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学又称比较神话学,它在跨文化的比较观照之下势必会越出西方传统的界限,将东方各民族古典神话和原始民族的口传神话统统纳入总体考察的视野之中。这样,在中国知识界没有引进神话概念之前,是西方神话学家首先提出中国神话的问题,并做出先驱性的探讨。回顾20世纪初我国神话研究的发轫期,在日本学者的启发下,夏曾佑《中国历史教科书》(1905)借鉴神话学观点,把历史上第一个时代命名为“传疑时代”,怀疑盘古之说“非汉族旧有之说”,还把黄帝以上的包牺、女娲、神农诸帝皆视为神话。王国维《屈子文学之精神》(1906)以印度、希腊神话之发达为参照,说明产生了《庄子》、《列子》的南方文化在想像力上远过北方。蔡元培花了很大功夫翻译日本井上圆了所著《妖怪学讲义录》共六册,侧重从心理学方面解说神怪产生的原理。周作人翻译了英国人类学家根据荷马史诗创作的神怪小说《红星佚史》,至40年代又翻译了《希腊神话》、《希腊的神与英雄》等,还写有《童话略论》、《神话与传说》、《神话的辩护》、《习俗与神话》等系列文章,在传播西欧的神话学知识,改变国人对神话的蔑视和偏见方面卓有成效。《红星佚史》的作者之一安度阑(Andrew Lang,1844—1913,后译为安德鲁•兰)为英国著名神话学理论家,著有《习俗与神话》、《神话、仪式和宗教》、《神话学》等论著,成为早期中国神话学译介和奠基时期影响最大的人物。谢六逸编著《神话学ABC》、玄珠(茅盾)著《中国神话研究ABC》、林惠祥著《神话论》,黄石著《神话研究》等均称引或依据安度阑的神话分类法。鲁迅较早提到“神话”显然也是在日本和西欧的神话学东渐以来的大背景之下受到启发,其《破恶声论》(1908)是20世纪率先涉及神话问题的少数文献之一,其中写道:夫神话之作,本于古民,睹天物之奇觚,则逞神思而施以人化,想出古异,淑诡可观,虽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也。太古之民,神思如是,为后人者,若何惊异瑰之大;矧欧西艺文,多蒙其泽,思想文术,赖是而庄严美妙者,不知几何。倘欲究西国人文,治此则其首事,盖不知神话,即莫由解其艺文,暗艺文者于内部文明何获焉?[4]鲁迅在此批评了“嘲神话者”的偏见,还说明神话的发达与否因文化而异的现象,提出不了解神话就无法了解西方文学乃至西方文明的见解。至于中国神话为何不若西方之发达的问题,到了1923年著《中国小说史略》时再尝试给予解释。该书第二篇题为“神话与小说”,首言小说出自神话传说,中外皆然。后释“神话”之名及其实云:“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以上,则自造众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5]这段话既对“神话”这一概念做简单界定,又从而暗示出神话产生的条件和原因——初民对超于人力以外的现象(今谓超自然现象者)的自造解释。这一观点反映了人类学派通常的神话观点之影响。不过鲁迅似未读过高木敏雄《比较神话学》,他仍以《三五历记》所述盘古开辟说为中国本土神话之例。鲁迅在此还重申了神话对于文学的重要性,“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中国古代保存神话传说较多的古籍,鲁迅特别提出《山海经》、《穆天子传》、《逸周书》、《燕丹子》、《楚辞•天问》等,可算做国人对神话典籍的最初回顾。该篇末尾提到中国神话零星散碎的原因,乃引日本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第六章的说法:一者华土之民,先居黄河流域,颇乏天惠,其生也勤,故重实际而黜玄想,不能更集古传以成大文。二者孔子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实用为教,不欲言鬼神,太古荒唐之说,俱为儒者所不道,故其后不特无所光大,而又有散亡。鲁迅于此二点之外,又提出一点原因,即国人神鬼不别的现象:“天神地祗人鬼,古者虽若有辨,而人鬼亦得为神祗。人神淆杂,则原始信仰无由蜕尽;原始信仰存则类于传说之言日出不已,而旧有者于是僵死,新出者亦更无光焰也。”作为例证,鲁迅举出《搜神记》、《异苑》、《三教搜神大全》等书中所记生人死后为土地神、紫姑神、门神的说法,实为20世纪后半期民间文学复兴中的鬼话、仙话与神话并列说之远源。而宗教学家谓中国最重祖先崇拜,已死之先祖得与天神同列,亦可与鲁迅所说人鬼神不分的现象相互对观补充。与鲁迅大约同时关注到神话问题,并写出研究中国神话的专文或专著的先驱者还有茅盾、周作人、梁启超、江绍原、林惠祥、顾颉刚等,尤其以茅盾的功绩最为突出。他在1929年发表的《中国神话研究ABC》一书,是国人用汉语写成的探索中国神话的开山之作。茅盾在1980年回忆当时情形说:“二十二三岁时,为要从头研究欧洲文学的发展,故而研究希腊的两大史诗,又因两大史诗实即希腊神话之艺术化,故而又研究希腊神话。——继而又查《大英百科全书》之神话条,知世界各地半开化民族亦有其神话,但与希腊神话、北欧神话比较,则不啻小巫之与大巫。那时候,郑振铎颇思编译希腊神话,于是与他分工,我编译北欧神话。惜郑振铎后来兴趣转移,未能将希腊神话全部编译。我又思,五千年文明古国之中华民族不可能没有神话,《山海经》殆即中国之神话。因而我又研究中国神话。”[6]凡此种种,便是《中国神话研究ABC》、《希腊神话》、《北欧神话ABC》、《神话杂论》等一批著作的起因。从知识结构上看,茅盾之所以在五四以后投入神话研究,成为卓然自立,开一代风气的文学研究革新家,是同他深入钻研西方人类学和神话学的有益积累分不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这类神话研究著述也应看做是文学的人类学批评在中国学坛上最初结下的丰硕果实。没有西洋文法作为参照,汉语语法的探讨恐怕没有自发出现的可能。同样道理,茅盾对希腊、北欧神话的比较研究以及他对未开化民族神话知识的了解,反过来成就了他作为中国首位神话学家的功业,毕竟是融化新知以求重新阐发中国古典文学的开创性尝试,预示着20世纪以来人文研究推陈出新的历史变革方向。在神话理论方面,茅盾书中提到的重要问题还有中国神话的地理分布格局,神话是短篇小说之开端,先秦子书如《庄子》、《韩非子》等亦保留着神话片段,少数民族神话的搜集与研究之重要性等等。关于地理分布,他提出中国神话由北、中、南三部分组成的观点,刺激了后来顾颉刚关于东、西两部分组成的新论点。在具体神话的分类和解说方面,本书由于是首创之作,没有多少先例成说可以依循,所以可以说处处闪现着独创见解。如蚩尤为巨人族之一,黄帝战蚩尤乃神与巨人族之事。夸父与夸娥是同神异名,“终北”、“华胥”反映中部人民的宇宙观。大司命是主管生死寿夭的命运之神,少司命是主管爱情的命运神,帝喾为中国神话中之主神,相当于希腊之宙斯。古史和神话中的两个羿的关系:“人性的羿”就是历史化了的“神性的羿”,等等。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足以使中国的神话学超出单纯的译介引进层面,而进入创辟专门领域和独立学科的阶段。相形之下,黄石的《神话研究》、谢六逸的《神话学ABC》、林惠祥的《神话论》三部书,除了后者略涉及中国神话外,基本上仍属译介的性质。除此以外,赵景深译有哈特兰德的《神话与民间故事》(1927)、汪倜然著有《希腊神话》(1927)、方壁著《北欧神话》(1930),亦属译介之列。五四以来的传播新文化的刊物也刊发了大量神话方面的论文和作品,如《妇女杂志》、《小说月报》、《小说世界》、《文学周报》、《民间文艺》、《民俗》、《艺风》、《史学年报》、《开展》、《民间月刊》、《妇女与儿童》、《歌谣周刊》等,其中的一些刊物还办过神话专号。时至30年代,神话、童话、民间故事等方面的研究已经普及开来,成为西学东渐以来在文学与人文研究方面最有成就的新领域之一。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神话学在沉寂多年后获得复兴,成立了中国神话学会,举行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出版了《中国神话》专集和一系列著作和译著。20年来发表的专题论文的数量远远超过以往的70年[7]。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古籍之中所记载的汉族古神话,许多学者还从民间采集到大量口传神话,尤其是在广大少数民族中流传的神话作品,从而给中国的神话学建设带来独特的多民族跨文化的比较资料和广阔的发展前景。1995年由台北的汉学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神话与传说学术研讨会”,聚集了当今大陆、港台和海外汉学家40余位,分别从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民俗学、宗教学和文学等角度考察中国神话的特性与传承分布,显示了中国神话学日趋多学科化和国际化的走向[8]。