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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和汉语是两种高度发展的语言,对比其异同,对于英语翻译教学是很重要的。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汉翻译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英汉语言的异同及其翻译策略
在英汉翻译中,两种语言在词汇方面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词的意义,词的顺序和词的搭配能力三个方面;从句法方面来说,英语和汉语在句子结构,句子顺序和其他一些表达方式上则有各自的特点。下面笔者就从词汇现象和句法现象两方面来探讨英汉的对应程度如何,以及根据这些对比,在进行翻译实践时,应该运用哪些翻译技巧。
1、英汉语言的对比
英汉词汇现象的对比
首先,从词的意义方面来看。词汇作为语言的三要素之一,相比于语音和语法,它的变化最快。随着社会和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在语言中一方面增加了新词,一方面旧词增添了新的意义。人类发明轮船以前,用的是帆船,英语“sail”一词原意为“帆”,短语“setsail”,就有张帆起航之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帆船逐渐被用煤,柴油,甚至是用核动力的轮船所代替。自从潜艇出现后,“sail”这个词又增添了“潜艇指挥塔”的新含义。这就是词义的发展变化,我们在对比英汉语言时,应该明确它们的对应情况是随着时间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着的。英语词汇在汉语里的对应程度,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况。第一,完全对应。英语中的词所表达的意义,可以在汉语里找到完全对应的词来表达。如“computationallinguistics”(计算语言学),“”(美国国务院)。这主要是一些已有通用译名的专用名词,术语和生活中常见事物名称等。第二,部分对应。英语中有些词和汉语中的词汇在词义上只能部分对应,体现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如“morning”(上午,早晨),“gun”(枪,炮),一个英语单词相对应有较多的汉语意义.第三,无对应。
英语中有些词或汉语里有些词在对方语言里找不到对应的词来表达。这主要是指一些新词以及反映社会特殊风俗和事物的词。如英语单词“beddo”(指的是一种多用途的床),“plumber”(美国调查政府雇员泄密的特工),“brunch”(为了休闲和放松,通常周日才吃的早午餐);汉语里如“八仙桌”,“太师椅”等在英语中都无法找到对应的词。最后,英语中很多词都是一词多义,分别与汉语中几个词对应。对于这些多义词的具体意义,要联系上下文来确定。比如“time”一词,在“havenotimetodosomething”中,它的意思是时间;在“Thetimesaredifferent.”中,意思为时代;在“Imetherseveraltimes.”一句中,它指的是次数。可见一个单词可能会有很多词义,意思随着不同的使用场合而不同。
其次,从词的搭配能力方面看。英语和汉语在词的搭配能力上有差异,一个英语单词往往可以搭配很多其他的单词,来表达不同的汉语意思。以单词“cut”为例,可以用于以下短语之中,如cutcake{切蛋糕},cutwheat(割麦子),cutfingernails(剪指甲)。由此可见,cut的搭配能力很强,可以用于“cake,wheat,fingernails”,而汉语就需要分别用“切,割,剪”来搭配.在翻译时,要注意英汉语在搭配能力上的差异,译文选词要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如“Sheworeapairofsunglassesandawhitedress.”一句中,wear分别搭配了两个名词“sunglasses”,和“dress”,应译为“戴太阳镜”和“穿连衣裙”.
