院的四篇论文质疑造假,其中有一本期刊格外引人注目——Molecular Cancer。期刊上写着四篇论文上造假的来源和出处,但是我觉得医生是非常的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进去医院就可以看到医生,总是着着急急的过来过去,一会儿抢救病人,一会儿写病人的病历记录报告,有时候医生都没有时间吃饭,还在忙忙碌碌的做在电脑跟前写关于病例的讨论,或者是其他等到可以吃饭的时候已经过了那个点了,所以医生可能由于这些原因没有过多的时间关注于科研,因此在论文方面就有可能出现造假!
第二,我觉得医生可能想要晋升,那么晋升就必须发表论文,达到一定数量,可是他们都没有什么时间,所以就在论文方面造假,不过这也许是我们的一些猜测。互的医生都是比较勤勤恳恳的,他们有对待病人的耐心和专注于学术研究的认真,这些事情可能会出现在一两名医生的身上,但是其他的医生都一般是不会这样做的,他们明白,可能查到论文造假的后果,所以他们一般是不会尝试的,在我在医院实习的时候,看到医生们都是对待自己的论文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改来改去,总是怕出现以上的问题。
总之,这些事情应该很快就可以得到结果的,不论是真的造假还是假的造假,都应该警醒自己,从自身做起,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得不偿失了。
最近陕西榆林产妇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医院和家属各执一词,孰是孰非还难以下最终定论,但按现在爆出的证据看,孕妇家属尤其丈夫肯定有相当大的责任。
在孕妇生产当中,很容易出现突发事件,产妇的意见和家属的意见到底该怎么平衡呢,医生又该听取谁的意见呢?我妻子也经历过类似的顺转剖事件,就此说说我们的经历。
一年半以前,我妻子入院待产,经过医生的检查,一切体征都很好,医生建议我们顺产。我和妻子当时觉得顺产对孩子有利,而且产妇恢复快,再加上一些亲属的建议,所以我们也没有多加思索,就决定顺产。当晚妻子开始阵痛,被送进产房待产,家属不能进入产房的,所以双方的交流一般都是通过医生护士转达。妻子后来向我说,她在产房待了七八个钟,一直都是阵痛,相当难受。
但医生对此只是安慰劝解,说产妇都是要经历这样的阵痛,是正常的,因此医生没有进一步的措施。后来妻子实在疼得受不了,多次向医生倾诉,最终医生建议实施腰椎穿刺局部麻醉,可有效减轻疼痛。妻子同意后,医生出来把情况告知我,我当时自然是尊重妻子和医生的意见,把风险告知书签了。
最后阶段,妻子宫口扩张程度依然无法产出婴儿,那时又发生突发事件,妻子的羊水破了,婴儿的胎心也开始偏了。情况危急,医生一边把妻子送上手术台准备顺转剖,一边把情况告知我。我没有相关医学知识,根本提不出任何的建议,当然一切以医生的建议为准,把知情书签了。
最后总算虚惊一场,半小时后,妻子顺利剖腹产下健康的孩子。从我们经历的和榆林产妇经历的联系起来看,有几个点需要说说。
其一,产妇疼是否就可以要求顺转剖,显然这是个很主观的感受,医生是不以这个因素而顺转剖的,是要全面考察产妇的各项体征才会做决定的。其二,产妇疼,医院就没有相关的止疼措施吗,现在外国很多地方都实施了无痛分娩,国内为何就没有跟进。我妻子所在的医院是三线城市的妇幼保健院,但依然有相关的止疼措施,可见医院需要在这方面改进。
其三,丈夫的意见应该被听取吗?依我所经历的看,丈夫没有专业的医学知识,也没有产妇的感同身受,丈夫的意见是完全没有作用的。丈夫所起的作用就是知情权和签名作用,知情权是因为作为产妇第一亲属,丈夫需要第一时间知晓事情经过;另外如果产妇处于昏迷的情况下,那么丈夫才有和医生商量决定产妇命运的权力。
总的来说,在生产过程中,医生是主导,产妇是配合,丈夫等亲属的作用最低。医生做出全盘方案,并需要考虑产妇的意见和感受,进一步优化生产方案,力求把风险降到最低。丈夫等亲属如果一意孤行,乱提意见,那就是本末倒置。摊上这样的家属,不亦哀哉!
因为一图多用。顶级医院的这些论文相同点太多了,所以才会被质疑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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