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在实践上流动的音响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或意境,来表达人们的情感,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音乐学论文写作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音乐学论文写作篇1 浅谈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 从哲学的角度上来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因此我国传统文化为传统音乐文化提供了适宜的发展沃土。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富有“天人合一,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通过对中西方艺术的比较和分析能够发现,西方的艺术大多是建立在立体化思维基础上,但我国传统艺术则主要是建立在线的思维基础之上,在传统音乐中的具体展现就是单一旋律思维是音乐思维的基本形式。但是站在艺术的角度上来考虑的话,这种思想即“真、善、美”三者的统一。传统音乐正是具备真善美三类因素的艺术形式,借助于文化现象呈现出欣赏主体的面前,通俗来说就是音乐魅力的所在。 一、传统思想影响下的音乐人文精神 纵观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历程我们能够了解到,其存在和发展的脚步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赖于政治上的需要,需要以当时所处的历史环境为依托,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就像很多传统音乐文化都深深的被儒家和道家思想所左右。 直到今日,在我们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依然无时无刻的不在接受着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的影响,这些思想的渗透方式是无声无息的,往往在我们不自居的情况下就会接受这种文化的熏陶和感染。并且传统音乐文化中具有很多思想内涵,这些都是儒家所倡导的“仁”反映的思想,儒学的基本特征是仁、义、礼、智、信,是把理想的道德和伦理意识作为衡量处世做人的价值标准,主张利人利己,强调爱人,对等,互利和诚信等原则。因此,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更能通过“爱人者人亦爱之”的儒家思想得以展现,渗透了“不独享其享,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的道德理念。且在距离感上更加接近自然,在无形中使传统音乐受到了自然的熏陶和感染。 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与传统文化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讲究声音“中正和平”,强调“礼乐治国”与“和而不淫”。但是贯穿于传统音乐发展始终的思想理念却一直都是“天人合一”,这也是多少年来我们一直所追求和达到的,即人际关系和天人关系的统一,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代表了我国传统音乐的主流文化。早在春秋时期的五行音乐思想中就曾认为“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在其思想观念中认为只有使音乐平和才能够促使阴阳调和、人心和乐,如果声不平的话则会造成阴阳不调以及民离神怒的问题。 就像《吕氏春秋》一样,正是根据阴阳家和道家思想的综合借鉴,以五音配五时,十二律配十二月构成宇宙图式,在其主旨上更加注重对自然统一的追求,并且在音乐文化方面也一直主张平和、适中,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以天人合一为主要内涵的传统音乐就是从此时期开始得以形成。而直到《乐记》的出现,在其人文精神上更加强调音乐能够做到以气和天和人进行沟通,促使天人之间能够进行互相感应,进而做到改变自然事物,影响到社会政治方面的相关决定。到此阶段标志着以天人感应为主要人文精神的传统音乐文化开始走向成熟。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传统音乐在人文精神上具有自身的独到性,能够从一个侧面发现出相应的品质光辉。 此外,道家文化之所以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保存并发展下来,并在过去的数百年乃至数千年中一直影响着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其中必然存在着许多可取之处。从我国历代文化知识分子的文化心理上看,老庄哲学中存在着浓厚的虚无思想,这种思想曾引导无数文人隐居山林,逃避纷扰的社会,以谋求心理上的平衡。然而,老庄哲学中体现出的泛神论以及相对自由观念又在一定程度上同儒家的“入世”存在着精神上的关联。所谓儒道互补,这构成了我国文人雅士世代相传的机制。 在我们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的不在接受着道家文化的影响,这些思想的渗透方式是无声无息的,往往在我们不自居的情况下就会接受这种文化的熏陶和感染。而这种思想观念不仅对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具有深刻影响,更在很多方面成为了人们处理日常事务的基本立场和原则,成为了全民族共同的心理状态和性格特征。而从另一方面的层次上来讲,这些思想文化进过历史的发展和沉淀,已经能够适应各种文化阶级的需要,成为一种具有比较稳定地文化结构。并直接作用到传统音乐文化中人文精神的形成上。