最后,从词的顺序方面看。英汉句子中主要成分如主语,谓语动词,宾语的词序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定语的位置和状语的顺序在英汉语中则有同有异,变化多样。例如,汉语句子“他们在教室里唱歌”,翻译成英语是“Theyaresingingintheclassroom.”,汉语中状语“在教室”是放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而英语中状语“intheclassroom”,放在了谓语动词的后面。又如英语中时间或地点状语之间的排列顺序是从小到大,而汉语的顺序是从大到小。如“.”,译为“她出生于1990年10月1日上午8点。”另外,定语的位置在英语和汉语中也有差异,英语单词作定语时通常放在它所修饰的词的前面,但有时也后置,如“aninterestingstory”中,定语“interesting”是放在被修饰词“story”的前面;而“somethinginteresting”,当中定语“interesting”放在被修饰的词的后面。然而汉语的定语一般前置。
英汉句法现象的对比
在翻译中,英汉句子结构有时不需要转换,有时则要根据情况进行转换,这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英汉句法现象上的差异,主要就体现在句子结构和句子顺序两个方面。
句子结构的转换分以下几种情况,将英语简单句转换为汉语复合句,将英语复合句转换为汉语简单句,英语倒装句转换为汉语正装句,英语被动结构转换为汉语主动结构等。如“Shedoesn'tknowwhatlifemeanstoher.”这句话在译为中文时,可将英语中的主从复合句转换为汉语的简单句,译为“她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英语中,为了突出重点和上下文语气的需要,常常用倒装结构,而汉语一般不倒装,此时应将英语倒装句译为汉语正装句。
另外,英汉的句子顺序,这里指的是主句,从句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它们的先后位置也不完全一样。
现以英汉复合句中的时间顺序为例。英语主从复合句中,表时间的从句既可以放在主句之后,也可以放在主句之前,位置很灵活。而汉语则会按照比较严格的时间先后顺序,将先发生的事陈述,之后陈述后面发生的事。如“AfterIhadmydinner,IwatchedTV.”英语句中,不论动作发生的先后顺序,主从句位置可以互换。若将此句翻译为汉语句子,则应先说先发生的事:
“吃完晚饭后,我看电视”.表示因果的英语复合句也是一样,因果顺序较为灵活,而汉语的习惯表达是因在前,果在后。
2、英汉翻译技巧
通过以上对英汉两种语言的词汇和句法现象的对比,可以看出两种语言各有特点,在翻译时根据这些特点,可以运用一些翻译方法和技巧来表达语言形式的思想内容。英汉翻译常用的方法和技巧很多,如词义的选择,引申,词类转译,增词法,省略法,正反表达法,分句合句法,各种从句的译法,习语,拟声词的译法等。现根据上文提到的英汉差异,从分析语言的特点入手,着重选择几种翻译技巧加以说明。
词义的选择
英汉两种语言都有一词多义,一词多类的现象,同一个词往往有几个不同的词义,属于几个不同的词类。在英汉翻译的过程中就要根据英汉词汇的对应情况,选择和确定关键词的意义,有时还需要对词进行引申和选择其褒贬意义。选择词义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其一,根据词在句中的词类和联系上下文,看词在句中的搭配关系。如在“Likechargesrepel,unlikechargesat-tract.”一句中,根据分析词类,判断出“like”是形容词,汉语意思是“相同的”,全句翻译为“同性电荷相排斥,相异电荷相吸引”.
“like”除了作形容词外,还可以作动词和介词。如“Tomlikestoplayfootball.”中,“like”作动词“喜欢”讲.“Herhairisshininglikegoldinthesunbeam.”中,like作介词“像”讲.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要选择正确的词义,可以根据该词在句中的词类来确定。另一方面,英语中同一个词,同一词类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往往也有不同的含义,必须结合上下文再根据词的搭配来确定某个词在特定场合中的意义。如以下几句话中的“serve”一词,都作动词,但根据上下文,可以确定它的词义是不同的。“.”中译为“任职”;在“Histwodaughtersandasonservedinthearmy.”中译为“服役”;在“Itisyourturntoserve.”中,译为“发球”.
