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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一是继续实行苏州市建设局与五市、五区建设局(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签订安全生产共保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量化,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二是继续推行施工企业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递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度,继续推行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生产共保制度,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签订施工安全保证书。三是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逐步形成年初责任目标明确,年中过程检查、考核,年底综合验收、评价的安全生产预控目标考核机制。2.贯彻落实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一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创新安全监管的思路和办法措施为目标,改进安全监管方式,着力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坚持防治并重,以防为主,提高依法监管能力;二是以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着重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动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推进施工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整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三是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定各项监管措施情况作为年度共保责任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条件。3.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工作程序。一是加强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建设工程文明(平安)工地考核标准等制度,制定工程竣工安全生产评估等规定;二是按照即将出台《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规则》的要求,完善和规范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规范监管人员的行为;三是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监管人员,开展监管人员素质教育和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4.推行差异化监督管理。从安全监管的机制着手,把施工安全监督转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监督,促使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实施不同层次和力度的监督管理,把监管资源转变为差异化管理,提高安全监督的效能效率。对安保体系完善的,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减少检查的频率频次;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以及安保体系不健全,存在“三违”或现场安全隐患较多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项目纳入“黄(红)色通道”,实行重点监管,提高检查频率频次,加大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实时记录安监情况,及时录入企业、“三类人员”的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曝光并与市场准入、招投标、评优评先挂钩。5.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一是严把市场关,要依法审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严禁承揽工程;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把企业安全许可证的延期换证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考核紧密联系;三是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把项目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形成联动,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挂钩,达到动态监管。对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建议发证机关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6.深入开展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进一步深化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的专项整治方案,深化对深基坑工程、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过程检查,对组织不力的施工企业,要通报批评,并严肃查处。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我市建筑施工以高处坠落为主要特征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7.以创建文明工地为抓手,全面推动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一是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指导意见”,在特、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中抓好试点,培育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树立典型,适时召开观摩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二是完善文明(平安)工地评选办法,把文明(平安)工地的申报与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结合起来,与节能、环保、绿色施工结合起来,提高文明(平安)工地的水平,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三是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创建文明(平安)工地活动,增强建筑施工单位的创优意识,逐步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建筑工地环境管理,推行环保绿色施工。8.大力推动“科技兴安”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坚决淘汰落后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倡导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推广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设备设施,严禁使用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和材料,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推进安全科技开发,引导和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安全科技产品,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为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促进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大安全生产科技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活动,培养工程技术与安全的复合性人才,推动安全生产科技的学习、研究、应用工作,提升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整体素质。