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发表的2005年度的“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指出 ,从2000年中国开始进入福布斯的统计以来,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指数便一路上扬,2002年位居第三,2004年位居第四,2005年更是以160的指数跃升全球第二。目前,我们无法客观评价该指数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但是,任何时候都需要合理确定政府税收收入规模,即确定一个合理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在这一水平下,既能满足政府对税收收入的需要,又在整个社会的承受能力之内,不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理性地界定宏观税收负担的合理水平并实现其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界定:影响因素与国际经验(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影响因素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税收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准确把握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需要全面、充分、科学地考察和分析影响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因素,从中找出规律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宏观税负与这些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一般说来,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主要有经济增长水平、政府职能范围和政府非税收入规模。1.经济增长水平因素。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与经济增长水平正相关。经济增长水平愈高,社会产品愈丰富,人均GDP的水平就愈高,这样税基就比较宽广,整个社会税收的承受能力就强。因此,经济增长水平较高的经济发达国家,其宏观税负水平要高于发展中国家。从理论上讲,宏观税负水平增长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协调同步。据有关专家测定,西方国家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通常大于1,而这一弹性系数在我国保持在左右是比较合适的。2.政府职能范围因素。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政府职能范围宽、事权多,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数量就多,宏观税负水平就应高一些,反之则低。现代社会中政府的规模和作用范围日益扩大。政府职能范围拓展,必将使政府支出的规模不断膨胀,要求有较大规模的税收来支持,这样必然要求宏观税负水平不断提高。在税收收入成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一定时期财政支出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来反映税收对政府履行其职能的支持程度。根据灰色模型的测定量,税收规模对政府履行其职能提供稳定的支持,一般应满足:<政府职能税收支持的发展系数<+.从非税收入规模因素。税收并不是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惟一方式和渠道。在衡量宏观税负水平时,需要考察政府通过非税方式取得的收入规模的大小。因为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创造的可供分配使用的GDP是一个定量,政府的各种收入都来源于当期社会所创造的GDP,在满足政府一定支出需要的情况下,通过非税形式取得的收入规模大,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规模必然减少。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以上缴利润代替税收,从而导致税制结构简单,税收数量减少,财政收入中企业利润的份额大,而税收的份额则相应少,宏观税负水平也随之较低。但是合理的税负,则要求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相结合,统筹安排。从各国财政收入构成看,都有或多或少的非税收入。如日本、美国、法国、荷兰、 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中央政府的非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都在10%左右。发展中国家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为15%~25%.所以,税收负担并不是纳税人的全部负担,政府取得财政收入也不仅仅只有税收一种形式。要保证宏观税负水平合理化,首先应保证政府收入形式规范化。按照灰色模型的测定量,在政府收入形式较为规范的条件下,实际税收状态与税收基本能力的发展系数的差距应小于.(二)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国际经验早在1983年,原世界银行工业部顾问基思?马斯顿采用实证分析方法,选择21个国家,通过比较分析揭示了宏观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基本关系。他得出的结论是:低税国家的人均GDP增长率、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的增长幅度、投资增长率和出口增长率、社会就业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均大于高税国家。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变量关系是:税收占GDP的比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就下降.高税收负担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这几乎成为一个普遍的规律,而对低收入国家来说,提高宏观税负水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尤为明显。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各国在确定宏观税负水平时非常重视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对各种类型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是逐步上升的,目前的平均水平为30%以上;发展中国家税负平均水平一般在16%~20%之间。按照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进行综合分析,从发展中国家税负水平的一般情况看,15%~25%这个区间的宏观税负水平较为适宜,比较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平均利润水平。二、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分析(一)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的比较一般认为,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个国家人均GDP水平增加,宏观税负水平也不断提高。我国人均GDP水平自1991年以来一直保持着6%以上的年增长率,是宏观税负水平提高的基础。但是由表2可见,从1994年以后,税收占GDP比重的增长要高于人均GDP水平的增长速度。我国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在1996年以前是小于1的,即税收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从1996年开始,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超过1,在2005年达.从税收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弹性系数的变化,可以明显地看出近几年我国宏观税负在多年下降滞后转向升高趋势,具有一定的恢复性质。但是,这一上升的过程恰好发生在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时期,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向相背离。(二) 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政府执行职能需要的比较我国尚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尚不完全清晰,政府职能的界定还存在不规范之处,这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调整。但应看到,虽然我国财政收入逐年增长,仍不能完全保证政府职能部门运转及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不少基层政府仍是“吃饭财政”。