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是一本处处充满真情的书,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令我印象深刻。奇怪的是,贼怎么会想偷莎士比亚呢?
原来,书里的主人公——14岁的仔仔是个孤儿,也是一位学徒。他有一手优秀的速记本领。他的主人是一名生意人,有一半的收入源于一个剧团,主人命令他,去莎士比亚领导的剧团看戏,用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作——《哈姆雷特》,赢得更多的票房。他进了戏院,就在他记录时,戏院竟失火了。因为这件事,仔仔居然阴错阳差地进了剧团,跟演员们一起学习。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仔仔说出自己的身份时,剧团里的人却信任他,宽宏大量的原谅仔仔。这使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当别人知错能改时,我们应当给一次机会,将心比心,宽容,理解,信任别人。
作者细致的刻画了书中的人物。仔仔的主人是那么的贪婪,不惜一切代价来赚钱。而剧团里的人却那么的善良。就比如,书中的山德,他关心仔仔跟仔仔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并相信仔仔。在剧团里,仔仔由原来受别人指使而不分黑白,做错事到明白人间的真爱和善良,就是因为剧团的人宽容,理解,信任仔仔,可见,这三种品质是多么的重要,它还会带给别人温暖,影响别人的一生
是啊,众人对仔仔的宽容,理解,和信任,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真爱,理解了朋友与家的真正含义,可见,宽容、信任、理解的力量是如此的巨大。在生活中,我们是多么的需要别人的宽容理解和信任。现在的人对别人处处有戒心,对家人也是一样。每当他人犯错时,我们都不信任他的理由是否合理,还会找理由的漏洞,借此来让别人无话可说,然后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来讥笑他,批评他。像这样的事件在生活中还不计其数。若照这样发展,世界很快将变成冷漠自私的海洋。
爱,让人间春暖花开。
在校讯通第九届书香班级中获得了金牌阅读天使,校讯通的叔叔阿姨送给了我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一本书。拿到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的仔仔和朱丽安的友谊让我敬佩,值得我学习。——书的主人公仔仔出生在英国伦敦北边的约克都,他从小父母双亡,生活在孤儿院,后被白医生接走当学徒。接着因为仔仔练就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被法肯纳(巴先生,巴希蒙)用十个金币领走,奉命去用速记的方法“偷”伦敦环球剧院的剧本《哈姆雷特》,结果因为一场大火仔仔无意中加入了环球剧院。在剧院里,仔仔结识了居里安(朱丽亚)、尼克、山德等同伴,通过相处他明白了友谊二字的含义,决心改邪归正。最后尼克偷走剧本,仔仔和阿敏先生去追,法肯纳(巴希蒙——巴先生)与阿敏先生决斗,阿敏先生获得胜利,法肯纳因此丧命,仔仔才得知法肯纳和巴先生是同一人,仔仔抢回了剧本……结局是美好的,朱丽亚为了实现演员梦去了法国;仔仔成为真正的演员;剧本保住了,仔仔也终于明白了“家”的意义……
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梦想也是最强大的,即便命运总在有意无意的捣乱、设置障碍,但是,有梦想,你的生活就不会停止,因为梦想比命运强大,只要你不放弃,梦想就会成为现实!
还有一个更感悟深刻的是:家——永远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家让我们温暖,让我们成长!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这本书很好看,它的主这是加里·布莱克伍德。
它主要讲了主人公——一个失去双亲,没有真正名字,只叫做“仔仔”的可怜孩子。学习了一种速记的本领,因此他被卖到了一个剧团,那个剧团需要用它来盗取莎士比亚先生的作品,在16世纪的英国戏剧剧本通常只有一部,唯一一部在其他剧团内。仔仔要记下演员的台词。
没想到刚记完歌词剧院却着火了,慌乱中仔仔把剧本弄丢了。坏了,他无法向他的主人交差了,又因为种种原因,剧团收下了他当学徒。他在剧团的日子过得很好,仔仔被剧团中的温暖感动了,他决定把一切告诉大家,并真正加入了剧团。大家原谅了他,还和他一起生活,此刻,仔仔感到了家的温暖……
这中途还发生了许多趣事,比如:皇家表演,居里安的秘密等等。
从中我看出了仔仔的勇敢,法肯的卑鄙,残暴,剧团大家庭的宽容以及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和幽默。
读这本书时你会为仔仔的行动担心,他会被发现么?会为仔仔改邪归正松一口气。
这本书中有家和友谊带给我们的温暖。
《偷莎士比亚的贼》是一本以英国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它就像读一出戏剧,十分精彩。
主人公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那时的英国,剧本只有一部,必须由专人看守。仔仔的主人派他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以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在主人的残暴下,仔仔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可这时突然着火了!正是因为这个机会,仔仔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钱伯伦公爵剧团这个大家庭。大家对仔仔非常友好,经常帮助他,仔仔也在这里明白了很多:诚实、信任、忠心及友情,他还明白了家的意义。可是,仔仔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的主人法肯纳会要了他的命。终于有一天,法肯纳把叛徒尼克带来,偷走了剧本,伤了仔仔。仔仔和众人紧紧追赶,最后,阿敏先生杀死了武艺高强的法肯纳,抢回了剧本,仔仔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大家原谅了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嘛!
