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武器。1.时效:生化武器可能没有核武器时效成,核武器可对某一地区很长时间内造成辐射,但是短期来看,在没有找到有效的药品情况下,生化武器将会无限期有效果。2.副效: 不好说3.域性:核武器只是限于某一个地区,而生化武器则不会,比如在A地使用生化武器,例如细菌弹,传播的很广,感染生物,比如A地区有人被感染,那么这些人会把它传播到B地区,C地区等等无限制的传播,直到,有了明确的对治办法。4.破坏力:局部的破坏力生物武器没有核武器那么大,可是,在一段时间内,将会在比核武器破坏范围大得多的地区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水源污染,而核武器只是一部分。5.恢复性:核武器使用后,地区内恢复正常,要几过很长时间,基本上可以说是不可恢复。而生物武器,在使用后,如果对方有对治的方法,比如相应的药物,在短时间内即可恢复。6.在政治上使用生物武器会造成敌方混乱恐慌,这比用原子弹造成的伤亡可怕的多。而对于使用方,则会遭到谴责。7.资源上,核武器会大量的破坏,而生物武器不会。综上所说。生物武器某些地方不如核武器,但是对于长久来说,生物武器可以有效地杀伤敌对方有生力量,又可对敌对方资产由所保护,有力于占领后的在利用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未被人类发现的N种病毒中,可能有一种就是生化病毒,不过人类未发现而已。发现了的话,人类早就生化危机了
目前各国对外公开说没有但谁知道有没有可能狂犬病也有变异的呀但现在有很多生化武器如下有几种; 生化武器旧称细菌武器。生化武器是利用生物或化学制剂达到杀伤敌人的武器,它包括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是生物战剂及其施放装置的总称,它的杀伤破坏作用靠的是生物战剂。生物武器的施放装置包括炮弹、航空炸弹、火箭弹、导弹弹头和航空布撒器、喷雾器等。以生物战剂杀死有生力量和毁坏植物的武器统称为生物武器. 生物战剂是军事行动中用以杀死人、牲畜和破坏农作物的致命微生物、毒素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的统称。旧称细菌战剂。生物战剂是构成生物武器杀伤威力的决定因素。致病微生物一旦进入机体(人、牲畜等)便能大量繁殖,导致破坏机体功能、发病甚至死亡。它还能大面积毁坏植物和农作物等。[编辑本段]发展发展历程 生物武器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美国 E120 生物(细菌)炸弹20世纪初到二战结束 研制和使用的生物战剂主要是细菌,当时称为“细菌武器”。开始时的战剂仅限于少数几种细菌,如炭疽杆菌、马鼻疽杆菌和鼠疫杆菌等。生产规模很小,施放方法主要是由特工人员潜入敌方,用装在小瓶中的细菌培养物秘密污染水源、食物或饲料。 从30年代开始,研制生物武器的国家增多,主要有日本、德国、美国、英国等。生物战剂种类增多,生产规模扩大,施放方式改为用飞机施放带菌媒介物,包括带菌的跳蚤、虱子、老鼠、羽毛甚至食品,攻击范围扩大。 臭名昭著的731部队就是二战时期日本在中国建立的生物武器研制机构之一,日军使用细菌武器杀害了大量中国军民。德国主要研究鼠疫杆菌、霍乱弧菌、斑疹伤寒立克次体和黄热病毒等战剂和细菌悬气机喷洒装置。美国于1941年成立生物战委员会,进行空气生物学实验研究。英国于1940年建立生物武器研究室,曾在格瑞纳德岛上用小型航弹和炮弹施放炭疽胞菌。加拿大也研究过肉毒毒素的大规模 生产方法,并用飞机进行过喷洒试验。 70年代末 生物武器进一步发展,出现病毒武器、毒素武器等。生物战剂种类增多,包括细菌、病毒、衣原体、立克次体、真菌和毒素。剂型除液体外,还有冻干的粉剂。施放方式以产生气溶胶为主。除用飞机抛洒、投弹以外,还可用火箭、导弹发射生物弹头。杀伤范围扩大到数百至数千平方千米。美国的生物武器研制水平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朝鲜战争期间,美军曾多次在朝韩北部和我国东北地区使用生物武器。 美国 E120 生物(细菌)炸弹剖面图80年代以后 系统研制生物武器是微生物学和武器制造技术有了一定发展之后才开始的。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学方法可以大量制取生物战剂,使用方式也由简单的人工撒布逐步发展为利用远距离投射工具进行规模撒布。随着基因工程其他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遗传工程、脱氧核糖核酸(DNA)重组或其他分子生物学技术调控、构建和改造微生物及毒素,研究和发展新的生物武器,其中备受注目的是基因武器。发展趋势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签署,并没有使一些国家停止研制生物武器,只是更加隐蔽。随着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当前和今后的生物武器研究的重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毒素类战剂成为研究的热点。毒素是由细菌、微生物、动物、植物和真菌等生物体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这类战剂又称生物化学战剂,其毒性比现有化学战剂高出100~1000倍,并难于检测和核查。近年来生物技术的研究成果,已解决毒素战剂的批量生产、稳定(不易失去活性或改变性状)和如何才容易被人体吸收(中毒)等技术难题,毒素作为战剂的可能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是运用分子遗传学方法研究和改造各种生物战剂。通过基因重组,使致病的细菌和病毒中接人能抗普通疫苗或药物的基因,使感染者难以治愈;或者在一些非致病微生物体内“插入”致病基因,制造出新的生物战剂。例如,在相中接人炭疽病基因,将眼镜蛇毒液的基因“插入”流感病毒等。 三、是研究提高生物战剂杀伤效应的技术。施放方法对生物战剂的杀伤效果影响很大。研究表明,以气溶胶形式施放生物战刘是使用生物武器的主要手段。一些国家很重视提高气溶胶的发生率、稳定性、感染力及控制气溶胶粒度的研究。 生化武器四、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特别是基因工程发展新型生物战剂。生物战剂已经从由自然界筛选致病微生物与毒素发展到利用DNA重组与蛋白质工程技术改造、构建新的致病微生物和毒素的阶段。 生物武器的发展将特别重视用遗传工程对微生物和其他单细胞按设计要求进行DNA重组,然后转入受体细胞中克隆表达,以获得新的定向生物战剂。利用基因调控方法改造病原微生物的致病基因,提高其毒性。利用蛋白质工程对天然蛋白质及多败毒素进行修饰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毒性的毒素。通过DNA重组转入受体细胞表达生产毒素,解决生物毒素的高密度、大容量培养和病毒的大量生产问题。在发酵工程中应用固相培养、连续培养、高密度培养和中空纤维技术,大幅度提高细菌与病毒的培养效率,以缩小生放规模。利用多肽合成与纯化技术,使小分子的多肽毒素(如芋螺毒素)能通过多成进行生产。[编辑本段]特点 化学武器的特点是杀伤途径多,毒剂可呈气、烟、雾、液态使用, 生化武器通过呼吸道吸入、皮肤渗透、误食染毒食品等多种途径使人员中毒;持续时间长,毒剂污染地面和物品,毒害作用可持续几小时至几天,有的甚至达数周;其缺点是受气象、地形条件影响较大。 在人类战争史上,利用生化武器作为攻击手段的记载很多。著名的例子是1346年鞑靼人进攻克里米亚战争中利用鼠疫攻进法卡城。原来鞑靼士兵中有人因感染鼠疫而死亡,他们把死者的尸体抛进法卡城里,结果鼠疫在守城者中蔓延,终于放弃了法卡城。18世纪英国侵略军在加拿大用赠送天花患者的被子和手帕的办法在印地安人部落中散布天花,使印地安人不战而败,也是殖民统治者可耻的记录。[编辑本段]化学毒性神经性毒剂 这是一种作用于神经系统的剧毒有机磷酸酯类毒剂,分为G类和V类神经毒。G类神经毒是指甲氟膦酸烷酯或二烷氨基氰膦酸烷酯类毒剂。主要代表物有塔崩、沙林、棱曼, V类神经毒是指-二烷氨基乙基甲基硫代膦酸烷酯类毒剂,主要代表物有维埃克斯(VX)。糜烂性毒剂 这是能引起皮肤起泡糜烂的一类毒剂,让人缓慢痛苦地腐烂死去,没有特效药,主要代表物是芥子气、氮芥和路易斯气。窒息性毒剂 这是指损害呼吸器官,引起急性中毒性肺气的而造成窒息的一类毒剂。其代表物有光气、氯气、双光气等。光气在常温下为无色气体,有烂干草或烂苹果味,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在高浓度光气中,中毒者在几分钟内由于反射性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全身中毒性毒剂 这是一类破坏人体组织细胞氧化功能,引起组织急性缺氧的毒剂,主要代表物有氢氰酸、氯化氢等。氢氰酸有苦杏仁味,可与水及有机物混溶,战争使用状态为蒸气状,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中毒,中毒者呼吸困难等,重者可迅速死亡。刺激性毒剂 这是一类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的毒剂。按毒性作用分为催泪性和喷嚏性毒剂两类。催泪性毒剂主要有氯苯乙酮、西埃斯。