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垃圾分类的主要义务在政府。
1、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鼓励民众参与垃圾分类。
2、另一方面也要进行监管强制,对垃圾分类的结果进行强制监督。
二、垃圾分类的主要义务在市民。
1、垃圾分类的成效高低和进展快慢,取决于全民参与的程度。
2、只有居民参与并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的口号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社会参与”的规模效应,才能让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扩展资料
要理顺垃圾分类工作的环节及相互关系,做到分工细致、流程简化、条理缜密、管理有序。垃圾分类是按一定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驳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必须协调推进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驳运环节
其次,要把垃圾分类纳入社区自治内容,明确主体职责,充分调动公众和管理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众,包括居(村)民、企事业单位、机团单位,是垃圾分类的行为主体,在享有排放权力的同时,应承担源头减量、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缴纳排放费等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