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申请毕业登记。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原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推迟到下一次办理。省考办审核通过时间为毕业时间。
所有县(区)考办可接受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接受考生申请。
扩展资料
答辩一般程序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
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则规定,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要求学员当场立即作出回答(没有准备时间),随问随答。
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规定,对答辩不能通过的学员,提出修改意见,允许学员待半年后另行答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答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