以下从两个主要方面评述女性主义、比较宗教学派在当代的中国神话研究中产生的反响及其所代表的较新的学术发展动向。二、女性主义与中国神话研究神话学发展到20世纪中期,迎来了一场空前的大变革,那就是女性主义神话学作为最有影响的一个学派迅速崛起,引起整个知识界的震动和热烈的学术争论。女性主义神话学的主要学术贡献是:以女性主义观点和考古学新材料为双重契机的女神再发现运动,女性主义神话学对西方文化两大源头的重新认识。女性主义作为一场文化思想运动,它的重大启蒙意义就在于揭示出一个被忽略已久的真相:世界上已知的几乎所有文明都是父权制的。毫无例外的是,所有的父权制文明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对女性存在的贬低和蔑视,对女性的社会权利的压制和遮蔽。这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现实中两性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通过语言文字折射为社会意识形态中被改造被扭曲的女性形象和女性声音。“男人造语言”这一惊人的学术发现,给予女性主义者充分自觉的“性别政治”的意识,开始从各个方面去揭露批判男性中心社会的种种语言积习和文化表达,试图在男性化意识形态的遮盖背后,重新寻找真实的女性形象。女神的发掘与研究,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所取得的成果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所有年月。各种文明传统的文字文本中的女神形象的研究,规模空前庞大。如1992年由英国伦敦的潘多拉出版社出版的《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一书,由牛津大学的拉灵顿()博士主编,分为6个部分,有19位学者撰文分别运用女性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近东、欧洲、亚洲、大洋洲、南北美洲的神话传统以及20世纪的女神崇拜与研究情况。拉灵顿在导言中指出,传统的神话学研究充斥着男性中心的观点和厌女症偏见,而本书则尝试完全让世界各地的知名女专家来执笔,重新书写不同时期各个文明中的神话传说遗产,尤其注意女性形象和女性的作用。“对于西方人而言,我们对我们的神话遗产的解释决定着我们思考自己的方式。政治家、心理分析家和艺术家都利用神话来告诉我们:我们是谁,从何处来。于是,纳粹的意识形态就利用了德国神话,弗洛伊德主义的心理分析则把希腊神话作为他们解释人类行为的模型,画家、作曲家、雕塑家和作家也都有意或无意地模仿过去的神话模式。”[9]现在,女性用自觉的社会性别视角重新审视古代神话,这种视角的变换会给女性带来把握自己身份的全新契机。只要神话不再是由男性成见所反射的哈哈镜,那么女性就能够从神话中找到自己真实的过去。《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讲到中国神话的部分由华裔学者刘涛涛(Tao Tao Liu)执笔。她从男性的开辟大神盘古讲起,述及黄帝、炎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构成的神话帝系谱。强调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男性中心主义对神话性别角色的决定性作用。为什么女性神灵只有作为男神的配偶和亲属才得以存在和流传?“一个女人自身根本没有地位和权利。她必须学会灵巧的手艺以便充实自己,这一情况也反映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一般而言,神话中有头有脸的女性扮演的总是母亲和妻子的角色。”[10]在介绍“神话与民俗中的女性”时,作者共举出女娲、嫦娥、织女、孟姜女、观音和白娘子6位流传最普及的故事。从年代上看,只有前三位属于神话人物。而即使这3位神话女性的故事也显得非常简略。在“神话与民俗中的小人物”部分,我们可以看到的女性数量增加了,但是她们的面目和在男性社会中的功用却复杂化了: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褒姒、妲己、狐狸精。显而易见,父权制社会的意识形态在性别方面必然坚信所谓“女人祸水论”的偏见,这三位后出现的女性角色与女娲、嫦娥、织女相比,已经完全成了男性中心社会的图解女色亡国观念的反面教员。类似于《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的出版物在90年代盛极一时,这表明知识女性对神话学这门新学科的兴趣与日俱增。为什么现有的西方神话文本总是把女性放在次等的位置上呢?拉瑞•荷塔多(Larry )带着这一疑问编出《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11]一书,期望通过对非西方的宗教传统中女神地位的考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该书立论的思路很像韦伯在非西方社会中寻找不能导致资本主义精神的原因。书中共研讨了中国的道教和佛教传统中的女神,古代埃及宗教中的女神伊西丝信仰和印度教中有关女神的“撒克提”(sakti)观念。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纽约市立大学亨特学院的女教授贝缇娜•纳普(Bettina )独自撰写的大著《神话中的女性》。她从世界的神话文学中选出9位女性形象——古埃及的伊西丝,巴比伦的提阿玛特,古罗马的狄多,古希腊的伊菲革妮亚,印度的悉多和中国的女娲等,逐一加以剖析,确认她们在所属社会中的价值、能力和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讲述她们如何战斗、领导军队、建立国家、治理大地以及她们如何经历性别的挑战和身份的危机,并且把这些神话女性同当今社会中的女性相互对比,在历史和现实的参照之中探寻女性命运的未来。关于女娲,贝缇娜•纳普综合分析了造人、补天、执(圆)规、蛇身、变形(“一日七十化”)等母题,认为她代表着父权制文明尚未确立时的全能女神信仰,那时的女神不仅是崇拜的中心,而且是宇宙秩序和自然和谐的代表。女娲补天和立地四极的情节,表明她也代表着远古时期人力工程和科学方面(包括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最高成就。作为人类的创造者,宇宙的灾难性错误的纠正者,女娲也就相当于所谓“救世主”(the savior of universe)[12]。至于这位女性救世主如何在后代失去了她的地位和荣耀,贝缇娜•纳普认为是汉代以来父权制的强化,“女娲不再是完美的典范了”,对她的崇拜也就随之解体。按照女性主义学者汤森德的划分,当代女神神话学研究主要有两种思路和方法,一种是遵循荣格的弟子纽曼的做法,把母神视为原型,其最终的根源在于人类的深层心理即所谓“集体无意识”。另一种更为基本的、历史的方法,依据考古学资料,承认在远古时期存在统一的信仰女神的宗教[13]。贝缇娜•纳普重构女娲救世主的信仰的尝试显然是属于后一种方法。相信随着对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的新的透视的展开,这种重构女神宗教的研究在东方世界还会迎来更加可观的成就。历史方法最关键的环节在于实证性资料的积累,可喜的是在这方面已有西方学者捷足先登,完成了非常有分量的论著。如1999年在荷兰莱顿创刊的英文刊物《男女:早期中国的男人、女人和性别》(NAN NU:Men,Women and Gender In Early and Imperial China),就以57页的篇幅发表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汉学家大卫•凯利的长文《开端:新石器与商代的女性地位》[14],主要依据考古发掘材料和对甲骨文的记载的分析,论证上古时期女性的地位并未高于男性,从新石器时代到商代的社会性质基本上是父权制的。这就使女神宗教说的现实基础问题受到某种程度的质疑,其争议性也就越发明显了。大卫•凯利还引用格林()《克耳特女神》(Celtic Goddesses)一书的观点论证说,中国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女神雕像的发现并不一定反映着当时女性社会地位的显赫,因为古希腊的雅典奉雅典娜女神为守护神,可是雅典妇女的地位却极为低下,甚至根本就算不上城邦的公民。