曾经有一段历史时期的传统音乐比较倾向于庄子的“静”,认为这种特质可以用来培养“知”,启发“慧”,在这样的条件下使得道家思想在当时的音乐艺术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并且在对人性的解释上,庄子和其他思想之间也存在一定共通之处,认为人应当被动的回归自然,不应具备自身的主动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性跟好的保存。 二、结语 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除了具有重要的文学和艺术价值之外,还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剖析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在实质上是从独特视角上去对传统音乐文化进行重新的认识,通过相应的分析来得出展现出其对于传统社会的影响意义,更能够折射出对当代社会和艺术的借鉴作用。在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思想观念中,或许自然才是能够与人性最好结合的载体,因此通过传统音乐的人文精神和思想内涵来表达自己希望“真、善、美”的统一愿望。 音乐学论文写作篇2 浅析影视音乐的形式和特征 音乐是所有艺术中最为抽象的艺术。但是,音乐又是与人们的情感最为接近的艺术,甚至可以说音乐属于生理和心理领域,它从潜意识影响我们的情感。由于人类所具有的共同情怀,使音乐成为超越种族、国家、地域的国际性情感语言。 作者简介:周晓春,成都理工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现任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航空系教务办主任,担任《名片赏析》、《公文写作》等课程教学工作。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8--01 前言 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在实践上流动的音响所形成的艺术形象或意境,来表达人们的情感,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但是,影视作品中的音乐,决不能离开可视的屏幕形象,它只能作为影视艺术的一个辅助元素而存在,并且只有与影视的其他元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具有影视音乐的独特价值。音乐的物质材料是悦耳的乐音,它主要是通过声波作用于人的听觉;而电影的物质材料是优美的画面,它主要是通过影像作用于人的视觉。 影视音乐就像星星和月亮,本身是一个存在物,但离开了影视剧就失去了作为影视音乐的存在价值。所有的成功和所有的艺术魅力都取决于影视剧本身的艺术魅力和价值。就像月亮、星星,失去了太阳,就失去了所有的魅力和遐想。 一、影视音乐的形式 1.画内音乐与画外音乐 画内音乐与画外音乐这一对关系,是自有声电影出现后就随之产生的。画内音乐又叫有生源音乐或客观音乐,它是在画面内可以看得到声音来源的音乐,比如剧中人歌唱、弹琴(当然,音乐片不在此例),或者画面中的收音机、录音机、扩音器等传出的音乐。影片《马路天使》的开场戏就是男主人公陈少平所在的乐队为别人的婚礼吹吹打打,在鼓乐声中,展示了大上海的都市风貌,也交代了小陈和报贩老王、歌女小红的关系,把观众较快地带到影片的规定情境里。画内音乐真实性较强,容易得到观众的认同,在用纪实风格拍摄的影片中,画内音乐运用得比较多。 画外音乐,是指在画面上见不到声音来源的音乐,绝大多数影视音乐都是画外音乐。画外音乐主要体现编导者的思想意图,所以也被称为主观音乐。 影片中的画内音乐和画外音乐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有些影片的主题音乐是用画内音乐的形式呈示的,如英国影片《简?爱》,女主人公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第一次见面,应罗切斯特的要求弹奏了一段钢琴,她所弹奏的这段旋律也就成为全片的音乐 主题。 2.片头音乐与片尾音乐 片头音乐:用于片头字幕的音乐。它的作用包括呈示出影片主题音乐,展示影片风格,用音乐语言概括全片基调,把观众引入到影片之中。 片尾音乐:用于影片片尾的音乐,它与片头音乐呼应,是对影片思想内容、艺术风格和基本情况的回顾和总结,以使观众对影片进行联想和回味。 片头音乐和片尾音乐通常都是影片中较长的,而且是相对完整的音乐段落。由于一般影片对片头音乐和片尾音乐在艺术上要求较高,也要求他们在曲式结构上相对完整,并且还会要求具体的对准画面上的某一部分的动作、情绪等,所以作曲家对片头音乐和片尾音乐都很重视,尽量在这里完整地展现自己的乐思。人们经常把片头音乐当做迎客音乐,把片尾音乐当做送客音乐。 3.影视音乐的特征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我们用“语言”这样的文学术语很难准确地表达音乐艺术的特点,在此只是借用这些词汇的约定俗成的含义和人们的联想来描述音乐。 一般来说,应该要求各种艺术形式的语言都是雅俗共赏的,但对影视音乐来说,在雅与俗的两端中,我们要求它偏向于俗的方面。对于绝大多数观众来说,他们看影片的目的主要是观赏与娱乐,而且去电影院看电影,也只是看一次而已(当然那些具有号召力的影片是一个例外,世界上就有一项纪录是专门为看美国影片《乱世佳人》而设的,据说这项纪录还在不断被打破)。要求一部电影音乐作品在观众看过一次电影后就能受到感染,能够记住,甚至于让观众为了听影片中的歌曲和音乐再去看这部电影,这实际上是一个很高的、难以做到的要求。 影视音乐,指影视作品中的一切音乐和歌曲,是影视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音乐艺术的一种新体裁,影视艺术既有音乐艺术的共性,又有影视音乐自身的特殊性。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视音乐是影视作品中的一个重要构成因素 影视音乐不是独立的音乐作品,也不是只为了说明画面内容的被动因素,而是影视综合艺术中一个不可缺少的表现手段。因而影视音乐必须按照影视作品所规定的形象、情景、矛盾冲突和风格来创作,只有这样才能为表现影片的主题、人物和情节服务,与整部影视作品融为一体。 影片《勇敢的心》表现了苏格兰民族英雄威廉?