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互联网媒体的特质,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也丰富多彩。但受制于通路、带宽、终端设备等诸多客观因素,网络广告的制作和运用也有所局限。在相关技术条件得以实质性改善之前,网络广告的内容创意和形式创新方面很难有大的突破。尽管如此,仍然有的用户认为网络广告是最影响其消费行为的广告媒体。57%的用户表示网络广告对他们个人消费行为有影响。有62%的人认为在浏览过相关的网络广告后会促使其购买。 2004年采用最多的网络广告形式是长横幅大尺寸广告,占32%; 其次是普通按钮广告,占18%; 普通网幅广告占13%列第三。iResearch的调查报告还表明,有75%的用户浏览完网络广告后会点击网络广告。有30%的用户倾向于点击网络广告后出现的是Flash动态页面,有23%的用户倾向有小游戏等带有互动功能的网页。而有64%的用户认为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其后依次是分类广告、搜狐引擎广告、文字链接广告、电子邮件广告及其他广告。用户认为在图片形式的网络广告中,最吸引人的网络广告形式是视频广告,有30%的支持率,其次是大尺寸广告,有17%,传统Banner广告有16%,悬浮广告有15%,弹出广告有11%,全屏广告有9%。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中,关于用户对互联网最反感的方面,弹出式广告窗口,是仅次于网络病毒最让网民反感的,再次是网络入侵攻击。网络病毒和网络入侵攻击都可看作是对上网电脑的严重侵害,而弹出式窗口与垃圾邮件主要是增加用户的麻烦程度才引起用户反感。 目前,中国超过60万家企业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营销,这个数字远远大于在主流网络媒体上投放广告的4000余家网络广告主的数量。而调查中,用户回答“在互联网上查询信息时遇到的最大问题”时,“重复信息太多”以的比例占到了第一位。 对比近几次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一直以来,获取信息为网民上网最主要的目的,但其所占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 而以休闲娱乐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所占比例稳步上升,并且在此次调查中首次超过以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比例,休闲娱乐成为网民上网的最主要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广告也必须随势应变,重点致力于提升受众的接受度和好感度,而不能过分追求强制性注意力。否则,广告主最在意的“广告效果”将无从谈起。虽然受到了技术条件的一定限制,我们还是看到不断有网络广告新形式的出现,而创意表现精彩的富媒体视频广告也开始为越来越多的网民所接纳和喜爱,其中的一些精品甚至被广为流传。或许,符合受众心理要求的新型网络广告,应成为网络广告领域最值得开采的“金矿”。 (资料来源 iResearch、CNNIC) 现今,在国内除了CPM和CPA外,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点击成本)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 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及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大大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的主导,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和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形,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但由于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CPT无法精确体现互联网便于衡量广告效果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尚未能实时地公布其每天的不同页面的日访问量(Daily Pageview)和日不重复访客数(Daily Unique User),因此,广告主在衡量广告投放效果时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进行估算,这种评估方法难以体现互联网广告所应有的精确性和实时性,而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出广告所能传达到的用户数量及相应所需付出的费用。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提高,媒体却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可靠性,只能被动地每半年或每一年调整一次价格,以提高自己的收入。 CPT沿用几年,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的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对这一变化体会最深刻的是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以往客户服务人员只是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很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将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导致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数才是他们的最终需求,而这等同于传统媒体告知效果的需求。在过去的2004年,不少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也已经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一种广告效果来进行评估。事实上,在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不够成熟的环境下,CPM作为一种计费形式未被国内广告主接受和理解,一方面是由于CPM的计费方式与传统的包版位的购买方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也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并未能广泛地应用,CPM尚未能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却期待改变。