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式养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在养老上的互相帮助,既可以是青年人对老年人,也可以是老年人之间,特别是低龄老人对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对失能老人。
在西方国家,“互助式养老”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实践。如美国的“国会山村”,让老年居民通过互助服务,基本可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只有在遇到复杂问题时才需要找专业人员解决。
德国的“多代屋”项目,则是由政府免费提供公用住房,让老人与不同年龄的人生活在一起。老人不仅能得到陪伴与照顾,还能通过与年轻人沟通传授人生经验,帮助年轻人照顾幼儿等方式满足“被需要感”。
而瑞士的“时间银行”项目,则是让低龄老人、健康老人通过帮助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积攒服务时间,供自己以后有需要时使用。
在国内,“互助式养老”也有比较成熟的实践。如河北、山东、江苏等多个地方,改造闲置房屋,建立供老人集中居住的“互助幸福院”;在孤寡或空巢老人家庭建立“互助养老点”;组织社区老人成立“互助小组”,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互助式养老”看似群众之间的自发行为,但更重要的是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作用。相关组织的成立、长效机制的形成、各种资源的整合、活动场所的设置、服务标准的确立、个体纠纷的解决,哪一件都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主导和协调。
益养老平台认为,“互助式养老”是对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如何多动脑筋、多措并举、多源融合,切实解决好与人民群众休戚相关的养老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