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的定位不够明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实际上是定位在对操作层的违规进行检查和处罚上,内审部门的工作都是停留在事后检查上,并且突击审计少,事先预告多。后续审计也是处于起步阶段,日常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启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着只检查问题并向领导反映,没有深层次分析总结问题,不能发挥内审的保健作用。由此可看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目的定位还不够明确,仍然处于模糊状态。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基本上是处于账项基础审计向制度基础审计过渡的阶段,以全部业务以及账目为基础,主要采用详细审计和依赖审计人员经验判断的抽样审计方法,这便使得内部审计的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造成审计成本高、审计时间长、审计效率低下等弊端。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量大、资产负债较多、会计资料及相关信息繁杂、资金往来频繁,在这种状况下,如果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仍然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是很不经济的,另一方面,审计人员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内部控制方面,过于依赖对内部控制的测试而忽略了审计风险有可能产生的其他环节,不能有效的从多渠道,如组织环境、历史方面搜集审计证据,不能突出审计的重点,不利于强化银行的风险管理。 再次,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不够。尽管在审计体制的不断改革下,审计信息更加畅通了,但审计成果的运用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如:内审部门对审计出现的问题通常采用一对一的纠正或者处罚方式,这样缺乏对共性问题的系统性分析、考核、整改机制和研究。很多问题年年查但是年年都有,不仅浪费人力资源而且加大了审计成本;另一方面,被审的商业银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缺乏进行整顿改革的约束机制。一般情况下,上级银行的考核主要是以量化指标为主,尚未建立起对经营管理整体考核的评价体系,这便造成了下级银行不重视内审的警示作用,甚至存在屡次查屡次犯的现象;第三,审计成果的利用不够。目前能够运用的仅限于系统内的常规现场审计项目,而对下级行自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披露不及时,敏感问题避重就轻等等人为的过滤现象缺乏准确而全面的了解,因而很难以更全面的角度通过信息的反馈作用使审计的建议得到真正落实。 三、拓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的思路 首先,要树立起审计工作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主体,内部审计工作者是开展审计工作最直接、最具持续发展,而且最有价值的资源。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审计人员要从长远出发,立足于未来,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思想,遵循人力资源开发使用的规律,合理开发、使用和配置审计工作的人力资源,以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来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优质和高效,以稳定和充足的人才来保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合理配置和安排审计人员。随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发展,审计监督性职能的加强,审计工作人员所面临的力量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审计风险与审计职责的矛盾、审计人员日常工作与不断更新增加知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合理且科学地配置审计人员。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根据审计人员的现状,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项目,合理安排审计进度;合理调配、量才使用,结合不同审计人员的特点和专长合理地安排工作岗位;优化组合、敢于创新、打破常规,促进不同岗位的人才交流,实现审计工作者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