华来士和苏格兰人民英雄反抗外族压迫的伟大历史。在人物的个性塑造和表现战争的壮阔场面上具有强大的震撼力。这部影片在音乐的运用上,手法比较多样,既注意到铺垫史诗性情怀,又注意对具体场景的表现。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对苏格兰风笛音乐的运用,无论是在具体场景上还是在赋予它更深的含义上都做得恰到好处。 (2)影视音乐具有间断性 影视音乐不同于独立的音乐作品,独立的音乐是一气呵成的,而影视音乐在整部作品中要受到影视总体结构的制约,特别是影视蒙太奇的制约。在时空跳跃大的蒙太奇段落,影视音乐时隐时现,表现出间断性。也就是说,影视画面持续不断地展现,而音乐则根据剧情需要,以分段穿插,间歇间现,跳跃进行的方式逐步展开,并受到镜头时间的严格限制,其精确度常常以秒计算。如影片《洛丁山》中,《When you say noting at all》这段音乐的运用,就是以分段形式在不同的时间段来表达不同人物的心情和渲染影片气氛的。 (3)影视音乐的不完整性 影视音乐与影视作品的关系,就如同交响乐的某一声部和整部交响乐的关系一样。交响乐的某一声部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又不能到音乐会上演奏;而影视音乐中的一个和弦或一个音部也有其存在的价值,却也不能在影视音乐中完整地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影视音乐不一定追求结构的完整。另外,影视音乐不像交响乐那样变化起伏,而是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单纯性、松散性、灵活性。如影片《放牛班的春天》与影片《不能说的秘密》,都是采用以多首不完整音乐形式相串联的方式来展现影片的主题的。 猜你喜欢: 1. 音乐系毕业论文范文 2. 浅谈小学音乐教学论文范文 3. 关于音乐的毕业设计论文样本 4. 音乐系本科毕业论文 5. 音乐开题报告范文
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有不止一篇,选择其一给您,大约5000字不过,希望您主要是借鉴,通过自己的思考,融会贯通,加以修改,增加属于您自己的东西=====================关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知识创新"的思考中国古代音乐史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面对新世纪“知识创新”的学术潮流,如何寻求它的时代定位,已经成为每一位新世纪古代音乐史学工作者深入思考的时代课题。中国古代音乐史学这一学科的成熟与发展,是综合文学、史学、音乐学学科知识而实现的。如黄翔鹏先生提出的“曲调考证”方法及其成果就是以历史学、文字学、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和乐器学、音乐形态学、古谱学、古音韵学等多种知识资源的创造性运用与整合为基础的,其所表现出的“知识创新”意识不言而喻。笔者以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发展,在“知识创新” 的潮流中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趋势:1.“知识更新周期”将会进一步缩短。在21世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历史节奏将表现出较前代越来越迅疾的趋向,生产发展越来越迅速,经济往来越来越频繁,科学发明越来越密集,历史节奏的这种急骤演进,是与知识经济时代生产关系诸因素的推动分不开的。在这样的社会背景24 <音乐研究>季刊中,新的音乐史学研究成果的生产周期相应缩短,越来越多经历过重构的知识成果呼唤着社会的检验;新的音乐史实的发展演变也迫切要求得到描述和展示。刘再生先生在论述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时曾有统计:“自1922年第一部叶伯和的《中国音乐史》诞生至本世纪90年代,中国音乐史著作总共出版了四、五十种之多,平均每两年就有一部著作问世。”①即使如此,目前我们仍感到已出版的史著中所能囊括的史学新成果还不敷应用之需要。例如出版于1985年的《中国音乐词典》至今未能得以修订,而1992年出版的《中国音乐词典•续编》中的许多人物词条,情况也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它们均已不大适应当前的应用(近闻人民音乐出版社已出资赞助该词典的修订,我们期待新版《中国音乐词典》的尽早面世)。此外,在经过20多年的学科发展之后,音乐史学界该当有普遍吸纳综合创新成果的史著问世了。2. 随着知识体系的立体化发展,知识传播途径向着数字化、网络化方面呈多元发展的趋势。迅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可以使我们在研究中产生的古代音乐史学成郭树群果,立体化地快捷传遍千家万户。所谓立体化,是指成果的图、文、形、声融为一体的电子展示方式。那些以音乐图像学、考古学、乐律学、文献学、民俗学、民族学交叉研究而产生的音乐史学成果,如今可以很容易地在网络上融合为一种面貌全新的音乐学知识载体,供人们利用。据已发表的我国数字化图书馆技术信息,北京数字方舟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的关于信息源加工、存储、检索的产品,每分钟可以全自动扫描录入图书资料160页(双面),每天可处理图文50万页,而且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先进图像压缩技术。这对于我们所期待的音乐学知识电子化、立体化前景的实现,无疑充满了一种振奋的激情。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也注意到,中国古代音乐史学领域已出现了一些很受欢迎的电子读物。例如王子初、冯光生、韩宝强主编的《曾侯乙编钟》(光盘),修海林参与主编的《中国古典音乐欣赏》(系列CD盘),方建军研制开发的《金石之乐:中国音乐考古资料计算机管理系统》(D刘再生《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4期。