晚近发表的较系统的研究中国古代女神信仰的英文论文是收入《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一书首篇的《中国宗教中的女神》,作者是陈阿蓝(音译Alan )。文章指出:“中国的传统文献资料并未提供一个女神崇拜的完整图景。重构每一位女神的由来将是十分困难的,考察其在上古时代的崇拜情况更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官方记录中的神话叙述总被历史化和道德化地处理,而保存这一记述传统的执笔人毫无例外皆为男性,他们对女神崇拜已没有什么同情。事实上,某些儒家学人还对此心存怨恨。尽管如此,可以确信的是,女神在中国宗教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5]陈阿蓝希望能够依据传世的文献资料勾勒出一幅中国女神崇拜的历史全景。她首先追溯了商代卜辞中所反映的萨满巫教活动,确认(女)巫及其功能对于商王室礼仪活动的重要作用,如求雨、增殖和治疗的仪式。她引用汉学家谢福()的说法,把这些女巫称为实际上的“二等女神”(lesser goddesses)[15](P10)。在商周交替之际,男性的萨满巫师开始逐渐成为国家宗教活动的主角,关于仪式与神位的知识变得比巫术力量本身更加重要。然而,在周代和以后的日渐增多的文献中,有关女神崇拜的图景逐渐清晰了起来。陈阿蓝根据《楚辞》、《山海经》、《淮南子》等书中的线索,主要讨论创世女神女娲、日月女神羲和的故事,描述早期文学作品中女神如何转变为“神女”(山鬼、巫山神女、湘夫人、洛神等)的情况。关于女娲,她认为直到汉代对女娲的崇拜才成熟起来,因为女娲杀黑龙和补天救世的功绩在汉代《淮南子》以前没有记载。女娲与“置婚姻”及创制音乐等母题的关联反映的是古代增殖仪式活动的情况。也是从汉代以下,女娲的形象总伴随着伏羲,表现为造型艺术中的人首蛇身交尾形象。陈阿蓝认为这种配偶神的出现体现着汉帝国时代流行的价值观念即神圣王权。在高度父权制的社会背景之下,世界由一位女神独自创造的说法难以维系下去了。“然而,和伏羲在一起,女娲还能以‘配偶和助手’(consort and helper)的角色保持她在神灵世界的一席之地。”[15](P12)在论述了早期文学中女神转化为神女的情形之后,陈阿蓝还描述了以西王母为主的道教神谱中的女神体系,从而使她对中国女神的历史叙述获得全景效果。尽管在资料的占有和晚近研究成果的把握方面显得不足,述而不作的性质较为明显,陈阿蓝的论文在用女性主义观点重审中国古代女神方面,仍然能够给英语世界的读者带来新鲜的参照和重要的启发。基于这种认识,吉拉道特在书中用主要篇幅去重构道家神话的象征体系。围绕着混沌这个原型主题,《老子》、《庄子》、《淮南子》、《列子》等不断地持续讲述着关于创世、堕落和救世性的回归混沌的道家神话故事。由于这些早期文本的巨大影响力,混沌族的意象象征体系积淀出中国文化的深层象征,反复出现在后代的文本中,并且旁及少数民族神话的创造。《早期道家的神话与意义》第六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朝向混沌主题的类型学”,第7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混沌主题的神话基型(prototype)”,作者在此将少数民族神话中的动物祖先如盘瓠(犬)、少数民族的洪水神话及葫芦型方舟母题等,同汉族文本中的混沌象征联系为一个具有转换生成性质的整体,探讨道家核心神话在中华多民族文化中的传播力度[19](P169—208)。这对于我们的比较神话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受吉拉道特影响的美国汉学家罗伯特•艾利森(Robert )著有《精神超越的庄子—内篇解析》(Chuang-Tzu for Spiritual Transformation,The 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9.)一书。她非常赞同艾利雅得、吉拉道特等人从神话角度重审道家思想的方法,但却不是亦步亦趋地继续研究混沌神话,而是另辟蹊径地关注鱼鸟变形神话。罗伯特•艾利森引用汉学家格雷厄母的观点,认为《庄子•应帝王》篇的混沌君寓言并非道家神话的核心故事。恰恰相反,《庄子•逍遥游》篇首的鲲化鹏神话中才是“核心的神话”[20](P180)。鱼鸟变形神话不只是化蝶故事的某种预演,而且给庄子的整个哲学幻想打开了门径。正是这种哲学幻想后来构成了道教传统的不变的灵魂,那就是“自我转化”和“自我超越”。罗伯特•艾利森虽然也强调神话对于理解道家文本的绝对必要性,但她并不像艾利雅得和吉拉道特那样关注神话与萨满—巫教的渊源关系,她只关心神话作为“隐喻”的艺术如何形成庄子特有的思想传达,启发读者自己挣脱概念思维的精神牢笼,超越到一种“开放的心灵”状态,获得更为自由和优越的认识方式,开启直觉理性的幻想空间。《精神超越的庄子》一书第2章“神话与怪物:隐喻的艺术”和第三章“神话的内容”,分别研讨神话母题在庄子文本中的结构素作用以及庄子文风特有的认识论意义。正像吉拉道特紧紧围绕《庄子》内篇末尾的混沌君神话大做文章一样,罗伯特•艾利森则集中关注位于庄子文本开端的鲲鹏神话,提出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将神话放在全书的开端呢?”[20](P 27)此问题的解说是:庄子试图以出奇制胜的开篇来暗示读者:书里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不能直接表达的。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命题,而神话以荒唐之言的形式充当着表达不可表达的道的功用。换言之,鲲鹏神话作为开篇,旨在预示读者自己摆脱概念的和分析的思维力量,跟随神话的幻想力量进入精神的超越之旅。日本的宗教学与神话学研究也深受艾利雅得的影响。这主要得益于译介工作的先行。久米博、前田耕作、大室干雄、宫治昭、中村恭子、立川武藏、斋藤正二等翻译了十三册的《艾利雅得全集》(东京:3/4书房,1973—1976)。此外,还有别的单行译本。可以说艾利雅得所有重要著作都已译为日文。这对日本的文科研究和汉学研究所带来的启发作用可想而知。铁井庆纪(1930—1989),御手洗胜(1924—),小南一郎(1942—),横山宏(1938—)等学者很早已应用艾利雅得“圣与俗”(the sacred and the profane)、“中心象征”(centre of symbolism)和“永恒回归”(eternal return)的时间观来分析中国古典文学。这些成绩又辗转影响到台湾和香港学者。日本驹@①大学文学部教授、宗教人类学家佐佐木宏干的《凭灵与萨满》(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萨满教的人类学》(东京:弘文堂,1984),大东文化学院教师藤野岩友的《巫系文学论》(大学书房,1969年),佐野大和的《咒术世界的考古学——原始信仰与祭祀礼仪》(续群书类丛完成会,1992年),樱井德太郎等的《变身》(弘文堂,1974年),等等,都是直接受艾利雅得的萨满教理论影响的著作。集中在中国神话研究方面的论著则有:御手洗胜的《神仙传说与归墟传说》(见《东方学论集》2号,1954年2月,63—84页)。铁井庆纪的《中国神话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池田末利编,东京:平河出版社,1990)一书,收录的如下论文:《昆仑传说试论》(1975年),《“中”:神话学的试论》(1980年),《道家思想乐园思想》(1980年),《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圣俗对立》(1983年)。此外,京都大学的小南一郎著有《西王母与七夕传说》、《中国神话与故事》(东京:岩波书店,1984)、《楚辞的时间意识——从九歌到离骚》(《东方学报》,京都,58册,1986年3月)等。御手洗胜的弟子王孝廉(1942—),原籍台湾,现任教于日本关西大学国际文化学部,专攻中国神话学。他应用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观念,研究中国神话所呈现的圆形时间结构以及古典小说的结构模式,如《说岳全传》、《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表现出的“原始”、“历劫”、“回归”的三段循环。总结为一种“原型回归”,用他自己的话来解释,“这种回归,可以说是不可抗拒的天命,来自天上的仙女,经过人神的悲恋之后再回到天上去,来自海中的龙女再回到海中;宋江等梁山泊好汉,在人间轰轰烈烈地干了一场以后,必须再回到他们命运的原点;贾宝玉完成他的爱情历劫以后再回到他的青埂峰,石头依然还是石头。”[21]晚近大陆学者研究道家思想的著述也应用了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论。如对老子和庄子思想中的“归”与“返”等中心主题的跨文化解说