喷嚏性毒剂主要有亚当氏气。失能性毒剂 这是一类暂时使人的思维和运动机能发生障碍从而丧失战斗力的化学毒剂。其中主要代表物是1962年美国研制的毕兹(二苯基羟乙酸-3-奎宁环酯)。该毒剂为白色或淡黄色结晶,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战争使用状态为烟状。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中毒。中毒症状有:瞳孔散大、头痛幻觉、思维减慢、反应呆痴等。[编辑本段]形态和病理 1、细菌类生物战剂。主要有炭疽杆菌、鼠疫杆菌、霍乱狐菌、野兔热杆菌、布氏杆菌等。 2、病毒类生物战剂。主要有黄热病毒、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天花病毒等。 3、立克次体类生物战剂。主要有流行性班疹伤寒立克次体、Q热立克次体等。 4、衣原体类生物战剂。主要有鸟疫衣原体。 5、毒素类生物战剂。主要有肉毒杆菌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等。 6、真菌类生物战剂。主要有粗球孢子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等。[编辑本段]应用 在人类战争史上,利用生化武器作为攻击手段的记载很多。著名的例子是1346年鞑靼人进攻克里米亚战争中利用鼠疫攻进法卡城。原来鞑靼士兵中有人因感染鼠疫而死亡,他们把死者的尸体抛进法卡城里,结果鼠疫在守城者中蔓延,终于放弃了法卡城。18世纪英国侵略军在加拿大用赠送天花患者的被子和手帕的办法在印地安人部落中散布天花,使印地安人不战而败,也是殖民统治者可耻的记录。 销毁的武器1915年4月22日,德军在比利时的伊普尔战役中首次大规模使用毒气。当时战场出现了有利于德军的风向,德军打开了早已在前沿阵地屯集的装满氯气的钢瓶,一人多高的黄绿色烟云被每秒2-3米的微风吹向英法联军阵地。面对扑面而来的刺鼻的怪味,英法守军一阵大乱,阵线迅速崩溃,跟在烟云后面的德军未遭任何抵抗,一举突破英法联军防线。这次攻击,英法守军共中毒15000人,德军亦有数千人中毒。毒气攻击的显赫战果引起了交战各国的极大重视。从此,一些国家竞相研制化学武器,并开始了化学武器与防化器材之间的角逐。1939年,德国首先研制出新毒剂沙林,1944年又合成出毒性更高的梭曼毒剂。1953年,英国研制出维埃克斯毒剂。沙林、梭曼、维埃克斯统称神经性毒剂,这类毒剂毒性高、稳定性强,是目前为止各国化学武器的主要战剂。在军用毒剂发展的同时,使用毒剂的方法也得到极大的发展。不仅有毒剂炮弹、炸弹和用于飞机布毒的布撒器,还有用于近战的毒烟罐和毒剂手榴弹。二战中,苏联研制出可发射氢氰酸毒剂“卡秋莎”火箭炮,美国研制出M-34型沙林集束弹。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军队对中国军民使用化学武器2000余次,染毒地区遍及19个省区。在朝鲜战争中,美国军队对中朝军民也曾多次使用过化学武器。在战争中使用有毒的化学物质,历来遭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反对。早在1899年,海牙国际和平会议就通过了《禁止使用以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为惟一目的的投射物宣言》;1925年6月,有45个国家参加的日内瓦会议,再次通过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然而,化学武器的发展历史证明,国际公约并没有能够限制这种武器的发展,更没有能限制它在战争中的使用。化学武器成了一种禁而不止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生物武器,由于以往主要使用致病性细菌作为战剂,早期它的名字便被称为细菌武器。随着科技的发展,生物战剂早已超出了细菌的范畴。生物武器的首次使用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但大量研制生物武器是在30年代确立了免疫学和微生物学之后。1936年,侵华日军在中国哈尔滨组建细菌研究部队,并于1939-1942年先后在中国多处投掷细菌弹。后来,美国军队在朝鲜战争中也使用过生物武器。国际公认的生物战剂有潜在性生物战剂和标准生物战剂两大类。作为生物战剂至少有6类23种病原微生物及毒素。这些生物战剂的使用方式也已发展成以气溶胶形式大规模撒布。在现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中,生物武器的面积效应最大。据世界卫生组织测算,1架战略轰炸机使用不同武器对无防护人群进行袭击,其杀伤面积是:100万吨当量核武器为300平方公里;15吨神经性化学毒剂为60平方公里;10吨生物战剂可达10万平方公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在格鲁尼亚岛试验了1颗炭疽杆菌炸弹,至今该岛仍不能住人。生物武器的罪恶,引起了世界人民的极端愤慨。1972年联合国签订了禁止试制、生产和储存并销毁细菌(生物)和毒素武器的国际公约。但是少数发达国家从来就没有放弃生物战的准备,只不过是更加隐蔽罢了。由于生物武器比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更容易制造和走私,因此,它对整个人类的威胁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在冷战后更增大了。[编辑本段]传播途径 空气 最令人感到恐慌的是通过空气 城市供水系统 食物供应[编辑本段]传播手段 通过炸弹或导弹将化学或生物制剂传播到一个很广的区域。 利用作物喷洒机或其他飞机在城市上空喷洒毒剂。 由驶过城市的汽车或卡车沿繁华地段的街道喷洒毒雾。 在人群聚集区域(如地铁、体育场所或会议中心)释放小型炸弹或毒气罐。[编辑本段]炭疽武器 炭疽——炭疽是一种细菌,但它具有生命力很强的孢子结构。如果这种孢子或细菌进入您的肺部,会不断繁殖并产生致命毒素。 美国纽约在911事件以后,接着又发生不明人士以邮递方式展开生化武器恐怖活动,所使用之生化武器为地球上匿迹多年的炭疽菌(Bacillus anthracis);炭疽菌所引起的疾病称炭疽病(anthrax)。 1997年,前苏俄Sverdlovsk地区军事单位,曾发生炭疽菌芽孢气雾外泄意外,导致68人死亡。911事件以后,许多医学及相关杂志、学术刊物争相报道炭疽菌。根据传统文献过去仅针对猴子、羊毛拣选工及兽皮处理工所作的研究显示,只有在数千个炭疽菌孢子进入肺部深处时,才会感染吸入型炭疽热。但此次恐怖份子所使用者为经过加工精炼之炭疽菌芽孢,以粉末状之粉剂剂型处理邮件,经穿透信封的小缝隙进入信件内,收信人或邮务人员在不知情状况下,开启此封含有炭疽菌芽孢的信函,或信封打开后,炭疽菌芽孢成气胶(aerosol)飞扬散布于空气中,如此不知不觉的暴露于炭疽菌中,由呼吸或接触而进入人体。 此次恐怖份子所散发之炭疽菌芽孢不但纯度及浓度极高,致命力极高,且制成之粉末亦极精细,能形成气雾,悬浮在空气中飘散,令人防不胜防,杯弓蛇影,更引起社会大众普遍之恐慌[编辑本段]病毒 天花 天花是一种病毒。在二十世纪被疫苗控制住之前,它一直是威胁人类的主要杀手之一。天花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根除,但令人担心的是恐怖份子可能会散布新的变种。 炭疽不同,天花的主要危害在于它的高传染性。它的传播和致人死亡的速度都极快。在感染这种病毒的人中,高达40%的人会在两周左右死亡,并且针对这种疾病没有很好的治疗手段。疫苗是主要的防护措施,但只有在感染之前接种疫苗才有效。 肉毒杆菌毒素 肉毒杆菌可产生肉毒杆菌毒素;此毒素只需极少的剂量就能致人死命(少到十亿分之一克)。该毒素会抑制神经细胞中促使肌肉收缩的化学物质的释放,从而导致肌肉麻痹。 埃博拉病毒 埃博拉病毒凭借汤姆•克兰西所著的两本小说,埃博拉病毒成了人们最熟悉的生物战争制剂之一。这种病毒能在一周左右使感染者死亡,并可通过直接接触传播。[编辑本段]法律限制 科学是一把双韧剑,它可以造福人类,但一旦被战争狂人利用,也会毁灭人类。国际社会必须对生化武器进行限制。1992年9月,草案由负责裁军事务的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经过长达20多年的艰苦谈判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定稿,并于1992年11月30日由第47届联大一致通过,1997年4月29日生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主要内容是签约国将禁止使用、生产、购买、储存和转移各类化学武器,所有缔约国应在2007年4月29日之前销毁其拥有的化学武器;将所有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拆除或转作他用;提供关于各自化学武器库、武器装备及销毁计划的详细信息;保证不把除莠剂、防暴剂等化学物质用于战争目的等。条约中还规定由设在海牙的一个机构经常进行核实。这一机构包括一个由所有成员国组成的会议、一个由41名成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和一个技术秘书处。[编辑本段]影响及预测 当前生化武器对军事领域和国家安全的影响正呈现出一些新动向,需要认真研究和密切关注。 一、生化武器发展将进一步加剧军事领域的竞争。