9.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管理短信群发系统,通过安全监管信息采集,实现安全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施工安全预警预告和处置效率;二是逐步推行和建立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在重点工程、关键环节推行电子安全监控,在重点监控项目强制推行电子安全监控,提高安全生产科技监管水平;三是建立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管理软件系统,加大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备案制度的落实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四是大力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软件,不断完善扩大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信息库,通过项目安全监管信息的管理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10.积极培育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危险源评估等服务。采取“管理部门推行、施工企业负责、中介组织参与”的方式,组织开展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促进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的管理措施,规范行为,提高安全中介水平。11.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调动监理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现场监理机构作用,加强监理安全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监理规划的编制,施工过程中履行监理安全职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监理报告制度,强化监理安全意识,进一步推进监理安全工作,落实监理安全责任。12.探索轨道交通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管模式和工作方法。随着我市轻轨交通一号线的动工,轨道交通工程进入了实质性的施工阶段,通过学习和借鉴外地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方案,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1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在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宣传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大力推行工地现场举办“民工业余学校”活动,开展民工、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高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认真抓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工作,着重抓特种作业人员实践操作的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开展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适时组织监理人员就如何做好现场监理的安全进行专题研讨,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监理安全的业务素质;五是开展安全监管队伍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观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建设安全依法监管水平和能力。14.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外地施工单位的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严格审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和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曝光,依法严肃查处。15.进一步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积极探索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制度,在费用支付单列、合同备案、现场考核、竣工评价、决算审(核)计等环节严格把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确保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当前,我国不少企业都存在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会计信息可信度低下、财务造假等问题,如郑亚集团、郑百文和银广夏公司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原因何在?本文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安排不当、执行不力,或是完全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主要因素。同时,本文认为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一个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将有利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试图将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会计控制结合起来探讨,并提出了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框架;在分析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状之后,提出了加强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思路。 本文由六部分组成:第一章为前言部分,第二章和第三章是理论分析部分,第四、五章是实证分析部分,第六章是结论与讨论部分。 第一章:前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思路和方法,并对本文所涉及的若干概念进行了界定。 第二章:理论准备部分,鉴于内部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的渊源关系,本文在这一章对国内外内部控制理论发展进行了介绍和评述,并由此引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进一步,本文分析了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内部管理控制之间的关系,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有着天然的渊源关系,早期的内部控制就是一种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一直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而内部管理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之间的划分是相对的,随着内部控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两者更有相互融合的趋势。 