数据库软件等。3. 以文字为载体的文本教材呈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面向21世纪的音乐教育将向着全社会的终身教育方向发展。各级各类人才对音乐学知识的需求更多地来源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教科书。为此中国音乐史学教材文本的多样化,将是音乐史学工作者予以关注的。各种类型的音乐史学课程教材,应当注意体现新的特点。有人将其归纳为:(1)要体现一种历史的兼容性(即应充分体现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音乐史学领域已经达到的认识成果);(2)要体现一种时代的涵容性(即应涵容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提出的新问题和获得的新成果);(3)还应体现逻辑的展开性(即应注意以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念发展的逻辑体系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①4.面对21世纪,“文化的整合”、“知识的重构”恐怕是常议不衰的话题。就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来看,在这种观念的冲击下,我以为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仍然是应对这种文化涌潮的重要方面。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在我国人文学科的大家庭中,无疑应属于“年轻的一代”,其具有突破意义的发展,当在2O世纪8O年代以后,即许多史家所认可的近代音乐史学发展的“第三阶段”。学科发展历史的浅近,使其作为一门学科的稚嫩仍在所难免。因此,对于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拓展,就犹显必要。例如就中国音乐文献学、“曲调考证”一类研究而言,其创新和突破都还存在着基础理论研究尚显薄弱的问题。首先在中国古代音乐文献学学科范畴,虽已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但在中国传统文献学的框架体系内,如何突出音乐文献学的特点;在音乐文献学的学科理论研究,音乐文献的编纂、出版,音乐文献的目录、版本研究等方面,都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文献学研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就“曲调考证”的研究方法而论,如果对于中国乐律学、中国古代音乐、中国古代文化的基础研究做的更系统一点,恐怕黄翔鹏先生的研究也不会显得那样艰难,以致发出愚公移山式的慨叹:“反正先生做不完的,学生接着做嘛,我做不完还有下一辈⋯ ⋯”②鉴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这种实际状况,在“知识创新”的新世纪里,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拓展,恐怕还会出现蓄势增强的状况。面对21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种种发展趋势,史学工作者能否具有应对能力,这也不能不是我们通过回顾和展望而予以回答的。首先,我们看到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特别是在世纪末的近3O个年头中,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工作者在守护传统史学研究方法的跋涉中,在新研究领域的开拓、创新中,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文献资料类著作言,冯文慈先生点注的《律学新说》《律吕精义》,丘琼荪先生的《历代乐志律志校释》(第一、二分册)、萧炼子的《宋书乐志校释》、王昆吾和任半塘的《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词集》、金千秋的《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吉联抗先生的《中国古代音乐论著译著丛书》、修海林的《中国古代音乐史料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资料室编的《中国音乐书谱志》《中国音乐研究所藏中国音乐音响目录》,郭树群、陈其射、王子初、李成渝合编的《中国乐律学百年论著综录》、还有尚待出版的《历代乐志律志校释》(第三、四、五分册)、《古乐书钩沉》《汉文佛经中的音乐史料》《乐府诗集笺校》等等,它们勾勒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文献学框架。以研究成果类的专著而言,王子初的《苟勖笛律研究》、崔宪的《曾侯乙编钟钟铭校释及其律学研究》是直指中国古代音乐史学重要难题的攻关之作;而冯文慈的《中外音乐交流史》、陶亚兵的《中西音乐交流史稿》、郑祖襄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修海林的《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则属于填补空白的开拓性学术著作;此外具有开拓意义的学术专著还有丘琼荪的遗著《燕乐探微》、李纯一的《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吴钊的《追寻逝去的音乐踪迹— — 图说中国音乐史》等。王子初等主编的《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多卷本,则以新的音乐史料系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持。特别是新近出版的黄翔鹏先生的《乐问》,更以时代的学术创新风范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知识创新”提供了广阔天地。