在故事中,人物内心复杂,与《哈姆雷特》十分相似,让人好像身临其境。书中的角色非常丰富,有勇敢的仔仔、卑鄙的法肯纳、包容的阿敏先生、热情幽默的莎士比亚等等,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一个个角色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感情丰富,为我们演绎出一部不亚于《哈姆雷疼》的精彩戏剧。
读了这本书,我们既能了解一些英国的知识,还能认识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真是一举两得啊!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习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先被白医生领回了家,白医生教他速写记法。这被巴先生得知,派法肯纳来把他带走并带去剧院看由莎士比亚编写的剧〈哈姆雷特〉,并在看的过程中,用速记法全部记下。没想到,剧院着了火,仔仔也因此被剧场留下,当学徒,刚到剧场,他还一心想偷剧本。可后来,他又结交了山德、居里安等朋友。面对与大家深厚的友谊,他再也不忍心背叛大家。于是放弃了偷剧本的念头…………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习。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看到书名,我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呢?抱着这个谜团,我进入了书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仔仔,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十六世纪中叶的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剧本通常被上锁小心翼翼的保管。仔仔的主人巴先生命令仔仔以速记的方式去环球剧院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表演中的一把大火,让仔仔在剧团生活下来……
进入剧团以后,仔仔的这种意识变得越来越淡,甚至还和剧团里的学徒山德和居里安成了好朋友。但在给居里安的一次包扎时,仔仔和山德无意中发现,居里安是个女孩,她的真名叫朱丽亚。由于当时的伦敦禁止女孩演戏,所以这个消息传开之后,朱丽亚便退出了剧团,但在书的结尾,朱丽亚发现,在法国,女孩被准许演戏,于是朱丽亚便动身去法国,在和仔仔和山德道别时,仔仔也因为舍不得朱丽亚而放声大哭起来……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非常好看。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一句话是:“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仔仔也正是因为心中充满勇敢与善良,才会赢得大家的信任,在剧团生活下来……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大家都说友谊士人的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最爱的那本书真正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天是星期五,放学之后我独自去了书店。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一摞摞书本厚度不一,精妙绝伦的封面让人目不暇接,只觉这一刻眼中似乎只有这本书。我走向国际大奖小说的专栏,随意拿起了一本封面烫金的书《橡树上的逃亡》,我轻念着扫了几眼简介,却觉得没有太大兴趣。我摇了摇头,轻轻将它放进书架。
我继续向前走着,猛地发现一本封面毫不起眼的小说,不知为什么,尽管它的包装并不出众却总想看看。我将它从书架中抽出,这书名为《偷莎士比亚的贼》,翻到背面:孤儿仔仔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的主人派用速记的方式偷取沙士比亚的新剧本,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为了生存无法抗拒主人的命令。一次意外,仔仔成为了沙士比亚剧组中的一员,并和其他成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重拾正义,联手打败了主人。
刚刚读完了简介,我心中就十分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深厚的友谊啊!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那种友情在心中回荡。仔仔的悲惨身世让他不得不接受许多同龄人没有承受的苦难。他没有童年更没有玩伴,可以说是尝便了人世间的种种苦楚。但就在他独自一人过着暗淡无光的生活时,友谊给予了他温暖。仔仔和组员们共同为他们的梦想而奋斗者,努力演好每一部戏剧。他们一起生活,同生死共患难,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使他们之间有了坚不可摧的友情。这样深厚的友谊怎能不令人羡慕呢?
我们也应该学会辨识真正的友谊。要知道友谊不是纵容。当仔仔的朋友们知道仔仔要盗取剧本时有过失望,有过嫌隙,最终还是归于信任。最重要的是,他们懂得用行动去感化仔仔,从而唤醒了他心中的正义和善良,如果不是朋友们的感化,谁又能保证仔仔一定能醒悟?可见,这才是真正的友谊,是在信用的基础上,为朋友点上指明道路的那盏灯。
这就是我爱的书,一本传递着友谊之光的书。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初看书名就觉得奇怪,偷莎士比亚的贼是谁?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走呢?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小偷偷成了吗?捉到贼了吗?……一箩筐的疑问。《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他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在他7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出人意料的是,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15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让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演出,并让他以速记的方法几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亲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真名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仔仔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幽默的莎士比亚先生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无所畏惧”,也正是因为有了友谊,仔仔和他的伙伴们才能战胜狡猾的法肯纳,读完这本输书,我明白了“家庭”的意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起一座坚固的友谊之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