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高级职称是指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较高职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且取得了相应职称资格的人员。目前我国医学高级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学博士后:通过考核和培养获得的医学博士后学位。2.教授、副教授、讲师:在大学或高等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通过职称评审获得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在医疗机构中担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务,并通过职称评审获得相应职称资格。4.高级护师、主管护师、执业护师:在护理领域从事管理、临床、教育工作的人员,通过职称评审获得高级护师、主管护师、执业护师职称。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医院、科研机构和地区对医学高级职称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