生化武器的角逐是当今各国军事竞争的一个重要部分,生化作战能力的强弱,对于在国际竞争中能否赢得战略主动权有着特殊影响。一方面,生化武器在战争中的作用地位仍很突出。尽管生化武器用于战争的可能性下降,但由于生化武器的物质基础仍然存在,生化武器在战争中给军队带来的威胁也客观存在。伊拉克战争中,美英高度重视生化袭击防护,也再一次深刻反映了生化武器在军事对抗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生化武器领域已成为军事争夺的新制高点。美俄英等军事强国加紧制订规划,不断增加投入,加大研制力度,使生化武器的发展速度加快。其中,美、俄、英等国将发展基因武器、可控制性传染病手段作为军事技术开发的重中之重,并已取得一定优势。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在马里兰州设立基因武器研究中心,先后投资了近百亿美元,1997年完成人工人体染色体合成。2000年,美英联合宣布绘制成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基因组草图,英称基因武器最迟不会晚于2010年问世。俄罗斯最近开发出一种能抵御16种不同解毒药的细菌。 二、生化武器履约困难将阻碍军控领域的有效合作。当前,国际军控组织禁止生化武器的履约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国际军控组织与核查手段的发展,滞后于生化武器研制技术的发展和扩散。少数国家置国际《公约》于不顾,擅自研制和秘密生产生化武器,引起"骨牌效应",使其他国家纷纷效仿。非缔约国家发展生化武器更是无法控制。新一轮军备竞赛加剧,特别是美国发展导弹防御系统使原有维护战略平衡与稳定的基石不复存在,导致一些国家发展先进的生化武器以求自保。霸权主义国家在生化武器履约上执行双重标准,并把生化武器履约作为发动战争的幌子和推行新军事战略的手段。 三、生化安全环境恶化对国家安全将构成直接威胁。尽管一些新型传染性疾病的生化背景还有待于研究和查证,但其灾难性的后果和生化武器扩散带来的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球生化安全环境逐渐恶化的趋向。特别是愈演愈烈的生化恐怖直接危及国家安全。目前世界上有200多个恐怖组织,分布范围广,组织严密,大多具备化学攻击能力,少数具备生物攻击能力,并尝试开发新型生化技术手段。这迫使一些国家将应对生化威胁作为安全战略重点。 四、生化技术发展失衡将使安全预防更加困难。当前世界生化武器攻防技术发展严重失衡,对很多新型生化武器没有防御手段;即便研制出新型病毒的国家,在短期内也研制不出防御这种病毒攻击的疫苗。各国生化技术的差距也在增大。美英等国的生化武器特别是基因武器技术已遥遥领先。生化技术领先的国家利用生化优势研制对付其它国家的生化武器,使这些国家面临严重的潜在安全危机。个别国家专题研究所谓《中国人的基因组》问题更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环保小故事(一) 大家好,今天我要讲的故事是“神奇的纸巾”。 从前,有个小男孩,他每天要用好多纸巾。吃过东西,他用纸巾擦擦嘴,再用纸巾擦擦手,还用纸巾擦擦衣服。这天,爸爸买回一筒纸巾。爸爸说这是“神奇牌”纸巾,跟以前的不一样哦。小男孩想看看,纸巾究竟神奇在哪里。他拉出一截,没什么神奇;他把纸巾拉到阳台上,也没什么神奇;再把纸巾拉到楼梯上,还是没什么神奇;纸巾被拉得长长的,一直拉到小区外面;再拉到市民广场,绕过一棵棵粗粗的树。小男孩跑呀跑,拉呀拉,纸巾怎么也拉不完……跑呀跑,拉呀拉,小男孩回头一看,树林不见了!他扔了纸巾,惊叫着跑回家:“爸爸,爸爸,树林没有啦——”爸爸说:“制造纸巾要用树木做原料。你用掉了这么多纸巾,树林当然就没有啦!”为了让树林回到市民广场,小男孩又跑回去,一边跑,一边卷……跑呀跑,卷呀卷,纸巾全都卷了回来,市民广场的树林又回来了。小男孩真高兴呀!小朋友们,木材是制造纸巾的原料,纸巾用得越多,耗费的树木就越多。所以我们在家的时候,应该尽可能的多用毛巾,节约纸巾。 环保小故事(二) 大家好,今天我要讲的故事是“爱用纸巾的石头变了”。 从小,小石头就十分爱干净,吃饭时要用纸巾,洗手要用纸巾,折纸用纸巾,撕纸更是一张张的纸巾……。爸爸告诉他木材是制造纸巾的原料,我们要节约;可是他不听,总是搞得家里到处是纸屑。有一天,石头睡着了,梦里他高兴的去市民广场玩,走出家门,他就觉得怪怪的,今天好像特别热,市民广场上的树都到哪儿去了呀?石头问保安,保安说不知道;石头问小草,小草说不知道;石头问小鸟,小鸟告诉他,大树被卷走了,他们都要搬家了。石头连忙问,小鸟小鸟告诉我,大树被什么风卷走了?小鸟回答说,有个小朋友,特别爱用纸,木头都快给他用光了,我们都没有地方住了。说着,小鸟急急忙忙飞走了。石头一听脸马上就红了,着急的道歉“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浪费纸了,我以后再也不浪费纸了。”梦醒之后,石头真的变了,小石头变的不再爱用纸了而且还总是劝爱用纸的大人,一本正经的告诉他们,木材是制造纸巾的原料,没有了树,大自然会失去平衡,地球就会很热,我们应该节约用纸。 小鸟逃难记 我是一只小鸟,生活在一片森林里,我每天清晨都站在树枝上唱歌。 有一次,我唱歌唱得又累又渴,就飞到地上找水喝。忽然,一只鸟网扑了过来,一下子就把我给网住了。我拼命叫,可是,无济于事。 接着,一只手把我从鸟网里捉了出来,把我锁住了鸟笼里,我拍动着我那弱小的翅膀,挣扎着。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小男孩,我用悲凉的眼神看着他,我好象动心了,把我那个捉我的人那里买了过来。 我来到了小男孩家,那个小男孩对我很好,每天给我水和食物,但是我还是很难过,因为我渴望的是自由,并不是那些东西! 终于有一天,我逃跑的机会来了。一天,小男孩去上学了,鸟笼的门也没有闩好,于是,我用小嘴把门拉上,用尽全身力气,飞了出来,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飞出鸟笼后,却寻找不到逃跑的出口,窗户、门口都关得严严实实的。正当我东跑西撞时,房门打开了,我不顾一切冲了出去,只见小男孩喊道:“小鸟,回来吧!”正当我兴高采烈准备回家和父母团聚时,一阵大风吹过来,把我吹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随后,一个小女孩又把我带回了家中,每天给我吃新鲜的小米和小虫,把我关在一个小房子里,还在我脚上系了一根绳子,我更没有自由。在那么一个屋子里,我又怎么能高兴呢?于是我想方设法寻找逃跑的办法,每天用嘴啄绳子,啄啊,啄啊,绳子终于断了,我就从窗户飞出来了。 啊!我又可以在蓝天中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地飞翔了。 小草的呼唤 我是一棵无名的小草,生长在一所漂亮的学校里,不管风吹雨打,酷暑寒冬,我都挺立在草坪上。那儿有花儿陪我说话,有大树为我遮风挡雨,有许多许多小朋友跟我一起长大,我过得自由自在,无忧无虑,非常快乐。 可是有一天,悲剧开始上演了。记得那一天是玉兰花姐姐的生日,玉兰花姐姐叫我通知兄弟姐妹们参加她的生日聚会。 我马上穿上新衣服,拿上请柬,推上自行车,出发喽!我一边高兴地唱着歌,一边欣赏着美丽的校园,到各小区里分发请柬。 在回家的路上,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小朋友把一只装得满满的垃圾袋重重地摔到了我的头上。顿时,我眼前一黑,晕倒了,自行车也摔得远远的。玉兰花姐姐生日聚会开始了,可是玉兰花姐姐在聚会上怎么也找不到我的影子,很着急,于是便叫兄弟姐妹们分头去找我。过了一会儿,一位哥哥终于在垃圾袋旁找到了我,便马上把我送到了医院……我终于醒了过来,大家都松了口气。可是玉兰花姐姐的生日聚会就这样不欢而散了。
生化武器又叫化学武器曾在一战,二战,越战等时使用过其作战效果一般因为当时的技术还不成熟,现在的生化武器比起一战要先进的多核武器的杀伤力,破坏力是化学武器无法比拟的.生化武器一些小国家都有几乎没有震慑力,如果防护措施得当还是可以抵抗化学武器的.核武器就光产生的冲击波就能造成巨大的破坏力更别说产生的毒气了,核武器现在只有80多个国家能生产制造比起生化武器来说更具有震慑力,更有政治影响.核武器中的原子弹,氢弹更是核武器家族中的骄子.
简单点说吧。有生化病毒,但不是像电影《生化危机》一样的T病毒或G病毒,感染后可以变成僵尸一样。现实中的生化病毒其实说白了就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能对人体如皮肤、内脏、大脑神精和血小板之类的主要器官造成强大又快速破坏的病毒。主要对敌方士兵能在短时间内失去战斗力而研究。
