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单位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在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1篇须为SCI收录论文,但护理专业SCI收录论文不作要求);破格条件: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厅直属单位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在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在一级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护理专业可为1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破格条件:1.二级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2.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附则:申报当年年底已满55周岁或中医药专业的人员,可用2篇一级论文代替1篇SCI收录论文。(五)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是在任现职期间,以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SCI通讯作者)发表,并有正式刊号或书号。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论著不得提供。提供的论文、论著,为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六)从2014年度起,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文章页、封底。同时,论文须提供电子版本,并以CAJ或PDF的格式上传网上申报系统。(七)申报社区系列资格提供的三级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网址:)或中国记者网()期刊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八)所有申报提供的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打印页面或收录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粘贴在杂志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