第三章:理论分析框架部分,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会计控制之间的关系,认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为内部会计控制提供良好的控制环境,而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则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会计控制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本文认为,建立一个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是必须的;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框架,就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内部会计控制环境、内部会计控制内容这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四章:实证分析部分,这一章主要考察了中国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因素。本文认为,控制环境的好坏、相关法规的建设、会计监督体系的完善、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的健全是影响内部会计控制的主要因素。 第五章:在这一章,本文就加强中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提出了基本思路。本文认为,加强中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总体思路是:在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中,由于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以及造成的会计弱化或失控问题,阻碍着企业的长远发展。当前,应该在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环境的前提下,以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主要会计控制方法,引导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控制主体的行为,有效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会计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改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激励机制。 第六章:结论与讨论部分。 Currently, there exits many problems in the companies of China, such as the slack internal control, lax business management, fals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etc. Zhengya, Zhengbaiwen and Yinguangxia are typical examples. What is the real reason? The thoughts being supported in this article are concentrated on several aspects: the lack of internal control is the primary factor . And there is a clos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of company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when the ownership departed from the management right. A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which adapt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will be beneficial to the development of company in China. This thesis consists of six chapters. Chapter one is an introduction, which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of my choice item, basic thoughts and methods of the thesis. It also explains some important concepts. Chapter two explains the theories relate to the internal control and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and explains the relation of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and internal control, the relation of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and internal management control. Chapter three explains the theories relate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rovides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about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Chapter four focuses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of company in China, and analyzes the main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Chapter five proposes a basic logic thought of strengthen the internal accounting control of company in China. 你要的是大纲哦
论文提纲格式与范文(精选6篇)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论文提纲格式与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标题:论中学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不适应性及应对策略
ХХХ(井冈山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指导老师:ХХХХХ
[摘要]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缘起于社会发展与课程功能滞后、素质教育与课程运作流弊、价值转型与课程旨趣单向等方面的矛盾动因。在这种背景下的新课程改革,给中小学教师带来了很大的不适,主要有教师的角色转换、教师的视角转换、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等方面所引起的心里不适,针对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这些心理不适,给出教师的自身努力、学校的策略和社会支持等三种应对策略。
[关键词]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教师;心里不适;应对策略
[引言]:随着新课程改革的进行,也有很多的专家、教师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对它展开了研究。但由于传统教育它的真的是根深蒂固,要想一下子改变是非常难,研究也没有太深入的进行。因为课程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教师只有去适应它的变化,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让自己更好的发展。那么,跟着这个趋势,我们的研究将会越来越来剥出真相,更能掌握住新课程改革的真是目的,提高我国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本文主要就对教师的这些心理不适应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应对策略,总结其经验教训,以此给一些处在这种状况下的教师做些参考。
[正文]
一引言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时代背景
社会发展与课程功能滞后
素质教育与课程运作流弊
价值转型与课程旨趣单向
二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不适应性
教师对由居高临下向平等融洽的角色转变的心里不适
教师对视角的转换的不适应
教师对新的教学方式的心里不适
教师对学生的新学习方式的心里不适应
教师对自我的心里不适
三应对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心理不适的策略
教师的自身努力层面