随着权威调研机构介入,CPM至少可以作为一种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与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在拥有CPM和CPC后并不满足,他们在不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有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消费者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没有购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们希望了解消费者在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希望了解在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特征,更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遗憾的是,过去没有一个媒体可以实现这一点,但广告主们知道互联网应该可以帮助他们实现。 互联网是一个互动的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征使互联网的推广不仅停留在广告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者广告点击(用户主动点击广告)上,而且可以渗透到企业的营销全过程,这可以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的分析得以实现。目前,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一些代理公司已开发出相应产品。 简单的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的"行动"(ACTION)可以由广告主进行自定义,譬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装申请、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领、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定义为页面浏览数等等。并且当评估广告效果时,"行动"的定义可以是多方面的,譬如可以定义页面到达、注册、浏览页面数、购买四种行为,分别根据转化成顾客的机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以了解广告对哪些人产生了影响,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对产品感兴趣、他们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他们一般购买什么产品,一系列的指标加以分析,便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实施方向。 网络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CPA、CPC、CPM,单独来看都不能很准确的体现网络广告投放的真正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者广告公司明确了其广告效果的评估体系,比如主要是考虑对广告信息的传递还是对直接销售效果的促进等等,就可以综合上述因素进行整合的效果评估。所以,体现网络广告投放价值的最佳衡量方法是CPM、CPT、CPC、CPA综合衡量。广告主越来越聪明的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及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同时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以至于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今,在国内除了CPM和CPA外,还有两个指标是国内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的重要参考--CPC(点击成本)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 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及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大大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 而CPT(每广告位时间成本,譬如包天、包时等)则是目前国内互联网广告计费形式的主导,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和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一致。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形,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但由于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CPT无法精确体现互联网便于衡量广告效果的优势。 由于各大媒体尚未能实时地公布其每天的不同页面的日访问量(Daily Pageview)和日不重复访客数(Daily Unique User),因此,广告主在衡量广告投放效果时只能根据媒体公布的数据进行估算,这种评估方法难以体现互联网广告所应有的精确性和实时性,而只是根据经验估算出广告所能传达到的用户数量及相应所需付出的费用。同时,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随着媒体页面访问量的不断变化提高,媒体却缺乏有力的第三方数据向广告主证明这种页面访问量增长的准确可靠性,只能被动地每半年或每一年调整一次价格,以提高自己的收入。 CPT沿用几年,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的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对这一变化体会最深刻的是网络广告代理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在提供的互联网广告监测预测数据和报告中,以往客户服务人员只是提供CPC(广告点击成本),但很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将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导致的广告支出和用户对广告的印象数才是他们的最终需求,而这等同于传统媒体告知效果的需求。