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振兴了,看看我国的高速贯穿大江南北只不过要收费,我国的国民富裕了看看高楼大厦只不过大多都是房奴,国民一部分人富了看看私家轿车只不过油价是美国2倍,国民消费水平也提高了只不过食品不太安全,看看中国的企业多么强大只不过是国有垄断,2000字应该好写
民族振兴与文化重塑可以从重塑乡村文化,中国梦进行描写。
例文:
中国梦是个体梦与群体梦的辩证统一,国家富强与民族振兴最终落脚点都是人民的幸福。只有人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民族才会振兴,国家才能真正强大。
因此,重构乡村文化生态系统的文化设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文化设施的建立、文化资源的保护以及文化产业的发展,乡村的规划、建设环节都应该代表着新时代语境下现代文明的发展趋势。
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应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文化生态应该是一个包括自然、社会、人类、文化、经济等综合的复合有机整体,乡村文化生态规划要将生活与生产、伦理与教育、道德与法律、民俗与文明相结合,打破乡村和城市的二元对立,形成城乡优势互补和良好的互动关系,具体可以从五个方面着重推进。
一是重构以人才体系为基础的乡村主体。重构乡村主体需要内外主体的共同努力,建构新型社群,通过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建立多层次文化人才队伍。
新型的社群人员包括原住村民和新村民(乡创人员、志愿者等),将现代高效的组织模式融入以血缘为纽带的乡邻关系之中,建立共生社群。应创新用人机制,在机构编制、职称职级、福利待遇等方面向基层文化人员倾斜。
应利用公益组织、社群组织建立相关的乡创人才基地,吸引志愿者、青年驻村参与建设。重视培育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专业技能,形成良性自我发展机制。
二是合理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乡村振兴的核心要求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让各类生产要素与农村的土地、生态、景观、文化等资源有效结合进而形成产业。
其中,农业是乡村产业第一发展要务,在农业的基础上再适当发展第三产业,尤其要做好农业、旅游业、文创业的整合统筹。
建设和发挥好互联网文化平台作用,开发和建设“一站式”且“互联互通”的文化资源集成云服务平台,加速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农村文化服务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文化信息服务。
三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发展。一方面,要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之间的文化交流。另一方面,要保护与传承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优先保护好历史文化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保护和激励传承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主要集中在手工技艺、表演艺术、口头文学等领域,对于乡村的文化生态系统有着不可取代的独特地位。
四是重新构建乡村特色教育。在教学理念上,要加强乡土文化的教学和研究,打破城乡统一的考试评价标准,增加实践内容板块。在教育对象上,要对学生加强具有乡村特质的品质教育,同时培养开放意识、合作意识以及创新精神等现代文明素质,培养一批懂乡村、爱乡村、造乡村的优秀在地人才。
在教育实施上,要培育教师的乡土情怀,切实解决教师待遇问题,突出乡村教师在乡村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充满乡土情怀并致力于农村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
五是重塑现代乡村文化空间。重塑现代乡村文化空间,要重新通过空间、材料和在地社区,寻求乡村文化空间与乡土文化的联系,着重加强村落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性利用。
在居住空间方面,需要考虑现代生活方便,但更要遵循保护村落整体风貌,保留建筑格局、外观的旧有形式,内部条件现代化,使得民居建筑所蕴含的文化意义得到传承。
在公共空间方面,中国乡村最普遍和最重要的空间和场域主要是祠堂、礼堂和图书馆,这些应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作为重要元素统筹考虑。
此外,乡村文化生态系统的重构涉及多个方面,在推进实施的过程中还需处理好三组核心关系:一是外来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关系。