英语中,常用一个表具体形象的词来表示一种概念或一种属性,而汉语常用抽象的概念。在翻译时,要注意到英汉在表达习惯上的差异,不能逐词死译,应根据上下文和逻辑关系将该词的意义作进一步的引申.如,“Everylifehasitsrosesandthorns”中的“rose”(玫瑰)和“thorn”(刺)这两个具体形象不能直译,而要引申为“甜”和“苦”.整句话译为“每个人生都有自己的苦与甜”.又如,“Ihavealittlemoneyputasideforarainyday.”此句中的“rainyday”不能译为“下雨天”,而是一个抽象概念,指急需用钱之时。
转译法
在英汉翻译中,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方式不同,就不能“一个萝卜一个坑”来死搬硬套,有些词在翻译时需要转换词类,这样才能使译文流畅自然。词类的转译法就是指将原文的词类转译为其他的词类,如英语名词转译为汉语动词,例句“.”中的“teacher”是名词“教师”,在翻译时可转译为动词“教”,本句译为“我想她会教得比我好”,如果译为“我想她会是比我好的教师”就显得死板生硬。形容词有时也可以转译为名词。英语中有些形容词加定冠词可以表示一类人,汉译时就要把形容词译为名词。如“Wewilldoourbesttohelpthesickandthewounded”中的形容词“thesickandthewounded”要译为名词“病人和伤员”.英语中还有一些形容词表感觉,情绪,如“angry,confident,afraid,aware,concerned,ashamed,thankful”等,这类形容词放在系动词后作表语用时,往往可以转译为汉语动词。
如“Heisawareofhismistakes.”此句中形容词aware应译为动词“知道”.英语和汉语比较起来,汉语中动词用得比较多。根据这一特点,英语中很多词类,尤其是名词,形容词,副词在汉译时往往可以转译成动词。
增词法
英汉两种语言,由于表达方式不尽相同,翻译时,除了转换词类外,还可在词量上作增减。增词法就是根据意义和句法上的需要增加一些词使译文更加忠实于原文的思想内容。为了使句子更加通顺流畅,在翻译时可以增加动词,形容词,副词,名词等。如“Hewenthomeafterthebanquetsandconcerts.”如果直译为“在宴会和音乐会后,他回家了。”,意思似乎不够明确,但如果在名词前加上动词,译为“在参加完宴会和出席了音乐会之后”,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动宾词组,句子就更通顺了。又如“Thecrowdsmeltedaway,”(人群渐渐散开了)。本句中,在动词前增加了副词“渐渐地”,使译文的表达更加确切。再如“Youshouldwashbeforemeal.”(你应该饭前洗手)。该句的宾语“手”其实是隐含在动词“wash”之后的,所以在翻译时要把宾语表达出来,在这里增加了名词。另外,英语中的数词往往能直接与可数名词连用,而汉语往往要借助量词来表达其形状,特征。如,abike一(辆)自行车,abaddream一(场)恶梦,aredsun一(轮)红日.
以上几个例子中,在汉译时都增加了量词,这样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省略法
前面提到的增词法是指增加一些词来使译文更通顺,省略法则是指原文有些词不需要译出来,删除一些可有可无,有之反而累赘或违背译文语言习惯的词。但省略并不是摒弃原文的思想内容,而是译文中虽无其词但明其意。现从语法角度和修辞角度分别举例加以探讨。第一,从语法角度看,可以省略代词,it,连接词,冠词,前置词等。根据汉语的习惯,前一句话已经出现主语,而后一句若是相同主语,则不需要重复使用。然而英语通常每句话都有主语,在翻译时应考虑到英汉在表达上的差异。如“Hewasthinandhelookedmiserable.”(他很消瘦,看上去很可怜),第二句话中的主语在翻译时已省略掉。英语中的物主代词在汉译时往往也可以省略。如“Heshruggedhisshouldersandshookhishead.”中的物主代词“his”不需要译出来,该句译为“他耸耸肩,摇了摇头”.在英语中,it也是一种代词,它常常作非人称用,此时,往往省略不译。如Sheglancedathiswatch;itwas7.(她一看表,是七点了)。另外,汉语词语之间的连接词不多,其逻辑联系常常是暗含的,英语则不然,连接词用得比较多,因此,英汉翻译时不需要把连接词译出来。第二,从修辞角度看,英语句子有些短语反复出现,英译汉时可作适当省略。“Appli-cantswhohadworkingexperiencewouldreceivepreferenceoverthosewhohadnot.”译为“应聘者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如果不作省略,译成“应聘者有工作经验的比没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就显得罗嗦。
英汉翻译还有很多方法和技巧,如重复法,正反表达法,反正表达法,分句合句法等,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英语和汉语是两种高度发展的语言,对比其异同,对于英语翻译教学是很重要的。本文对比研究了英语汉语在语言文字上最普遍最典型的特点和差异,提出几种适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供教师在翻译课教学时参考。当然,各种翻译方法和技巧在翻译时应根据原文的具体思想内容加以灵活运用,不应生搬硬套。总之,翻译是一种语言的创造性活动,经过实践积累总结的翻译理论和技巧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可以用来指导和启发翻译实践,而翻译实践也是检验翻译理论是否正确的标准。作为英语教师,在进行翻译课的教学时,应注意到翻译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做到既重视翻译实践,也不忽视必要的翻译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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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范仲英。实用翻译教程[J].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英汉翻译中的“忠实”
摘要: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英语的重要性,英文写作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中英文背景的巨大差异,思维方式的不同以及写作角度、方法、用词等的不同使得我们在英语写作中出现了很多错误。很多的实例证明,英语的学习言语错误与汉语干扰有直接的关系,即负迁移,也就是汉语之间的差异对外语学习造成的干扰以及与所学外语的某些特点、某些规则造成的干扰有关。
关键词:英汉翻译 表达方式 忠实 1 英文对同一事物的表达方式的不同造成的错误
词性错误
很多同学在英文写作时只注意所选词的词义,而忽视了该词的词性,造成用词错误的发生。
(1)My friend doesn’t afraid of dogs.
