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后果分析》
[摘 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营销道德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过程,然后重点分析了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如价格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产品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促销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等,并分析了营销道德失范的后果,如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消费者与社会利益受到损害、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最后,提出了改善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的对策。
[关键词] 市场营销 营销道德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商品经济及企业营销活动不断发展,企业为社会及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日益丰富的产品,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有些企业为了片面追逐利润最大化,置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利益于不顾,表现了严重的违法及违德的经营行为。因此,企业的营销活动必须遵循法律及营销道德。
一、营销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美国商界爆发了一系列经济丑闻,包括巨额受贿、价格垄断、欺诈交易等,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不满。美国政府开始对此展开调查。70年代初,商业伦理问题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到80年代,美国商界曾一度开展过一场有关商业伦理道德问题的大讨论。自1962年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对国会的文件中提出消费者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表示意见权,国会随之对某些行业进行调查并提出消费者保护法案以来,消费者至上主义在世界各国兴起,各种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纷纷出笼,并且日渐完善,政府及民间的相关组织也应运而生。这一运动的直接目标就是增加买方对卖方的权利和力量,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信息、更多的商品知识和更多的保护,反对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任何欺诈行为。这一运动的兴起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支持,由此形成一种对各类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严厉监督、评判和惩处的强大压力。这不仅使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及时得到揭露,而且消费者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向有关企业索赔。
二、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
1.价格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
企业在价格制定中反映出来的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为:
首先,企业对消费者采取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以不正当的价格手段,欺购买者并使其经济利益受损害的行为。例如:企业采取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降低质量、混充规格等手段,制定欺性的价格;企业采取不明码标价行为、价格歧视行为和价格折扣行为蒙消费者,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比如某大卖场在衣帽部开展促销活动,打出的价格标识牌上显示的是“15元起”,这“起”字却是非常的不起眼,消费者选好了衣物兴高采烈的去付款时,却被告知70元~90元不等。超市在这里采取不明码标价的行为,明显欺消费者,伤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产生了不道德行为。
其次,企业对消费者采用暴利价格。暴利价格是指一些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的价格手段,使其价格水平超过物价部门认定的商品市场价格水平合理幅度的暴利行为。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经营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一般价格的合理幅度;经营某一商品的差价率,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一般差价率的合理幅度;经营某一商品获取的利润,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档次、同类商品的一般利润率的合理幅度。
2.产品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
首先,从生产产品的目的看,企业生产产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履行企业的社会职责。但生活中有些企业生产次货、劣货和一些有潜在危险性的产品,如危险的玩具,含过量防腐剂、色素的食品,劣等的化妆品等,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造成了不道德问题。其次,从企业营销产品的方法上看,企业应引导消费者,使他们购买到合适的商品。然而有些企业却无视这一点,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适或过期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产生不道德问题。再次,从企业营销产品的后果看,企业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应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但是实际中,不少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使用价值与消费者的预期收益却并不相符,质量达不到购买时预期目的。这种现象明显反映在许多食品与滋补品中。由于许多情况下无法分析形形色色食品的真实营养成分,很难检验服用滋补品后的真实效果,这些产品是否给消费者带来应得利益便很值得怀疑,有可能就产生了不道德行为。
3.促销策略方面的道德问题
首先,企业促销目的偏离促销基本原则。企业设计传播的广告应是向广大消费者传递真实的商品信息,引导消费者做出正确的购买决策,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但现实中一些企业有意设计传播虚假广告,引诱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实际上并不需要的东西。企业广告名不副实更是司空见惯,比如下例中可望不可及的差价补偿:
厦门某大商场打出广告:如果在其他商场发现比本店便宜的同类商品,以差价的2倍赔偿!一时间社会反响强烈。有一位信以为真的吴姓消费者,碰巧在另一家商场看到同一品牌型号彩电比这家商场的报价低25元,便要求其兑现差价补偿承诺。但商场工作人员却要求吴先生提供在另一家商场的购物小票,理由是“商场承诺的差价补偿是指当天的价格,只有购物小票才能证明另一家商场当天出售的彩电价格为多少”。其实,在时下差价补偿正成为众多商家乐此不疲的促销游戏手段的背景下,吴先生的遭遇并非个别现象。
其次,促销信息缺乏真实性。促销活动的社会责任是将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传递给用户,如果违背此原则,这种信息沟通就经常会产生道德问题。比如企业使用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词句,引起消费者对广告真实含义的误解,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等。
三、营销道德失范的后果分析
1.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无论是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还是用虚假广告进行买卖,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营销手段,从短期看,企业由于欺消费者,引诱消费者上钩而获取了眼前的利益,但从长远看,其违法活动一旦被揭露、曝光,必然危及企业本身的声誉和信誉,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受到消费者的唾弃,最终失去顾客,失去市场。
2.消费者与社会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营销的对象是广大消费者,而不良营销行为表现出来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漫天要价,乱宰顾客,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买卖等,对广大消费者而言,不仅造成了他们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严重者会危及他们的生命安全。