在过去的2004年,不少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为了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也已经将CPM(千人印象成本)作为一种广告效果来进行评估。事实上,在国内网络广告市场不够成熟的环境下,CPM作为一种计费形式未被国内广告主接受和理解,一方面是由于CPM的计费方式与传统的包版位的购买方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也由于权威的第三方监测系统并未能广泛地应用,CPM尚未能获得足够的公信力。目前,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却期待改变。随着权威调研机构介入,CPM至少可以作为一种广告效果监测的指标提供给广告主。 广告主的实际需求与点击后行为分析的意义 广告主在拥有CPM和CPC后并不满足,他们在不断的营销推广中积累了更多与互动有关的需求。他们想知道谁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哪里、消费者的习惯是什么、消费者关心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消费者为什么没有购买、消费者参与品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等等,广告主们希望了解消费者在从认知到购买的整个思维和行为特征,希望了解在整个营销过程中消费者反映特征,更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可以指导营销体系的完善。遗憾的是,过去没有一个媒体可以实现这一点,但广告主们知道互联网应该可以帮助他们实现。 互联网是一个互动的媒体,是点对点宣传的实现,这种传播特征使互联网的推广不仅停留在广告印象(用户被动看到广告)或者广告点击(用户主动点击广告)上,而且可以渗透到企业的营销全过程,这可以通过了解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的分析得以实现。目前,针对广告主的这些需求,一些代理公司已开发出相应产品。 简单的说,用户点击网络广告后行为分析的指标是CPA(效果成本),其中的"行动"(ACTION)可以由广告主进行自定义,譬如化妆品公司可以定义为试用装申请、银行广告主可以定义为信用卡申领、销售公司可以定义为购买、网络媒体公司可以定义为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定义为页面浏览数等等。并且当评估广告效果时,"行动"的定义可以是多方面的,譬如可以定义页面到达、注册、浏览页面数、购买四种行为,分别根据转化成顾客的机率来综合分析广告效果,以了解广告对哪些人产生了影响,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对产品感兴趣、他们对什么产品感兴趣、他们一般购买什么产品,一系列的指标加以分析,便可以优化广告主的广告计划,实施方向。 网络广告价值的综合衡量 无论CPA、CPC、CPM,单独来看都不能很准确的体现网络广告投放的真正价值,但是当广告主或者广告公司明确了其广告效果的评估体系,比如主要是考虑对广告信息的传递还是对直接销售效果的促进等等,就可以综合上述因素进行整合的效果评估。所以,体现网络广告投放价值的最佳衡量方法是CPM、CPT、CPC、CPA综合衡量。广告主越来越聪明的发现只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及互联网营销的互动性,才是互联网推广的真谛,这同时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以至于网络营销策划咨询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网络广告未来发展趋势 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网络广告经历了螺旋式上升发展历程,从精准投放为诉求吸引广告到回归传统媒体的广告营销策略,再跃升到新的精准投放模式。在2000年以前,以新媒体身份登场的网络媒体面对成熟的传统媒体,大多采取了精准投放为诉求的网络广告营销模式。百澄传媒机构是从事互联网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的新型科技传媒公司。百澄传媒机构历时四年研发的Behaviors analysis(用户行为细分)、Web Semantics(网页语义分析)、Flow purifying(有效用户行为价值判断)等技术,整合形成精准营销系统化应用产品,适用于中国互联网各个领域;其中多项技术处在世界领先地位。百澄传媒机构是业界领先的精准广告系统化运营商;确立以用户(网民)为核心的商业运营模式;服务范围贯穿用户分析、统计评估、媒介分析、投放策略、广告邀约、定制投放及优化管理、效果评测等全方位业务链条。使得广告主有针对性的定向投放,让用户变被动为主动。从而给企业带来的很好的广告效果,企业在做网络广告的时候现在都会考虑精准广告,只有投放精准广告才能为企业带来精准的客户。 金融危机的影响已波及全球,各国经济增长放缓,都面临极大考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国内企业同样无法免遭全球经济困局的影响,面对危机对自身发展的冲击,企业纷纷缩减开支和控制成本。因此,在企业的广告投入方面,将更加倾向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的投放渠道。在这样的背景下互联网广告却一枝独秀,逆势增长。2008年第三季度,美国网络广告收入达59亿美元,写下历来第二佳绩。 随着国内互联网的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广告在企业营销中的地位和价值越显重要。选择上网淘金,将成为中国企业的必然之路。