教师要关注自身在新课改中的教师转换
提高教学监控能力
正视自己,提高自信,完善自我
学校策略层面
学校管理策略
学校的培训策略
学校的交流策略
社会支持层面
加快教师专业化进程
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
要理解和尊重教师
四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1][2][3]
1绪论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论文研究内容和研宄范围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2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公司财务特征与财务重述的关系
公司治理与财务重述的关系
财务重述动因
财务重述经济后果
文献评述与启示
3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研宄假设
概念界定
财务重述概念的界定
债务融资概念的界定
理论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
行为学理论
研宄假设
融资需求和财务报告重述的关系
财务报告重述对债务融资的影响
4实证研究设计
融资需求与财务重述相关关系研宄
样本选取
数据搜集
变量定义
模型设定
描述性统计与差异分析
自变量相关性检验
回归分析
财务重述与债务融资相关关系研究
样本选取
变量定义
模型设定
描述性统计与差异分析
自变量相关性检验
线性回归分析
5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
研宄结论
政策建议
健全监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赔偿责任制度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研宄展望
本文结论
本文以2008-2013年制造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现象为研究对象,首先对重述企业按照一定规则设置配比样本,然后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和线性回归的方法检验了融资需求与财务报告重述之间的关系以及重述公告的发布对债务融资规模的影响。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频发性。在2008-2013年间,共有541家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在六年间有90家上市公司发布过3次以上更正或差错调整公告,其中深中华A、廊坊发展和亚星化学在六年间发布了5次财务重述公告,这充分说明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频繁发生财务重述,可以看出其重述的动机很可能是进行盈余操纵、粉饰财务报表。
其次,通过对重述企业和配比企业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可以发现,重述企业的融资需求显着大于配比企业,以财务重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融资需求作为解释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融资需求与财务重述显着正相关。该实证检验结果证实了本文的假设,即当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时,企业就有了以低成本进行融资的需求,此时管理层倾向于修改财务数据以粉饰财务报表,当被注册会计师或监管机构发现时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差错更正或追溯调整,因而融资需求显着增加了财务重述的可能性。
再次,己有研究表明财务重述会损害股东价值,造成负的市场反应,因此在控制了公司财务特征和公司治理特征之后,预计债权人会对发生财务重述的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怀疑,为了规避风险会减少对重述企业的贷款。实证结果支持了上述假设,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损害了会计信息质量,增加了与债权人与重述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债权人的风险,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债权人会减少对重述企业的贷款。
最后,从融资需求一财务重述一债务融资规模二者的联动关系上看,融资需求驱动了企业的财务重述行为,但是财务重述后债权人(例如银行)会根据该行为识别出其潜在的风险,从而减少对企业的投资,使得重述企业的后续融资更加困难。可见,投资者通过财务重述行为可以识别出潜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应慎重考虑财务重述的得与失。
第一章引言
第一节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第三节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可能的创新
一、可能的创新
二、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中国住房供求现状分析
第一节中国住房需求总量分析
一、住房需求的界定
二、住房需求总量测算方法
三、城镇人口测算
四、城镇住房需求
第二节中国住房供给总量及供求均衡分析
一、中国住房供给总量
二、中国住房供求均衡分析
第三章中国保障房供给数量优化
第一节当前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的测算
一、当前我国保障房对象的界定
二、当前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的测算
第二节中国保障房供给数量优化
一、商品房与保障房的需求特征
二、基于住房可支付性视角的商品房与保障房需求群体划分
第四章中国保障房来源结构与配置模式优化
第一节中国保障房来源结构优化
一、部分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的必要性
二、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的可行途径
第二节中国保障房配置模式优化
一、当前保障房配置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二、保障房配置模式优化
第五章中国保障房体系优化中的融资风险控制
第一节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与传导机制
一、中国保障房融资模式
二、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
三、保障房融资风险传导机制
第二节不同保障模式下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比较
一、租售并举模式下保障房资金需求
二、纯租金补贴模式下住房保障资金需求
三、基于财政负担与可清偿能力的保障房融资风险
第三节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控制
二、保障房资金使用:高效率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研究结论
第二节研究展望
本文结论
本文从保障房体系优化的一般分析入手,在对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来源结构与配置模式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动态研究我国保障房体系优化与风险控制问题,得出三点结论,同时提出未来中国保障房的发展以及理论研究方向。
题目 《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论文提纲格式
1.标题式写法
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
2.句子式写法
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 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 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 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 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编写论文提纲的详细步骤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 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第1章绪论
研究背景及意义
论文框架与创新之处
