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规定申请硕士学位不必发表论文,还要求“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过程中选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环节”。
同时,《规定》要求“在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期,所在院系应当按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织考核小组对其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方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清华明确,《规定》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学校将结合2021级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面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开展宣传和培训。
扩展资料: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坚持:
“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
“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清华大学修订研究生培养规定:申请硕士学位不必发表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