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初是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小社并大社引起的。这本来是出于兴修水利、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需要,但在“大跃进”的背景下,却演变成一场不顾客观条件、争相推动农业集体生产组织向所谓更高级的形式过渡的普遍的群众性运动。
2、内容
成立人民公社,原来合作社的集体财产无偿调拨给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工农商学兵合一的政社合一的体制,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级政权机构。人民公社的基本特点被概括为“一大二公”。
所谓“大”,就是规模比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基本上是一乡一社,甚至数乡一社。所谓“公”,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
3、影响
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造成农业生产的下降。
4、启示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对错误的纠正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人民公社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