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在我国,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落实宪法中的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平等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财产权益还是人身权益,无论是法定权益还是约定权益,凡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