一、广告学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一)广告学研究溯源 纵观人类历史,可以说,广告历史悠久。人类祖先开始利用姿态(如舞蹈)、声音(如叫卖)、火光(如烽火)进行广告传播,后来又发明和运用语言与文字,扩大了广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注:何猛修编:《现代广告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广播与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使人类广告传播再次发生质的变化。在广告传播媒介不断发展的同时,19世纪以来专业广告公司的形成、普及与发展,加速了广告研究的进程。1812年,世界第一家广告专业公司在伦敦开业;1869年,美国费城成立了艾尔父子广告公司。(注:赵育冀编:《现代广告学》,中国商业出版社1987年版,第6页。)这些都说明, 人类对广告的研究,已从静止的文字、图案,发展到动态的广告活动过程,并促成了广告学的产生。 广告实践与广告学理论是互动发展的。广告是一种操作性的社会实践,而广告学则是关于广告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广告学最早产生于经济发达的美国。1901年,美国西北大学心理学家瓦尔特?狄尔?斯科特在芝加哥的一次集会上,首次提出了要把现代广告活动和广告工作的实践发展成为科学。1903年,他编著了《广告原理》一书,第一次把广告当作一种学术理论来探讨,“任何一次重要的实际事业都需要有一个理论的基础”(注:赵育冀编:《现代广告学》,中国商业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1908年, 斯科特撰写了《广告心理学》一书,他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分析了消费者的接受心理,开始了对广告理论的较为系统的探索。此外,1902~1905年期间,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密西根大学的经济系都开始讲授有关广告学方面的课程。上述研究和理论探讨,可以说是世界广告学研究的开端,为广告学理论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二)我国广告学研究的起步 我国最早出版的广告学研究专著,当推由甘永龙编译的《广告须知》。(注:陈培爱:《中外广告史》,中国物价出版社1997年版,第53页。)该书1918年6月由商务印书馆初版,至1925年11月已出至第7版。它译自美国的《How To Advertise》一书,全书篇幅不大,其中第14章《稿本为广告之魂魄》中认为广告是:“将有关发卖品之事实,布告于公众,并宣传其价目也。” 我国最早的广告研究团体是1918年成立的北京大学新闻研究会,它把广告作为新闻学研究和教学的组成部分。1919年12月,北大新闻学研究会所聘的导师之一徐宝璜,出版了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全面的新闻学著作《新闻学》,全书共14章,其中把《新闻纸之广告》列为第10章,予以专章探讨。(注:邓白云主编:《中国广告实用手册》,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23页。)作者认为“求一报广告之发达,应先求其销路之推广”。1920~1925年一些大学相继开设了广告学的课程,如上海圣约翰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平民大学、北京国际大学、燕京大学和上海南方大学等。当时广告学课程只是作为新闻学研究与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仅限于报纸广告的研究。 早期对广告学的研究做过贡献的还有新闻界名人戈公振。他在1927年出版的《中国报学史》中,利用丰富的广告史料,较系统地论述了关于广告学的理论和观点,并着重论述了广告的政治思想和文化价值。他认为,“广告为商业发展之史乘,亦即文化进步之记录”,“不仅为工商界推销出品之一种手段,实负有宣传文化与教育群众之使命”。他还指出:“人类生活,因科学之发明日趋于繁荣与美满,而广告即有促进人生与指导人生之功能。”作者深刻认识到广告除了推销商品的功能之外,还具有宣传文化、指导人生和教育群众的功能,这种看法颇具远见卓识。他还强烈抨击了“不道德与不忠实之广告”,“不但为我国实业界之大忧,亦广告界之大耻”。稍后出版的广告学专著还有1929年出版的蒯世勋的《广告学ABC》、1930年出版的刘葆儒的《广告学》、 1931年出版的孙孝钧编的《广告经济学》、1933年出版的王贡三的《广告学》等。但是,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告学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非常有限。 (三)我国广告学研究的发展 我国从五四以来开始的广告学研究与教育,由于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其发展速度受到限制,比较缓慢。广告理论研究还很肤浅,体系还不完善。自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广告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1983年6月, 我国第一个广告学专业在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创办,(注:陈培爱:《中外广告史》,中国物价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页。 )标志着我国广告专业人才培养和广告理论研究走上正规的发展轨道。随后,广告学成了一门热门学科,许多高校相继开设了广告学专业或广告学系。至1998年止,全国已有近90所高校开设广告学专业。高校广告学专业的开办,促进了我国广告理论研究和广告学科建设的快速发展。 80年代中后期,在我国广告事业蓬勃发展的推动下,广告理论界度过了仅靠译介海外广告读物的“拿来主义”的日子,开始进入广告理论建树的发展期。这期间出版了广告理论研究方面较有影响的一批著作,如傅汉章、邝铁军《广告学》,杨荣刚《现代广告学》,赵育冀《现代广告学》……这些广告理论研究和著作的出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广告理论研究正从浅表向深层发展。他们尝试着把广告理论探讨与广告教育、广告理论与广告实践、外来的广告理论与国内的实际结合起来。90年代以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推动了广告业的空前繁荣,广告理论研究也向更为科学化、系统化、多元化方面发展,出现了一批较有影响的广告系列丛书,为不断完善广告学的独立学科地位立下了汗马功劳。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广告学理论建设和学科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在迅猛发展的中国广告事业跟前,广告理论工作者面对着更多的无法回避的广告学理论中的新课题。例如,对广告学原理的研究不应再局限于狭隘的经济学范畴,而是更加深入到社会、文化、政治、伦理、科技、教育等各种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广阔领域。广告不单是推销商品的工具和手段,它还承担着社会生产、生活以及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广泛的沟通职能。90年代以后,以计算机为主的网络发展为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之后的第五大广告媒体。从广告发展的历史来看,新媒体的出现为广告业拓展了新天地,同时也为广告理论研究带来新的课题。 