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须知 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知(修改稿) 一、 申报资格 凡英语专业本科段考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尚有一门课程未合格者均可报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 二、 申报时间 每年举行两次答辩:5月、10月各一次。参加5 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头一年的9月1日―2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完成报名手续。参加10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在当年3月1日―20日(周一~周五工作日)完成报名手续。考生可随时向我办索取“答辩须知”及“撰写规范”。也可在川外自考办的网站上查询。 三、报名手续及方式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段各科合格证书及专科毕业证书等四证复印件,证件复印用A4纸,且证件不许颠倒复印。报名时须提交用A4纸(论文稿均使用A4纸)打印好的中、英文提纲各一份(同封面一并装订,注明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可直接报名或信函报名(写明详细通讯地址、白天能联系上的电话及邮编)。合格者予以报名。并须交纳报名费、资料费、考核(答辩)费、审定费共计400元,函报者另需在网上下载一份“资格审查表”()填写后随其它报考材料一同邮寄到川外自考办。凡需邮寄论文稿者,另交50元邮寄费。(答辩结束结算,函报者在汇款单上须注明“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汇款请寄川外自考办梁晓东老师收)。凡不能提交提纲者,不予报名。 四、答辩时间及手续 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5月、10月的第三周双休日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证、毕业证书等四证原件到我办报到,进行最后一次资格审查并抽签(答辩顺序)。审查未合格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不退费。 五、完成论文程序 1. 申请者按《撰写规范》中第三项“选题范围”规定,及早选好论文题目并写出较为详细的论文提纲(中英文各一份,须打印并自留底稿,另附封面)在规定时间内交我办。 2. 我办收到提纲后,将根据论文涉及的专业方向为考生确定指导教师、定期给考生反馈指导教师的书面意见并将指导教师的姓名、通迅地址及电话号码告知考生。考生可电话联系接受指导。电话联系由考生主动通话(请考生不要在午休时间打搅教师!)。 3. 考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完善提纲并完成论文初稿,或根据指导教师意见重新确定论文题目。凡必须更改论文题目的.考生须重新完成上述1、开始的论文程序。 4. 修改后的论文提纲、初稿的提交时间由我办视具体情况注明在考生的稿件上。在提交初稿时须加上中文封面(注明论文题目、导师及本人姓名、撰写时间)。 5. 参加5月份、10月份答辩的考生须分别在寒(2月)、暑假(七月)前完成论文撰写,并分别于3月20日~4月5日、8月20日~9月5日将打印好的修改后的中、英文提纲、论文正稿各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准时交到我办。(外地考生需邮寄论文稿到自考办,可提前寄出提交) 六、要求及说明 1、 论文用英文撰写,前言不少于1000词,论文总长度(含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为4000词。论文应思想健康。 2、 凡提交的论文提纲、初稿均请交A4纸稿(需自己备份)。一律不收传真稿、电子邮件。 3、 指导教师不负责提供参考书目及有关资料的借阅。 4、 凡提纲经导师三次修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者,延至下次答辩,退费200元并重新办理第二次申报手续。 5、 答辩成绩可按当次答辩通知的时间打咨询电话或者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