第2章文献综述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及演进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及维度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衡量方法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
第3章承担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企业生态系统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
竞争优势理论
第4章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制度背景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分析
所有权性质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分析
第5章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实证设计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变量设计
模型构建
第6章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实证分析
描述性分析
相关性分析
回归结果分析
稳定性检验
第7章研究结论、建议及局限性
研究结论
对策及建议
研究的局限性
本文结论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发展,愈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来阐述、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回顾国内外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理论,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以企业生态系统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作为理论支撑,结合我国经济制度背景,分析不同所有权性质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构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理论模型,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进行了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研究结论:
第一,本文根据企业生态系统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了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对其进行细分的基础层、市场层、环境层战略性企业责任对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影响的假设,并得到了实证结果的证实。实证结果表明,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为企业带来及时的效益的同时,还能使效益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基础层与市场层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后期财务绩效的影响相对于同期有所减弱,但履行环境层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后期财务绩效的影响要显著于同期。在企业生态系统中,企业和企业生态环境是相互影响的,企业对生态系统各成员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企业生态环境反影响于企业,增加企业的经济价值,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
第二,本文结合经济制度背景,在第一个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有产权性质会减弱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同期财务绩效的正向积极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国有产权性质会减弱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同期会计业绩的促进作用,但对市场绩效存在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后的稳定性检验又证实了国有产权性质会减弱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同期会计业绩以及市场绩效的促进作用。结果反映,国有企业在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会偏向非经济目标的实现,而对成本效益、经济目标实现方面的问题考虑较少,在经济价值增值方面的动机弱。而非国有企业在履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时比国有企业更偏向企业经济价值的增值。
第三,由于本文实证模型中检验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对后一期的财务绩效的影响。根据实证结果显示,除环境层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外,对后一期财务绩效的影响的显著性明显弱于同期的财务绩效的影响。说明对于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并非一劳永逸,而需要不断做出努力,才能促使社会价值与企业经济价值同步增长。
把公司治理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大趋势。从国际资本市场和全球投资人来看,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改善经营业绩、提高投资回报、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点。 在欧洲,欧盟要求前东欧国家的企业必须改革公司治理,特别是提高审计质量,增加透明度,只有这样,才能加入欧盟。 “亚洲国家的企业,在公司治理上如果不做根本性的改革,任何管理技能的提升与科技实力的发展,都不足以让亚洲企业在国际舞台立足”,这是标准普尔公司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在公司治理上做进一步改革,同样是中国企业肩负的重任。总体上看,完善公司治理,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需要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究竟什么是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以及通常所讲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际上统称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公司治理概念界定,狭义的局限在董事会制度的安排上;广义则包括股权结构、融资结构、银行体制、企业购并、公司控制权市场、产品市场竞争度、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兼顾,等等。 目前,国际上有关公司治理的理论主要有四种: 第一,伯利等人的理论。1932年,根据对美国公司的分析,他们得出以下结论:一方面两权分离,经济上带来了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经营者可能并且经常违背股东利益的问题,也就是所谓“经营者强,所有者弱”的问题。此后几十年,西方有关公司治理的研究,大多是以这一研究为基础的。 第二,费兰克斯等人的理论。1995年,他们提出了两权分离的两种类型:一种是外部型,以美国公司为典型;另一种是内部型,以欧洲大陆公司为典型。欧洲大陆企业的特点是,公司上市的较少,即使上市,股权也高度集中。比如,在法、德两国,最大的170家上市公司中,80%的公司都拥有一个股份超过25%的大股东。大股东主要为两类:一个是家族,一个是其他公司。他们认为,在西方经济学界曾流行的公司治理类型区分法,即德、日的银行导向型模式和英、美的市场导向型模式,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德、日两国的银行在监督、控制公司方面,并未发挥什么特殊的作用。 第三,拉波达的理论。1999年,拉波达分别对27个国家中20个最大的企业进行了研究,发现两权分离的内部型,不仅在欧洲大陆,而且在全球也是主要形式;相反,外部型只存在于美、英等少数国家。出现这种情况,重要的原因是大多数国家都缺乏有效保护小股东的法律。 第四,“欧洲公司治理协会”的理论。