展望广告学理论研究的趋势,今后将更加集中在广告文化学、广告传播学、广告信息学、广告社会学、广告美学等更加宏观的领域和更加相互融合的范畴。在研究重点上也发生了转移,将从理论的研究,到行为的研究;从分离的研究,到综合、交叉的研究;从静态的研究,到动态的研究。其核心是从以作品为中心的研究,到以人为中心的研究。总之,要不断探讨建构既适合我国国情,又有独立学科意义的广告学理论,使广告学理论研究更具有现实性和贴切性。 二、广告学理论研究中几个问题的探索 广告学是研究广告活动规律的学科。通过大量的广告实践经验的积累,逐步升华和抽象,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形成理论体系,构成了广告学。广告活动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但其侧重点在市场经济信息的传播方面。因此,广告学本质上属于信息传播学科的范畴,与众多的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当然,对于广告学发展中的一些理论问题,学术界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80年代以来,我国广告学理论经历了许多重大理论问题的探索与研究,其相对集中在几个关键问题方面。如广告学科的科学与艺术之争,有关广告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及关于广告学的社会学思考等。这些理论问题的探讨,不仅明确了广告学理论发展的方向,而且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作用。 (一)关于广告学科的科学与艺术之争 在广告学理论研究中,关于广告学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之争由来已久,目前代表性的说法有以下三类。 第一,认为广告学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持这种看法的人多是海外的广告学者,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的一些广告学者认为:广告乃是一种艺术,它是艺术家生产的产品,是用艺术的手法去塑造产品的形象。他们还认为没有艺术性的广告,是没有生命力的广告。我国广告界也有人认为,广告学涉及的学科很多,既无规律可循,又无系统的理论基础,其表现主要是以艺术的形式出现,因此是一门艺术科学。 第二,认为广告学是一门科学,而不是艺术。杨荣刚先生在1989年出版的《现代广告概论》中,认为“广告作为一门科学,它必然有自己固有的特性。这种特性是在人们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而不是人们的主观想象和假设。因此,广告必须是事实。”(注:杨荣刚:《现代广告概论》,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35页。)程春先生1994年在《电视广告效果初探》一文中也指出“广告是科学,而不是艺术。”(注:程春:《电视广告效果初探》,《94’中国广告年鉴》,新华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页。 )他认为广告是从属于市场经济范畴的一门科学,艺术只能是一种手段,是为广告目标服务的。上述观点认为科学和艺术都是反映客观存在的一种形式,但两者有不同的概念。科学是对事物进行总结的规律性知识,艺术是对事物进行加工和提炼的某一典型形象。广告是从属于信息传播范畴的一门科学,艺术只能是一种手段,是为广告目标服务的,只有从本质上弄清两者的关系,才能真正理解广告学的内涵。 第三,广告学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最早提出这个观点的是我国广告界的老前辈、原中国广告学会顾问徐百益先生。他在1983年8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学术研讨会上, 提出如下看法:“广告是有计划的通过各种媒介向消费者介绍商品和劳务的科学和艺术。”(注:陈培爱:《广告原理与方法》,厦门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我国广告理论研究者持这种看法者居多,认为广告学不仅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而且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和完整的知识体系,因此是一门科学。广告学又是一门艺术,因为广告学所涉及的范围很广,特别是在广告创意和表现方面都离不开艺术的加工,是通过艺术的手法来表现产品或企业信息,从而引起消费者对广告的兴趣。 综观上述几种提法,我们认为,广告学应是一门科学,而不是一门艺术,也不是科学与艺术的混合体。广告学是将多种元素有机地结合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并能达到特定目的的综合体。人们在长期的广告活动中,不断地积累经验和总结经验,通过科学的抽象的总结,逻辑的推理,逐步把广告活动和广告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上升为理论知识。从广告学的知识体系来看,广告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已组成了系统化的结构,从而形成了现代广告学这门科学。而艺术仅仅是表现广告科学原理的一种手段。科学与艺术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我们应当克服片面追求广告的“艺术效果”,而忽视广告科学观念的倾向。 (二)关于广告学研究的理论基础 对于广告学研究的理论基础的认识,学术界长期以来有过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其理论基础应是市场经济理论,因为广告是推销产品的手段,其应用范畴主要在市场经济领域。二是认为广告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其本质特征是信息传播,市场只是广告发挥其作用功能的一个重要领域。我们认为广告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应当以传播学理论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广告学研究中涉及到多种学科门类,但广告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不是一种大杂烩,它有自己的理论体系。事实非常明显,广告学的研究对象是信息传播,它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不是从经济优先的观点出发,而是从传播信息的立场出发。广告实际上做的是三件事:传播一种信息;提供一种服务;宣传一种信念。而传播学的具体研究对象是包括广告在内的所有大众传播手段,传播学的许多理论完全适合广告学的研究。 广告学应隶属于传播学研究的范畴。