生化武器是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的统称。人类在战场上使用这两种武器由来已久,从冷兵器时代就已经开始了。 当时,任何投毒行为,比如说在敌方的水源如水井或河流下毒,都可以被视为是化武攻击行动;而利用动物身上的传染病来使敌人患病,则是典型的生物战战例。 作为化学战先驱的投毒行为无须多说。根据史书记载,第一个生物战战例发生在1346年。当时,鞑靼人正在围攻黑海港口城市卡法城(Kaffa),不料却染上鼠疫,但是鞑靼人并没有因此退兵,而是利用笨重的弹射机将感染病菌的尸体投进敌人的阵营中,使守城的热那亚人也感染上了黑死病。一战时首次使用化武 如果说冷兵器时代的化武或生武攻击行为的原料都是取自自然界,那么到了20世纪以后,就是人造的了。 人类首次在战场上使用人造化学武器是在世界第一次大战期间。 1915年1月3日,德军在东部战场用炮弹发射苄基溴(benzyl bromide)。这是一种催泪毒气,也是战史上首次出现的人造化武。几个月后,德军在西部战场释放了168吨的氯气,很快扩散成方圆5英里的毒雾,给藏身战壕的法国和阿尔及利亚联军造成了极大的伤亡。英军不甘示弱,在同年9月25日对德军阵地发射了氯气弹,不料风向突然转移,反而伤害了自己。 一战统计数字显示,在1916-1917年战事最激烈的时期,交战双方总共有1万7700人死于毒气,而当时的毒气主要分成三大类型,即催泪毒气、窒息毒气和起疱毒气。 到了二战期间,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达,化武的种类就更多了。且不说交战双方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时所使用的各种较一战更新更毒的毒气,以纳粹德国用来屠杀犹太人的利器为例,就是“价廉物美”的煤气——这何尝不是化学武器!二战时生武初露锋芒 除了化武以外,生武在二战时期也初露锋芒。 日本关东军“七三一部队”从1932年开始,就以中国东北城市哈尔滨为基地,以活生生的中国人为试验对象,在11个城市内展开了惨无人道的细菌战试验,所试验的生物武器包括炭疽杆菌、霍乱病菌、志贺氏菌痢疾、沙门氏菌、鼠疫菌等,至少杀害了一万人。 二战结束后不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民主国家和以苏联为首的东方共产集团展开了持续多年的冷战。由于双方心怀敌意,东西两大集团在倾力研制常规武器和核子武器之外,还半公开半秘密地发展生化武器。到了1969年,美国已经成功研制能传播炭疽病、腊肠中毒、布鲁士菌病、兔热病、委内瑞拉马脑炎和Q型感冒等生物武器。 由于生化武器杀伤力强,储存不易,冷战双方都担心会引起安全问题。因此,尼逊总统在1969年美国成功研制大量生化武器后不久,宣布单方面停止研制计划,而苏联也在1972年和美国签订了裁减生化武器的公约,之后,美国与苏联开始了密切的合作,可是由于双方各自心怀鬼胎,裁减生化武器的外交努力一直困难重重。 直到苏联解体已经超过十年的今天,美国和俄罗斯还是没有全面销毁生化武器。请神容易送神难,美俄无法尽快销毁生化武器库存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成本太高。 俄罗斯现在内忧外患,正值多事之秋,无法独立销毁,还得靠美国提供部分资金。即使是财雄势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老大美国,根据五角大楼官员的说法,恐怕也无法根据公约规定,在2007年的期限前销毁库存的化学武器,因为销毁化武的费用比预期的高出90亿美元。
日本侵华战争使用生化武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一、 背景简介化学武器是指利用某些化学物质对人类和生物的毒作用制造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因为在实际应用中有毒物质多转化为气态,所以又被称为毒气武器。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立即着手研究和制造化学武器,在三十年代初即成为世界上有数的拥有化学武器的强国之一。为了实现吞并邻国称霸世界的野心,日本军国主义者采纳了日本军医大尉石井四郎“缺乏资源的日本,要想取胜只能依靠细菌战”的献计,从而确定了进行细菌战的战略,想以最省事的代价,赢得侵略战争的胜利。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根据日本大本营的命令,侵华日军开始在中国战场上对中国军民使用化学武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为补充其细菌战折大量需求,侵华日军先后在东北的哈尔滨和长春、华北的北京、华东的南京、华南的广州以及南洋的新加坡、马来西亚设立大型的细菌战基地和工厂,又在我国63个大中城市设立分部和工厂。 侵华日军的细菌研究“成果”广泛用于战争中,曾在我国20个省内进行过细菌战。他们在进攻、退却、扫荡、屠杀难民、消灭游击队、摧毁航空基地等等方面,无不使用细菌战,在我国形成了疫病大流行,导致不少中国军民惨死。据统计,有据可查的就有27万无辜人民死于细菌战,军方的死亡人数还没有统计进去。由于疫病蔓延造成各地流行的,以及形成新的疫源地后造成多年疫病的流行,其死亡人数更是不计其数。七三一部队是侵华日军设在中国规模最大的细菌战部队,也世界战争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支细菌部队,资料证实,这支部队在长达12年的时间里,疯狂研制鼠疫、伤寒、赤痢、霍乱、炭疽、结核等各种病菌、并在至少5000名中、苏、朝战俘和平民的健康人体上,进行包括活体解剖和各种生物菌培养在内的大量惨无人道的实验[1].日军的化学战一方面是违背国际公约的历史问题,一方面是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危害的现实问题(遗留武器造成损害的民间索赔),而两方面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结合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对日军的化学战进行分析,并阐述日本应就此承担的国家责任。二、 日本使用化学武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理论分析(一)国际人道主义法关于作战原则和规则的规定:战争法是在战争中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关系的准则[2].其主要内容有战争的开始和结束的规则、交战国应遵守的作战原则、作战手段和方法及对战俘、伤病者、平民的保护制度、中立法和惩治战犯等。其中,规范交战国应遵守的作战原则,作战手段和方法及对战俘,伤病者,平民的保护制度被称为“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人道主义法仅适用于武装冲突,其目的是在不违背军事需求和公共秩序的条件下确保对人的尊重并减轻由战争所带来的痛苦。通过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确立了如下原则:1、 区分原则(principle of distinction):(1) 区分合法交战者和平民:保护平民,在交战中不得将其作为攻击对象。(2) 区分战斗员和非战斗员:以是否参与武力争斗来区分,不得将非战斗员作为攻击对象。(3) 区分战斗员中有战斗能力和丧失战斗能力的战斗员:不得将后者作为攻击对象。(4) 区分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军用物体和民用物体。不得攻击民用目标和民用物体。2、限制原则(principle of restriction):要求交战国对作战方法和手段的选择遵守战争法的限制,不得实施法律所禁止或限制的方法和手段。3、相称原则(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要求交战者所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应与预期的,具体的和直接的军事利益相称。4、军事必要(military necessity)和条约无规定不得免除国际法义务原则:一方面不得以“军事必要”来诋毁或破坏战争法规的义务。另一方面是不可以以条约无规定为由违反战争法规的义务。同时国际人道主义法禁止下列作战手段和方法:1、 禁止使用极度残酷和过分伤害的武器:2、 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就是不分战斗员和非战斗员、战斗员和平民、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军用物体和民用物体,不加区别地使用武力。3、 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主要是指禁止使用旨在可能改变自然环境、引起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的手段或方法。4、 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37条规定:“禁止诉诸背信弃义行为以杀死、伤害或俘获敌人。以背弃敌人信任为目的而诱取敌人的信任,使敌人相信有权享有或有义务给予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保护的行为。”(二)日本侵华战争使用化学武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分析:日本军队在中国战场上使用化学武器的情况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A 在大规模的战役中使用化学武器作为达到军事目的的手段属于这种情况的如1938年的宜昌作战、武汉作战等。由于这种战役规模比较大,日军有计划使用化学武器,甚至在战争中进行化学武器实验,所以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包括准备和实际使用的化学武器的种类和数量等。