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问答:国家从未给期刊划分过级别。 目前对这个问题的最权威回答,来自《学术期刊的级别如何确定——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司关于学术期刊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国新闻出版报》2002年10月15日)。摘录如下: 在期刊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接到一些读者的来电或来信,就学术期刊的级别等问题进行咨询,现将一些比较集中的问题统一答复: 问:期刊有无国家级、地方级的区别? 答: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有期刊8889种,这些期刊都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配发国内统一刊号,凡获得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均为正式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从未就学术水平的高低为这些期刊划分过级别,仅从出版管理的角度,按照期刊主管单位的不同将期刊分成中央期刊和地方期刊,这样划分是为了按照期刊的主管单位的不同对期刊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有的期刊在封面上刊载“国家一级期刊”等字样,不是新闻出版总署组织评选出来的,并非政府行为。 问:有的期刊在封面上刊载“××省一级期刊”、“××省二级期刊”等字样,与期刊的学术水平有关吗? 答:这种标识确实存在,这是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区的期刊进行综合评比的结果,主要是督促期刊不断提高质量。这种评比是滚动进行的,每年评比的结果都有变化。这种由各地组织的评比,由于各地的评比标准不统一,也不是单从学术水平的高低对期刊进行评价,因此不能完全以此来衡量期刊的学术水平。 问:“核心期刊”是怎么回事? 答:“核心期刊”是国内几所大学的图书馆根据期刊的引文率、转载率、文摘率等指标确定的。确定核心期刊的标准也是有某些大学图书馆制定的,而且各学校图书馆的评比、录入标准也不尽相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也未参加过此类评选活动。关于科技期刊级别认定的说明科技期刊级别的认定作如下说明:1.一类期刊:由国家一级学会为第一主办单位的核心期刊(见《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4年版)。2.二类期刊:除一类期刊外的其他核心期刊(见《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4年版)。3.三类期刊:未列入《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4年版)的其他核心期刊和统计源期刊。4.四类期刊:其他公开出版的有CN刊号的合法期刊(且刊号中不得含有HK或NR字样,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规定,凡境外刊物在大陆出版的均视为非法出版物或非正式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