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è ān suān
tryptophan [WS/T 476—2015 营养名词术语]
Try [WS/T 476—2015 营养名词术语]
色氨酸(tryptophan;Try)的化学名称为2氨基3吲哚基丙酸,它是一种芳香族、杂环、非极性α氨基酸[1]。色氨酸是人体的必需氨基酸和生糖氨基酸[1]。
人体内95%以上的色氨酸由肝细胞的色氨酸2,3加氧酶分解。当肝细胞受损伤时,此酶的数量减少和活力降低。
色氨酸
血液生化检查 > 氨基酸、氮化物、有机酸测定
血液
色氨酸与甲醛结合,并被三氧化铁氧化,形成具有荧光的去甲哈尔曼(noreharman),用荧光分光光度计测定其荧光强度。有报道利用色氨酸的天然荧光特性以及导数一同步荧光光谱的特点,建立了血清中色氨酸导数同步荧光光谱定量测定方法,消除了酪氨酸、苯丙氨酸的干扰。
同荧光光谱定量测定法相同。
同荧光光谱定量测定法相同。
~μmol/L。
色氨酸代谢过程发生障碍所致的疾病可见于肝功能衰退、色氨酸尿症、羟基犬尿氨酸尿症和黄酸尿症等,后3者为遗传性疾病,是由于从色氨酸到烟酸及辅酶Ⅰ的主要代谢途径发生障碍。
血浆中色氨酸分为游离的和白蛋白结合的2部分,大约90%的色氨酸与白蛋白结合运载,10%为游离色氨酸。人体内的色氨酸95%以上由肝细胞的色氨酸2,3加氧酶催化分解。当肝细胞损伤时此酶的含量和酶活力降低,分解色氨酸的能力降低而导致血浆中的色氨酸浓度增高。
色氨酸尿症:表现为身体及精神发育迟缓、小脑共济失调和皮肤感光过敏。空腹时血清色氨酸增高,用色氨酸经口服时,血中色氨酸明显增高,并且不易恢复到口服前的水平。同时尿中色氨酸、吲哚乙酸的排出增加。
羟基犬尿氨酸尿症:患者有轻度智力障碍,在乳儿期可看到因烟酸缺缺乏引起的皮炎和口腔溃疡。
(1)正常人血浆氨基酸浓度呈昼夜性波动,以早晨8~10时为高峰,午夜为低谷。抽血测定时,要避免食物消化吸收后的影响,应在清晨空腹采血为好。
(2)若标本溶血不宜采用,否则可导致测定结果假性升高。
精神发育迟缓、共济失调、烟酸缺乏
色氨酸
Se'ansuan
Tryptophan
本品为L2氨基3(β吲哚)丙酸。按干燥品计算,含C11H12N2O2不得少于。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本品在水中微溶,在乙醇中极微溶解,在三氯甲烷中不溶,在甲酸中易溶;在氢氧化钠试液或稀盐酸中溶解。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E),比旋度为°至°。
(1)取本品与色氨酸对照品各适量,分别加水溶解并稀释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其他氨基酸项下的色谱条件试验,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相同。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药品红外光谱集》946图)一致。
取本品,加水50ml溶解后,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
取本品,加2mol/L盐酸溶液20ml溶解后,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Ⅳ A),在430nm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不得低于。
取本品,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A),与标准氯化钠溶液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
取本品,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B),与标准硫酸钾溶液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
取本品,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K),与标准氯化铵溶液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
取本品,置20ml量瓶中,加1mol/L盐酸溶液1ml与水适量使溶解,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2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另取色氨酸对照品与酪氨酸对照品各10mg,置同一25ml量瓶中,加1mol/L盐酸溶液1ml及水适量使溶解,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Ⅴ B)试验,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2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正丁醇-冰醋酸-水(3:1:1)为展开剂,展开,晾干,喷以茚三酮的丙酮溶液(1→50),在80℃加热至斑点出现,立即检视。对照溶液应显一个清晰的斑点,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应显两个完全分离的斑点。供试品溶液如显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溶液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
取本品,在105℃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0. 2%(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L)。
取本品,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
取本品,炽灼灰化后,残渣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再加稀盐酸4ml,微热溶解后,加水30ml与过硫酸铵50mg,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G),与标准铁溶液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H 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取本品,加盐酸5ml与水23ml溶解后,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J 第一法),应符合规定()。
取本品,加入内毒素检查用水,并加热至80℃使其溶解,依法检查(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Ⅺ E),每1g色氨酸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50EU(供注射用)。
取本品约,精密称定,加无水甲酸3ml溶解后,加冰醋酸50ml,照电位滴定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Ⅶ A),用高氯酸滴定液()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相当于的C11H12N2O2。
药用辅料,增溶剂和冻干保护剂。
遮光,密封,在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