我国财政在增加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方面虽然尽了很大努力,但仍然难以满足各方面发展的需要。以教育为例,我国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占GDP的比重1994年为,到2005年为,仍然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发展的需要看,随着人均GDP的增长,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会不断地增加,公共支出占GDP比重的不断扩大已是被许多国家发展实践证明了的一个规律。目前我国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缩小地区发展差异、促进要素流动、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等各方面都对公共支出水平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我国财政除了公共支出增长的压力以外,还存在着相当大的潜在的财政支出负担。多年的国债已经积累到相当规模,每年的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已经占了财政收入一个不小的比例。虽然1997年以后国债规模的扩大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有关,并不完全是因为财政困难所致,但是财政每年要承担相当数量的国债还本付息任务。以2005年为例,国债还息支出达73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国债还本支出为亿元,占当年债务收入的.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和人口的老龄化过程中,为支付改革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的社会保障开支和承担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的社会保障负担,也形成财政潜在负债。冲销部分国有银行呆账和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也将是财政不可回避的一个负担。从这些方面看,我国目前税收占GDP比重水平与政府职能履行所要求的财力水平是不够适应的。(三)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企业负担的比较宏观税负水平与企业税负有关,但两者又是不同的。企业税负水平主要取决于其适用税种的实际税率的高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税负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基础性因素。宏观税负水平除了受税种和税率的影响之外,还受到税基和税源范围的影响,即使税种和税率不变,甚至有所减少和下降时,如果税基和税源扩大,也有可能导致宏观税负水平上升。如欧盟各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持续采取降低税率的措施,但其宏观税负仍不断上升,欧盟经济货币联盟区域2005年税收占GDP比率高达45%,使宏观税负达到历史新高,比美国和日本高出14%.其原因就是欧盟各国在降低税率的同时,采取了扩大税基和加强征管的措施。因此企业的税负轻重并不能简单地看这个国家的税收/GDP比率,而且要看这个国家基本税种的税率。我国近几年宏观税率上升,但企业基本税种的名义税率并没有变化,工商税收各税种的法定税率仍然保持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水平上。企业的实际税率则是有升有降,一方面由于财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纠正地方政府随意减免税收等措施而使实际税率上升;另一方面,1994年以来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新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提高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等,则起到了降低企业实际税率的作用。当然,在不同产业、不同类型企业之间,实际税率的这种升降分布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比较客观地看,近年宏观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增加了企业的税负。通过上述分析,作者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我国政府制度内的收入(指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的总和)占GDP的比重与国际上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接近,尚在正常范围内。但是还存在相当大的制度外政府收入,加大了政府实际集中资源的比例。(2)我国宏观税负上升的过程中,企业的法定税率并未提高,总体上讲是属于恢复性和发展性的上升。但是企业确实存在基本税率较高与制度外非规范负担过重的问题。(3)虽然宏观税负上升,税收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但政府为执行基本职能和满足基本公共需要的财力仍然存在不足现象。(4)我国近年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税收弹性系数提高较多,与经济低速增长时期扩张性财政政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合理化并不单纯是税率水平调整的问题。三、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理性选择宏观税负合理水平的选择首先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目前还没有脱离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人均GDP水平比较低,这说明社会的剩余产品率还不高,难以提供更多的税收收入,因此宏观税负水平不宜过高。据世界银行的调查资料显示,一国宏观税负水平与该国人均GDP呈正相关,人均GDP在26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13%左右;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0%左右;人均GDF在2000美元以上的中等收入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23%;人均GDP在10000美元以上的高收人国家,最佳宏观税负为30%.参考国际经验,就政府制度内收入占GDP比重这一意义的宏观税负来说,我国应选择在20%左右。如果政府制度内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占5%左右,则税收收入占15%左右比较合适。我国税收以流转税为主体,企业是税收的主要提供者,企业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是宏观税负合理水平选择的重要依据。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全社会经济增长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尚未完成,加上近几年世界经济不景气,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慢,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的局面近期难以彻底改观,企业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宏观税负的上升应以不增加企业税负为基本前提,并且应为减轻企业的税外负担创造条件。从政府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财力来看,实践已经证明前几年占 GDP1l%左右的税收收入无法满足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调节经济的需要,还造成了对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的过度依赖,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和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从发展的趋势看,社会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会随着人均GDP的提高而增长,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社会保障压力会增大,税费改革等整治政府制度外收入的措施都需要一定的政府财力条件,因此,政府制度内收入占GDP的比重回升到20%左右也是必要的。综合我国生产力的水平、企业效益状况及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参考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国际经验,在整顿政府收入渠道,取消制度外收入,理顺税费关系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上,将我国制度内政府收入的宏观税负水平保持在20%左右,税收占 GDP比重保持在15%左右是合理的。