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笔试中无需报考。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