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他们对欧洲大陆企业作了比较研究,并提出以下结论:一是欧洲大陆企业投票权的集中度显著高于英、美国家,其控制权往往只集中在一个绝对控股的股东手上;第二,第三大股东所持的股份都很小;相反,在英、美的公司,一般不存在一个绝对控股的股东,而且第二、第三大股东所持的股份与第一大股东也相差不大。二是最大股东在欧洲大陆企业大多是家族,在英美大多是经营班子。三是在欧洲大陆,一般情况下存在一个绝对控股的家族股东,但只要不是自己而是委托他人经营,股东的控制仍较弱,“经营者强、所有者弱”的问题也仍然存在。 由此可以看出,在企业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如果股权分散,只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经营者损害股东的利益。比如美国多数上市公司的情况;如果股权集中,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即经营者损害股东的利益,以及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比如欧洲大陆许多公司的情况;如果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则存在三个突出问题,即经营者损害股东的利益,大股东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大股东代表损害大股东的利益,比如我国一些国企的情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不仅要解决经营者损害股东利益、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问题,而且要解决大股东代表损害大股东利益的问题。 股份制如何讲治理效率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并强调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中央企业在贯彻这一要求方面更需要努力。到2003年底,在189家中央企业的母公司中,大多数尚未按《公司法》改制。 在推动股份制方面,地方国企明显快于中央企业。一个重要原因,是十六大后许多地方政府,不仅有总的要求,还有具体的计划和部署。比如,一些省市政府提出,在加工工业和商贸行业,每年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要达到1/3。今年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加快中央企业股份制的改革步伐。要切实推动这项改革,需要大胆探索产权制度改革,也需要进一步制订具体的实施目标、计划与步骤。 上市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途径。这些年来,在中央企业,相当大一部分资产已在国内外上市。在中央企业,已上市的资产不仅质量上是优质的,数量上也远远超过未上市的资产。因此,多数中央企业发展混合经济,从行业看是竞争性的,从资产看规模并不大,所以改革步子可以更快一些。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颁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从法规上有利于规范改制工作,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保障这一改革的健康进行。 当然,推进股份制,并不等于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不等于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这已为前几年我国上市公司中出现一些民营企业成为控股股东,但治理效率仍很低下的事实所证实。在这类企业中,随着产权的变革,“大股东代表损害大股东利益”这一问题得到了改变,但各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经营者损害股东利益”、“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这两个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其实,马克思在对股份制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他和亚当·斯密也曾以相同的理由指出了股份制存在的问题。这就是“对经营者,作为其他人的资产而不是自己资产的管理者,他们不可能像经营自己的钱那样尽心尽力地经营别人的钱”。因此,中央企业实行股份制,包括实行了混合经济后,仍需在提高治理效率上下大功夫。 董事会如何发挥作用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国务院国资委组建后强调,完善公司治理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董事会,并提出,计划用3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在中央企业中探索建立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这一设想提出后,引起了积极的反响,但也存在一些顾虑。 以前,曾有10来家中央企业建立了董事会。他们几乎都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内部人员担任,并与经营班子高度交叉。这样的董事会,难以发挥作用。其实,在多数中央企业推行股份制、实行混合经济后,要建立董事会,人们对此并无异议;有疑虑的是,在极少数中央企业改制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后,有无必要建立董事会。人们担心在股权结构单一或国有经济绝对控股的条件下,董事会很难发挥作用,还使治理机构重叠,带来矛盾和扯皮。事实上,不论在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在其他股份公司,要建立起有效的董事会,都是挑战。问题的关键,一是董事会应发挥什么作用,二是董事会如何能发挥作用。 至于董事会的作用,2003年10月《华尔街日报》刊登长文介绍了美国各界存在的争论。很长一段时期,美国一直强调董事会的作用是领导、决策,后果是“经营者强、董事会弱”。针对这一问题,美国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强调董事会要承担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具体措施正像2002年《哈佛商业评论丛书》概括的那样:一是董事会检查、确认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二是董事会对首席执行官(CEO)的经营业绩进行严格考核,三是董事会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 解决应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并不等于解决如何能发挥这种作用的问题。2001年“安然事件”后,跨国公司又把董事会如何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作为新一轮改革的重点。在这方面,具有共同性、趋势性的做法包括:缩小董事会的规模,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放松董事长兼CEO的规定,改善独立董事的薪酬安排,延长独立董事退休年龄,限制退休CEO留在董事会,建立独立董事的执行会议,推行董事一年一选,限制董事的兼职,聘请独立的外部顾问等。由此看来,在中央企业建立董事会并不难,难的是要建立起能真正发挥作用的董事会。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要走的路也很长,应当走出新路。 谁来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是董事会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前几年已开始在一些股份公司探索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在上市公司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已成为一种规范。这是一个进步。当然争论也不少,有的称之为“管制革命”,有的称之为“装饰革命”。这一争论本身反映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还不成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独立董事首先在于董事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并不等同于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但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中,常把这几个概念混在一起。 独立董事应当由谁担任,始终是个难题。