在宏观税负的变动趋势上,应当使其能够随着GDP的增长而提高,即将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1以上,但不能过高。四、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优化途径(一)整顿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在政府存在大量非规范的制度外收入的情况下,宏观税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实际意义,即使降低税收占GDP的比重,也不一定能够减轻企业和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在总体负担较高的情况下,很多人提出减税的主张,而实际上如果采取只重视减税,而忽视对制度外收入的整治,结果只会导致分配秩序的进一步混乱和加重企业的负担。因此,彻底整治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减少非规范的制度外收入是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合理化的首要任务。由于各种乱收费是造成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低,而政府部门实际集中财力占GDP比重高,企业负担重的主要原因,解决目前政府收入形式不规范的混乱局面,关键是理顺税费关系,建立起以税收收入为主,收费为辅,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运行机制。理顺税费关系必须在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基础上,对现行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根据其不同的内容实行取消、改税、规范和转制措施:(1)取消非规范的制度外收费;(2)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通过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的办法实施“费改税”;(3)在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一部分收费项目实行“费改税”的基础上,对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国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保留的收费项目应严格限定范围,并实行公开化;(4)结合政府职能的转变,使经营性的事业收费转向市场。(二)调整税收结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税收征管由于我国同时存在企业承受能力弱和政府财力不足的矛盾,实现宏观税负合理化,关键是要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前提下,保证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为此,需要完善和调整现行的税收格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税收征管,以增加税收收入。完善和调整税收格局主要应合理扩大部分税种的税基和扩大非企业税收。如适当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可以先扩大到交通运输业;扩大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提高目前低税或无税的产业部门和某些经济行为的税收贡献率,如适当提高第三产业的实际税负。强化个人所得税,在增强收入调节功能的同时,提高居民缴纳税收的比重,改善税收格局。可以通过逐步完善法人支付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制度。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完善地方税体系,开征一些新的地方税税种,如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过多的税收优惠以及由于税收优惠管理不严而衍生的任意减免税、越权减免税,是以往我国税收占GDP比重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不利于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继续清理过多的税收优惠规定、严格税收优惠管理,是增加税收收入、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的必要措施。各级政府应改变靠减免税收来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路,规范和完善目前对各种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沿边开放城市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纠正这些地区竟相以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来吸引投资的做法。税收优惠和减免税应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的方式,除减免税外,应主要采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形式。杜绝任何税法规定之外的税收优惠和减免税。要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保证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三)宏观税收负担水平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实现宏观税负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新课题。从长远来看,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的波动在所难免,实现宏观税负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必须改造现有的税收机制,加大所得税的份额,构造内在的“自动稳定器”,使税收水平能够与经济同方向变动。从流转税为主到所得税为主的税制过渡需要许多条件,我们应当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努力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实现这一过渡。从近期来看,在税制条件尚不具备、财政收入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宏观税负水平(指制度内收入)还难以降低。在政府财政负担沉重、许多地方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税收的减少会影响政府执行正常职能,减弱管理和调控能力,并驱使各级政府向制度外收入寻求补充,使制度外收入的整顿治理更加困难,企业负担更加沉重。同时,在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情况下,降低税收水平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有限,反而可能带来许多负作用。我国目前与宏观调控协调的宏观税负政策应当是保持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重在结构调整。即在近期内既不实行全面的减税措施,也不过度追求政府收入的增长,特别是不能为了完成增收任务而向企业征收过头税,保持税收收入占GDP比重15%左右的水平,或政府制度内收入占GDP比重20%左右的水平。重在结构调整,除了前面提及的整治政府收入渠道,减少制度外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以外,在税收方面,可以通过调整税收的内部结构,实行结构性减税,如改变对投资的控制性税收政策,对民间投资实行税收鼓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政策相配合,推动经济的发展。仅供参考
法规科2021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法规科主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全市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我为大家收集的法规科2021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
20xx年上半年,法规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综合协调职能、监督职能、服务职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征管质量。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每周进行税法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充实专门法律人才,充分发挥法规部门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二)强化税法宣传,优化税收工作环境。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服务功能,进一步开展营业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及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通过多年来深入持久的税法宣传,不断增强阿拉尔市全民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工作环境。