(2)His father adviced him not to fight with anybody.
例句1)把形容词误用为动词,而例句2)把名词误用为动词。这是由于基础不牢,对一些常用词不认真考证,导致用词的错误。
词形错误
在英文写作中经常会出现遗漏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形态,还有关于名词单、复数的错误,这是因为在汉语中,汉语的名词一般不分单、复数,也无可数、不可数之分,主谓间也不存在数的关系,谓语没有第三人称单数的问题,由于中英文用词这明显的区别,在英文写作时会写出这样的句子:
(1)There are many sheeps on the grassland.
(2)She look after 3 children.
例句(1)中,sheep被当作可数名词,其实它不可数名词。例句2)中,look应为第三人称单数looks。
虚词错误
英语虚词包括冠词、介词和连词,冠词和介词在汉语中根本就不存在,用错的几率很频繁,而唯一在汉语中可以对上号儿的连词显然起到了很是深远的负迁移的作用:
(1)He arrived Beijing yesterday.
(2)I bought the dictionary in 1980s.
(3)Although it is raining, but I go to school all the same.
在例句1)中,arrive是不及物动词,其后一定要用前置词in或at,所以arrive后应加in。例句2)中,英语中“…年代”前必须用定冠词,所以应改为“in the 1980s”。例句3)中,由于受到汉语“虽然…但是…”结构的影响而出错,所不同的是在英语中although…but只能用一个。
语境不同所选词也应不同,这是又一个易出错的地方
语境不同,用词也应不同,语境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着用词,因此在写作时必须要选用适合上下问的词语来选词,如不注意语境对选词的影响,就可能因用词不当而写出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句子。
May I open the gate?The are in the room is too close.
此句从上下文看,说话者gate指的是房门,应该用door才合理,而gate指的是“院落的大门”,不符合上下文的表达。
2 翻译界在翻译的标准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但有两条标准是大家所公认的忠实、通畅
所谓“忠实”,首先是指译文必须准确如实的传达原文的内容,对原文的意思既不能随意歪曲,也不能任意增减。内容除了指原文中所叙述的事实,说明的道理,描写的景物以外,也包括作者在叙述、说明和描写过程中所反映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感情。“忠实”还指对原文风格的如实传达。译者者不能随意改动原作的风格面貌,如原作是口语体,就不能译做书面体;原作是粗俗的文体,就不能译成高雅的格调,也就是说,译者不能用自己的风格去代替原文的风格。
有些译者过分拘泥于原文的字面形式,译文晦涩难懂,不知所云
汉英翻译中,“忠实原著”一向是第一要求,是多少年来翻译理论和实践一直围绕的中心。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呼吁想要告诉大家对翻译的仅仅“忠实”已经满足翻译要求。《外国语》1998年第3期所载《从梦想到现实:对翻译学科的东张西望》一文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文中引勒菲弗尔语曰:“忠实只不过是多种翻译策略里头的一种,是某种意识形态和某种文学观结合之下才导致的产物。把它捧为唯一一种可能的、甚至唯―一种可容许的策略,是不切实际的、徒劳无益的。”文章作者据此及其他一些类似论点得出结论:“忠于原文不是理所当然的、唯一的标准,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绝对正确的标准。”
