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史:记载民间轶闻琐事的书。与正史有别。
稗史,中国古代史书分类名目之一,指记录民间风俗及琐细事迹的史书,其中常夹杂一些传闻之辞。《汉书·艺文志》颜师古注引如淳语说:"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稗官所记之遗闻琐事或当代见闻便是"稗史"。
延至后世,随着稗官之职的撤销,出现了私人所撰写的记载琐闻逸事、里巷风俗之作,也被视为"稗史"。元代仇远有《稗史》一卷;明代陈第所编《世善堂书目》中有"稗史杂记"类,商溶编刻的《稗海》一书,收录了74部稗史;清代章学诚《史籍考》中列有"稗史"类,潘永因编有《宋稗类钞》;近人徐珂续作有《清稗类钞》。
稗史与野史相近,有人以稗史统野史,也有人以野史包稗史,还有人认为二者无实质区别。
文学概念:
作为"小说"的代名词,"稗史"一词频频出现于早期小说史与文学史等著述中,如鲁迅《中国小说史 略》云"寓讥弹于稗史者,晋唐已有,而明为盛,尤在人情小说中",钱基博《中国文学史》认为"(《搜神记》)坦迤,似准陈寿,而事则怪;
稗史之开山也", 游国恩《中国文学史》说" 我国古代的稗史、志怪小说如《吴越春秋》、《搜神记》、《补江总白猿传》等,都写过白猿成精作怪的故事"。在近、现代时期的文学史料与著述中,以"稗史"指称"小说" 实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
然而 " 稗史"的本义如何 ? "稗史"为何能指称"小说" ? 以"稗史"指代"小说"反映了人们怎样的小说观念 ? 这一系列的疑惑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解答。本文试图针对上述问题 ,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