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国民幸福指数”是衡量民众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 “幸福指数”概念是20级世纪70年代,不丹国王提出并实施“幸福计划”,在不同的时期,政府推出了不同的国民幸福目标,使人生基本问题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在这个人均GDP仅为700多美元的南亚小国,国民总体生活得较幸福。“不丹模式”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国民生产总值(GDP)是衡量国富的标准, GDP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不能从本质上衡量社会福利水平和人民的幸福程度。在很多情况下,GDP的增长可能隐藏了人们的福利下降,因为健康的身体、愉快的心情很难被体现在一个数字之中。GDP增长模式不能反映社会财富的总积累,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国民幸福指数”(GNH)是衡量百姓幸福感的标准,是社会运行状况和民众生活状态的“晴雨表”,是社会发展和民心向背的“风向标”。 近年来,发达国家也开始进行国民幸福指数研究, “快乐经济学”的研究方兴未艾,发展迅速。快乐经济学在整体主义价值观与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支持下融合了行为学、社会学、实验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知识,逐渐成为“直面生活现象”的经济学,进而创设了不同模式的国民幸福指数。美国的世界价值研究机构称之“幸福指数”,英国则称之“国民发展指数”(Measure of Domestic Progress,简称MDP),日本的“国民生活快乐指数”更强调文化方面的因素(Gross National Cool简称GNC),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心理学教授卡尔曼致力于“国民幸福总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简称GNH)的研究。总之,普遍认为:衡量人的幸福快乐的“国民幸福指数”与“国民生产总值”相比,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幸福指数之间不是互相对立的。发展经济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增加幸福感,但人们的幸福感是相对的,国民幸福指数与国民生产总值并不一定同步增长。对人民生活幸福而言,国民幸福指数比国民生产总值更要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