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是统考,政治、英语、高数+一门专业课(由学校定,一般是城市规划原理),复试两门专业课(由学校定)。
课程设置:城市规划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城市规划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城市规划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18号)》。
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须与城市规划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城市规划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城市规划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城市规划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城市规划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