译者可否选择百分之三十、五十、七十的忠实
翻译的出现是出于文化交流的需要。在这一点上,完全可以把它比之于向国人介绍西洋绘画、西洋音乐,或者相反,把中国画或者中国的民族音乐介绍到国外去。无论这种介绍活动的其他目的怎样,在一个首要的、根本的目标上它们是一致的:向文化的接受者呈现原作的本来面貌。在这个起点上要求的是绝对忠实,我们并没有“百分之三十、五十、七十”的选择。
这时“忠实”就意味着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完完全全、不多不少的再现。但是我们无法把翻译与介绍绘画、音乐的类比坚持到底,其根本原因在于,两者所使用的媒介不同。钱钟书先生早就指出,“我们该辨清,假使绘画的媒介(medium)是颜色线段,音乐的媒介是音调,那末诗文的媒介不就是文字,是文字和文字的意义;假使我们把文字本身作为文学的媒介,不顾思想意义,那末一首诗从字形上看来。只是不知所云的墨迹,从字音上听来,只是不成腔调的声浪。”
到这时“忠实”就成了一个非常主观的概念,缺乏客观性就缺乏可操作性。
但是,翻译的“忠实”标准并不是如此就能被轻易否定的。在实践中,人们可能牺牲一部分“忠实”,但这往往是为了保证更大部分的“忠实”能够实现,仍然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忠实”。事实上,―旦放弃对于忠实的主观追求,译者就没有理由停止在“百分之三十”,而会走向百分之十、百分之五甚至更少。对忠实的追求是维持原文与译文之间联系的纽带,这根纽带一旦被切断,也就无从被称之为译文,翻译也就随之不复存在。
3 结语
在翻译中,“忠实”固然重要,但只有忠实是远远不够的。翻译不是一字不落的复制,也不是不顾原著的表达肆意加上译者的思想随意篡改,翻译不仅要重现原文中所叙述的事实、所描述的景物更重要的还要重现作者在叙述、说明和描写过程中所反映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感情及风格。
早期中国的佛经翻译者代表有安世高、支谶、竺朔佛、安玄、严佛调、康巨等,我们不妨通过对他们译作和译论的考查来分析其翻译策略的选择。安世高翻译了《大安般守意经》《人本欲生经》《阴持入经》及《道地经》等35部共41卷佛经,其译本“义理明晰,文字允正,辩而不华,质而不野”,表明安世高的翻译“从总的方面说,还是偏于直译”[1]23。支谶是我国佛经翻译史上最早阐发译论的先行者,他在《法句经序》中极力赞成天竺人维祗难关于佛经翻译在策略上应该采用直译的观点:“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2]6佛经翻译的第二阶段从东晋到隋朝末年。该时期的翻译从民间转入官方,比如前秦的苻坚和姚兴曾组织译场,选拔人才参加佛经翻译活动,并且翻译时不再口授,而有了可以校勘的原本,确保了译文的准确性。这一时期的著名译者有释道安、赵政、鸠摩罗什、真谛和彦琮等人。梁启超在《翻译文学与佛典》中指出“新本日出,玉石混淆。于是求真之念骤炽,而尊尚直译之论起”,表明严谨的译者对不严格遵照原文的佛经译本的批评,从另外一个角度表明了要纠正这样的翻译风气进而维护佛经的神圣性,在翻译策略上采用直译势在必行。释道安有鉴于此而仍然坚持直译为主,因为“翻译的目的是要想了解原文的意义,对原文的质朴又何必嫌弃呢?翻译而不能充分传达原意,其罪责就在译人身上”[1]36。因此其翻译的经书多是对原文不增不减,力求信息和文字的对等。后来他在《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钞序》中提出了翻译容易改变原文的“五失本”思想,以及认为译事之难的“三不易”观念,算是对其直译主张的补充。此外,彦琮在他的《辩证论》中提出“宁贵朴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的原则,“也是坚持忠实第一和倾向于直译的”[2]27。 欧洲最早的《圣经》译本是在公元前285年到249年间由72位犹太学者翻译的《七十子希腊文本》。