要坚持村落文化的本原性与主体传承性,避免外来文化对乡村文化原生态的破坏。二是社会资本与原住民利益分配的关系。
要规范化协调好外部社会投资力量与原住民的利益冲突,注意协同合作、资源使用、收入分配等问题。三是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要注意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搞好规划与监管,避免可能造成乡村环境恶化的各种因素。
三是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要注意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搞好规划与监管,避免可能造成乡村环境恶化的各种因素。
重构乡村文化生态体系是一个复杂的、有机的系统工程,需要来自乡村内外的共同努力,要坚持系统设计、科学规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文化生态体系,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持续注入更大文化动能。
扩展资料
乡村文化的重塑
在广大乡村,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要加大对乡村教育资金和资源的投入,改善乡村地区的教育条件,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采取多样化的教育方式,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增强其文化意识和主体意识。
由于人口流动带来了乡村文化建设主体的变化,所以,要根据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教育路径。针对留守妇女,应利用农闲时间、开办文化补习班,开展适合其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使其在参与中提高文化水平,提升文化自觉意识。
把乡村教育复兴起来,否则未来人才就是个问题。留守儿童也好,流动儿童也好,流浪儿童也好,他们急需的就是现代教育支撑,没有良好的教育就没有良好的素质,没有良好的素质就不能从事现代化的工作,没有现代化的工作就没有现代化的收入,由此就会进入恶性循环。
将文化自觉作为培育农民文化意识的前提,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农民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理应主动地去了解、明确自身文化形成的社会基础,特点及未来走向。
春姑娘穿着绿裙,迈着轻盈地脚步,悄悄地向我们走来。林子的泥土软软的,草叶慢慢的探出头来,在灌木丛里,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山谷幽静无比,只能听到哗啦啦的清泉的水声。在背阴处下面,密密麻麻的小鱼在水中游来游去,真是赏心悦目。在花的天堂,一朵朵花儿竞相开放,万紫千红,争奇斗艳,就像一位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打扮得花枝展昭,好像要参加选美比赛呢。蝴蝶也赶来助兴,五彩斑斓的蝴蝶,在花丛中飞来飞去,为春天增添喜气。小河欢乐地流淌着,山坡上树木旺盛,一片葱绿,在稻田里的的水色与蓝天相映,亮白亮白,杜鹃鸟在雨中啼叫。情不自禁的想起“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
夏姐姐来了,整个田野好像水果的世界,西瓜股着肚皮,在田野里睡觉;香瓜在田野里微笑,一笑香瓜成熟了。树木有多有密,枝繁叶茂,晚上,大人摇着扇子,在树下谈笑风生,小孩子却不肯休息,在大地妈妈的怀里跑来跑去那一张张红扑扑的脸蛋,蒙上了一层晶莹的细汗,犹如一朵朵沾满露珠的月季花。
秋姑姑穿着金黄的衣裳,走了过来她走过的地方都是一片丰收的景象,玉米露出金牙子,黄色的树叶像明信片般落下来,给大地铺上一层地毯。田野里硕果累累,给人带来丰收的喜悦。
冬爷爷来了,天空中纷纷扬扬的落了雪花,过了一会,全部变白了,我们好像来到了童话世界,马路上铺了一层白色的地毯,只有一串串脚印。大家穿着厚厚的衣服,戴着棉冒,在雪地里无拘无束地玩耍。
我爱乡村,更爱乡村的四季。
沿着乡间小路,走了几十里,就到了生机勃勃的果园。一走进去,果子们身上“独特”的气味肯定把你吸引了。瞧!它们在和你打招呼呢!远远望去,果子们色彩明丽,犹如一个五颜六色的万花筒。再看,秋姑娘正在帮果子们换新衣服呢!苹果换上了红润润、绿油油的衣服;橙子换上了橘红色的衣服;香蕉也换上了黄澄澄的衣服。各种各样的果子争奇斗艳,似乎在跟花园的花比美呢!
来到花园,各种各样的花好似画上了浓妆,玫瑰花画上了红色、蓝色、紫色……百合花画上了白色;荷花画上了粉色、白色;牵牛花画上了紫色、粉色。这些花玉立亭亭的,像几位高贵的公主,时不时随着风跳起舞来。
再向西走,就来到了池塘。时不时看见有几只蜻蜓立在水面上,远远望去,几伐小舟在水面上缓缓驶过,小桥上,乡村的人们正在享受着这幅大自然送来的美景,这真是“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啊!
