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引用别人著作没有字数限制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然而,按照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这是作者在撰写论文过程曾经借鉴、引用过的重要文章和著作。论文写好后,要将参考文献编辑目录,附在论文后边。
参考文献著录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说明论文具有真实、广泛的科学依据,也反映了论文的起点和深度。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都有继承性,现在的研究都是在过去的研究基础上进行的,今人的研究成果或研究工作一般都是前人研究工作或研究成果的继续和发展。
因此,在论文中涉及研究的背景、理由、目的等的阐述,必然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评价,著录参考文献既能表明言之有据,并明白交待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
2、能方便地将论文作者的成果与他人研究成果区别开来,论文所报道的研究成果虽然是论文作者自己的,但在阐述和论证过程中,免不了要引用前人的研究成果。若对引用部分加以标注,则他人的成果将表示得十分清楚。这不仅表明了论文作者对他人劳动的尊重,而且也免除了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嫌疑。
3、能起索引作用。读者通过著录的参考文献,采用追溯法即可方便地查阅到与此研究方向相关的一系列研究资料。
4、能够节省文章篇幅。论文中需要表达的某些内容,凡已有文献所载者不必详述,只需著录于文后即可。
5、有助于科技情报人员进行情报研究和文献计量学研究。
参考文献著录的原则:
1、只著录最必要、最新的文献。著录的文献要精选,仅限于著录作者亲自查阅过并在论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
2、只著录公开发表的文献。公开发表是指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正式出版的图书上发表。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不宜作为参考文献。这是因为内部资料不易查到,而且尚未公开的资料有可能处于保密的范围。
3、采用规范化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时,对引用的文献,按它们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把序号作为上标,或者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然后在文后参考文献表中,按照顺序由先到后进行著录。
著录顺序号时,用阿拉伯数字左顶格书写,后边不加标点符号,空一格再写下一个项目。
著录作者时,对于个人作者,包括译者和编者,在书写时,其姓名一律姓在前,名在后(中外文相同);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缩写点。作者为三人或少于三人时应全部写出,之间用“,”号相隔;三人以上只列前三人,后加“等”字。著录题名、刊名、或书名时,不注明书号。
文后“参考文献”的内容一般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篇名、书名或刊名)、文献标识码、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