同时,我们还不能忘记托起这些重要专著的则是数以千计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学术论文。它们共同构成了21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学① 孙正聿《教材建设新理念》,《光明Et报))2000年9月27 Et。② 郑祖襄《把“没有音乐的音乐史”变为有可听作品的音乐史》,《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2期。2001年3月第1期25“知识创新”的基石。就学术的发展来看,虽然交叉学科的发展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学术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创新空间,但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却不能被学术发展趋于综合的潮流所替代或置换。近期,许多学者注意到了这种倾向。郑祖襄先生谈到:“中国古代历史及其文化的独特性决定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是一门不可替代的独立学科。”① 修海林先生谈到:“音乐史作为严格的历时科学,其主要的任务,仍然是在历时性的叙述中,依着纵向的历史发展脉络,追溯古今,在久远漫长的文化变迁中叙述音乐的发展。”② 冯文慈先生则在提及了解我国古代音乐文献时,要打开历史的视野,“对音乐文化的观念持有符合我国实际的辩证发展目光,注意避免以现代的音乐文化观念切割历史,特别是不能以现代西方的音乐观念来圈套我国历史。”固在这世纪之交的学术发展中,这种学科的自主意识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创新发展如何走稳自己的路,起到了时代的定位作用。修海林先生近期的文章《在历时中展开共时— — 为中国音乐史研究开拓新路径的感想》,使我们对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知识创新”得到新的启示。它要求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工作者“随时注意到各个历史时期的诸多剖面”;要注意“音乐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方面诸因素在共时性文化空间中的相互影响和制约”;而我们以往则“比较重视对纵向发展的历时性描述,以及揭示其中的某种规律,但是对于历史上处于某一共同状态下音乐生26 <音乐研究)季刊活剖面的分析,对其中某一类音乐文化模式的研究却用力不足。”④显然,这一新途径具有以知识重构为特点的创新意义。此外,项阳先生近年的力作《中国弓弦乐器史》,在文化人类学、文化地理学、音乐考古学等不同层面上,营造了中国弓弦乐器不同历史时段共时性的文化发展空间,中国弓弦乐器历时性发展的史实因此而更为充实、丰富;洛秦先生主张音乐史学与民族音乐学的沟通,为古代音乐史学研究开拓了新的思路;这些学者的努力都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知识创新”提出了新的思考。20世纪末叶,中国古代音乐史学领域还经历着研究人才的新老交替过程。作为中国音乐史学第三发展阶段的见证人,我们看到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界前辈学者杨荫浏以及吉联抗、蓝玉崧、夏野、金文达先生以宏富的知识财富,为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全部的贡献;我们也承受了黄翔鹏先生闪烁着创新精神的学术甘露,并令人震撼地目睹了他由于事业未竟而难以泯灭的心灵之窗,也依然在接受着尚健在的前辈师长惠及后学的心灵滋润;当然,我们也经历着新一代学术带头人崛起在新的学术起点上的激动。如果说中国古代音乐史学领域第一代学人的学术起步还是空谷足音,那么第二代学人的努力就使得学科建设及其成果具备了相当的规模,而第三代学人的成长,则已处于规模初具完备的专业教育体系之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具备博士学位学习资格的第三、四代学人已基本走出了单一师承关系的教育途径,相当一些人具有跨学科研究的知识结构与能力,这样他们在知识结构上明显地趋于全面,在治学方法上则更为丰富。特别是在经历了90年代初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这一代学者相继寻找到自己恰当的社会定位,他们的学术潜能正在良好的拓展环境中孕育、催化。为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的世纪里,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知识创新”的良好前景,正将由这一代学人描绘。正如蓝玉崧先生数年前讲的“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中国古代音乐史学之林,将会在这蔚为壮观的新老传承和交替中,在群体的互为支持中,根深叶茂,惠及人间。(作者附言:本文不是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成果的综述,所涉人物及成果是依思路所至而提及的、本人认为能够说明“知识创新”论点的一些例证,偏颇或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学界同行指正。)作者单位:天津音|乐学院①郑祖襄著<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10月版。(墓)( 修海林‘在历时中展开共时—— 为中国音乐史研究开拓新路径的感想),<中国音乐)2000年第2期。③冯文慈《中国古代音乐文献目录概要(上)》,‘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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