由于该译本的译者不是希腊人而是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文化环境使他们不可能完全熟悉并掌握希腊文,同时,对宗教典籍的膜拜使他们在翻译的时候采取了逐字逐句对应译的严谨态度,所以译文的可读性很差,甚至连希腊人都难以理解。但就是这个生涩的翻译却为《圣经旧约》的传播铺开了金光大道,在欧洲人的心目中,它成了最权威甚至“第一原本”的《圣经》,后来的古拉丁语、斯拉夫语和阿拉伯语的译本都是以此为蓝本转译的。在谈到译者的翻译策略时,谭载喜先生说:“他们的立足点是译文必须正确,所以疑问词语陈旧,闪语结构充斥,有的地方译得太直太死,简直不像希腊语。”[3]15斐洛犹达欧斯(PhiloJudaeus)是早期最有影响的《圣经》译者,他认为《圣经》是神圣的,对其翻译是“受上帝的感召”的结果。因而,为了避免翻译中的主观随意性,“译者就只好在词序和措词等方面采取死译,译者的任务是做到字字对译、丝毫也不必顾及乙语言(即译语———引者加)中的特殊形式和习惯”[3]24。斐洛的观点得到许多人的赞同,“采取直译死译的做法盛行一时”。后来,古罗马文学创作的衰退导致了文学翻译的萧条,但濒于崩溃的帝国为了笼络人心而开始重视《圣经》的翻译。哲罗姆是该时期《圣经》翻译的代表,其最大成就是翻译了拉丁文《圣经》,即《通俗拉丁文本圣经》。383年,罗马教皇授意他翻译了《新约》的四部福音。后来在405年,由于对《七十子希腊文本》的不满,哲罗姆在几个助手的帮助下重新翻译了《旧约》和《新约》,通常称之为《通俗拉丁文本圣经》。该译本结束了《圣经》翻译的杂乱局面,使拉丁文读者有了第一部“标准”的《圣经》译本,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的《圣经》,成为至中世纪初叶最权威的译本。即便哲罗姆认为翻译不能始终字句对当、必须采取灵活的原则,但在谈到《圣经》翻译时,他仍然认为应该坚持直译,连句子中的词序都不能改变,“因为在《圣经》中连词序都是一种玄义”[4]。哲罗姆之所以会采用直译的策略,主要还是出于对《圣经》神圣性的认识。与哲罗姆同时代的另一位翻译理论家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成就主要在翻译思想而不是翻译作品上,他认为《圣经》翻译必须依靠上帝的感召,与斐洛的观点如出一辙,因而比哲罗姆更倾向直译,词的形式和结构成了他衡量翻译质量优劣的主要标准。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公元5世纪前后,中国的佛经翻译和欧洲的《圣经》翻译均是以直译为主。至于为什么人们会采用这样的翻译方式,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过探讨,但均没有找出其中的关键原因。当然,我们首先得承认早期译者双语能力的欠缺是导致人们在翻译策略上采取直译的原因之一。初期佛经译者大都是外籍僧人和北方的少数民族僧人,他们的汉语能力低下。而《旧约》的最初译者是来自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希伯来语是他们的母语,对作为译入语的希腊语的掌握程度与母语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当译者在译入语中找不到与宗教典籍中的语言相对应的表达法时,就采取保留原语语音或者原语句法结构的直译法。但这并不是决定人们把直译作为翻译策略的主要原因,因为佛经翻译中的支谦是生于中国的本月氏人,通晓汉文及其他六种语言,但他却是最早提出直译主张的译者。《圣经》翻译中的斐洛犹达欧斯是操希腊语的犹太人,哲罗姆酷爱拉丁文学,又精通希伯来语和希腊语,但他们仍然主张直译。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对宗教典籍的虔诚态度,认为其中的每个字句和结构都有深刻的`“玄义”,译者翻译的时候稍有改动便是对神的亵渎。 因此,无论中西,翻译宗教典籍时在策略上坚持直译的主要原因还是“宗教经典神圣不可侵犯”。只是随着译者语言水平的提高和翻译经验的积累,直译已不再是逐字逐句的对译或死译,而是在结合意译的同时注重意义的整体传达。 宗教典籍的翻译是一项目的性很强的文化交流活动。