再向东走,就来到了乡村人们的“必经之路”,可别小看这条“必经之路”,这可是乡村最美的地方的“必经之路”,只有这条路才能去到那里。乡村的小路上,朴素的鹅卵石给单调的泥路曾添了一条道路。路两旁的野花显得格外醒目、格外精神。旁边的大树让这幅画曾添了一些精神。乡村就是有着一种独特的美。
我爬上乡村的高坡,心里无比舒畅。我想:乡村的人们能够和动、植物和睦相处,每天都生活在微风徐徐、阳光灿烂、鸟语花香的环境里,实在令人向往、令人陶醉。还是那句话:乡村就是有着一种独特的美。
在房前种瓜,屋后种竹是每户人家的习惯。每到夏天,青的竿,绿的叶便通通映入眼帘。再仔细看看竹子的身高,还真有点像保卫乡下人家的光荣卫士。鸡和狗,乡下人家照例总要养几只的,每当“掌门狗”使出自己的必杀绝技“狗吼功”时,附近的公鸡便带着自己的部队前来集合,一个个抬头挺胸,收腹提臀之后,便开始报数了,还真有点像一支誓死抵抗侵略者保卫家园的“游鸡队”。
田野上,到处都是忙碌碌的农民伯伯,他们为稻谷除去杂草,让它们健康地成长,连衣服脏了也不在意,因为等待他们的是足以让他们笑得合不拢嘴的大丰收。
在山坡上,那些不知名的黄色小花就像一张张金灿灿的脸蛋,他们顺着藤条不停地向下生长着,就像一根根从山坡上垂下的绳索。风一吹,香味便随风四处飘散,让人闻了顿时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晚上,萤火虫吃完晚饭提着灯笼出来散步了,真像大地上的一颗小星星。月亮婆婆在给她的孙子小星星讲晚安故事,可小星星听了还想听,月亮婆婆便不停地讲啊讲啊,婆婆累了,星星也睡着了。在这月明人静的夜里,青蛙,纺织娘……各种动物便一齐鸣叫,演奏着这温馨浪漫的月光奏鸣曲。
五月的乡村,真是一道独特迷人的风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个全新概念,此前在党和政府文件中曾多次出现,在学界也早有学者提出并进行过试验。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具体出台32条重大举措启动新农村建设,其含义自然有别于此前的任何一次。本文试从财政的视野对其中的“新”和“建设”进行讨论。 一、新在何处 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主要是通过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和积累为未来城乡融合奠定基础,但具体而言,“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时代背景新 经过半个多世纪工业化的发展,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超过40%,这表明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发展的经验表明,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是一种普遍性现象,否则城乡和地区差距会继续拉大,经济社会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和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审时度势地提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指出“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趋向”。毋庸置疑,未来经济发展从二元走向一元,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新的发展路线图,新农村建设是协调的第一个基本举措。 2.治理理念新 乡村社会的治理在我国具有双重需求,国家追求有效和稳定,居民谋求福利改进,但是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央政府并未因为对乡村治理存在需求而行使了应当的支出责任。在农业社会,乡村治理是通过乡绅阶层来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稳定;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组织承担了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任务,但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弱化,农村地区公共物品在长期得不到中央政府支持之后,只能在“预算外”和“制度外”寻求出路。而现在,在经历了税费改革漫长试点之后,中央政府回归到其应有的功能,承担了应有的支出责任,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农村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向工商业社会转型,更标志着我国政府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体现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 3.制度供给创新 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第一步,但在其中制度统筹是关键。我国农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可能预期在某些甚至大部分公共领域有所改进,但总体来看,要在较短的期限内达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尚有困难。因此,我国政府在具体明确和承担应有的支出责任后,对农村的大规模投资并非无序的,而是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旨在通过财政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品的基本供给制度,为未来城乡制度对接减少摩擦。 二、财政应如何建设 启用财政政策通过“建设”来体现“新”的内涵是城乡统筹的必经之路,但是财政在投入时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呢? 1.农村建设是仅对农业投入还是要更关注非农投入? 现实经济成长的历程告诉我们,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村落没有城市拥挤的道路和金光闪闪的大厦,但是他们拥有城市文明,按照城市的生活节奏在生活。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发展农业,一定要走城市化道路。据专家估计,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0%,人口总规模将在16亿左右,也就是说按照这一口径进行估计,我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口将维持在8亿上下,但是8亿人口完全依附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其中必然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黄箱政策”、“绿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在不同程度上都面临政策约束,运用财政手段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越来越受到限制,改变支农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对农村的支持不仅易于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且还可能赢得国家组织的资金支持。况且从工业、农业发展与居民需求的关系来看,强调农村走非农道路是农民福利再造的必由之路。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居民个体需求的多样化只能通过工业来满足,尽管在经济发展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阶段时居民的膳食结构将发生改变,但是农民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时农业本身存在局限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恩格尔系数都呈下降趋势,可以预见包括农村居民本身在内的所有国内居民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新消费需求的出现和成长,农业持续发展得不到市场的支持。当然,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向偏移并非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完全忽视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支持,只是与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相比,农业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得不到工业所能得到的市场需求支持。 2.农民自身能力的拓展还是“面子工程”? 在现代经济生活变迁过程中,我们要重视社会公正的现实意义。传统经济学一般认为财富积累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但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人均GDP的提高与人的幸福程度改善没有根本的正相关关系。通过新农村建设再造农民福利,为广大农村提供目前短缺的公共品就一定能使农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对不发达国家农村社会转型的深入研究中引入了对“权利”和“能力”的分析,创立了以“能力理论”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森认为经济增长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增长本身,而在于增长过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改善,个人能力的成长和拓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结构转换的关键时期,运用财政手段对农村进行大规模广泛地投资,真正的目的不是在农民收入方面做简单的加法,而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的过程使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得到拓展并使收入机制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在农民能力得到拓展的同时其对公共物品需求的表达就可能是真正的内生型需求,从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偏好表露难的问题,避免决策权转移而被迫分摊“面子工程”的提供成本,使农村居民也可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3.农村投入是财政“一条褪”还是财政、市场“两条腿”? 正如此前有学者预测国家在农村公共领域的大规模投入时代一定会到来,2006年这个时代已经来了。对于风雨交加的农村来说,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但是单靠财政“一条腿”能行吗?