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文质彬彬、杂而有文的杂文。追求杂文成为文明之文、文化之文、文学之文、文雅之文。所谓文明之文,是说杂文所昭示的思想观念也许不是最新的,但它必须是符合人类文明精神的。它拒绝在正义幌子下的倒行逆施,反对在集体名义下的一己私利,排斥在文明假相后的野蛮粗暴。一切陈腐的、恶浊的、反人性、反人道的思想主张和集权意志都与杂文无缘。所谓文化之文,是说杂文必须有学养灌注、学理贯通、学问滋养。朱光潜先生说过:“不通一艺莫谈艺”,即不通晓一门具体的艺术最好不要妄谈美学和艺术规律。写杂文也一样,空怀一腔热血是不够的,必须有自己的精神家园和思想依托。那家园和依托,便是深厚扎实的学问基础。文、史、哲、政、经、法,抑或天文地理、花鸟鱼虫,总要通晓一门,略知其他,这是为文的起码条件。所谓文学之文,是说杂文作为文学的一支,必须遵循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讲究形象思维、框架结构、谴词造句。文章总要体现文学的一般特征,读来不仅有思辨的震撼,也有文学的愉悦,让人齿颊生香,回味无穷。所谓文雅之文,是指杂文的一种内在气质,它是文明、文化、文学综合作用到一定程度的自然结果,是一种下意识的流露,是一种不经意的表达,好比腹有诗书的谦谦君子,又好像长于名门的大家闺秀。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文雅,是长期修炼、自然积淀的结果,火候不到,是学不来的。东施效颦,徒增笑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