(三)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标准、税收业务工作流程入手,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减免税管理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认识落实新地税发[20xx]259号《关于下发报批类备案类减免税项目及报送资料的通知》,规范减免税资料管理,重点对个体户减免税资料进行规范,及时执行由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新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对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确保税收政策的科学、规范与合理。
三、认真做好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
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是自治区地税局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需要和进一步强化征管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体现了“职责明确、规范业务、相互制约、协调运行”的税收管理原则,对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推进征管工作质效全面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依照区局《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我科室以信息化为依托,认真开展20xx年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制定检查计划,根据不同时段明确检查重点;二是充分利用新征管软查询功能,对征、管、查的数据按照检查内容进行筛选,通过筛选,对问题数据进行分析、确认、纠正;三是合理分配检查时间,保证日常工作和考核工作两不误;四是整合各项考核、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效能考核和纳税服务考核四位一体的检查模式;五是紧跟区局税收执法质量考核步伐,及时更新考核内容及考核路径。六是做到考核与奖惩挂钩,并逐步加大奖惩力度,对执法过错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及时做好意见反馈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程序和审批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备案和报批类减免税,严格履行程序。
(二)全面做好我辖区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按照区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加强对税收调查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税收数据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积极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申报工作,及时制定宣传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上报工作。
五、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网络安全工作事关全局各项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事关国家经济统计数据的保密安全。针对我区特殊时期严峻的安全形势,采取多项举措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网络管理。
1、加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对我局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全部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对于重点计算机设备,定期更换用户密码,保证计算机数据安全高效传输。定期检查杀毒软件情况,保证每台客户端防火墙及杀毒软件正常运行,及时进行软件及系统更新,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完善网络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针对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实际,完善了网络使用及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办法。
3、定期组织内部网络安全检查,对所属网络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局信息中心。
六、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结合20xx年区局内审处考核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障规范执法。
(二)继续加强综合性税收政策管理
1、根据区局税收政策分析统计要求,跟踪和分析国家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实施的调整完善鼓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新兴战略产业、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做好我市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对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及时反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保税收政策的科学、规范与合理。
2、全面做好我局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按照区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加强对税收调查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税收数据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深度和广度。
3、进一步加强区局布置的专项税收政策的跟踪问效及评价工作,做好区局安排的各税种报表统计分析工作。
(三)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1、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部门重要的执法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的重要补充,为了保证我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科学、规范、合理,我科室将在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和合法性审核上加大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产生违法或不当的“红头文件”,实现税收执法依据的规范、有效。
2、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合法性审核工作是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核心工作,将进一步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权限、程序,特别是审议程序,加大工作力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集中或定期审查文件,切实提高审查工作质量。
