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般为教授职称,也有特别优秀的副教授、讲师担任博士生导师。有培养研究生经验,至少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较好。有课程教学经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对年轻的教授(1972年以后大学毕业)申请担任博士生导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一般应具博士学位。至少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的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