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及研究方向的确定工程硕士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之前,提出本人所拟定的研究方向及第二导师人选,并将课题研究的初步内容及第二导师的人选报系工程硕士办公室。在主管老师的指导下,经工程硕士生与校内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来确定第一导师。
材料准备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填写学校研究生院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在撰写开题报告时,应比较详细地陈述如下内容:
研究背景或立项意义(介绍国内外同类工作的进展情况)。
研究(或工作)目标。
研究的关键工程技术难点。
目前尚存在的问题。
研究计划和进度。
参考文献目录:撰写一篇与开题内容相关的综述性文章,在文章中必须引用不得少于20篇参考文献。
关于开题报告的审查,可以由所在学院的工程教育中心组织进行,只有在通过认可之后,选题方可被认为确定,并开始正式进行论文的整体工作。如果学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则应该向学院工程教育中心提出申请,说明推迟完成的原因,无故推迟完成开题报告,学院将对学生作延期毕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