从译者的角度来讲,翻译的目的不仅是出于对宗教经典的仰慕和对神的敬畏,更是为了“传播福音”,让更多的人远离现世的痛苦而在彼岸世界中“超度”,最终成为上帝的“羔羊”。站在宗教典籍接受者的立场上,他们希望翻译出可读性强或浅显易懂的译本,出于传教布道的目的,译者后来在翻译宗教经典的时候逐渐考虑了译本的接受对象,在翻译策略上逐渐采取了意译的方式。 中国的佛经翻译很早就注意到了译本与普通大众接受的关系。后秦时期的鸠摩罗什是中国四大佛经翻译家之一,“在中国译论史上最早提出了如何表现原文的文体与语趣的重要问题”[2]18,注意从接受者的立场上来考虑佛经的翻译。我们可以从以下的妙喻中领会其翻译思想的真谛:“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至呕秽也。”(《鸠摩罗什传》)胡适认为:“罗什反对直译。法护直译的一句虽然不错,但说话却是太质了,读了叫人觉得生硬得很,叫人觉得这是句外国话。僧睿改本便是把这句话变成中国话了。在当日过渡的时期,罗什的译法可算是最适宜的法子。”[5]为什么罗什会提倡意译而反对直译呢?难道是他对佛教典籍和神不够敬畏吗?根据胡适的判断,罗什及以后很多僧人的翻译是把“外国话”改成了“中国话”,采用普通大众易于接受的朴实的语言而非华丽的骈文或古雅的文言文,目的是为了满足普通大众对佛教信仰的诉求,此时的佛经接受者不再局限于少数佛经研究者或文化人士。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讲,任何典籍的翻译目的不仅在于正确传达原义,更重要的是让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佛经的翻译目的也不例外,所以罗什在翻译的时候改变了直译的策略而易为意译。唐朝是中国佛经翻译的繁盛时期,主要的译者代表是玄奘和不空。玄奘在19年的时间里共翻译了75部1335卷佛经,是整个佛经翻译史上成果最丰富的译者,其译文形式“比较起罗什那样修饰自由的文体来觉得太质,比较法护、义净所译那样朴拙的作品又觉得很文,……玄奘的翻译较之罗什的只存大意可说是直译,但比较义净那样佶屈聱牙倒又近乎意译”[1]65。正如梁启超在《翻译文学与佛典》中所说:“若玄奘者,则直译意译,圆满调和,斯道之极轨也。”说明玄奘的翻译高度综合了各种翻译方式,已不再局限于直译或意译之说了。玄奘在翻译理论方面的贡献主要是归纳了五种不能翻译的情况及原因,宋僧法云编写的《翻译名义集》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较好地解决了跨文化交流和跨语际书写的佛经翻译中的矛盾,为后来的佛经翻译乃至当下的文学翻译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欧洲的《圣经》翻译在古代和中世纪末期主要还是以直译为主,但到了13世纪前后,随着各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以及普通大众对《圣经》需求的增加,人们在翻译策略上开始改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去翻译《圣经》,意译成了主要的翻译方式。用意译策略翻译《圣经》的浪潮与民族语翻译的兴起和欧洲各个蛮族国家的建立有关,随着国家的建立、民族意识的增强,民族语言的形成也就成为事实。尽管当时的教会和僧侣都使用拉丁语,但是区域语言的使用早已开始。民族语《圣经》译本最初遭到了部分人的反对:一是因为任何人的翻译都会曲解《圣经》原意;二是因为民族语言的词汇和句法都很贫乏,不足以用来阐释和翻译圣经的旨意。但从13世纪起,民族语译本的《圣经》还是迅速地传播开去。事实上,意大利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是以通俗的拉丁语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欧洲各国民众渴望读到《圣经》民族译本的愿望加速了人们采用这些通俗的民族语言去翻译《圣经》,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俄国以及德国等都先后展开了民族语的《圣经》翻译活动。