我国的经济建设是在大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改革不可能逆市场经济规律而行之,尽管在过去的改革中市场经济将农民边缘化了,但现在农村的最终发展不能完全排斥市场,财政的作用仅在于“引导”和“发动”,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还需要“两条腿”走路。这是因为一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农村贫困地区过多,虽然国家有能力保证全国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等化,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及村庄、社区公共物品还必须通过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二是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来看,市场和财政是互补的而非排斥的;三是从国外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政府不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当前,世界公共服务改革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政府应该把政策制定同服务提供分开,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是政策制定,而不是主要直接地提供服务。虽然我国财政在农村公共领域的投入有部分属于“补课”的性质,但在公共事务领域内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是必要的,但这一定要在区域性公共品提供中注意保护产权,尽量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达成集体一致行动,从而避免“公共地悲剧”或者“搭便车”行为。 三、警惕财政阳光被“吞噬” 2003年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农民增收较快,消费进一步扩张,财政在解决和支持“三农”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了农村政治和谐,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的工作认同度逐步提高,“干干关系”、“干群关系”大为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正逐步提高;农民消费支出和消费质量都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纯收入持续上升,恩格尔系数出现下降迹象,在耐用消费品消费方面,拥有量品种和数量都出现增长趋势,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发生了较大突破,广大农村正享受着财政普照的阳光。但是从实际农村财政运行的情况来看,财政普照的阳光并未完全如预期那样为农民所享受,而是出现被“吞噬”的迹象。 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低使财政阳光被“吞噬”。以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增收政策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绝对收益,但是另一方面种田成本并没有维持相对稳定,两者相比,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使财政阳光照耀在政策之外的组织或者人头上。众所周知,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本身收益率比较低,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农业进行补贴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在我国农业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是我国农业人口过多,二是非农产业在农村发展过缓,农民收入结构中尽管非农产业贡献在增加,但是就种田的农民(而且数量比较巨大)来说,以被管制的粮食价格与由市场定价的农业物资价格相交换,其结果自然是降低了农民的种田比较收益。有人评价说取消农业税的最大好处在于国家干部因为不用直接面对农民而使“干群关系”得到缓解,但实际上国家财政的“真金白银”流入了农资生产企业的口袋中(这部分企业实际上享受了国家的双重优惠待遇,一是市场定价权,二是普遍的税收优惠),而农民口袋里装着的却是刚刚放入的人民币的“余香味”。 农村公共品供给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这个问题似乎看来是矛盾的,其实不然。我国学者朱钢在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负担进行研究时就曾经指出,农村公共品需求存在官员需求和一般居民需求,当前者需求大于后者而又缺乏资金时,农民负担就可能由此而生。现在中央政府加大投入为农村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固然是件好事,但是毕竟财力有限并且历史欠帐过多,农村公共物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处于短缺状态。据新华网的消息,因为缺钱,目前在我国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 的乡镇没有卫生院,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没有通电,6%的村子没有电话(新华网,)。因此,农村公共品在长时间内的短缺与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序性肯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矛盾,基层组织可能会通过集资或者摊派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更可怕的是,农民享受区域性公共物品还得持续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保证不被排他。显然,农民得到的实惠不仅被转移出去还面临负担加重的问题(例如某些农村地区的有限电视收费问题)。因此,农村公共品形成缺乏诱致性需求因素也会对农民负担反弹形成另一种威胁。 巨额的基层债务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我国基层财政债务之巨有可能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据统计全国约2100个县级行政单位,乡村债务总规模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务平均每个县高达亿元(新华网,)。当前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贫困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如果没有较规范的责任分担机制和财政资金的风险控制机制,这部分财政资金有可能会以“公共工程”的名义被挪用填补基层债务的黑洞。 四、结语 2006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关注民生问题,加大财政投入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据统计,2006年的财政投入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比2004年净增781亿元。庞大的财政支出被据为己有或者化为乌有,财政阳光被“吞噬”显然违背了中央的政策初衷。因此,针对上述分析的问题,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除了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的方针之外,还要防止国家财政支持目标被扭曲的现象,尽可能最大化财政支出效应。为此,笔者认为:第一,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控制,限制农资价格的无谓、恶意上涨,提高种田的相对收益,保证财政的阳光真正惠及到种田人的头上。第二,财政投资要着重培养农民对公共品的诱致性需求,改善农民对公共品偏好的表达机制。第三,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如果是“工程性”的投入,则必须要加强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验收,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并明确奖惩机制;对于用于义务教育、卫生等一般转移性财政资金,要缩短资金转移路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凭借公民身份证按照一定标准打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1]2006年2月21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国“三农”形势跟踪调查课题组 小康中国痛———来自底层中国的调查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黄景贵 发展经济学研究: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王检贵 劳动和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2 [5]韩俊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N] 人民网———人民日报,2005—11—3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