B 在一般性的战争中或者是在较小规模的战斗中,日军根据情况机动地使用化学武器。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也有偶然留下记录的情况,多数情况下已没有具体的记载。当时双方的战争参加者虽然在战后的回忆录中有所涉及,但是难以找到具体的数据。C 对平民使用化学武器作为迫害手段日军对当时抗日力量所控制的地区进行扫荡时,经常使用化学武器对掩藏在地道中的和平居民进行攻击,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敌后根据地和日军与抗日力量相持的地区。日本方面的文件中对此有所记载,但更多是反映在中国方面的资料里。当时,“毒瓦斯”这一名词也在民间流传,就是由于这一原因。第一、违反“区分原则”和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1、 应区分合法交战者和平民2、 区分军事目标和民用目标,军用物体和民用物体。平民和民用物体不应成为攻击对象。平民居民和平民个人应享有免受军事行动所产生的危险的一般保护。平民居民本身以及平民个人不应成为攻击对象,禁止以在平民居民中散布恐怖为主要目的的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民用物体不应成为攻击或报复的对象。民用物体是指非军事目标的物体。对通常用于民用目的的物体,如礼拜场所、学校、房屋或其他住处,是否用于军事行动有怀疑时,该物体应推定为未被这样利用。禁止对平民居民所不可缺少的物体进行攻击、破坏、移动或使其失效,保护文物和礼拜场所,保护含有危险力量的工程和装置,如堤坝和核电站。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第25条规定:“禁止以任何手段攻击和轰击不设防的城镇、村庄、住所和建筑物。”第27条规定:“在包围和轰炸中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可能保全专用于宗教、艺术、科学和慈善事业的建筑物,历史纪念物,医院和病者、伤者的集中场所,但以当时不作为军事用途为条件。”日军在侵华战争过程中经常使用化学武器对掩藏在地道中的和平居民进行攻击,造成了大量平民的人身伤亡,生化武器不仅针对我国人民解放军、民兵、志愿军,而且对普通居民也不放过。不仅针对军事目标,也对居民村落释放大量毒气,对该原则和规则的违反不言自明。第二、违反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和禁止使用极度残酷和过分伤害的武器的规则:极度残酷和过分伤害的武器包括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1899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规定特别禁止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同年《海牙第二宣言》宣布禁止使用窒息性瓦斯或毒气弹之投射物。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也做了禁止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的规定。1925年《禁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日内瓦议定书)不仅重申了上述条约的规定,而且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细菌作战方法”。正如前文所述,侵华日军的细菌研究“成果”广泛用于战争中,曾在我国20个省内进行过细菌战。他们在进攻、退却、扫荡、屠杀难民、消灭游击队、摧毁航空基地等等方面,无不使用细菌战,在我国形成了疫病大流行,导致不少中国军民惨死,显然违反了该规则的规定。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方法和手段是战争法规的一项新规则。它是根据保护人类环境这一基本原则确立的。根据1977年《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改变环境的技术是指,通过蓄意操纵自然过程,改变地球或外层空间的动态组成或结构的技术。改变环境的作战方法是指在作战中运用上述技术,以改变气候、引起地震或海啸,破坏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1977年的第一附加议定书禁止使用旨在或可能对自然环境引起广泛、长期而严重损害从而妨害居民的健康和生存的作战方法和手段。生化武器的投放,在整个中国领土范围内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毒剂使得土壤受到污染,染毒土壤中含有毒剂及其降解物质,会严重影响土壤的生态平衡,进而影响动植物生长。大气和水源的污染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今年8月4日在我国齐齐哈尔市发生的“芥子气”事件便是日军使用生化武器的后果。尽管日军发动侵华战争时77年公约尚未订立,但根据马尔顿斯条款(Martens Clause)(见下文),日军仍应承担责任。第三、违反“相称原则”:该原则要求交战国不得进行过分的或不成比例的攻击,不得使用引起过分伤害和不必要痛苦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即使使用常规武器也足以实现其侵略的目的,而大规模的使用生化武器明显与其军事目标不成比例。第四、国际人道主义法是强行法,无条约规定不能免除日军义务:条约无规定不得免除国际法义务原则,一方面要求交战国未参加的国际条约,交战国不得违反其中的人道主义规则。另一方面,也不得以条约未规定违背人道主义义务。1899年和1907年两个《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序言中指出, “现在还不可能对实践中所出现的一切情况制度一致协议的章程,但另一方面,缔约各国显然无意使没有预见到的情况由于缺乏书面的规定就可以听任指挥官任意武断行事。在颁布更完整的战争法规之前,缔约各国认为有必要声明:凡属他们通过的章程中没有包括的情况,平民和战斗员仍应受到国际法的保护和管辖,因为这些原则是来源于文明国家之间制定的惯例、人道主义法规和公众良知的要求。”国际人道主义法原则和规则属于国际强行法范畴,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国际强行法为国际社会成员作为整体接受与承认,以维护最重要的、全人类的基本利益和社会公德为主要目的,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均具有拘束力,对任何与其相冲突的法律都有否决效力。因此,在二战中日本单方面退出大量禁止生化武器公约,并不能免除其承担国际义务。第五、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中关于保护战俘和战时平民的制度:规定战俘待遇的公约在当时主要有: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附件,192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根据公约的规定,战俘自其被俘至其丧失战俘身份前应享受人道主义待遇,不得将战俘扣为人质,禁止对战俘施加暴行或恫吓及公众好奇的烦扰;不得对战俘实行报复,进行人身残害或肢体残伤或提供任何医学或科学实验……。根据1899年和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附件规定:交战国对继续居留在境内的居民应给予人道主义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得把他们安置在某一地点或地区,以使该地点或地区免受军事攻击;不得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对他们施加压力,强迫提供情报;禁止对此等平民施以体刑和酷刑,特别禁止非为医疗的医学和科学实验;禁止实行个体惩罚和扣为人质……。二战期期间,日军组建的“731”毒气部队在至少5000名中、苏、朝战俘和平民的健康人体上,进行包括活体解剖和各种生物菌培养在内的大量惨无人道的实验,是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公然违反。三、 日军使用化学武器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应承担国家责任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一国的国际不当行为原则上需同时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要素。1、某一行为依国际法可归因于国家。2、一国的行为违背了该国负担的有效国际义务。根据上文所述,日军侵华战争使用生化武器违反了其所应承担的人道主义义务。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拟定的《国家责任条文草案》用11个条款对对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做了系统的说明。