中世纪末期的直译、意译之争导致了民族语作为译入语地位的确立和意译策略的选择。以德国为例,“意译派主张发展民族语的风格,使用人民大众的活的语言”,真正代表了德语的发展方向,“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生命力也越来越明显地表露出来了,在16世纪路德的翻译中达到了顶峰”[3]47。英国1611年出版的《钦定本圣经》(AuthorizedVersion)是《圣经》翻译史上最重要的译作,由47个最优秀的学者和神学家集体翻译而成,强调忠实原文,并恰到好处地借鉴了希伯来、希腊及拉丁语言风格,吸取了原文的精华,语言质朴庄严而富于形象。欧洲《圣经》翻译中主张意译的代表译者有中世纪初期英国的阿尔弗里克(Aelfric)、文艺复兴时期德国的伊拉斯谟(Erasmus)和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6世纪英国的威廉廷代尔(WilliamTydale)等人。以廷代尔为例,他的《圣经》译本“最大成就是它兼顾学术性、简明性和文学性各方面的需要,融三种因素于一体,以通俗易懂为重点,并嵌入希伯来语的特色,开创了独特的《圣经》翻译风格。廷代尔特别注意译文的通俗性,尽量采用‘地道’的英语词汇和普通人叙事表情所惯用的生动而又具体的表达形式,文字纯朴自然,无学究气息”[3]80。因此他的译本影响很大,流传广远。 宗教典籍的翻译从直译到意译的转变并不完全是由译者掌握双语的能力决定的,在根本上是出于传播宗教思想的需要。谭载喜先生在分析《圣经》翻译中意译方式的兴起时说:“《圣经》对各阶层的人,从喜爱争论具体细节的学者到关心‘自身灵魂寄托’的贫民百姓,都具有同样的吸引力。因此,译文不仅要符合学者的口味,也必须像廷代尔所说的那样,能让‘扶犁的庄稼汉’看懂。这就促使译者将学者所要求的准确性和老百姓所要求的可懂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推动翻译艺术及其理论的全面发展。”[3]79因此,正是为了满足广大平民百姓的阅读要求,考虑到他们的知识素养,宗教典籍的翻译必须朝着通俗化和大众化的方向靠近,意译的兴起势不可挡。 宗教典籍的翻译最终是为了传播教义,让更多的普通人理解并接受“神旨”,从宗教传播的角度来讲,译者在策略上必须采用意译,中国的佛经翻译和欧洲的《圣经》翻译都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发展成熟后的意译并非不尊重原文地胡乱翻译,而是在注重准确传达信息的同时注意表达的圆润顺畅。 通过以上对中国佛经翻译和欧洲《圣经》翻译的比较,我们发现二者在翻译策略上最初都选择了直译,后来又都选择了意译。从开始近乎死译的逐字逐句的直译到注重意义的整体传达的成熟的直译,从为了使译文适合普通大众而注重语言通俗易懂的意译到后来注重“再现原语的信息”[6]的意译,中国古代的佛经翻译和欧洲的《圣经》翻译都彰显出了相似的翻译策略。 把翻译中的直译和意译视为两种不同风格的翻译方式、或者是“文”和“质”的对立关系,一直是翻译界探讨的话题。从中西方翻译实践和理论的演变过程来看,中国的佛经翻译存在着南北方“重文”“重质”的论争,欧洲的《圣经》翻译在中世纪末期也发生了直译和意译的论争,确实说明二者之间有矛盾的因素。考察直译和意译的转变绝非简单的文质之变,尤其对宗教典籍的翻译而言更是如此。事实上,对宗教典籍的翻译而言,什么时候采用直译,什么时候采用意译,起关键性决定作用的不是译者对译文内容的重视或者文采的重视,而是他们的宗教目的。前面两个小节的论述足以说明:从宗教信仰和对神的敬畏的角度出发,译者会采用直译的策略去翻译宗教典籍;从传播教义和“化大众”的角度出发,译者会采用意译的策略去翻译宗教典籍。 总之,中国佛经翻译和欧洲《圣经》翻译在策略上的相似性表明,决定整个宗教典籍翻译风格的其实是译者和普通大众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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