(四)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根据区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我局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构,调整和简化审理程序,发挥审理工作中的纠错和纠偏以及警示作用,全面做好重大案件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工作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税收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提高,广大纳税人通过法律渠道维权意识逐渐增强,针对税务部门不当的税收征管措施,纳税人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会逐渐增多。我处将在办理好本级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的同时,指导各级地税机关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为契机,抓好宣传培训,提高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及时依法化解各类税收争议,努力做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六)配合人事教育监察科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XX年,政策法规科紧紧围绕我局“教育创新,提高质量,加快发展”工作主题,在“非典”期间,一手抓防治“非典”的法律宣传,一抓正常的科室工作。结合今年的教育法制工作要点,在局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协助下,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主要成绩是:
一、努力学习,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通过各种机会和方式,认真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学习各地区关于教育法制工作的新观念、新方法,科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二、布置教育法制工作
二月份,拟定本年度教育法制工作,本着局精简会议精神,将XX年教育法制工作要点,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基层单位。
三、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显著特征,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更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迫切需要。上半年,统计上报了XX年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及资格培训人员的名单,要求有关人员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做好区法制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和迎查工作。按照区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完成了自查报告报区法制办,并于4月1日接受了区法制办有关领导对我局此项工作的检查。
四、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1、为促进我区中小学以法治校工作,落实中央综治委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指示精神,本着扎实、有效的工作方针,上半年对我区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调查,了解了各校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细则》的情况,搜集了第一手资料,以明确今后工作的方向。《滨海时报》3月31日对我局的“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宣传报道,必将推进此项工作的进程。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学校责任保险事故有关程序和制度,以文件形式发至基层。本着服务于基层的原则,协助二中、等十所学校办理了学校责任保险索赔工作。
3、根据市统一要求,开展了中小学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上半年,主要进行典型培养。
4、完成了天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先进学校表彰推荐工作。一中、十四中、实验学校、新港一小、广州道小学被推荐上报市有关部门。
五、非常时期的法律宣传教育
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防治“非典”,战胜“非典”,已经成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重大职责。“非典期间”我科充分发挥科室职能,加大了防治“非典”的法律宣传。
1、在我系统开展了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做好“非典”知识答卷的工作,以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使广大干部教师懂得有关法律规定,知道自觉防治既是一种社会公德,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政府采取的有关措施,保证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系统参加答卷的干部、教职工达7000余人,成绩良好。
2、在我系统组织学习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文件形式发至基层,加强了防治“非典”的法律宣传。
3、通过编辑发放《每月一法》普法宣传教育材料的工作,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内容涉及到:《民办教育促进法》、《天津市节水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与依法防治“非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发放学生、家长版25XX年份,教师版30000份。
六、依法解决纠纷
1、协助新港一小作好学生伤害案的申诉工作。
2、协助作好十五中学生伤害案的诉讼工作。
此外,我局接受了区人大、区司法局领导对我局xx年—XX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察,有关领导听取了我局在学法用法、建立规章制度、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科加强了科室建设,经过全科同志的努力,科室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已编制完毕,有关材料已经分别输入。自XX年起,我科所有的新文件、材料和以前部分重要材料都进入此管理系统。
我系统干部、教师中开展了《关于征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理论研讨会论文》的工作,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法治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新举措,发挥理论研讨的作用。
七、心得与体会
1、努力学习,是做好教育法制工作的基础
全科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主题、把握灵魂、把这一重要思想化为为基层服务的具体实践。狠抓落实。通过各种机会和方式,认真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学习各地区关于教育法制工作的新观念、新方法,为做好我局的教育法制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今年上半年,法规科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上半年总结
1、加强法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交通文明执法形象,抓好运政执法人员能力。市处组织各运管所、稽查大队、出租办、处机关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参加执法整训教育活动,采取观摩、讨论、笔试等多种形式,观看运政执法短片,由专门人员作法制讲座。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行业管理及知识学习,行政受理与审批形式分析,经过理论测试,及格率为100%。
2、加强执法装备管理,推进执法标志、证件、服装、场所外观“四统一”建设进度。我市运管处人员执法标志、IC卡执法证件和执法日常工作服装省局均已配发到位。路检路查着装整齐、反光背心佩戴齐全。促进了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3、强化法规意识,完善法律责任,开展专业性法规知识讲座与培训。市处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管理对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由相应科室进行专业的业务培训及法规讲座,让所有的运管执法人员对行业许可、行业管理的具体标准,行政处罚的分类及标准等有一个具体的、全面的了解,改变了过去那种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处罚的模糊概念。
4、为加强运政稽查基础工作,着力解决运政稽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运政稽查联动执法效率。省局决定开展全市一线运政稽查人员、稽查装备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稽查装备包括:稽查车辆、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施装备(附表),将各所辖运管机构的普查表严格对照现有稽查人员和稽查装备的实际填制情况,上报给省局。