随着对理论问题探讨的深入,绝大多数人对广告是一种信息传播的本质特征深信不疑,并认定传播学是广告学研究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广告学应纳入传播学的研究范畴。这种认识也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同。国家教委在90年代初组织对“文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订时,经专家多方论证,草案中在八大类学科净减1/3专业时,却在新闻大类下增加了“广告学专业”,把原有个别学校设置的“专业方向”上升为“专业”,这是很有远见的正确决定。1997年,教育部又一次大规模削减专业目录时,却把新闻类从文学中独立出来,以“新闻传播类”的名称升格为一级学科,并保留了广告学专业。据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1997年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的广告学专业不仅设在综合性大学、商学院、新闻学院、广播电视类学院,而且艺术学院、师范学院、印刷学院、民族学院也有,几乎所有类型的院校都对广告这一新兴的专业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其中,设在新闻院系所占的比例最高(占%)。这些充分说明,把广告纳入传播学的研究范畴的认识居大多数。 现代广告学的综合性、边缘性与交叉性的学科特性,表面上给人一种杂乱无章的感觉,但是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规范性、科学性,我们完全可以为广告学科体系正名界定:广告本质上是属于信息传播活动,它属于传播学的研究范畴,其运用重点在于经济活动的社会实践。在这种基本认定之下,去建立富于完整而稳健体系的广告学。在给广告学准确的定位后,要面向世界,面向市场,面向未来,在探索与国际广告接轨的同时,注意结合中国广告的现状,去建构现代广告学的体例框架。 (三)关于广告的社会学思考 90年代以来,广告学的研究开始往纵深发展。一些理论工作者不满足于现有的研究状态,提出要把广告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去思考。1995年,陈宏军在《关于广告的社会学思考》中敏锐指出:“学术界对广告学的研究基本上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从广告学所涉及的信息传播原理去研究广告活动的内在规律,二是从广告与市场的关系中去研究广告的外在因素。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研究广告学,都应把广告放在整个社会这个大系统中去考察与分析,以便从全新的角度(人、社会、广告)去进行系统的研究。”(注:陈宏军:《关于广告的社会学思考》,《95’中国广告年鉴》,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第271页。 )欧阳康在1996年也提出把社会学融入广告学研究的必要性。他在《现代广告》一书中阐述了社会学与广告学的关系:“社会学总是将自己的研究对象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它认为任何脱离整体的个体都是不存在的。社会学研究的整体性原理,对广告活动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注:欧阳康:《现代广告》,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第38页。) 广告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的信息传播活动,它不仅传递商品信息,而且还传递各种政治信息、社会生活信息、文化信息等。因此,从广义的广告活动来看,广告可以说是一种大众性的社会信息传播活动。如果从狭义的广告活动来看,商业广告或经济广告活动,也必须以广大的社会为背景,以特定的社会制度、社会文化、生活习惯与民族风俗等为依据,才能创作出符合特定社会条件的广告作品。 广告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与各种社会现象必然有着相互作用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广告不仅遵循着广告学的准则和规律,同样也遵循着社会学的准则和规律。只有运用社会学的整体原理,从社会这个整体出发去研究广告的活动,才能够找到广告活动的内在特征。 综上所述,20世纪中国广告学理论的发展,是在引进与借鉴西方广告学理论的基础上,在中国广告业不断发展的推动下,经过长期探索、积累、深化,逐步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教育的兴起,促进了广告学理论建设的繁荣,提升了中国广告业的整体水平,从而使广告事业与广告学科得到共同发展
论我国网络广告的现状、前景及发展对策摘要:网络媒体与网络广告的兴起,给传统媒体及传统广告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网络广告已成为广告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它的出现使得整个广告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宽带网的进一步普及,新的广告形式还将层出不穷,网络广告的优势特点也将更加明显,网络广告的发展前途将是无可限量的。不过,网络广告既有时空自由、灵活互动等优势,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缺乏客户针对性等弊端,因此,应扬长避短,变革广告形式,提高网络广告的质量才能使其更好地发展下去。关键词:网络广告;广告形式;发展对策1网络广告的特点促使广告主使用互联网做广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网络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从电视转向互联网,这必然给广告主带来更多接触目标客户的机会。作为大众传播媒介,互联网的传播功能如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传统媒体广告相比,网络广告所具有的特点显而易见。交互性:可以使消费者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广告信息,而且传播快速,发布和接收基本上是同步的。广泛性:互联网的全球性,使互联网上发布的广告也是全球性的;针对性:目前已经出现了可以分析网站访问者的喜好,精确定位投放广告的技术。形式的多样性:网络广告在尺寸上可以采取旗帜广告、巨型广告,在技术上还可以用动画、flash、游戏方式,在形式上可以网络收听、收看、试玩、调查等,可以集各种传统媒体形式的精华,从而达到传统媒体无法具有的效果。易于统计性:网络广告的发布次数和效果均可以有技术手段精确统计。