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搞了快两年,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但我们仍然看到一些基层政府不能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真谛,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搞形象工程,或多或少地违背中央政府的初衷,有的还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此,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想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贯彻好“以人为本”原则,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所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必然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党的基本执政理念,即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建国后我国为实施国家工业化战略而长期实行工农、城乡二元政策和以农业哺育工业政策,而形成所谓的“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三农”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它与城市、工业、城市市民相比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即农村是弱势地域,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具体表现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市面貌反差较大; 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低;农民经济上收入水平低,政治上缺少相应的话语权,城乡居民在经济上收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差距在拉大......“三农”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与持续发展,制约着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些年来,我党十分重视化解“三农”问题,已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化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短短二十个字,却关注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建设,渗透着“以人为本”,把实现农民群众利益,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当作根本出发点的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出路所在。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贯彻“以人为本”1.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第一要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旨在化解“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又集中体现在农民的生活质量偏低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生存环境恶劣、负担过重、收入水平低且门路窄、缺乏相应的政治地位、进城务工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而,着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也是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首要要求。正如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指出:“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得到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那么如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第一,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涉及农民关注农业、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涉农乱收费,“一事一议”不规范,村务财务混乱以及乡村债务问题,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推进以农村税费政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机构与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理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公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政策。第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探索“工业反哺育农业,城市反哺育农村”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发展农业,全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兴办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特色产品的乡镇企业,大力吸纳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第三,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加强对农村道路、通信、电网、供水、校舍、卫生所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对村容村貌进行改造,改变以前农民住宅与禽舍混杂的脏乱现象。做好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问题。第四,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逐步提升农民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地位,以提高农民的政治话语权利。目前,重点在于治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及拖欠问题,探索务工农民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2.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当作被同情、关怀、救济的对象。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目前,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农民和农村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部分,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单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邓小平同志曾充分肯定我包括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他说:“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他看来,要解决农村农业问题,“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因此,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下转第30页)(上接第17页)拥护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败的根本标谁。做到凡事都要和农民商量,广泛征求农民的意愿,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而绝不能搞强迫命令、搞政治运动。同时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要破除一切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旧矩,革除一切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营农民创业的宽松环境,充分下放农民权力,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总之,要使建设新农民的过程成为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成果、实现价值的过程。3.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我国尚有八亿左右的农民,而且我国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儒家文化熏陶之下,在历史的最底层,导致他们屈从现实、保守懦弱、听天由命,缺乏个性和开创精神,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缺乏主动性,被动地听从政权的调整,不懂得自己的权利,缺乏公民意识。这些缺乏至今仍在部分农民身上体现,它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固然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但跟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观点落后不无关系。这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因而,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把农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提高农民素质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要大力改变农村教育落后的状况,强化普及农村九年义务免费教育,确保每个农村小孩都接受基本的国民教育。同时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每位农民掌握至少一门生产技能与技巧,提高农民的发展致富能力,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第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革除千万年来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家族观念、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等落后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逐步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相安、创业光荣等新文明新风尚。第三,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素质,实现由“村民”向“公民”转变,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第四,培育各种农民组织,增强乡村自我治理的能力。如成立由全体农民加盟由能人负责的现代农会,负责乡村的生产与经营;成立老年人协会,为新农村出谋献策,同时监督和制止农村发生的各种不良现象:成立妇女协会,负责农村孩童,特别是留守孩童的教育,以及家庭感情联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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