中国证监会采取了考会计师、考律师那种方式,来选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在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多数是从事会计、法律、技术或经济学研究工作的。 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能迅速组建一支独立董事队伍;不利之处在于,不少按这种方式选拔出来的独立董事,缺乏企业高层的经营、管理与监督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董事不懂事”的现象。 下一步,在中央企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同样会遇到应由什么人来担任这一难题。独立董事队伍应包括多方面的人才,每个企业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也应强调多样性,特别是对这支队伍的组成主体,要有明确的专业、阅历方面的要求。研究各国大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组成可以发现,他们多数正在或曾任其他大公司、金融机构的CEO,具有丰富的筹资、投资、购并特别是经营业绩确认评价、奖惩任免、识人用人等企业高层的经营、管理与监督经验。 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不仅仅要解决由谁担任的问题,从发达国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实践来看,还有多方面的工作要做。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一直在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标准、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赋予独立董事广泛的监督权力等方面进行努力。比如,要解决“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安然事件”后,他们又在独立董事的薪酬安排、独立董事的提名与选举、董事长兼CEO等方面进行改革。比如,要解决独立董事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挂钩的问题。所以,在中央企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不能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而应当抓紧进行试点,在实践中边总结,边完善。 监督有效性如何保证 治理机构的设置直接关系到治理效率。目前在中央企业,治理机构设置的普遍形式,是国务院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经营班子这三层。设立“外派监事会”,是1999年我国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外派监事会”与我国股份公司内设监事会的主要区别,不在派出主体上,两者都是出资人或出资人代表委派的,而在被派出人员的独立性、权威性等方面。从经济学来看,“外派监事会”制度中有关“由公务员组成”,“六要六不”,“不参与、不干预”等规定,都属于独立性范畴。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贯彻,因而受到了中央企业的普遍好评。 世界上公司治理机构的设置,按这些机构具有的权力,可以分为“主流型”和“非主流型”两种。“主流型”指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世界大多数国家(包括德国的股份公司)都采取这种类型。德国等国的监事会,从责权上看,实质上是董事会。“非主流型”指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比如,欧洲的意大利,亚洲的日本、韩国等的股份公司都采取的是这种类型,我国的中央企业和股份公司也采取这种类型。这两种类型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这就是是否设立以及设立什么样的监事会。 出资人设立的企业监督机构,其有效性至少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独立性。美国董事会,德国、意大利监事会都比较独立,日本的监事会不独立。中国的内设监事会基本不独立,而中国外派监事会是高度独立的。二是专业性。美国、德国的主要是企业家,意大利的全部是注册的法定审计人,日本的专业性较差;中国内设监事会的专业性较弱,比较而言,外派监事会的专业性要强。三是积极性。上述几国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制度都是在探索之中,还未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四是监督权力。美国、德国具有对经营班子奖惩任免的权力,以及聘用独立审计人的权力;意大利、日本的则没有这种权力;中国的内设监事会和外派监事会,也不具备这种权力。确保企业监督机构的有效性,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条件缺一不可,不然在有效性上难以尽如人意。2003年年底,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爆出数额高达上百亿欧元的财务丑闻,被国际社会称为“欧版安然”,反映了他们的监事会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这两年,日本索尼、韩国电信决定改革监事会,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监督的有效性问题。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不时爆出财务丑闻。据媒体今年以来披露,某中央特大型企业被查出高达10多亿元的“涉案金额”。从对企业监督的有效性看,问题并非是我国的监事工作不努力,而是制度设计有待完善。中央企业推行股份制、建立董事会后,如果有监督权力的董事会不去履行监督职责,而履行监督职责的内设监事会又没有监督权力,在这种“责权分离”的情况下,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督。所以,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包括外派监事会制度,首先应当从工作定位、拥有责权、人员积极性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改进。 怎样确保业绩真实 确保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始终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点。如果董事会成员由内部董事组成,他们又多在经营班子任职,那么,由董事会监督经营班子,实质上就是自己监督自己,这被美国著名公司治理专家蒙克斯比做是“由考生自己给自己的考卷评分”。 企业财务报告是经营业绩的反映。 中央企业的财务报告,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已有多年的历史,这是一个进步。但直到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在一些由中央企业是自己聘请的,这也类似于“由考生自己给自己的考卷评分”。成绩的高低,很大程度是靠学生的觉悟,而不是制度的保证。于是在一些企业产生了一种现象,老总在位时,业绩很好,离任后一审计,往往出现问题。理论界把这一现象称为“马桶效应”。据去年多家媒体披露,2002年,国家审计署对12户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财务报表不真实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所报利润。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应建立在企业盈亏的真实性上;惟有这种业绩考核、评价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才真正有意义。 在许多国家,负责检查企业经营业绩真实性的,是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这个机构的有效性,同样首先取决于独立性、专业性、积极性、监督权力这些条件。在此前提下,工作的成效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工作重点要突出,负责对经营班子年度经营业绩的真假进行检查确认,科学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另一个是被监督机制要严格,每年要详细披露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工作及薪酬情况,以及独立审计人的收费性质、水平和构成等,这有利于解决“监督者自身的可信度”问题。上世纪70年代,美国一系列公司丑闻促使他们创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要解决的就是这类问题。