中国是一个古代文学发展相当兴盛的国度,对于古代文学的探索从未停止过。我国对于古代文学的重视程度,造就了古代文学教学的高要求,不仅仅要求学生们能够掌握到足够的古代文学知识,还要有足够的文学素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孔子在《为政》一书中曾这样说过“:吾十有五而有志于学,三十而立。”这句话也充分讲述了他培养的学生所具备的素质。
关键词:古代文学;教育思想
一、温故而知新
在孔子的名言中,我想大家都应该对“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很熟悉,对于孔子这句话的理解可以分为几个层面来分析和理解,首先,温故而知新中的“故”通“古”,也就是暗指过去的政治、历史、文化知识等;“新”也就是指今,通俗地讲就是指现代社会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孔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想让他的学生不仅要掌握过去的文化知识,更要了解当时社会的文化知识,这种文化要求来自各个方面。孔子在《季氏》中还提到了九思。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君子有九种考虑:看的时候,考虑看明白了没有;听的时候,考虑听更清楚了没有;脸上的颜色,考虑温和么;容貌态度,考虑庄矜么;说得言语,考虑忠诚老实么;对待工作考虑严肃认真么;遇到疑问;考虑怎样向大家请教;将发怒了,考虑有什么后果;看见可得的,考虑我是否应该得到。孔子主张他的学生们要善于创新。创新就是做别人所没有做的,想别人所没有想的。孔子曾非常谦虚地说自己无所作为,但实际上他对我国的贡献是非常大的,他编写的《诗经》、《尚书》、《礼记》、《周易》、《乐经》和《春秋》,都是非常宝贵的著作,为我国的古代文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学而优则仕
孔子一直认为学习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他的这种观点也在《子路》中这样写道:“一言可以兴邦。”他曾在《阳货》中这样写道“: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这句话也就是说言为心声,知言才能知人心。这些都充分地说出了学习的重要性,孔子编制的六经适合所有的人群,在六经中他教人们去学习,教人们如何能够更好地去发现与思考,教导人们要学会孝顺父母,善于观察周围的事物,充分地去思考,去领悟其中的真理。为当时的朝廷培养出了大量的人才。那么对于孔子的培养目标,我认为可以分为三点来进行阐述和理解。
(一)孔子倡导言语上的温文尔雅
孔子的这种观点在《左传》中也进行了特别概括“: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这句话的意思是,言语如果没有文采,那么它就流传不远。这也就充分表明讲话要有所讲究,要讲究方法。他还曾在《颜渊》中这样说过:“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文采和内容同样重要,这就好比豹子和狗羊去掉了身上的花纹和色彩之后的毛,这两类皮革的价值就发生了变化。这些语句都证明了一点,孔子在教育弟子,要求他们在说话的时候要讲究方法,讲究文雅。在《论语》的书中充分地体现出了孔子与弟子们之间的对话,这些对话表现为各种形式,哪怕人物的形态也表现得极为生动形象,也正说明孔子要求其弟子在讲话的时候要讲究艺术、发挥文采。
(二)孔子倡导诚信
在《宪问》一书中,孔子曾这样说过“: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未必有德。”从这句话中也充分地说出了言和德之间的重要关系。孔子一生一直在倡导“仁”、“礼”,这也是孔子一直以来的主张和他所倡导的精神所在。在一整部《论语》中,涉及到“仁”字的就有58章,其中“仁”字就有百余处,从这些数量上也可以看出孔子对“仁”极其重视。这也道出了孔子在教育思想中所要达到的目标,即“仁”,要让更多的人去体会到“仁”的来之不易和其重要性。
(三)孔子倡导德才兼备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是孔子道德教育思想中的一句名言。意思是说,“愤”则启,“悱”则发。朱熹曰“: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之开意“;发”,未达其辞。孔子曾在《子张》中这样说过:“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由于孔子一心想要从政,所以他就大力倡导他的弟子们在学成之后要从政。这句话也就是说,做了官的人,除了尽力干好本职的工作外,还须不断地学习,没有做官的人,首先要进行学习,在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之后再做官。这句话也道出了孔子所倡导的学习和仕途是分不开的思想。
三、孔子倡导循循善诱
孔子是我国最具划时代意义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提倡在教育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每个人的优势和劣势,再去鼓励他们好好学习。从循循善诱这种观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因材施教
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对不同情况的弟子施以不同的教育方法。孔子曾在《雍也》一书中这样说:“中人以上,可以悟商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这句话是说具有中等以上水平的人,给他讲授高深的知识;水平不及中等的人,就不要把难于理解的知识传授给他。
(二)兴趣先行
孔子在《为政》一书中曾这样说过“:吾十有五而有志于学,三十而立。”这句话也充分讲述了他培养的学生所具备的素质。我们可以从这句话中感受到,孔子强调学生必须有远大的志向和崇高的理想。所以他也曾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说:知道的人赶不上喜好的人,喜好的人追赶不上乐于实行的人。孔子通过对他的弟子们灌输这样的思想,促进他的学生们能够真正意义上地树立人生的远大目标,努力培养自己学习知识的强烈兴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中去。
(三)多听多看
《雍也》:“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要多听,有怀疑的地方不轻易下判断;要存疑,把有疑问的地方谨慎地说出来,这样就能少犯错误;要多看,有危险的事情要回避,有把握的事情就去做,这样就不会后悔。多闻多见,是把话说好、把事做好的一条基本途径。在《论语》一书中,也曾反复地提到过这些道理,也充分地说明了其中所蕴含道理的重要性和哲理性。我自小对古典文学很挚爱,十年的寒窗苦读,古代文学的博大精深也再一次呈现在了我们莘莘学子的面前,但我仍感觉只是学了点皮毛,可否建议我们的教学多从古代文学中吸收蕴含在其中的教育思想,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并积极将其投入教学实践中来,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学生自身的修养,同时也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的文史关系──史传文学概论李少雍文学遗产1996-03-2031
2、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乔以钢天津社会科学1988-03-0130
摘要:每一次实践教学完成之后,要进行总结和反思,要看实践目的、教学目的是否完全实现,要看各个环节是否顺利,有无值得改进的地方,以便于进一步完善实践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实践的水平,从而提高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古代文学;实践