2网络广告的优势覆盖范围广泛:据美国的大众传播专家研究,在今天的多种媒介中,电台媒介争取到5000万听众,花费了约38年的努力,电视媒介达到5000万观众,花费了13年时间,有线电视用了10年时间,而互联网络从1993年对公众开放到拥有5000万用户只花了4年时间。从广告用户市场看,用户市场遍及世界各个角落,即使是一家小企业上网,都可能一夜成为国际性公司;其次,信息受众的广泛性,目前全球网络用户已接近2亿,网络用户包括各种年龄、各种职业和不同种族的人,其中年轻人所占比例较大,而且大多数的网络用户比较富有思想性;从广告媒体的角度来看,网络媒体覆盖面宽,信息受众广,是企业树立国际国内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的具有较高选择价值的媒体。内容丰富详细,声色并茂,可视性强:广告内容不受版面和时段的限制,可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网络实现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三维空间、全真图像相结合,将产品全面、真实地提供给网络用户。电脑屏幕的精确度越来越高,广告画面的可视性越来越强。购买行为直接引入广告:网络广告可按需要及时变更广告内容,经营决策的变化可以及时地实施和推广,随时向消费者传达最新的产品信息;网络广告在宣传产品的同时也允许消费者在线购买,购买行为可及时发生。3网络广告的发展历史追溯网络广告的起源,应当提及奇迹商业公司(Prodigy)。在互联网还没有实现商业化之前,Prodigy就开始尝试网络广告。1990年网络广告这项服务刚开始时,Prodigy只是这项领域的一个“孤独试验者”,因为它期望广告能作为自己的一项收入来源,但这个目标并没有实现。在此之前,计算机服务公司(CompuServe)在1979年就有在线服务,但是直到1995年才卖出了它的第一则广告。美国在线AOL直到1995年开始真正开始它的网络广告运作。最初的网络广告就是网页本身。当越来越多的商业网站出现后,怎么让消费者知道自己的网站就成了一个问题,广告主急需要一种可以吸引浏览者到自己网站上来的方法,而网络媒体也需要依靠它来赢利。第一种网络广告形式就是网幅广告(banner),它和传统的印刷广告有点类似。但是有限的空间限制了网幅广告的表现,它的点击率不断下降,目前平均的网幅广告点击率已经不到1%。面对这种情况,网络广告界发展出了多种更能吸引浏览者的网络广告形式。今天,无论我们是否喜欢网页上的Flash广告,或是邮箱中不计其数的广告信息,但有一个事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网民已经处于网络广告的包围之中。4网络广告的形式旗帜广告(Banner):是指出现在网站主页的顶部(一般为右上方位置)的网幅广告。以GIF,JPG等格式建立的图象文件,定位在网页中,大多用来表现广告内容,同时还可使用Java等语言使其产生交互性,用Shock-wave等插件工具增强表现力。漂移广告:此类广告不停地在网页上漂浮,以引起网页浏览者的注意。弹出广告:称画中画广告。这种广告也被称之为“画中画”广告。全屏广告:这种广告覆盖全屏,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像乐百氏在新浪网上所作的全屏广告和联众游戏中263免费邮箱的全屏广告。虽然这些广告醒目、具有感召力,但是由于过分地刺激了网民,而且有强迫之嫌,反而引起网民的不满。按钮广告(Button):也叫图标式广告,是旗帜广告的特殊形式,其制作方法、付费方式和自身属性与旗帜广告没有区别,仅在形状和大小上有所不同。声音广告:2001年7月1日下午4:00,因特网上第一个自动声音广告正式亮相。只要登上新浪、搜狐、网易、人民网、中华网、FM365、、中国网、光明网、千龙网等10家网站,网民就会听到“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声音。这是上述网站联合推出的“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公益广告。与传统的网络广告形式不同,这一公益广告首次采用网络自动声音广告的全新方式播出,只要一打开网页,广告就会自动播放。关键字广告:(Key Word)关键字广告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关键字搜索结果页面上方的广告横幅可以由广告主买断,这种广告针对性强,品牌效应好,点击率高;二是在关键字搜索结果的网站中,广告主可以根据需要购买相应的排名,以便提高自己网站被搜索者点击的机率。当广告主买下流行搜索引擎的流行关键字,凡是输入这个关键字的用户都可以被吸引到他的网站上去。5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可供选择的广告位置及创意空间少:一般来讲,只有在网站首页网络广告的效果才有所体现,而首页的空间是相当有限的。旗帜广告的广告效果不错,但旗帜广告就要占据相当的位置,因此,页面上的旗帜广告可算是屈指可数。网络广告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的单向推拉战略,既揭示了网络广告有悖人性的一面,又凸显了当前网站经营者赢利模式的高度趋同性,为了追求广告效果,他们牺牲了网络的效率,损害了网民的利益。网民的购买力不高:从商业价值的角度来看,网民群体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多数,这部分网民的商业价值不高,其消费能力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而且消费结构不稳定,消费意愿不强,难以形成一个购买力较强的群体。从网民上网的目的来看,绝大多数网民上网限于阅读新闻,获取信息,聊天和玩游戏。对网络广告较冷淡,避之唯恐不及,更不用说点击广告和在线购物。这样,广告信息在传者和受者之间的流动受到阻滞。结语:中国网络广告事业还处在起步阶段,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将随着宽带网的普及而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网络广告运作的理论和规范“将新观点与新科技与我们的民族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的优势,扬长避短,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迎接网络广告。参考文献[1]陈致烽,江少英.数字电视引发广告变革[J].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07(5).[2]刘良初.课堂传播效果:研究的维度与理论的构建[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7.[3]王唯茵.浅析网络广告[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16):277-279.[4]曾革楠.网络广告繁荣背后待规范[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7.[5]王国明.治理网络广告要立法[N].中国工商报,2003.