“安然事件”后,他们进一步加大公司治理的改革力度,颁布《索克斯法案》,要解决的也是这类问题。 我国的监事会,包括在少数股份公司已建立的审计委员会,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未将检查与确认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作为重点,并且也不具备聘请独立审计人对企业当年盈亏真实性进行检查和确认的权力。这使出资人难以真正了解当年盈亏的真实性,也很难真正了解企业的“家底”。这种情况在中央企业存在,在国有银行也存在。据有关专家研究,到2002年底,我国四大银行贷款余额的不良资产率中70%是1993—2002年这10年形成的。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考核制度,十分必要。应总结长期以来国企考核制度的成败得失,并把建立确认盈亏真实性的制度作为考核制度的基础。为此,聘请独立审计人的权力,应当交给监事会或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 董事长是否兼任CEO 董事长是否兼法定代表人,是事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监督机制一个重要的问题。上世纪90年代中期,对国务院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我国有关部委就提出董事长不应兼总经理的要求,并以此作为检验试点是否合格的一条标准。结果是,董事长不兼总经理,董事会仍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按《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我国的公司治理与欧洲、北美一个重要的区别是,我国企业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和日常工作的,不是总经理而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更像他们的CEO。因此,我国企业的董事长虽不兼总经理,但只要是法定代表人,就不能像欧洲、北美公司那样,董事长不兼CEO,有利于董事会去监督CEO。 解决董事长兼CEO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实践中,美国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已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最早要求在确定董事会会议议题时,CEO要多与独立董事沟通、商量,任何一个独立董事都有权要求增加会议议题。二是前几年,一些公司在独立董事中增设了一名首席董事,并赋予其较大的权力,以制约CEO。三是“安然事件”后,要求董事长不兼CEO的呼声越来越高。2002年,麦肯锡在对美国500强的董事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有70%的被调查者赞成分设。因为,董事长兼CEO会带来很多问题,最大问题是,一旦CEO控制信息流,独立董事就无法客观地实施监督。 在中央企业推行股份制中,应研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这一问题。在欧洲,董事长大都是不兼CEO的。在美国,董事长不兼CEO已成为主导意见,而且越来越多的公司规定,前任CEO也不能留在董事会。我国上市公司中,不论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只要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难以实行有效监督。从我国国企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董事长不兼法定代表人,而兼任企业党委书记,有利于董事会更好发挥监督经营班子的作用,也有利于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更好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薪酬制度如何安排 检验治理机制优劣一个重要的标准,是经营班子特别是CEO的薪酬制度。这些年,我国不少公司到国外上市,股票不能以高价发行,一个原因就是国外投资人担心我国国企CEO的薪酬太低,他们难以对投资人尽心尽职。但另一方面,美国CEO的薪酬增长过快,这被看作是他们董事会失灵的一个集中表现。 目前,中央企业经营班子的薪酬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一把手”与“副手”的薪酬差距没有拉开,固定工资与年度激励、长期激励之间薪酬结构不合理,福利、职务消费没有货币化和公开化;更为突出的是,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外部横向差距”仍较大,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比如,到2001年,外资企业中国籍CEO平均年薪已超过160万元;2003年,中央企业CEO的年薪平均要低得多,另一方面与员工平均年薪的“内部纵向差距”却在拉大。 从体制上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资人代表未行使薪酬安排权,造成“经营班子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二是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性缺乏科学的确认与评价机制,因此与经营班子薪酬挂钩的指标在真实性上缺乏制度保证;三是由于对经营班子薪酬及职务消费未建立披露机制,在少数企业也存在按“胆”分配与消费现象。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包括与100多家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责任书,推行企业负责人的年薪制试点等。当然,短期内要解决这一问题,难度很大。 世界著名公司在薪酬安排上通行的一些做法,对强化治理机制还是有用的。归结起来,一是薪酬前提。关键是对经营班子经营业绩真假的确认。二是薪酬差别。通常经营班子的薪酬比独立董事要高得多,而CEO的薪酬又显著高于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差别不是来自工资、奖金等短期激励,而是期权等长期激励。三是薪酬披露。逐个披露经营班子成员前3年的薪酬,详细披露每人的薪酬构成,披露过去5年本公司的股东回报率与同行业同类企业的比较等。中央企业要完善经营班子的薪酬制度,应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经验。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结构日本模式的董事会结构英美模式的董事会结构常见的单层制董事会结构图证券市场与控制权配置通过证券市场进行控制权配置是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它对于公司技术进步、产品结构调整、竞争能力提高以及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控制权配置包括兼并收购和资产剥离两种形式。兼并与收购定义兼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按某种条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收购:是指一个企业以某种条件取得另一个企业的大部分产权,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区别:兼并指一个企业与其它企业合为一体;而收购则并非合为一体,仅仅是一方对另一方居于主导地位德鲁克成功并购五法则(1).收购必须有益于被收购公司;(2).必须有一个促成合并的核心因素;(3).收购方必须尊重被收购公司的业务活动;(4).在大约一年之内,收购公司必须能够向被收购公司提供上层管理;(5).在收购的第一年内,双方公司的管理层均应有所晋升。公司剥离1.公司剥离的方式部门出售(Sell-off)股权分割(Spin-offs)持股分立(EquityCarve-outs)2.公司剥离分析3、国际上有哪几种通行的公司治理模式?依照:1、资本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企业与银行关联的差异、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作用的大小;2、最终所表现的投资时间维度和评估标准的迥异。公司治理大致划分为英美治理模式和德日治理模式。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的成功,使得东南亚家族式企业治理模式也成为理论研究的重点之一。英美治理模式:股东主权加竞争性资本市场德日治理模式:主银行与双层制董事会结构家族企业治理:大股东控制与不完全的信息披露英美治理模式:股东主权加竞争性资本市场德日治理模式:主银行与双层制董事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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