宋代的朱熹说:“大抵学问只有两途,致知力行而已。”(《答吕子约》)清代的王夫之也说:“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尚书引义》)意思就是“离开行必然不能获得真知。”“知”是“行”的结果,对“行”具有指导作用,但必须回到“行”中才能得到检验和提高,“行”是“知”的源泉,“知”“行”合一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古代文学教学之所以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就是没有做到“知”“行”合一,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本表现就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教书轻育人,学生的发展与所学内容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联系。近些年来,尽管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开始普遍重视实践教学,强调教学的实践性,对于技能性、技术性课程而言,实践教学不在话下,但是像古代文学这样的人文类课程如何开展实践教学,充分发挥课程的实践性,论者大多语与不详。要使古代文学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比较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真正对古代文学教学起到促进作用,还必须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实践环节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考察古代文学的教学目的以及古代文学课程实践的情况,古代文学教学主要有观察实践、阅读实践、赏析实践、表达实践、教学实践以及人文实践等六大环节。这些环节的共同特点都是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古代文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一是观察实践。观察是人类最为基础的学习方式,那些具有突出才能的人都是观察能力特别强的人。高职院校古代文学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就是要善于观察,向他人学习。
古代文学的观察实践主要有以下一些:一是教师课堂上的授课,这种授课具有榜样示范作用,如何学习古代文学,怎样分析作家作品,如何将思维的成果用语言表达出来等等,如果是学习的有心人,完全可以从教师的言行当中受到很大的教育;二是聆听讲座,无论是本系教师、本校教师还是外校专家的讲座,必定是讲者关于某个主题的研究或者整理的成果,不仅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讲者的学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窥见讲者的研究方法、表达方式、分析方法等等,不清楚的地方还能与讲者面对面近距离地对话与交流;三是影视观摩,这里观摩的影视都是由古代文学作品改编而来的。影视最大的特点是可视性、形象性,可以让学生短时间内形象地接触到部分古代文学作品,但是影视本身已经包含了编剧、导演的理解,学生在观摩时更多的也是在接受一种现成的结论,不利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四是教学观摩,教学观摩既可以是把中小学教师请到高校做古代文学作品教学公开课,也可以是学生到中小学去具体观摩教师的古代文学作品教学,主要是观察教师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如何启发学生思考,如何处理教学突发事件,如何有效使用教学语言等等。无论何种观察实践,教师事先都要教会学生观察的方法,讲清观察的角度,怎样得出观察的结论,如何利用观察的结果等等。第二是阅读实践。阅读是古代文学学习的重要方式,如果连作品内容都不甚了了,那么古代文学教学在大多数情况下肯定都是在做无用功,更不要说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了。阅读是古代汉语所学内容的实践,也是自己多年所学习的阅读方法的实践。
就古代文学而言,阅读实践一般有三个层次:一是浅层阅读,追求读通、读懂,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的意思要弄清楚,整个作品是什么意思,表达的是什么主题,使用的是什么表达方式要大致知道;二是中层阅读,追求对作品反复阅读,“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要引导学生读“情”悟“理”,“涵咏体会”,体验感悟作者的思想情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获得情感上的升华;三是深层阅读,是在对作品深入理解的基础上,进入“化”的境界,获得思想智慧的启迪,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感染,得到语言表达方法、写作技巧等方面的借鉴,成为自身文学素质的组成部分。对于经典作品,不仅能够达到读懂、理解,更重要地是要能够背诵,做到张口即诵。第三是赏析实践,主要就是鉴赏分析,鉴赏是一种审美活动,是对文艺理论的具体运用。古代文学中优秀作品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对作品的鉴赏就是要发现和甄别古代文学作品所表现的思想美、情操美、人格美、语言美、艺术美等,而这些美存在于栩栩如生的形象、情景交融的意境、健康向上的情趣、优美动人的形式之中[1]。通过对古代文学作品的鉴赏,帮助学生逐步掌握文学作品的鉴赏方法,建立真善美和假丑恶的识别标准,引领学生去发现美、表现美和创造美。分析和鉴赏密不可分,鉴赏的过程也是分析的过程,赏析实践不仅要对作品本省进行鉴赏,还要联系作品出现的年代与作者的身世背景、创作理想和创作风格对其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进一步的欣赏美文,陶冶性情,抚慰心灵,善待人生。第四是表达实践。观察、阅读是信息的输入过程,表达是信息的输出过程。表达实践分为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实践。口头表达实践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故事复述、师生问答、课堂讨论、专题辩论、读书报告会等。
故事复述主要是培养学生抓住故事要点的能力和学生当众说话的能力,这种实践形式在教学中应用时间长(小学已经开始),在大学教学中不常用。师生问答是最为基本的口头表达实践,针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要能正确回答,或者给出合乎情理地分析,再进一步,学生能够在师生问答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并且在教师的帮助下主动寻求问题的答案;课堂讨论一般都是分小组进行,有两种形式:临时小组讨论和正式小组讨论,临时小组讨论就是根据教师或学生提出的问题,临时把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然后每小组推荐代表报告讨论结果;而正式小组讨论是事先就布置讨论的问题,划分好学生小组,由小组推选出小组长,在小组长的组织下进行资料查阅,课下组织讨论,上课由小组代表报告讨论结果。专题辩论主要根据教学需要设定,先根据辩题把全班分成正反双方,由学生自己准备材料,推选主持人一名,推荐正反辩手各四名,按辩论赛的组织程序组织辩论,组织专题辩论可以引导学生查找资料,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灵敏性和团结协作意识。读书报告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定向读书报告会,由教师事先公布阅读篇目,规定好时间,由学生向全班汇报读书心得;一种是非定向读书报告会,由学生自行确定阅读篇目,并在约定的时间向全班汇报读书心得。这两种读书报告会的参与人员最为广泛,报告人既可以事先确定,也可以临时确定。书面表达实践有两种类型:一是研究论文,包括专题论文、学期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二是创作尝试,包括诗词创作尝试,小说创作尝试,剧本创作尝试。
