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分类多,无法一概而论,可参考一下论文。医疗垃圾的危害及处理对策.刘晓渭; 刘维莉; 李冬梅 华南国防医学杂志 2004对于处理后的有害物质叙述如下:早在1986年国务院力、公厅夕号文件就已明确规定“ 医院的垃圾及其它单位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须单独收运, 焚烧处理” 。国外治理环境早已成为中国的典范, 同样在处理医院医疗垃圾方面, 也已纳人法制规范, 以焚烧法处理为主, 运输及处理这类垃圾均持有关部门的特许证明。运输医院垃圾须由医院和运输公司签订合同, 规定车辆行驶路线, 运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站焚化处理, 然后填埋, 达到对人群无害的目的。我国的环境保护也已成效显著, 但在处理医院医疗垃圾上还需要制定专项法规, 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对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起步较晚。从大量文献报道来看, 目前国内一些城市或医院, 废物焚烧炉使用期短, 焚烧炉运行时未配置烟气净化装置,所以焚烧产生的尾气中含有大量的烟尘、酸性气体、有毒有机物质、二恶英等, 必然造成对环境、空气、人体的二次污染, 因此仍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一些医院的焚烧炉运行周期只能间歇式运行, 成本较高。据调查, 目前国内此类废物处理设备的运行费用为一元公斤垃圾。同时医疗垃圾收容器简陋, 达不到专用化、密封化和无害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