5、进行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清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切实做好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利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我科室将各所辖运管机关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市局法规科进行信息录入。
上半年,我科室围绕深化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努力做的更好,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手段,深化推进交通依法行政。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能,增强工作活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根据新的情况和工作需要,下半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相关理论培训,进行理论考试,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长期以来,税收都是我国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最关键的财政收入来源,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得以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税收学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税收学的论文篇1 浅议我国现阶段企业税收筹划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研究背景 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看,税收筹划在一定程度上相对比较陌生,没有专门的税收筹划机构,在理论研究领域和实际操作领域都属于起步和探索的初始阶段就,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各个方面得到迅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完善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全球化得到全面发展,企业的税收筹划在这一背景下显得越来越重要起来。根据博弈论原理,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向企业征税以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企业作为市场中的主体,为了实现留存收益的增加,税收筹划便应运而生,它可以通过合理的办法尽可能减少税款的缴付。税收筹划的发展程度在本质上反映了一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程度,同时也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和征管部门征管水平的高低。我国在强调法制建设的今天,税收体制逐渐健全,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法纳税,为了更加完善征纳双方的义务关系,提升企业的纳税意识,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当中壮大发展是有必要的,税收筹划的发展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中发展的困境 (一)概念没有普及 发达国家的公司及个人都很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很普遍。然而,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它还算是新生事物,刚刚起步发展。人们对税收筹划认识的局限性体现在:首先,人们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我国企业一直生存在依法纳税、多纳税光荣的大环境下,给纳税者造成了少纳税违法的误区,税收筹划可能被看作是偷、逃税的一种手段。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这一观点难以被人们所接受。其次,税收筹划被认为是单独的一次筹划行为,而不是伴随企业经营活动一直存在的行为。从目前税收筹划在企业当中的发展来看,企业内部不设立税收筹划部门,在需要筹划的时候才聘请相关人员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筹划,被看作是一次性的筹划行为。 (二)专业型人才未普及 税收筹划要求有良好的税法基础,除此之外,还涉及会计、财务管理等其它学科的知识,因此税收筹划的难度相对较大,仿佛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税法专家的专利。尽管我国大部分财经类院校开设了税收筹划方向的税务专业,但是他们毕业后的去向却不是税收筹划。由于缺少税收筹划机构,使得该类人才没有普及开来,企业当中也缺少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的人才。其实税收筹划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能够及时的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筹划方案是可以套用的,节税技巧可以被灵活运用,相同的情况可以采用相同的办法,达到理想效果。 (三)筹划成本普遍高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一种规避缴纳不必要税款的行为,而我国目前的税制建设趋于复杂化,随着征管部门工作上的疏忽,就会出现漏洞,这就为偷税者提供了偷税、避税的条件。虽然偷税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被查出会依法受到严厉的惩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偷、逃税行为因为征管部门征管力度欠缺导致这些违法行为未能够被及时查处。这就导致一部分纳税者投机取巧,致使偷税现象严重。与偷税相比较,显得税收筹划的成本相对较高,纳税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会放弃税收筹划而选择钻税法的漏洞进行逃税。由于这种行为的出现,阻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隐性成本。 三、完善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正如上文所说,在我国当前的税收执法环境下,一些纳税人不会采取相对成本较高的税收筹划,而是选择冒风险使用违法手段来提升自身利益。因此在这样的纳税条件下,征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当加大其工作力度,加大处罚的程度,对那些偷税、漏税行为一定要严加惩罚,增加偷逃税款的风险,逐渐把税收筹划是合理减税的唯一途径的思想植入每位纳税人的思想当中。这样做就会激发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来规避不必要税款的想法。税收筹划需要一个依法治税的环境来加以保障,要求征纳双方都按税法行事,因此相关税务部门要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体现税法的严肃和强制性。良好的法制环境会增加纳税者对税收筹划的需求,进而促进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建设税收筹划人才队伍 税收筹划除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外,税收筹划型人才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从国外的发展情况来看,他们都拥有专门的税收筹划称谓,每个税收筹划队伍都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人才。我国当前的状况是从事税收筹划行业的人员稀少,业务水平不能同国外相媲美,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税收筹划行业的发展。应税收筹划发展的要求,我国应当尽快建设专业型人才队伍,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可以设立税收筹划资格岗位,需要掌握一定的知识,通过考试来取得资格证书。与此同时,也要重视在大学教育里筹划型人才的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为社会输送人才。 (三)企业应当提升税收筹划认识度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短期目标是通过安排日常经营活动,最终减轻税收负担,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人员应将目光放在长远发展上,如果本企业一直进行税收筹划,将税法的要求也都落实到实际生产经营当中,那么时间久了,企业的纳税观念和守法意识都会得到提高,税收筹划会使本企业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从税收优惠中取得利益远比花费心思偷逃税款要心安理得。