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林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州市林业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7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林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云人专〔2005〕118号)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评审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履现职期间的聘书。 (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五)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著作1部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州、市2篇以上。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填写《论文证明》,其中:主论文(答辩论文)一式6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其他有关论文篇数不限各一式1份。发表论文要复印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如有著作,须正式出版。根据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七)《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30份(A3纸打印),所填内容要与《评审表》相关内容一致,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简表》内容进行核实并公示,填写公示情况同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审核。 以上申报材料第一项不装订,第二至五项以及论文要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代表论文和著作除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须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请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并根据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审核后盖章,其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表十一)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务必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各单位要对申报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相关复印材料要加盖验应章。同时,还要将学历学位证书、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任现职期间的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地厅级以上奖励证书和论文(著)原件报厅人事处审核。 (四)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的要求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5号)的规定执行。 (五)申报时间。请各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属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201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纸质和Excel电子版)报省厅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论文答辩。申报林业高级工程师的人员论文一般都要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暂定在7月底或8月初),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人员的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请各州、市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到县(市)、区林业局。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网站下载。云南省林业厅2015年4月27日论文发表咨询我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