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是以寻求人的生命本体为基础,以尊重人的生命尊严和价值为前提,以人的生命整体性、和谐性发展为目的,为了个体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中最能体现生命关怀的事业。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生命教育论文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热爱生命加强大中学生的生命教育》
摘 要:近几年来,随时都有大学生自杀的报道见于报端,我们惋惜这些正值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以外,正值花样年华的青少年,却以毁灭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生命,目前自杀已成为15到34岁的中国青少年的头号死因,这不禁令人质疑: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关键词:热爱生命;大中学生;生命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9-008-01
1968年,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首次提出了生命教育的概念,其后他所倡导的关于生命教育的理念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1979年澳洲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致力于对药物滥用、暴力与艾滋病的防治。1989年,日本新修订的《教学大纲》针对青少年自杀、对人的污辱行为、杀人、破坏自然环境和浪费现象等日益严重的问题,提出了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为内容的道德教育的目标。
在我国,有关生命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台湾比大陆起步要早些。1997年,由于当时台湾的一些学校一再发生暴力及自杀事件,台湾当时负责教育工作的陈英豪认为,必须尽快在学校开展生命教育,所以就于该年的年底在全台湾的中学中开始进行生命教育。
当生命教育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的台湾如火如荼地开展之时,我国内地教育界对生命教育的重视却才刚刚起步。2003年5月,我国教育部修订了我国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与原课程标准相比,新标准在课程目标中增加并突出了生命教育的内容。新课标规定,要让学生通过学习“知道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体会生命的可贵;知道应该从日常的点滴做起,实现人生意义,体现生命的价值……”。这些规定成为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新的亮点之一。此后,上海市和辽宁省相继启动了在中小学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的工程。2004年8月,160多名在北戴河参加会议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也发出了在中国青少年中开展生命教育的倡议,认为生命教育应该是在学生中进行思想道德建设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令人遗憾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我们的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是以扭曲的形态在现实中运行的。学校教育中过度地强调升学和考试,人的生命的意义被压缩成了数理化英等科目的学习和分数。当人被异化为分数的奴隶时,其人格、人性、道德、意志、审美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就都被忽视,这种以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为主要取向的教育必然会造成青少年对生命的漠视。特别是当高中生升入高校后,升学压力骤减,各种心理因素造成的问题涌现,因此自杀现象就增多。
生命教育旨在引导青少年正确地认识自我,也正确地认识他人,从而使他们做到既珍重自己,同时也珍爱他人,即培养青少年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态度,增强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和对社会的责任感,使他们善待生命,完善人格,从而实现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从这一角度看,生命教育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乎段。
一、家庭教育是生命教育的基础
老舍先生说过,父母的教育就是生命的教育。家庭是孩子获得生命的的地方,是孩子生存的第一空间,也是孩子生活的第一场所,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具影响力的重要环境。因此,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是其他任何组织或任何外人都不可能替代的。人类文明史也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启示:家庭教育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最早且最易被铭记于心的启蒙教育,所以它可以被看做是教育之源;同时家庭教育又是一种最能深入骨髓的学前教育,它又可以被看做是教育的基础。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采用“爱”的教育的方式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生命至上的教育,关注孩子的心理,培养孩子珍惜生命和重视健康的意识。要让孩子知道,生命来之不易,所以要体验对生命的喜悦,要理解生命的尊严,使他们珍惜生命,理解生命的意义,并树立起自己的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二、学校教育是生命教育的舞台
学校是学生接受全面教育的场所,学校对青少年正确生命观的形成负有重大责任。但是,当今在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之下,学校教育严重地被异化,人类早期的关于人文主义价值的理念,即人对生命、希望、自由、公正、平等、爱和美等的追求已被应试教育的功利性的目的所取代,教育过程中缺少对人的尊重,缺少对人的生命情感的培养和生命意义的追寻。因此,学校应把生命教育放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来加以认识,加以思考,从而构建起一种新的进行生命教育的模式。学校不仅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包括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要融人生命教育的内容,要设法开展多种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而且还要重视营造生命教育的氛围,要通过校园文化活动等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培育学生对生存的感受能力和生命意识。同时,在学校的管理中也要充分体现其对生命的珍视、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的关怀和对生命的呵护。
三、社会环境是生命教育的条件
“环境育人”是生命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个人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他所生存的环境来塑造的。当前的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对生命的认识和理解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被大众文化所恶化了的社会文化环境。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所以在现实社会中就充斥着物质主义、享受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相伴而生的还有虚无主义、相对主义盛行,人们正常的生活准则、道德规范皆被消解,导致人的生命存在的价值贬值,生活的意义虚无苍白。一切都可以不做,一切也都可以做;一切都无所谓,一切似乎仅是游戏而已――现代人陷入了价值与意义难定的虚无世界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更要做好对青少年的生命教育工作,更要重视倡导社会文明,净化社会环境,以尽可能地创造一个和谐的充满着仁爱的社会。
敬畏生命,珍惜自我。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无价的。对待生命,应心存敬畏。只有敬畏生命,才会珍惜自我。应充分利用生命知识讲座、生命阅读活动和生命主题班会等活动向青少年传递全面系统且切近实用的生命知识,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保护生命。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9月1日的中小学开学日,中央电视台给电视机前的数千万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即以当年在我国发生的影响巨大的事件以及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范人物为该课的内容,形象而不死板,生动而不做作。该“第一课”抓住了对中小学学生进行生命教育的最好的时机,让国人特别是青少年对生命价值进行了重新思考与认识。大学更应该承载这种责任,弥补中学阶段的不足,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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