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认定为学术不端论文的处理:(1)编辑部在本着审慎的态度对最终认定为属于学术不端的论文,应及时通知作者,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允许作者就此问题做出解释和申辩。(2)如果该论文是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出的,则通知作者,论文将直接在本刊网站稿件处理流程中作退稿处理并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作者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3)如果该论文是已经正式刊出的,则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论文作者,取消论文的录用资格同时责令作者退回此论文的稿费。如给本刊造成声誉或是其他损失的,本刊将保留继续追索赔偿的权利。(4)对情节严重的作者,将择期在学报中刊出其作者单位和姓名以及撤消该论文的通告,并就此事件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科技期刊进行通报;(5)对严重抄袭剽窃、一稿多投多发的论文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论文,2年内本刊将一概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