专题小论文一般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来安排,如讲《三国演义》,要求学生写统计报告:第一,统计曹操的笑、刘备的哭,写出具体回目、事件过程;第二,叙述西蜀“五虎上将”的一生事迹,写出具体回目、主要事件;第三,统计三国主要战事的谋略、得失关键。第五是教学实践,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语文教育专业培养的基本目标是基础教育所需要的教育者,教学能力就是合格师范生必备的能力,教学实践是一种综合实践,它基本上可以包括以上所有的实践。教学实践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试讲;二是试教;三是实习。试讲中,学生面对的是自己大学的老师和同学,这种教学带有模拟性质,主要是实战前的演练,其目的是让老师和同学帮助即将实习的学生在出校门前进一步地查漏补缺。试教就是尝试教学,是在真实教学环境中的教学尝试。实习生到了实习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跟班听课,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就需要走上讲台,在真实的教育环境中将自己所有学习和掌握的古代文学的教学技能技巧进行展示和练习。实习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实习生经过指导老师的引领,慢慢地自己逐渐熟悉了各种技能技巧,而且开始得心应手地加以应用。第六是人文素质实践。人文素质的核心是思想道德素质、情感素质、心理素质。古代文学作品中丰富的人文素质因素,我们通过阅读实践、赏析实践,已经能够与正确地理解这些素质,并且能够对这些素质进行恰当的分析,也能把这些素质正确地表达出来。但是,即使学生在这个层面上能够做到尽善尽美,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些人文素质没有与学生本人发生联系,没有对学生有所影响。
思想道德素质要求我们讲文明、讲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情感素质要求我们心中有爱,爱国家、爱人民、爱家人、爱环境,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心理素质要求我们积极进取、珍惜时间、善于计划和安排人生,正确地面对人生不利的局面和人生逆境,知足常乐,时刻保持健康和快乐的心态。这些都不应该停留在口头上,而是体现在人们的为人处世的具体细节之中。其实,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我们都身处人文素质的实践活动当中,关键是要将相关的古代文学课程内容的学习与学习者本人以及当下的社会语境结合起来,感同身受,不断地从古代文学作品中汲取营养,切实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以上这些实践是古代文学教学的主要实践环节,在这些实践活动中,学生可以“直观接触、现场感悟、开展表述,培养学生运用课堂上所学的文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让学生自己动手尝试理论分析与作品鉴赏的互动。”
而且这些实践活动大多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法截然分开的,我们这里将其分开,纯粹是为了表述的方便。古代文学教学在开展这些实践活动的时候一是要考虑实践的整体性,要做到通盘考虑,合理安排,比如各个实践环节开展的形式、开展的次数都要考虑进来;二是要注意实践的层次性,这是由不同层次的学生决定的,要注意因材施教,不同水平的学生安排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所进步,有所发展;三是每一次实践教学完成之后,要进行总结和反思,要看实践目的、教学目的是否完全实现,要看各个环节是否顺利,有无值得改进的地方,以便于进一步完善实践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实践的水平,从而提高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生命之喻──论中国古代关于文学艺术人化的批评吴承学文学评论1994-01-1543
王昭君,小周后,杨玉环,李清照,秦良玉。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至于被摧残得骨骼折裂、关节脱位、血肉模糊、脓水淋漓的畸形小脚何以成为中国男人的性目标?这是因为,缠小脚在封建社会是妇女的极度隐私,除了丈夫和关系极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随意让人观看,这便使小脚与性的隐秘牵连上了,甚至认为把握不当的话会引发淫乱,小脚即为“导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说法是,缠小脚不仅使女子的步态更加袅娜妖娆,还会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怜惜”,在晚上“愈亲愈耐抚摩”。小脚美的最高标准也被他们确定:一肥、二软、三秀,“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等等。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对小脚病态的爱慕、艳羡和崇拜,而将摧残、畸形当作美来欣赏把玩,可见在传统父权制文化背景上中国的男性审美观念已腐败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但是,就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一批有识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对这一社会恶习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汝珍在其《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更指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著名的改革、维新派人士康有为,1898年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足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害处,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作为民国临时大总统于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妇女投身到了反缠足运动之中,把反缠足作为争取中国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时,不论是中国的女人还是男人,都开始认识到缠小脚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压迫、耻辱与腐朽的象征 回答者: 日月花公主 - 魔法学徒 一级 11-6 22:30 我来评论>>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谢了,我们老师会看到的。您觉得最佳答案好不好? 目前有 0 个人评价 50% (0) 50% (0) 相关内容 • 关于中国古代有名的美女 • 中国古代名字的演变 • 中国古代四大美女有多美 • 中国古代文学分类 • 中国古代神话与古希腊神话的比较 查看同主题问题:中国 古代 古代 女性 女性 文化 其他回答 共 1 条 中国古代的女性美和文化 青年演员 今天的中国人对于美女的评价大抵是身材雕浮玲珑,面部轮廓立体,大眼睛双眼皮几项,这些很大程度上是西化了的审美观,比如在汉代以前就很少见到对女性身材的描绘,基本上以面部描写充斥字里行间,写体态也是从衣饰姿态来衬托。