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一般都具备六要素,但有的论文,如果其中某些要素是读者熟知的或者某些要素不交代不影响表达效果,是可以省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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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才是真。
如果人人都是一出折子戏,在剧中尽情的释放自己的欢乐悲喜,演绎着属于自己的人生。
心平气和地感受每一次秒针的跳动和心跳的脉动,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我喜欢安静的感觉,喜欢一个人在幽静的小路上独行,白天可以免费的享受日光浴,晚上又可以聆听风的气息,这种感觉岂不妙哉!
平淡点,再平淡点。
人生不需要凤冠霞衣来修饰,也不需要用艳丽的脂粉来点缀,人生就是人生,真正的人生是平淡的真。
我不喜欢太累的生活,把自己束缚在一个压抑的环境中,抽不出一点时间给自己做深呼吸。我只想平平淡淡地过,平平淡淡地享受生活,不想奢求太多,真的。
这种平淡,并不是指我没有抱负,没有对生活的热情和对未来的追求。我的平淡,是平淡在心上。
鄙陋没世当然不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平平庸庸和平平淡淡,概念完全不同。
人生本该平淡,并非平庸。
陶渊明的人生是平淡的,他远离世外的纷争与嘈杂,向往世外桃源平淡的田园生活,自给自足,闲暇之时赋诗几首;月圆之夜,把酒对歌,此等生活乃平淡之典范。这样的生活,我喜欢!
而像那样整天在官场商场上摸爬滚打,去面对他们的明争暗斗,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让人生不免抹上了一层拭不去的阴影,如果官场抑或商场失利,得不到你所想要的,你可能会堕落,让颓废来逐渐吞噬你的人生,让你鄙陋没世,试问这样的人生又谈何人生价值可言?
人生本该平淡,并非平庸。
平平淡淡才是真,远离世外的纷争与世俗,让你的心静下来,去享受平淡的人生,去感受人生的真,让你的心得到一方净土,做下深呼吸,感受生活的律动。
脱下凤冠霞衣,拭去艳丽的脂粉,大红的幔布闭上了这出折子戏。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一)
夜已经来临了,他和他的马儿孤寂地站在冰冷的乌江岸边,秋风撩起他散乱的长发,那张刚毅的脸上竟也写满了疲惫,他忆起年少读书时听叔父说的那句话:“为千千万万的人牺牲一个人和为一个人而牺牲千千万万的人同样是不对的,然而,你必须作出选择。”是啊,今晚是要作出选择了。他回看不远处的营帐,那里有他曾经的辉煌和如今的颓败,他不忍再想,只是轻轻地抚摸着身旁马儿的鬃毛,他看见马儿的眼角亮晶晶的,自己的虎目竟也有了发胀的感觉,连忙把头扭向了一边……
(二)
几十个人闷闷地喝酒,往日的喧闹,多了几分悲凉,他也是一言不发,双手捧着酒坛自顾自地喝,直至他将整坛酒喝光,才站起身来从旁拿出一个包袱。他走到酒桌前,从包袱里抓出一锭锭银子,放在几十个人的面前,然后挥挥手,叫他们各自去吧,便将脸别在了一旁,他听到身后一阵的叮当之声,仿佛觉得那被扔到地上的兵刃是砸在自己的心口。良久,他才慢慢转过头来,霎时便惊呆了,那落在地上的哪里是什么兵刃,竟然是一锭锭的银两,泪终于来了……
(三)
她对他说:“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他便看着她举剑抹向了自己的粉颈,他眼睁睁地看着,酒力发作,他已无能为力。第一次觉得那种颜色竟是如此的刺目,它曾经从敌人的脖颈中喷涌而出,而今竟染红了自己心爱女人的翠玉黄衫……混浊的泪水悄无声息地滑落。
(四)
他终于陷入了敌人的包围。他们个个使出了自己的全力,然而敌人仍像潮水般压了过来,当他被部将推攘着上了那只救命的小木筏时他虚吼了一声,将自己的战马拉上了木筏,静静地说:“来世,仍是兄弟。”便举起兵刃返身投入“潮水”中,透过层层血污,他看到那只木筏上的乌骓马竟跃进了无底的乌江,看到了身旁的兄弟一个个地倒下,他觉得无悔于自己的选择,他流着泪,含着笑举起了手中的剑……乌江岸边,洒遍了霸王的眼泪……
时间的钟表滴滴答答的走,高速运转的社会往往只留给了你极短暂的积淀时间。你只能在这短暂的时间内陷入沉默冷静思考,你可知往往正是这短暂的沉默决定了你灵魂的深度。
古人云沉默是金。强调深邃的思想,正是来源于那看似沉默的思考过程。寡言君子梅贻琦就是其中的典型。“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梅贻琦奉行的箴言,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他的一生可谓将这12个字发挥到了实处。身处政局动荡的多事之秋,梅贻琦淡定从容,既不蛮干激进,也不委曲求全,热血与激情沉淀在他的沉默之中,最终换来整个清华的盛况。
卢沟桥炮响前夕,抗日激情席卷了整个中国,血气方刚的清华学子更是将矛头对准了当地驻扎的军队。对军人入校做出过激之举的这一不理智行为致使驻扎军队于当晚强行进驻清华园。紧急关头,清华校务会议成员齐聚梅贻琦家,商量万全之策。不同于旁人的心急如焚慷慨陈词,梅贻琦向隅静默始终未发一言。正是这两三分钟的沉默,万全之策终于在梅贻琦的脑海中成型,最终保障了清华学子的安全健康,保证了学术的自由独立。