纳税人只有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意义,切实从税收筹划当中取得利益,才会将税收筹划纳入本企业的一部分,进而推动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税收学的论文篇2 浅议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及对策 一、税收筹划概述 通常我们将税收筹划定义为以下: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而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分配和理财等方面进行事前处理,其前提是要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然后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经济利益的纳税方案。 纳税筹划的特征被分为以下三个:合法性、事前性和目的性。其中对于合法性的定义是税收筹划必须坚持以遵循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于减税的手段合理性的划分也是通过合法性来进行的,它作为税收筹划的根本特性而居于三个特征的首位。事先性指的是企业对各个纳税事项进行的安排和筹划必须发生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与其相反的便是避税,即发生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的税收筹划。而目的性指的是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完全是为了能够对企业的纳税成本进行降低,事项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因为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因此多数的企业对其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它们可能会将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相等同;并且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它们的相关人员可能会认为对税收筹划实行鼓励会导致纳税人出现更多的偷逃税款的现象,这样以来,除了会导致偷逃税现象的飙升,还容易导致纳税人和税收征管机关之间出现严重的摩擦问题,因此就不利于征管,另外税收筹划会导致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条款进行滥用,背离国家本来的用途,所以政府对税收筹划并没有进行很好的鼓励。 (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税收筹划需要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他们对于知识的需求,不能仅仅集中在税法和会计方面,还需要了解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但是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往往缺乏这一关键的条件,因此中小企业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也被严重的影响了。对于一些规模中型的企业,尽管其销售规模较大,但是,因为人员缺乏较高的素质,也使得其税务筹划方面几乎一片空白。 (三)税务代理制度不健全 因为目前的中小企业自身并没有足够的税收筹划专业人才来支撑企业的发展,因此他们就往往选择中介机构来对其税务进行代理,从而有效的帮助他们进行相关的税收筹划。但是因为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的出现较晚,并且现在还基本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对于代理业务的类型来说,很少牵扯到税收筹划方面。 (四)企业部门沟通、配合力度不够 由于税收涉及到了一个企业所以的经营活动,因此税收筹划的设计范围就扩大到了企业的所有部门和经营环节。因此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对于税收筹划的有效进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财务部门的沟通。但是对于现在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虽然均设有财务部门,但是其与企业其他部门之间往往缺乏必要的沟通,特别是与销售部门之间,这就导致了企业税务上出现严重的损失。 (五)税法、准则执行较松,税收优惠政策的不落实 首先,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他们对税法、准则的执行存在着严重的力度不够现象,而且当中小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都能受到惩罚,因此,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的较低,使得中小企业就不会过多的去在乎税收筹划的进行。其次,因为税务部门组织税收任务较重,税收计划的色彩浓厚,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得不到落实,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失去了可能和条件。 三、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完善的对策 (一)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 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其经营环境都存在着复杂多变的特征,因此就导致了税收筹划方面存在着多种多样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需要密切的关注税收政策方面是否产生了变化,对其经营环境进行充分的分析。另外,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还需要将筹划方案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考虑,通过多方面风险的考虑,树立起足够的风险意识。 (二)完善税收筹划代理体系的建设 因为目前的中小企业自身并没有足够的税收筹划专业人才来支撑企业的发展,因此他们就往往选择中介机构来对其税务进行代理,从而有效的帮助他们进行相关的税收筹划。因此对于税收筹划代理机构的选择,就需要从多方面对其进行考虑,保证税收筹划代理机构在多方面均有较好的专业水平,诸如投资、金融以及物流等方面,这样才能保证给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具备更好的专业性和全面性,在有效的降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成本的同时,保证其效益实现最大化。 (三)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 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工作是对其自身合法利益的维护,所以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管理过程就需要充分的关注对纳税与节税的意识的认识,充分的了解到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意义,认识到其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降低和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的现实作用。如果中小企业想要实现其长远的发展,就需要很好的对税收筹划的内涵以及特征进行认识,从而将税收筹划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进行提高,对税收筹划进行整体的规划,从而保证企业税负的有效降低。 (四)提高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有专门的人才对其进行支撑。但是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缺乏必要的税收筹划人才,这就导致税收筹划不能顺利的进行。所以,要想提高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首先应加强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的知识教育培训,进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制度。在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税法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后备人才。 猜你喜欢: 1. 关于税收的论文3000字 2. 关于税收政策的论文 3. 关于税收的论文免费 4. 税收论文参考 5. 关于税务专业毕业论文
335 浏览 3 回答
219 浏览 3 回答
179 浏览 3 回答
306 浏览 3 回答
276 浏览 4 回答
81 浏览 2 回答
257 浏览 3 回答
161 浏览 5 回答
163 浏览 5 回答
241 浏览 4 回答
151 浏览 3 回答
87 浏览 4 回答
113 浏览 4 回答
301 浏览 6 回答
97 浏览 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