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护士各职称的晋升条件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责任者。 2、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责任者。 3、在处分期内的受到行政处分者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7、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申报高级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任现职必须满5年;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除下列人员外任现职必须满3年。 1、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国家发明一、二等奖;自然科学一、二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者,破格晋升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 四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者,破格晋升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者。
② 医学副高晋升正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要详细的!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才。
主任医师就是正高级别。
“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及公证员、正高级教师等。在影响升职、工资评定的各种因素中,正高职称往往具有很大的权重。
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③ 护理副高报考条件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要求
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及年限要求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
3、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和护理专业的资格,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职称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2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④ 参加护理高级职称考试符合哪些条件
你好,护理高级职称报考要求比较多,在学历资历方面、论文方面都有要求,比如学历、资历条件方面: 1. 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 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3.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续学历本科毕业后满1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4.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续学历大专毕业后满2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针灸、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仅限于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5. 中专毕业,取得中级卫生技术资格满10年,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仅限于少数民族市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论文要求等条件可看下本网站高级职称页面关于海南省卫生高级职称报考和评审相关通知。
⑤ 护理副高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要求
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及年限要求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
3、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和护理专业的资格,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
(5)护理正高职称申报条件扩展阅读
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卫生职称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⑥ 护士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版取得中级任权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⑦ 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A.学历、年限
要求: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B.年度考核
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
C.计算机应用能力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具体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D.论文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至少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具体要求按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及《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执行。
E.继续教育
要求:申报评审人员,须完成我省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F.教学工作量及工作经历
要求: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须有乡村任教累计3年以上经历。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型教师。
2.业绩条件
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8项条件中的3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
A.作为前2名,获省部级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
B.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活动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
⑧ 护士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复件之一,制就可以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⑨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⑩ 护理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副高职称申报条件】 : 本科毕业,任中级资格5年,一级或二级杂志上发文2篇; 破格申报: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中专及相当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一级或二级以上的杂志发文3篇。 【破格条件】(必须符合三项以上): (1)在国家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至少发表过论文3篇,且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2)掌握本学科(医、药、护、技)先进医疗技术和诊治办法,在本专业范围内,组织或主持解决过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理论上或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在同行中有相当知名度。 (3)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三等,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4位作者)。 (4)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护士,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5)任主管护师5年以上,并且近3年内在县级以上医院护理部担任正、副主任,实际工作业绩突出。 (6)大专学历(后学历)破格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工作须满20年,并取得大专学历后须满3年;中专及相当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以上;或在60年代及以前获得县以上人民 *** 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医师证书及相当资格证件后,一直从事中医药工作,经验丰富、疗效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信誉。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海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6月2日-16日,8月1日-2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县、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卫生健康委,洋浦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7)51号)、《《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劳保专(2009)10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156号)中报名条件人员,且除下列(五)情况不能申报外,均可报名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合格者上报评审材料参加评审。 (二)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269号)文件精神,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晋升职称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获得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的,可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优惠政策可享受一次);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可以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作为成果申报参评;援鄂医疗技术人员,免于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具体名单以各市县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有关省级医疗单位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的人员为准。 (四)从2020年起符合《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治未病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卫人(2020)12号)的可申报中医治未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和评审: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近5年内有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作品资料等: 6、未按要求下基层服务或服务时间不足者; 7、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者。 二、人机对话考试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16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详见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即附件1)。 (三)2020年6月3-6月17日,考生须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到各市县卫生健康委或委直属单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020年6月19日前,各报名点将考试报名资料报送至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人机对话考试专业、内容、级别、题型、时间 (一)考试专业:开考专业详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3)。 (二)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五)考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四、人机对话考试准考证打印工作 自2020年7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高级评审材料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上报材料要求(附件4)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单位逐级审核上报,属于一线医务人员的要在报送档案材料封面注明。 (二)评前公示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 (三)连级审查 1.各单位要对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与原件逐一核实,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公章。 2.各市县、委直属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照基本条件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对所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受理和上报。初审合格者,由市县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出具考评函件。 (四)评审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受理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市县卫生健康委、省直企事业单位人事处(科)、委直属各单位负责受理。 (二)受聘在省内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流动人员、社会办医人员,若人事关系在海南,近5年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并有考核材料,有业务技术考绩档案,符合申报条件,可以申报参加考评:社会办医人员申报须填写《社会办医人员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附件5),经核发执业机构的部门审核做出意见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参加考评。 (三)人机对话考试合格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在考试当年及下一年度有效。 (四)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目录详见省卫生健康委、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网站。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原则取消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对计算机和外语能力考试要求的通知》(琼卫人(2017)8号)文件执行。 (六)由省委人才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提出评审。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参加国家和省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对外援助、以及在省内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申报评审职称时的重要依据,评审职称时不受限制(优惠政策可享受一次)。 七、考评收费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人机对话考试收费75元/人,职称评审费不再收取。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附件: 1、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2、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 3、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4、社会办医人员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5、海南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答辩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 6、海南省城市医师下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 7、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到上一级医院进修鉴定表 8、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基层)晋升高级职称社会评价和纪检监察意见表 9、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基层)晋升高级职称书 10、上报材料要求(省线) 11、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务申报材料(省线材料袋封面) 12、上报材料要求(基层线) 13、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务申报材料(基层线材料袋封面)
海南医学院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加快建设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正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校发展需要,2021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一、基本情况 海南医学院是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一所公办医学院,前身是创立于1947年的海强医事技术学校和创立于1948年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学校秉持“厚德、严谨、博学、和谐”校训精神,践行“致力于岗位胜任力和领导力培养,彰显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健康海南、服务海南自贸港、服务热带病防控为己任,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多层次高素质人才培养。学校座落在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占地面积共计亩,其中新建桂林洋校区占地面积亩。 海南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学校建设“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学校有覆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四个学科门类29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62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3人,硕士研究生823人,本科生9553人,留学生640人。在1111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81人,其中教授158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比。有国务院特贴专家30人,海外高层次人才“千 人计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 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主任委员1人,海南省杰出人才9人,柔性引进两院院士9人、长江学者3人。 学校临床医学为海南省首个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生物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口腔医学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急救与创伤研究、热带转化医学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点,1个国家卫健委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外创新单元、1个获得国家GLP认证的海南省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临床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院士工作站。主办医学杂志6本,其中《AsianPacificJournalofTropicalMedicine》和《AsianPacificJournalofTropicalBiomedicine》是国内仅有的两种被SCI收录的全英文国际热带医药杂志,影响因子分别为和,分列全球SCI热带医学期刊的第11和12位。 学校拥有附属海南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第一、二附属医院以及附属肿瘤医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建设专科2个;住院医师培训基地69个,专科医师培训基地3个。是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依托单位。 二、拟招聘的人员范围、职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范围、职数及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事业单位编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及类别 1.学历学位:本科、学士及以上; 2.学科、专业要求:财务、会计; 3.职称条件:高级会计师; 4.年龄要求: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要求:有2年以上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6.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在省人社厅网站、海南医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30日; 2.网上报名邮箱:; 现场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行政楼202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2)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扫描件(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则提供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备相关材料; (2)应聘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及专业”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 5.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2)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人事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面试时审查原件。 (四)组织考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1〕3号)和《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组织考试,确定拟聘人员。 高级职称人才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以本学科专业知识等为主,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结果在海南医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并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另行组织招聘(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统一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学校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委讨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报省人社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修老师,秦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纪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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