「1」根据该草案第五条规定,“为本条款的目的,任何国家机关依该国国内法具有此种地位者,其行为依国际法应视为该国的行为,但以该机关在有关事件中系以此种资格行事为限。”这种国家机关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处于何种地位,只要在有关事件中以国家机关的资格行事,即使在该事件中逾越了国内法规定的权限或违背了其活动的指示,其行为依国际法均应视为其所属的国家的行为。「2」在许多国际法学者看来,武装部队具有国家机关的地位,《奥本海国际法》第8版和第9版均明确指出:“武装部队是维持该部队的国家机关,因为设立武装部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独立、权威和安全。”「3」尤其是国际法院1986年6月27日就“在尼加拉瓜境内及针对尼加拉瓜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案”的实质问题所作的判决中特别认定,由美国政府机构和军事人员实施、计划、指挥和支持的在尼港口布雷……等行为均可归因于美国并因而被视为美国的国家行为。因而日军的侵略行为应视为其国家行为。日本应对其行为承担国家责任。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全球化对当代国际社会具有重大的影响已是不争之事实。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两极对峙的冷战时代的结束,全球化浪潮汹涌而至,人类真正进入了全球共存与竞争的全球化时代,由此而出现了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生态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等诸多全球化现象。不管人们是否喜欢它,大凡一个明智的人都不否定它的存在,特别是在经济方面。[1]全球化不可避免地给法制带来冲击,引起法制的变革甚至革命。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等现象的出现,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的演变,给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由此而来的一系列新问题,要求法律制度作出回应,予以调整和解决。[2]国际法作为法律的一部分,也应对全球化问题作出反应。在国际法学领域的问题是,全球化对于国际法究竟具有哪些影响?国际法如何应对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本文仅对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其目的在于抛砖引玉,以引起共鸣。一、国际经济法领域全球化的影响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在国际经济法范围内,全球化的影响表现在非国家行为体(含国际经济组织和跨国公司)已越来越多地介入本属于主权国家内部管辖的事务,或者表现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逐步被剥夺。而在非国家行为体中,尤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跨国公司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为甚。全球化促进了生产的全球分工,在经济、贸易领域各国的联系程度较之以往更甚,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一些国际经济组织便借机将其“触角”延伸至成员国主权管辖的内部事务。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92年作出的关于前南斯拉夫在该组织地位的决定,裁定南斯拉夫联邦已不复存在,由其分裂的五个共和国为前南斯拉夫在该组织的财产和债务继承者。该决定与其说是裁定一个主权国家在该组织的成员资格,不如说是决定和宣告一个主权国家是否存在。当一个国家处于内乱或武装冲突时,并在该国境内少数民族或几个民族纷纷要求独立的情况下,政府间国际组织通过审查成员国地位的方式作出原国家消亡并作出承认新国家的正式决定,这在冷战之前实属罕见。[3]以泰国为例,东南亚金融危机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其贷款以实行经济稳定计划,但条件是由它监督泰国的财政预算,要求泰国进行改革并实行企业私有化。再如韩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提供贷款帮其渡过金融危机,但韩国必须接受的条件是:削减政府开支,减少进口限制,保证政府不干涉中央银行工作等。实质上这些国家的主权已受到了削弱。另一个重要的经济组织是世界贸易组织。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世贸成员不得随意制订关税税则,非关税措施的制订也要遵循相关规定,成员国采取的技术标准和措施要顾及世贸组织有关协定并要有透明度,等等。它的大量政策触及到过去属于成员国国内管辖的排他领地,其范围延伸到一向为国内专属管辖的行业。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进展以及我国先入关、后入世的谈判加速,我国将逐步降低关税并在一些专属我国企业涉足的行业允许外资介入,如律师、金融、电信等行业,其结果是由国家主权原则得出的国内独立权受到了侵蚀。跨国公司作为国际经济活动的最主要的主体,在全球化过程中其影响也不容忽视。当今跨国公司已经发展为影响和左右世界政治经济过程的实力强大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它们的财力和能量甚至超过了一些中小民族国家。[4]全球化使跨国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运营风险而在全球范围内实施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这就需要到其他国家投资,需要利用该国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资源配置能力和领土管辖权。经济全球化以跨国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如果主权国家为了保护本国民族经济而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其结局可能是跨国公司撤回投资,把资本转移到有较小贸易障碍、能获得更大利益的地区。面对全球化和发展本国经济的强大压力,主权国家不得不作出让步。但也应看到,有些跨国公司甚至通过收买和培养代理人的方法插手主权国家的内政,左右东道国的政治进程和经济政策走向。国际电报电话公司在1973年颠覆智利阿连德政府以及英国石油公司在1953年帮助推翻伊朗摩萨德政府中所起的作用即是很好的例子。可见,跨国公司可能成为制约民族国家主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协调好跨国公司与主权国家的矛盾已成为全球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的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制订的。全球化时代需要发展中国家介入,这样才能不致使其游离于国际经济运行规则之外,才能使全球化真正具有全球意义。就当前而言,相互依存态势深化和全球化进程主要外化为国际经济机制的广泛建构,而参与国际经济机制不仅本身意味着国家不再能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制定经济政策,在对外经济行为中受有关规则的制约,而且鉴于国际经济机制的体制和“游戏规则”均主要由西方国家决定,发展中国家在参与机制的同时,客观上处置天然财富和资源的主权能力却因此而下降,从而为其在世界市场上寻求发展机会而付出代价。[5] 如一国国内企业产权的多样化使国家难以确定民族工业的范围,传统的保护民族工业的经济主权内容大为弱化,高新技术的发展使国家对其管理和控制越来越无能为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经济主权。而众多全球性经济问题,如自然资源的日渐枯竭、跨国跨地区的灾害和饥荒、生态平衡等的解决都超越了个别或部分国家的主权能力范围,迫使各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主权意识,包括弱化“自由处置天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绝对主权思想,以促进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的实现。国际刑法领域全球化的影响全球化加速了各国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跨国商业犯罪、贩毒、恐怖主义等。