梅贻琦的沉默使他性格谦虚温和,从而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收获了持久的拥戴和尊敬。他温和如水淡定从容的气质铸造了一个时代的斯文,留下了让后人永远怀念和敬仰的大师人格。
同样,它的沉默使他在风云激荡的年代里始终保持清醒的认知头脑,做出正确近乎完美的决断。挽既倒之狂澜,扶大厦之将倾,勇敢果断地驾驶清华在惊涛骇浪中安然前行。
周国平 散文 中深刻剖析了沉默。在他看来,凡有志于探究人生真理的人,首要的功夫便是沉默,在沉默中面对他灵魂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重大问题。
三年的沉默带给楚庄王的是韬光养晦宏图伟业。他在沉默中运筹帷幄,在沉默中积蓄力量,“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他最终厚积薄发成就春秋霸业。
十年的沉默带给曹雪芹的是针砭时弊时代风骨。他在沉默中清醒认知,在沉默中剖析时局,以锋利刚劲的笔触掀翻了笼罩在晚清王朝之上的最后一层虚假外衣。
鲁迅曾说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是的我们往往只看到博学的人侃侃而谈,却忽视了他寒窗苦读的默默无闻;往往只赞扬潇洒自如的谈吐,却小瞧了正在沉默中酝酿的思考。
当生活的巨浪袭来的时候,你会发现沉默静守才能保持自己的清醒,因此沉默不是退让而是积蓄下一次奋起的力量,寻找时机迎来人生真正的辉煌。
丝瓜藤蔓与肉豆茎须长在了一起,小孩执意要将它们分开,而大人阻止了小孩的行为说菜是为了吃的。对于对任何事都充满好奇的小孩来说分辨丝瓜与肉豆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想还事情一个真相。而对于只重结果的大人来说,能吃到瓜与豆才是最重要的。此处并非是想要讨论大人与小孩的问题,只是想借而表达大人与小孩思维的差别。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若视前者为形式而后者则可以视作是内涵。反复思索这个关于形式与内涵的问题之后,又回到“分辨”与“吃”的问题上来。若将这个问题放到柴米油盐的生活之中来说,我们便会由此想到其实形式并不重要,内涵才是一切的本源。
上世纪20年代,印度诗人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与林徽因陪同,当时的报纸报道:林徽因人面桃花,泰戈尔仙风道骨,长袍长须,加上郊寒岛瘦的徐志摩,犹如苍松瘦竹春梅三友图,成绝世佳品。但是,细细品味之后,会发现,我们的社会中越来越缺少这种“三友”
“三友”是什么?“三友”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信义;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超凡脱俗;是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儒雅修养。人失去“三友”,即便拾人牙慧,附庸风雅,也便不免落入俗套,成为俗人,因为这是流于形式的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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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毕业论文格式和类型要求一、毕业论文格式及要求1.毕业论文格式一般说来,一篇毕业论文要具备相对固定的格式。这些提到的毕业论文格式仅供参考。学校有具体规定的,则按规定办。这里以文件中规定的毕业论文格式为准。①论文题目,有的含副标题。题目之下是作者署名,署名之前或下边一行写作者的校、院、系、年级。②“摘要”与“关键词”(或称“内容提要”),一般为300字左右。位于作者署名之后,正文之前。关键词,结合标题和正文内容一般选取3至5个。③引论。用“O”标示,常写作“引言”、“引论”、“绪论”,引言较短时可不标出“O.引言”类小标题。引论的内容一般是交代选题背景,主要有:课题来源,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进展状况。已有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选题的意义,讨论的问题。本文分几部分,从哪些方面进行讨论,以及指导思想、论证方法等,均可根据内容的需要写在引论中。④正论。正论常分几部分写,分别标示“一”“二”“三”“四”等,有的加小标题,或以分论点的形式出现,以凸现论述的观点或主要内容。这部分是对研究过程及分析、归纳、概括的表达,体现出分析方法与思路,充分有力的论证。正论还要体现出明确的指导思想。⑤结论。一般用“结语”“小结”“余论”等标示。也可不标示“结语”之类的词儿,在正论之后空一行直接写结论或总结。 在毕业论文格式中,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的归纳、综合或概括,也可以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若是在正论之后,对相关联的问题还想简短论述一下,或是对较为重要的问题再说一些想法,可写成“余论”。