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标注。
引用政府文件和某组织文件的参考文献格式应该是“技术标准”或者“报告”。
技术标准格式:[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报告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参考文献可使用下列规定的符号:“:”用于副题名、说明题名文字、出版者、制作者、连续出版物中析出文献的页数;“,”用于后续责任者、出版年、制作年、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国别、卷号、部分号、连续出版物中析出文献的原文献题名;
用于丛书号、丛刊号、后续的“在原文献中的位置”项;“( )”用于限定语、期号、部分号、报纸的版次、制作者、制作年;“[ ]”用于文献类型标识以及著者自拟的著录内容 ;“?”除上述各项外,其余的著录项目后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