这些问题早已超出国界,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通过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即可予以说明。针对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全球化发展而不断增多的国际犯罪现象,1998年在罗马外交会议上签署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按照《规约》规定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对《规约》所列罪行享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管辖权。但《规约》规定的这种管辖权不是以国家自愿接受法院管辖权为基础,而是在不经国家同意的情况下,对非缔约国的义务作出规定:这违背了国家主权原则,不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13]《规约》还规定检察官享有自行调查权,而且赋予个人、 非政府组织、各种机构指控国家公务员和军人的权利。这种启动程序将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的意志置于国家主权之上,将很有可能成为干涉别国内政的工具。[14]该《规约》一旦生效,据其建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将成为全球第一个真正统一的刑事法院,尽管它的管辖权只限于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但它的主要矛头无疑针对国家及其权力者,签署、批准规约的成员国意味着其主权要受到一定限制,原来对《规约》所列国际犯罪有普遍管辖权的国家在签署《规约》后,这部分权力就要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将主权国家的行为纳入法院管辖权的事实是对绝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另外,联合国针对一些国家的内战而建立的国际刑庭亦可说明这一点。此外,全球化对国际法的影响,还表现在随着时间的推进,在国际法内将会出现一些新分支,如国际发展法、国际合作法等。六、结束语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全球化对国际法必然要有一定的影响,这是不言而喻的。关键在于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对国际法如何认识。笔者认为,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在处理全球化与国际法的关系时,要坚持以下几点:首先,国际法调整的国际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全球化对国家的影响,尤其是对主权的冲击最为显著。主权作为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影响,或被侵蚀,或被让渡,或被削弱,故坚持绝对主权的观点目前看来已不可取。坚持绝对主权,也就意味着坚持主权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发生的事件享有排他的、最高的管辖权。我们应坚持各主权国家进行国际交往必须遵循“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互不干涉”的基本准则。绝对主权理论在历史上有过巨大的促进作用,对二战以后广大亚非拉民族国家捍卫自主权、维护民族独立也具有一定的屏障和保护作用。然而,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个民族国家的发展都被纳入了国际性、世界性的轨道,国家绝对主权理论也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一方面,全球化给各国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制约着各国的发展,极大地影响着全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两者处于互动之中。也就是,全球化对国家绝对主权学说提出了挑战,在全球化风起云涌、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社会正在形成的过程中,那种将国家利益仅仅局限于强调维护自己的安全、经济和政治利益,已经不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现实和趋势了。[15]因此, 全球化状况下的国际关系需要国际社会的合作,尊重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而为达到这一目标各主权国家就要作出牺牲,让渡部分主权,这样才能及时地使自己融入国际社会,使自己在全球化过程中不至于落伍,以实现更大的国家利益。其次,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是受到一定限制、制约的,而主权的制约者正是主权国家本身。只有国家自愿让渡部分主权的行为才是符合国际法的,而在外力作用下被迫放弃或让渡部分主权则是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参与全球化的国际社会,本身就要有一定的付出,通过参加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缔结条约等形式,让渡部分主权,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国家自愿作出的,因此是符合国际法的。但也应看到,让渡主权的领域是有限的,在一些较为敏感的国际安全、政治领域,如核试验、核监控、削减武器等,则应坚持主权的不可分割性。主权的让渡与否是以国家自身利益为前提的,这与以前的主权观念相比有了变化。因为,国际法中的主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的产物,同国家一样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理解国际法中的主权要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不要幻想用固定不变的模式来要求它。固定不变的观念难以理解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现实,主权的发展变化同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是分不开的。主权不是永恒不变和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16]再次,全球化的发展,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加上国际间交往的频繁,在国际法领域内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国际环境法、国际发展法、国际合作法、第三代人权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仅靠一国的力量是不行的,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因为它们致力于保护的目标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不是一国单方面的利益。而事实上,我们今天讲的全球化和全球化挑战,就是指立足于人类整体论和人类共同利益论的全球化。它着眼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共性,凸现人类的共同价值与共同利益。[17]这些反映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法新问题和法律制度如何规范将成为以后国际关系中谈判的焦点。但无论如何,坚持国际法基本原则是首先应当遵守的。最后,全球化的发展,使非国家行为体日益增多,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非国家行为体已在国际法的某些部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某些国际法规则的形成其作用不可忽视。如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环境法中的作用即可予以说明。但需要指出的是,非国家行为体无论如何发展,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是主权国家。国家之间的关系仍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国家仍是国际法的制定者,国家作为国际行为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主体,仍然在国际关系中唱主角。那种强调非国家行为体而忽视国家在国际法中的作用是错误的。总之,对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要以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去研究,囿于传统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不但不能促进全球化和国际法的发展,只怕其作用可能适得其反。