⑥毕业论文致谢。接上文另起一段。简述自己撰写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老师以及有关人员表示感谢。“毕业论文致谢”并非形式,也不是走过场,是一个大学生修养的表现。⑦注释与参考资料。注释专指“本文注”,即作者对论文有关内容所作的解释,一般用脚注(放在本页末)(属毕业论文格式的非必备项)。 参考文献专指“引文注”,即作者对引用他人作品的有关内容所作的说明,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1][2]等标示,序号与文末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同一著作或文章被多次引用时只著录一次。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见《参考文献格式》。⑧附录。收录和论文有直接关系的文字材料、图表、数据、试验结果等。中文方面的毕业论文 格式中作附录的情况似乎不多见(属毕业论文格式的非必备项)。以上是一篇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是一般撰写毕业论文必需的表达形式,其中除“注释”和“附录”可有可无外,其他部分的毕业论文格式是必备的。2.毕业论文格式的其他要求:①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一般来说,文学、新闻、历史、哲学等方面的毕业论文在7000字以上,语言方面的论文在6000字左右,也有对函授学员、自考生要求在5000字左右的。我的想法是对字数不去“斤斤计较”,关键是在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有创见。一般说来,达到了内容的要求,相应地也会满足字数的要求。②表述要求。毕业论文是对自己研究成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意准确、鲜明,语言通顺、流畅,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别字。一般情况下应采用计算机打印成文,若手抄则要求书写工整。③修改要求。论文初稿写好后,全文阅读,前后对照,检查论点论据论证和词句运用,修改好了之后,搁置几天或者一两周,再来挑毛病,经过多次修改、加工、润色,最后在老师指导下定稿。二、毕业论文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毕业论文,表达方式也有差异。按学科可分成文科类毕业论文,理科类毕业论文,管理类毕业论文。从写作内容分,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包括理论研究,文学、语言、历史等学科的本体研究。应用研究包括教学研究、有关理论的实际运用研究,相关的实践问题研究。有的应用研究也可以出新理论,形成新的基础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研究也有紧密关联的,有时是根据侧重点来划分的。由此,就有了(一)基础研究型毕业论文,包括理论研究型和本体研究型的毕业论文;(二)应用研究型毕业论文,包括教学研究型、理论实践研究型、实际问题研究型等类型的毕业论文。从表达方式分,有综合型毕业论文,专题型毕业论文和实验报告型毕业论文。就文学、语言方面的文科类毕业论文而言(如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以应用研究型毕业论文居多;其次是本体研究型毕业论文,对学科本身的某个方面的新问题进行论述阐发,表述自己的心得,或者对原有问题发表新的看法或不同的评价。而理论研究型毕业论文,主要是探讨前人没解决的问题、没发现的规律,或是新理论、新观点,或是新的理论背景、研究方法的学术论文,这类论文难度较大。就论文表达方式而言,综合型毕业论文很少见,这种论文围绕一个问题收集一大批资料,综合介绍并论述这个问题研究的阶段、特点、主要理论成就及其著述,研究中最早的文献、有重大突破的文献,研究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等。见得较多的是专题型毕业论文,它的表达特点是突出一点,在已有研究成果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这一研究从某个方面继续向前推进。如果说综合型论文侧重在“面”,那么专题性论文则重在“点”。虽说是“点”,但关于这个专题的研究成果、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则是必须了解的,在专题型毕业论文的开头作个简述。实验报告型毕业论文多见于语言学方面的实验语音研究性报告、语言运用、方言调查分析报告类和文学作品社会作用调查分析性报告类。须说明的是,一般的调查报告不能算作论文,但可作为论文的写作材料。研究性调查报告不单是报告情况、数据、结论、提出一般的看法、意见,而是要“研究”,提出问题、详尽调查、作出深入的分析,并解决问题,有方法、有创见、有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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