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儿童游戏是幼儿自发自愿的活动。
游戏是孩子的天性,它不是在外在的强制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是幼儿出于自己的兴趣与愿望,自发自愿主动进行的活动。幼儿游戏的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往往不在乎结果如何,没有外在的任务和目标,也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方式。
游戏行为是由内部直接动机的驱动而产生的,玩什么、怎么玩均有幼儿自己决定,他们在没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轻松愉快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周围环境发生积极作用。
2、学前儿童游戏是愉快的活动。
游戏是以愉悦为目的、体验生活的活动,兴趣性和娱乐是游戏的一个重要特点,如果丧失了兴趣,游戏也就停止了。幼儿游戏中没有外在限制,能够身心放松、积极活动、充分表现自我,通过操作材料、物品,体会到自己的力量和自信,从成功和创造中获得愉快的体验。
3、学前儿童游戏是充满幻想和想象的,是虚构与现实的统一。
游戏是以客观世界为依据,是儿童生活的写照,反映其知识经验,同时具有虚拟、“假装”的成分,通过想象对真实生活赋予自己的理解,进行象征性的自我表现,例如孩子会把椅子当作汽车,把木板当作手枪等等。
扩展资料:
儿童在游戏中的高度注意力使得他们在游戏中思维尤其活跃、想象力尤其丰富。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效果,很多儿童能在游戏中表现出许多出人意料的创造,这也是寓教于乐的心理学基础。
但是这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情况是,儿童在游戏中的注意力集中要避免一种病态的情况,那就是儿童需要在一段时间集中注意力后,能够适时地从游戏中脱离出来。
也就是说,合理的游戏需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一段时间,但是如果儿童将注意力长时间地集中在某个游戏上,那就是沉迷游戏,这并不是一种正常的游戏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