伊拉克两伊战争时期,美军朝鲜战争,越战,
1 斯大林在卫国战争初期曾准备大量使用生化武器 1925年,世界各大国签署了旨在禁止生产和在战争中使用化学和生物武器的《日内瓦议定书》,几年后,苏联和×××德国先后加入。不过,这种国际议定书有时只不过是一纸空文,二战结束后不久,英国首相丘吉尔就承认,如果×××部队在英伦三岛登陆,他可能会立即下令使用化学武器。这说明英国尽管签署了《日内瓦议定书》却还是大量生产并准备使用生化武器。那么,苏联是否也研制了生化武器呢?答案是肯定的。 几年前,俄罗斯军事历史学家克内舍夫斯基(现已病故)公布了自己的调查研究结果,通过大量文献证实斯大林不仅拥有生化武器,还曾准备在卫国战争初期大量使用。 1985年,德国历史学家吉勒在弗赖堡军事档案中发现了一份曾经轰动一时的文献,表明1942年底(最迟不晚于1943年4月),×××曾计划对苏联发动化学战,德军总参谋部据此确定了主要攻击目标是列宁格勒(今日的圣彼得堡),并且制订了十分详尽的使用计划,精确到首次打击时使用化学弹药的具体数量为72万枚。吉勒确认,×××德国拥有了足够的化学武器储备,1941年10月1日前,×××军队技术供应处拥有150万枚装配了有毒战斗物质的弹药,而且,新的弹药还在不断补充。军事档案文献表明,×××坚持对苏联使用化学武器的计划,下令进行战斗条件下的试验。 1941年10月20日,苏联西南方面军司令部签发一份绝密报告:“绝密!在列宁格勒前线,敌人使用了催泪性质的有毒物质,不排除敌人对西南方面军部队使用有毒物质的可能性。这一点可由下列事实证明:1941年10月,敌人加速向前线运输有毒物质,增加了化学部队数量。”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阻止了×××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呢?当然不是《日内瓦议定书》,类似条约对×××来说纯粹是一纸空文。据一些比较含糊的情报证据,战争初期,苏德军队司令部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秘密协议,苏军司令部没有在“卡秋莎”火炮中使用某种物质(其作用类似今日的凝固汽油),德军司令部放弃使用化学武器。不过,即使是存在这种协议的话,也并不会阻止×××,因为无论是“卡秋莎”火炮,还是凝固汽油弹,都无法与德国装配了有毒战斗物的弹药相提并论。 军事历史学家认为,虽然苏联官方宣称没有生产化学武器,在×××德国类似攻击面前将没有任何防护能力,但在事实上,早在战前,斯大林就已下令加强包括生物武器在内的有毒战斗物质的生产,而且早就准备大量使用这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1942-1943年,世界距离生化大灾难曾经只有一步之遥。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部队在列宁格勒郊外使用催泪气体,可以视为对苏联领导层的及时警告,向斯大林发出一个独特的信号:德国间谍已经掌握了苏联生化武器生产和准备使用的情况。 而且,在卫国战争前,生化武器的使用对苏联军事领导人来说它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而神秘的事情。苏联当局曾经在化学武器的帮助下镇压了1919年亚罗斯拉夫尔市的起义,图哈切夫斯基元帅也曾在镇压安东诺夫暴乱时使用过。另外,战前苏联科学家和军人与德国同行在有毒战斗物质试验方面的合作也早为世人所知,这一合作一直持续到30年代中期,因德国政治局势变化而中断。之后,苏联科学家继续自行研究,1938年苏联已获得首批生物武器样品,化学武器也在逐年完善。到1941年前,苏联已拥有强大的军事化学实力,因此,在战争初期,斯大林准备使用这种致命武器库的想法丝毫不足为奇。 1941年8月,苏联最高统帅签署了一项命令,要求在1941年8-9月开始立即大量装配化学炮弹、化学炸弹、化学瓶等武器。规定了具体任务量,责成化学工业人民委员杰尼索夫亲自负责,在工厂内装配化学武器中,要求每月装配的化学航空炸弹在45万枚以上,76毫米化学爆破杀伤弹每月在112万枚以上,其余弹药在每月50万枚以上。同时还对具体化学企业下达了直接装配任务,如每月要装配10万枚122毫米火箭弹,至少50万个AZ-2化学瓶。这样,到1942年前,斯大林开始准备直接使用化学武器时,下令在亚罗斯拉夫尔、古比雪夫、高尔基、喀山、乌里扬诺夫斯克、萨拉托夫、斯大林格勒等地构筑了特种指挥所,每个指挥所占地300多平方米,配备特种过滤装置,完全密封。不仅用于防护德国军队可能使用的生化武器攻击,还用于防护自己方面使用的生化武器的威胁。 之后,苏联继续进行寻找和试验新型有毒物质的工作,1942年中期,苏联化学部队装备了一些代号NOV、OT、B-2、R-2的有毒战斗物质,除军方外,其成分至今无人知晓。斯大林制订了使用生物武器的计划,1942年7月4日签署了国家国防委员会决议:绝密!要求化学工业人民委员会在7月份制造下列生物武器设备:安瓿炮弹4000发、AS-1型玻璃安瓿23万个、安瓿子弹60万发,全部装配生物物质。 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证实苏军曾准备使用生化武器:1938年开始研制的新型秘密防毒面具开始在1943年初批量生产并装备部队,这种防毒面具不仅能有效防护毒气、病菌、有毒烟雾,还能防护德军和苏军可能使用的生物武器。斯大林准备在进攻战役开始前使用生化武器,一些相关文献在原苏共中央委员会档案室内保存,如今在俄罗斯档案管理中心内。要想全面了解斯大林使用生化武器的秘密军事计划,必须查证军事化学总局档案,但这些档案至今仍属绝密文献,研究人员无法查看。 一直到战争末期,苏联仍在加紧生产化学和生物武器,至于斯大林为何最终没有决定使用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在1943年初之前的卫国战争战略局势判断上举棋不定,也可能是因为斯大林不想使自己被美英等盟国视为恶魔,破坏争取早日开辟第二战场的计划。 在俄罗斯国防部档案中,有几份军事化学总局关于战争年代弹药使用的报告,数字不详细,但足以证明化学局曾得到了两种武器:火焰喷射设备和有毒化学物质。这意味着,在与德国军队作战时,苏军还是使用了化学武器,可能是对付部署在高加索地区的德国师团。 卫国战争初期,人类得以避免巨大的化学或生物灾难,只是因为斯大林是个实用主义者,他担心苏联会遭到类似武器的反击,也正是同样的原因阻止了×××发动生化战争的计划。
有生化病毒。
生化武器(Biochemical Weapon)旧称细菌武器。是指以细菌、病毒、毒素等使人、动物、植物致病或死亡的物质材料制成的武器。作为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至今仍然对人类构成重大威胁。生化武器是利用生物或化学制剂达到杀伤敌人的武器,它包括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
1、天花
天花是一种病毒。在二十世纪被疫苗控制住之前,它一直是威胁人类的主要杀手之一。天花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根除,但令人担心的是恐怖分子可能会散布新的变种。
炭疽不同,天花的主要危害在于它的高传染性。它的传播和致人死亡的速度都极快。在感染这种病毒的人中,高达40%的人会在两周左右死亡,并且针对这种疾病没有很好的治疗手段。疫苗是主要的防护措施,但只有在感染之前接种疫苗才有效。
2、肉毒杆菌毒素
肉毒杆菌可产生肉毒杆菌毒素;此毒素只需极少的剂量就能致人死命(少到十亿分之一克)。该毒素会抑制神经细胞中促使肌肉收缩的化学物质的释放,从而导致肌肉麻痹。
3、埃博拉病毒
埃博拉病毒凭借汤姆·克兰西所著的两本小说,埃博拉病毒成了人们最熟悉的生物战争制剂之一。这种病毒能在一周左右使感染者死亡,并可通过直接接触传播。
扩展资料
在人类战争史上,利用生化武器作为攻击手段的记载很多。著名的例子是1346年鞑靼人进攻克里米亚战争中利用鼠疫攻进法卡城。
原来鞑靼士兵中有人因感染鼠疫而死亡,他们把死者的尸体抛进法卡城里,结果鼠疫在守城者中蔓延,终于放弃了法卡城。18世纪英国侵略军在加拿大用赠送天花患者的被子和手帕的办法在印地安人部落中散布天花,使印地安人不战而败,也是殖民统治者可耻的记录。
病毒是一种非细胞生命形态,它由一个核酸长链和蛋白质外壳构成,病毒没有自己的代谢机构,没有酶系统。因此病毒离开了宿主细胞,就成了没有任何生命活动、也不能独立自我繁殖的化学物质。
一旦进入宿主细胞后,它就可以利用细胞中的物质和能量以及复制、转录和转译的能力,按照它自己的核酸所包含的遗传信息产生和它一样的新一代病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化武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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