眼睛是面部审美的核心所在,所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个“倩”字道尽了女性眼神的魅力。 翻阅历代的工笔仕女画册,有一对细长的竖起的凤眼(即外眼角上飞)基本上是华夏画中美眉共同的特征。五官搭配上讲求精致,比如嘴唇:今天是以厚而丰满的嘴唇为性感,但在古代正好相反,樱桃口才是人们所疯狂的,那时的女孩子不仅不涂上满嘴的口红,而且还故意只涂唇中部的一点,以产生小口的错觉。 有趣的是,在历代仕女图上所画的美女,基本上都是单眼皮,而且面部扁平。大概是当时汉族的华夏血统还比较纯粹的原因吧(大眼睛、双眼皮和南方越人血统的加入有关)。而且汉人传统脸形是喜欢圆脸的,到了后来才刀条脸一统江山。 今天的人对女性总喜欢强调身材,以“三围”为标度,三围者,胸、腰、臀三分天下各有其一。在此三者中,古人对腰最为重视,直接描写也最多,粗腰美其名曰“小蛮腰”;细腰美其曰“杨柳腰”。西元前6世纪就有楚灵王偏爱细腰女子的典故了;宋玉在其《登徒子好色赋》中,对那位漂亮的“东家之子”也有“腰如束素”的描写。不过腰身不仅要纤细,而且更重要的是姿态上要轻盈灵活,走动时才能摇曳生姿,具有“曲线玲珑”之美。 古代的人对女性的胸围要求相对不高,对拥有一双丰满隆起的大乳的女性也颇不以为然。其实,古代男子欣赏的女性乳房是恰堪一握的丁香乳。至于臀,古人似乎要难以启齿一些,其实中国古代也是崇尚臀部丰满的,但受礼法拘束不便明言。(一般来说,只有崇尚暴力的民族喜欢瘦削的窄臀,这是题外话) 宋代以前,汉人像今天的日本人那样是跪坐在席上的,由此形成的今天大和民族的“大根腿”,早已举世闻名,而以前的华夏是否也是如此,不得而知。不过汉族传统对女性的腿的欣赏一直处于隐蔽地位,远不如女子的脚的地位突出,恋足的小巧式审美发展到极端—自南唐开始,汉族出现了缠足的习俗,缠足的真正原因,许多人只含混的解释说是欣赏脚小之故,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臀围的一种变星—它可以束缚血液不流向下肢,迫其集中在中间地带,使臀部硕大丰满,这无疑是一种畸形的审美。《镜花缘》里藉吴之和之口反对缠足时说“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其实点中了问题的要害。 到了唐朝,物质产品丰富。额宽、脸圆、体肥成为美女的标准,还有一种独特的的崇尚鹰勾鼻的风气(可以参看昭陵的石雕)。唐人以“肥”为美(注:在古语里称呼肥胖为肥不为胖,就像本来“身”也不是身体的含义一样),但这种“肥”与今天的脂肪过剩、大腹便便的臃肿虚胖毫不相干,而是一种骨骼均匀、肌肉结实的美,让女人充分展现出东方的华贵之美。 唐朝风气也很开放,以穿著暴露为时尚,服饰流行低胸半裸装、单层丝绸罗纱的时髦装束,甚至一度崇尚裸体。从流传至今的一些唐朝壁画来看,那时候侍女甚至有全裸的。敦煌词中有记载如:“素胸未消残雪,透轻罗”。(《云谣集。风归云》) 这样过度的风气在唐以前还没有过,可能是与唐朝盛行佛教有关,也可能是与“胡风”有关,就像朱熹所说的那样:“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不过总体来看,古代的汉族对性的禁忌很少,所以才会两千多年来一直穿开裆裤。这个风气开始转变是在宋朝,很大程度上和游牧民族的入侵有关系,汉族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子不得不如此,再加上理学兴起推波助澜,从此女子开始被包裹得严严实实,保守的风气到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与此相对应的是,大气铿锵、朴素简约和细腻柔美是汉族文化的两面。安史之乱是汉族文化特征在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捩点。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转变,贵族家族消失了(这个归根结底和中国的封建历史实在是太长了有关),在此之后前一面逐渐失落,而另一面却畸形繁荣,甚至发展到病态的地步,比如明清一代的工艺美术、建筑陈设都是以装饰雕花之艳丽、繁缛闻名的。又以书法为例,书法本分碑体和帖体,但唐以后,古朴遒劲的碑体就逐渐衰落,而软性的帖体则大行于世。 这些转变大概在宋朝就开始了。入元,蒙古人在中原有效折腾了100年,几乎造成了中国历史传统的断档,残酷的屠杀和精神上的空前失落,只使宗教前所未有的盛行。到了明朝,真正意义上的汉文化大部分都已经失传,虽然明王朝的统治者也曾经试图找回一些传统,但那些文化底蕴并不深的朱明皇族大部分都没有能重新找回来(无它,中国真正的的贵族阶层基本上唐后就消灭了),有的甚至还恶化了。 直到今天,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一提起中国文化,基本上想起来的就是京剧、旗袍、功夫、花瓷、年画、八仙桌、曲艺之类的,这些都是明清的遗产,真正的汉唐文化已经远离了我们的视野……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回答者: 偶然伤心了 - 举人 五级 11-13 16:58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至于被摧残得骨骼折裂、关节脱位、血肉模糊、脓水淋漓的畸形小脚何以成为中国男人的性目标?这是因为,缠小脚在封建社会是妇女的极度隐私,除了丈夫和关系极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随意让人观看,这便使小脚与性的隐秘牵连上了,甚至认为把握不当的话会引发淫乱,小脚即为“导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说法是,缠小脚不仅使女子的步态更加袅娜妖娆,还会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怜惜”,在晚上“愈亲愈耐抚摩”。小脚美的最高标准也被他们确定:一肥、二软、三秀,“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等等。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对小脚病态的爱慕、艳羡和崇拜,而将摧残、畸形当作美来欣赏把玩,可见在传统父权制文化背景上中国的男性审美观念已腐败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但是,就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一批有识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对这一社会恶习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汝珍在其《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更指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著名的改革、维新派人士康有为,1898年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足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害处,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作为民国临时大总统于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妇女投身到了反缠足运动之中,把反缠足作为争取中国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时,不论是中国的女人还是男人,都开始认识到缠小脚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压迫、耻辱与腐朽的象征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至于被摧残得骨骼折裂、关节脱位、血肉模糊、脓水淋漓的畸形小脚何以成为中国男人的性目标?这是因为,缠小脚在封建社会是妇女的极度隐私,除了丈夫和关系极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随意让人观看,这便使小脚与性的隐秘牵连上了,甚至认为把握不当的话会引发淫乱,小脚即为“导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说法是,缠小脚不仅使女子的步态更加袅娜妖娆,还会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怜惜”,在晚上“愈亲愈耐抚摩”。