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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考分离目前普遍认为是教育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分析“教考分离”的利弊,扬长避短,探索一种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新型的《药理学》考试模式。
1“药理学”教考分离的优势
1.1考试命题的客观性强教考分离是由教务处等管理部门利用命题软件或委托相关人员依据教学大纲要求,按事先制订的命题要求,从题库中抽题组制试卷,并聘请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的专家对试题的难度和质量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审核,增强了考试命题的客观性、严肃性,减少了命题的主观随意性。
1.2阅卷评分公正性强《药理学》在教考分离制度下,阅卷评分是在试卷密封并按照事先制定的统一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采取流水作业和阅卷老师签名的形式进行批卷,增加了阅卷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基本上杜绝了“人情分”的出现,使阅卷评分比较客观、公正,从而使考试成绩的可信度大大增加。
1.3考试成绩的可比性加强。在专业、教学大纲、班级等教学对象和环境等相同的情况下,学生的考试成绩具有较强的可比性。通过试卷分析、试题分析及成绩分析。有利于教务部门和教师准确地总结经验,找到实际教学过程中的优点和缺点,从而推动药理学教学的改革,以完善药理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形式等。
1.4考试成绩的教学反馈性强在命题的客观性,阅卷的公平性、成绩的可比性等条件下,学生的考试成绩能较为客观地评价老师的教学质量与效果。通过总结分析可以从不同角度了解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可以进一步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教学管理部门也可以对管理决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1.5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药理学”实施教考分离,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把《药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较为系统、全面地介绍给学生,教师将减少课堂教学的随意性,切实保证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同时,也可消除部分学生对考试心存侥幸、冒险闯关的心理,增加学生全面、系统学习的主动性,减少学生对老师的依赖性。
1.6严肃考风、学风和校风教考分离制度基本消除了“人情分”的隐患,加上严格的考场巡视管理制度,使考试结果比较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水平,从而客观地评价出学生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良好的考风、学风及校风的建设。
在“教考分离热潮”下,我院教务处也提倡各学科进行教考分离。虽然教考完全彻底地分离能克服教考合一的某些缺点,但它又会对教学活动也会造成新的负面影响。“教考分离”作为考试改革的一种探索,其负面效应总是与积极作用相互依存的,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教考分离自身及其在实际运作时存在的问题。
2“药理学”教考分离的弊端
2.1阻碍《药理学》知识的全面传授教考分离实际上是“以考评教,以考评学”,教考分离的考试试卷是建立在“统一题库或卷库”的基础上的。教师为了提高学生考试分数和所谓的教学质量,在教学过程中,必然依大纲规矩而行,同时也必然大力加强学生对药理学应试能力的训练,这样就降低了教师教学的热情,不利于知识的全面传授。例如:抗肿瘤药目前发展非常迅速,但按大纲的要求本章节属于自学内容,在教考分离的模式下,只好不涉及了。
2.2限制了《药理学》学术的探索和创新药理学“题库或卷库”建立,是相关教师根据某个版本的教材和自己的教学经验设计和选择试题,故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科学技术、经济发展日新月异,需要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地引入大量的《药理学》新成果、新技术、新趋势。教考分离不允许教师知识更新和对新理论、新现象的探索。这是因为不同教师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差异,在出题、判卷时必然会因理论、观点的不同而产生分歧或争议,因此只好放弃了这些内容的考试,教师无法把反映现代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新论点和自己的成果、观点作为教学和考试的内容。即使教师讲授了大纲以外的新知识、新观点、新方法,由于学生认为在教考分离的情况下,这些知识点难以成为考试的内容,因此也得不到重视和认真对待,甚至师生都会认为这些是多此一举。
2.3不利于因材施教由于主客观原因,每个专业学生的水平不同,教考分离的“统考成绩”只能反映现状学生现在会什么,却不能反映学生真正的学习成果。面对就业的压力和需要,我们无法根据市场的需要培养学生的药理学基础。比如:要从事医学的学生,我们不能给他介绍案例教学;要从事药品学术推广的学生我们又无法给他们介绍产品卖点的药理学提炼方法;要从事新药开发的学生,我们又无法给他们介绍试验方案的设计方法等。
2.4适用范围有限药理学是一门实验科学,发展很快,变动很大,教考分离制约了该学科的发展。科学的题库必须由该课程的专家通过一套科学的方法制定。不可否认,即使是最成熟的大学英语统考和计算机基础统考,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何况“药理学”并不像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一样有国家统一的大纲和教材。在无国家统一的大纲和教材,又没有一批专业权威或专家出题的前提下,如何能保证非任课教师拟定的试卷就是科学、合理的?在“药理学”的一些高层次的研究领域,只有一两个教师在从事这一课题的研究,不让任课教师出题,谁来出题?难道让其他专业的教师来考核本专业的学生?
由此可见,教考分离虽有很多优点,但也不能完全替代“教考合一”,教考合一的缺点正是教考分离的优点,而教考分离的缺点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教考合一的优点,所以在理论上探索和建立一种药理学“教考综合模式”就显得非常必要,这种“教考综合模式”它应该是兼有“教考合一”和“教考分离”的优点,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发挥教考合一和教考分离的优势,既重视教学与考试的统一性、规范化和客观性,又重视其灵活性、创造性、差异性和主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