尽管这几年网络广告呈现持续增长势头,但与传统媒体相比还是九牛一毛。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国内网络广告总收入为亿元,这个数字不到传统报纸广告的(2008年报纸广告总额为4413亿元),这与网络媒体的影响力相比,实在是不相称的。
在互联网广告中,新闻网站所占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以百度、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竞价广告和以各类广告联盟方式投放的“垃圾广告”构成两个极端,真正的媒体广告并没有形成产业。
据互联网调查,中国网民对新闻浏览的需求比例高达85%,新闻网站成为中国互联网的核心动力,应当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可见,在国家支持新闻网站发展,大力倡导网络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新闻网站如何培育网络媒体广告产业建立增值赢利模式,是我们每一位新媒体工作者的责任所在。
网络名片,是以新闻网站的内容页面为载体,当网友浏览新闻页面时,系统自动筛选、匹配文章中的关键词并加载形象广告,当鼠标移动到该关键词,则将广告呈现出来(如图)。
网络名片的本质就是媒体广告,我们之所以称这为“名片”是因其形式如同名片大小,而且也集中展示了客户最需要传播的广告信息,进而能引导浏览者登录客户的内容网站。
从技术实现来看,网络名片应当属内页广告之列。这一形式的出现也算不得是全新的技术。我们认为,网络上的任何技术都是经营的手段,只有将产品赋予全新的理念,其实际方式才能称之为新技术。
从技术层面分析,这一广告模式是将新闻页面与广告内容分开的,引入该类广告的新闻网站只需要在页面上插入一段简单的JS代码就可以。因此网站不需要担心由此带来影响网页访问速度或者安全等问题,是真正的增值业务。
形式相同的内文广告,其实早在二三年前就已经出现,象宏界、点晴、烽火等,一度快速发展起来,但最终没能大规模进入新闻网站,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广告,没有真正认识到新闻媒体的内在价值,盲目地满足客户低成本投放、按点击计费等需求,甚至无限制地鼓励客户选择与广告内容不相干的关键词。这样一来,媒体实际收益少得可怜不说,各种各样的广告杂乱地充斥页面,招来网站管理者与网友的反感,因此这样的广告实质已经沦为“垃圾广告”,与网络文化建设的要求更是背道而驰。
媒体之所以成媒体,就在于它的公信力、传播力、影响力,是其他商业网站、个人网站无法匹及的。让新闻网站与个人论坛一样按点击收费,坦率地说这是对新闻媒体的亵渎,作为新闻媒体更不需要对广告主的产品认同度负责。
网络名片坚持的经营核心理念有两点:一是坚持品牌增值,指媒体只接受品牌产品投放,因此它采用按关键词认知度、使用频率定价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的按点击计费;二是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它以“延伸阅读”的方式,实现名片广告与关联新闻的互动,给网民以新闻增值服务,避免了简单的广告“骚扰”。正因为坚持这两点,网络名片也真正实现了广告客户所十分看重的“精准营销”效果。
新闻网站起步迟,普遍缺乏经营性人才。但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经营具有超越时间、空间的特性,随着国内行业产品向大品牌集中,这更为网络广告走上电子商务模式带来了便利。
网络名片项目率先在浙江推广,与浙江省普遍重视、支持网络文化建设密不可分,特别是“浙江在线”新闻网站与技术方一起策划、推出“浙江名片”这一项目,这样全省新闻网站就实现了“抱团经营”。网络名片是按技术平台、媒体、销售代理“三三四”比例分享收益的方式,所有网站推出的关键词产品都可以放在同一销售平台上。除了媒体抱团相互代理销售外,平台营运商还负责在各地发展社会力量加盟代理,加上许多行业关键词本身就是不可多得的网络资源,因此网站不论自身有没有经营力量,只要参与平台合作,就不用担心产品的销售问题。
同样,有了浙江12家媒体的经营联合体,其他地区的新闻网站再加入,就可以共享浙江的客户资源,进一步拓展全国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跨地区的产品、经营、客户的联合体。
当然,网络名片作为新的尝试,能不能真正做大市场,还有待不断完善,有待市场的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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