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不存在导师评阅程序这一说法。除了管理部门的一般性要求外,论文完成后首先得获得导师的认可,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当然,现实中有些导师根本不管不问,学生只好自己认可自己的论文)。 1. 评阅:需按照学位授予机构(如所在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送至评阅专家(按规定由研究生院送,但学生本人、同学、朋友或同课题人员送的并不罕见;有的学校采用盲评或部分盲评),全部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则进入答辩程序。 2. 答辩:学生报告、答疑后,答辩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无记名打分或打勾,其它人员不能在场(特别是学生本人)。现在大多不打分,仅填写同不同意通过答辩。形成答辩意见后,答辩委员会宣读答辩意见,学生致谢。常常是学生先准备好答辩意见初稿,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