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弘羊任大农丞时已39岁,长期的官场经历使他认识到,如果再向农民加重田赋、口赋,必然激起更大的社会矛盾。为了解决国家的财政困难,他决心另辟利源: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武帝已经颁布的算缗、告缗法令,取利于富商大贾。算缗是封建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告缗是与商人瞒产偷税作斗争的方法。算缗法、告缗法最初由御史大夫张汤提出,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武帝下令推行,但因当时的大农令颜异不赞成,未能在全国认真执行。算缗法规定,凡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不论有无市籍,都要据实申报自己的财产,国家根据财产多少按比例征税、。每价值二缗(一缗一千钱)的资产,抽一算(一百二十文),余此类推。一般小手工业者,每四缗抽一算。马车每乘抽一算,进行贩运的马车一乘抽二算,五丈以上的船抽一算。告缗令规定,对财产隐匿不报或漏报、少报的,除没收缗钱外,并罚当事人往边境守边一年,告发人可得没收缗钱的一半作为奖励。同时,还规定不许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占有田地和奴婢,违者予以没收。桑弘羊出任大农丞以后,凭借政权的力量,大张其鼓地贯彻算缗,告缗令,富商大贾所缴的财产税成倍增加,非法收入收归国有。商人不得再兼并土地和占有奴婢,对缓和社会矛盾也颇为有利。特别是告缗令坚持几年后,没收的财产以亿计,正好弥补了国家财政的亏空。桑弘羊又将法令实施中所没收的大量耕地,招募贫苦农民耕种,再向他们征收田赋,这样又增加了一笔可观的收入。流民重新依附于土地,获得了生产自救的条件,社会秩序也趋向稳定。
二是改革货币制度,将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改变货币混乱、国家无法控制金融的局面。西汉前期国家对铸钱采取放任态度。朝廷铸钱无统一标准,不仅形状不一,所标重量也往往不足。诸侯铸钱以壮大割据实力,吴王刘濞就曾开铜山,铸钱币。富商大贾则用铅铁杂入铜内,铸造一些质地不纯的钱币,从中牟取暴利。武帝虽严令禁止私铸钱币,违者严厉惩处,但犯法的人多,不能全部捕杀。据《史记·平准书》记载,当时因盗铸钱币判死刑而受到赦免的有数十万之众,自首的100余万,不敢自首的还不只这个数。针对乱铸钱币给国家经济和社会治安带来的严重问题,桑弘羊建议武帝进行币制改革。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接受桑弘羊的建议,下令整顿币制,其主要内容是两项:第一,将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禁止郡国和民间私铸钱币,此后,朝廷动用10万人采铜铸钱;第二,统一货币,朝廷铸造一种“五铢钱”,作为惟一合法的钱币通行全国,并责令各地方官将原有各种形状和重量的旧币一律收缴、销毁,将铜材上交中央,由国家控制铸钱原料。这次币制改革,是中国有史以来首次将铸币权集中于中央,所铸“五铢钱”也轻重合适,便于流通,从而制止了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私铸之风,控制了全国的金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