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盲审范围及名单的确定1、 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 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盲审名单见附件1。3、 盲审名单中的研究生无需再参加学院组织的送审工作。凡被抽取列入盲审名单的研究生, 无论何时申请答辩, 均需通过盲审环节。二、时间安排2014/2015年度预计毕业生申请学位工作仍为每学期末安排一次,以下各时间点为盲审名单中参加2014年秋季学期期末申请学位答辩的安排:(一)博士1、各学院须在2014年10月13日前将本次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查重,逾期未报的延期至下一学期。2、研究生院于10月15日前将查重结果反馈给各学院。3、各学院参考查重结果,确定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并于10月17日前将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上报名单格式见附件2。4、研究生院于10月20日起组织盲审工作,并于 12 月5日左右将盲审结果反馈各学院。(二)硕士1、各学院须在2014年10月27日前将 盲审名单中 本次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查重,逾期未报的延期至下一学期。2、研究生院于10月29日前将查重结果反馈给各学院。3、各学院参考查重结果,确定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将允许参加本次盲审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上报名单格式见附件2。4、研究生院于11月3日起组织盲审工作,并于 12 月12日左右将盲审结果反馈各学院。各学院依据《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管理规定》以及盲审结果安排后续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