小脚美的最高标准也被他们确定:一肥、二软、三秀,“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等等。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对小脚病态的爱慕、艳羡和崇拜,而将摧残、畸形当作美来欣赏把玩,可见在传统父权制文化背景上中国的男性审美观念已腐败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但是,就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一批有识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对这一社会恶习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汝珍在其《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更指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著名的改革、维新派人士康有为,1898年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足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害处,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作为民国临时大总统于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妇女投身到了反缠足运动之中,把反缠足作为争取中国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时,不论是中国的女人还是男人,都开始认识到缠小脚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压迫、耻辱与腐朽的象征回答者: 日月花公主 - 魔法学徒 一级 11-6 22:30我来评论>>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谢了,我们老师会看到的。您觉得最佳答案好不好? 目前有 0 个人评价 50% (0) 50% (0) 相关内容• 关于中国古代有名的美女 • 中国古代名字的演变 • 中国古代四大美女有多美 • 中国古代文学分类 • 中国古代神话与古希腊神话的比较 查看同主题问题:中国 古代 古代 女性 女性 文化 其他回答 共 1 条中国古代的女性美和文化 青年演员 今天的中国人对于美女的评价大抵是身材雕浮玲珑,面部轮廓立体,大眼睛双眼皮几项,这些很大程度上是西化了的审美观,比如在汉代以前就很少见到对女性身材的描绘,基本上以面部描写充斥字里行间,写体态也是从衣饰姿态来衬托。眼睛是面部审美的核心所在,所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个“倩”字道尽了女性眼神的魅力。 翻阅历代的工笔仕女画册,有一对细长的竖起的凤眼(即外眼角上飞)基本上是华夏画中美眉共同的特征。五官搭配上讲求精致,比如嘴唇:今天是以厚而丰满的嘴唇为性感,但在古代正好相反,樱桃口才是人们所疯狂的,那时的女孩子不仅不涂上满嘴的口红,而且还故意只涂唇中部的一点,以产生小口的错觉。 有趣的是,在历代仕女图上所画的美女,基本上都是单眼皮,而且面部扁平。大概是当时汉族的华夏血统还比较纯粹的原因吧(大眼睛、双眼皮和南方越人血统的加入有关)。而且汉人传统脸形是喜欢圆脸的,到了后来才刀条脸一统江山。 今天的人对女性总喜欢强调身材,以“三围”为标度,三围者,胸、腰、臀三分天下各有其一。在此三者中,古人对腰最为重视,直接描写也最多,粗腰美其名曰“小蛮腰”;细腰美其曰“杨柳腰”。西元前6世纪就有楚灵王偏爱细腰女子的典故了;宋玉在其《登徒子好色赋》中,对那位漂亮的“东家之子”也有“腰如束素”的描写。不过腰身不仅要纤细,而且更重要的是姿态上要轻盈灵活,走动时才能摇曳生姿,具有“曲线玲珑”之美。 古代的人对女性的胸围要求相对不高,对拥有一双丰满隆起的大乳的女性也颇不以为然。其实,古代男子欣赏的女性乳房是恰堪一握的丁香乳。至于臀,古人似乎要难以启齿一些,其实中国古代也是崇尚臀部丰满的,但受礼法拘束不便明言。(一般来说,只有崇尚暴力的民族喜欢瘦削的窄臀,这是题外话) 宋代以前,汉人像今天的日本人那样是跪坐在席上的,由此形成的今天大和民族的“大根腿”,早已举世闻名,而以前的华夏是否也是如此,不得而知。不过汉族传统对女性的腿的欣赏一直处于隐蔽地位,远不如女子的脚的地位突出,恋足的小巧式审美发展到极端—自南唐开始,汉族出现了缠足的习俗,缠足的真正原因,许多人只含混的解释说是欣赏脚小之故,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臀围的一种变星—它可以束缚血液不流向下肢,迫其集中在中间地带,使臀部硕大丰满,这无疑是一种畸形的审美。《镜花缘》里藉吴之和之口反对缠足时说“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其实点中了问题的要害。 到了唐朝,物质产品丰富。额宽、脸圆、体肥成为美女的标准,还有一种独特的的崇尚鹰勾鼻的风气(可以参看昭陵的石雕)。唐人以“肥”为美(注:在古语里称呼肥胖为肥不为胖,就像本来“身”也不是身体的含义一样),但这种“肥”与今天的脂肪过剩、大腹便便的臃肿虚胖毫不相干,而是一种骨骼均匀、肌肉结实的美,让女人充分展现出东方的华贵之美。 唐朝风气也很开放,以穿著暴露为时尚,服饰流行低胸半裸装、单层丝绸罗纱的时髦装束,甚至一度崇尚裸体。从流传至今的一些唐朝壁画来看,那时候侍女甚至有全裸的。敦煌词中有记载如:“素胸未消残雪,透轻罗”。(《云谣集。风归云》) 这样过度的风气在唐以前还没有过,可能是与唐朝盛行佛教有关,也可能是与“胡风”有关,就像朱熹所说的那样:“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不过总体来看,古代的汉族对性的禁忌很少,所以才会两千多年来一直穿开裆裤。这个风气开始转变是在宋朝,很大程度上和游牧民族的入侵有关系,汉族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子不得不如此,再加上理学兴起推波助澜,从此女子开始被包裹得严严实实,保守的风气到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与此相对应的是,大气铿锵、朴素简约和细腻柔美是汉族文化的两面。安史之乱是汉族文化特征在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捩点。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转变,贵族家族消失了(这个归根结底和中国的封建历史实在是太长了有关),在此之后前一面逐渐失落,而另一面却畸形繁荣,甚至发展到病态的地步,比如明清一代的工艺美术、建筑陈设都是以装饰雕花之艳丽、繁缛闻名的。又以书法为例,书法本分碑体和帖体,但唐以后,古朴遒劲的碑体就逐渐衰落,而软性的帖体则大行于世。 这些转变大概在宋朝就开始了。入元,蒙古人在中原有效折腾了100年,几乎造成了中国历史传统的断档,残酷的屠杀和精神上的空前失落,只使宗教前所未有的盛行。到了明朝,真正意义上的汉文化大部分都已经失传,虽然明王朝的统治者也曾经试图找回一些传统,但那些文化底蕴并不深的朱明皇族大部分都没有能重新找回来(无它,中国真正的的贵族阶层基本上唐后就消灭了),有的甚至还恶化了。 直到今天,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一提起中国文化,基本上想起来的就是京剧、旗袍、功夫、花瓷、年画、八仙桌、曲艺之类的,这些都是明清的遗产,真正的汉唐文化已经远离了我们的视野…… 参考资料:
看看安意如的书,应该会很有启迪的
156 浏览 4 回答
180 浏览 5 回答
275 浏览 6 回答
309 浏览 5 回答
164 浏览 4 回答
144 浏览 3 回答
308 浏览 7 回答
203 浏览 4 回答
136 浏览 6 回答
246 浏览 5 回答
197 浏览 6 回答
101 浏览 4 回答
305 浏览 6 回答
328 浏览 6 回答
139 浏览 4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