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应根据我校《本科应届毕业撰写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和当年校教务处有关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为便于各院系工作的安排和管理,特将撰写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流程的基本规范如下:一、论文撰写前的组织工作1、各院系各专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配备2、论文选题的拟定二、论文撰写的动员工作1、论文撰写的目的意义要求及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对本届毕业生作动员)2、撰写论文的基本要求,由辅导教师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决定。3、确定论文题目后由指导老师向学生介绍有关参考资料,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撰写。三、论文撰写阶段1、整个论文拟定阶段,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经常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学生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促使学生能如期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论文撰写。2、论文撰写中期检查,要求学生写出论文撰写中期报告,将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上报指导教师,以便取得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更好地完成论文的撰写任务。四、论文撰写结束工作指导教师对进行评阅,评定成绩,写出评语。1.各专业须对指导教师的论文评阅情况进行审核。2.对学生的论文须组织答辩。3.学生的论文评阅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将学生的论文统一归档(一般存放在院系资料室),进行论文评阅工作小结并书面上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