3.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公正性是市场竞争的一条基本的原则,在正常的市场背景下,每一个企业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并通过正当的手段赢得竞争和优势,由此获得的利益也才是正当的、合法的。然而,有些企业为了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则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们的商业秘密;用贿赂的方式推销商品;在广告或宣传中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用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倾销等,所有这些行为的出现,无不有损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原则,使市场竞争秩序受到破坏,严重地影响了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使之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其正当利益遭受损害。
四、改善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现状的对策
1.健全法规体系
法律犹如一只利剑,高悬在天,使守法者乐,违法者惧。法律既制止企业和个人的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又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如果社会是一个制度公正、激励有章的法制社会,作恶很难逃过法律的制裁,就会大大抑制不正当行为和作恶行为的发生。爱尔维修指出“当人们处于行恶能得到好处的制度下,要劝人从善是徒劳的。”所以,必须在法律制度上使违法者的收益远远低于法律制裁带来的损失,遏止企业做出不道德决策的动机。
2.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宣传
营销道德首先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只有被包括企业和公众在内的全社会广泛接受,才能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为此,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进行营销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使企业和公众深刻认识到营销道德是社会进步与文明发展的要求,是社会伦理在企业营销活动中的延伸,是企业行为约束机制之一。政府及社会团体应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使公众意识到抵制非道德营销行为是自己的基本权力,鼓励每一位消费者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大胆检举、抵制违背道德的企业行为,同时正面宣传营销道德水平高的企业,形成全社会的道德舆论环境
3.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如果理性消费者群体不断扩大,企业实施不道德营销行为的空间就会被大大压缩,不道德行为的可用手段就会大大减少。如一些人出于从众购买心理,追求流行,不道德企业就乘机大量生产质量低劣但时髦流行的产品,消费者实际上得不到实惠。而消费者树立了理性消费观,不道德营销行为就无机可乘。
参考文献:
[1]陈国平: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营销道德性决策探讨.学习与实践,
[2]张 浩:中国企业营销道德问题的博弈论分析.商场现代化,
[3]王 阳:企业营销道德失范及治理对策.商业时代,
摘要: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于市场营销道德建设的研究已初步形成了企业营销道德理论体系,这对指导企业营销实践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晚、成果少,而且主要探讨如何提升企业的营销道德,关于营销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研究较少。从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入手,通过各方面系统分析,提出加强营销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关键词:营销人员;职业道德;道德修养;途径 所谓营销人员职业道德就是营销者在营销行为过程中处理顾客、供应商、中间商、零售商、竞争者、政府、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它包括营销人员的职业观念、职业情感、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良心、职业作风等多方面的内容。 一、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1.通晓业务,优质服务。营销人员要博学多才,业务娴熟;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营销理念;要善于收集信息、把握市场行情;要灵活运用各种促销手段,拉近与客户的距离,成功进行沟通;要熟悉经销商品的性能,主动准确地传达商品信息;要为顾客排忧解难,满足他们的特殊要求。 2.平等互惠,诚信无欺。这是营销工作者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营销工作者在工作中不要耍手腕,不坑蒙消费者,不擅自压价或变相提价;要恪守营销承诺,决不图一时之利损害企业信誉。 3.当好参谋,指导消费。营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媒介和桥梁,营销工作者要在与消费者的沟通中,了解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引导消费者接受新的消费观念。同时,又将消费者需求信息传达给生产者,以帮助企业改进和调整生产。 4.公私分明,廉洁奉公。生产者往往赋予营销工作者一定的职权,营销人员应经得起利益的诱惑,不赚取规定之外的私利,不进行转手倒卖等各种谋私活动。 二、诚信是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市场竞争是优胜劣汰,靠的是信誉、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以赢得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营销人员有职业道德才会有市场,不讲职业道德就会失去市场,无以为继。在营销职业中,只有诚实的劳动和创造,并通过守规、勤业和精业的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才能赢得过多的信任,所能实现的价值也就越大、越丰富。在中国有一大批儒商凭借“诚信经商、童叟无欺”的经营理念而久负盛名,如历史上著名的以同仁堂、余庆堂为代表的百年老字号店,以及现代的日本松下公司、我国的海尔集团等成功的大企业,都是以讲诚信而兴旺发达,名扬天下。 三、遵守职业道德是营销人员事业成功的保证 1.不讲职业道德就做不好营销工作。做事先做人,做人德为先。不会做人,便不能做事;不善做事,便不善经商;做人失败,想在经营事业上取得成功也很难。营销人员的工作是直接与人打交道,而且是具体做事的。如果就做事而做事,很难做成事,营销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高低,是其做成事的前提。 2.营销人员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事业成功的基础。营销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心态。在人际关系交往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种各样的困难。这就要求营销人员既要有充分面对各种困难的心理准备,又要树立克服困难、知难而进的决心和信心。成功总是在战胜困难之后取得的。 四、西方学者对市场营销道德判定的几个理论 1.显要义务理论。该理论由英国学者罗斯提出。他认为,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要承担“显要义务”。所谓显要义务,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人们自认为合理的行为。正如罗斯所说,理性的企业营销人员在多数情况下非常明了自己应做什么和不应做什么,但重要的是把它作为一种道德义务承担起来。显要义务理论的积极意义是明显的,它鼓励营销人员抛弃单纯从功利角度来判断市场营销行为是否可取的观点,并强调营销人员在营销活动中应当审视和决定承担那些无处不在的显要义务。 2.相称理论。加勒特于1966年提出此理论,认为判断一项营销行为是否道德,应从其目的、手段和后果三个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加勒特把企业营销行为不道德造成的危害分为“大恶”和“小恶”。大恶是指造成某一机构或个人某些重要能力的丧失,如美国普干公司(Procter & Gamble Co.)销售的“泰莱诺”(Tylenol)药物因含有氰化物而使得一些消费者死亡或终生致残。小恶则指造成他人物质利益的损害,但不致使其丧失重要能力。加勒特的这一理论为营销人员判断营销行为的道德性提供了一个全方位的思维框架,并要求营销人员不要从事那些既无令人信服的正当理由,又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营销行为,对企业的营销道德建设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3.社会公正理论。社会公正理论由哈佛大学罗尔斯教授提出。他认为,只有从社会成员对其未来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贫富状况等不明了这一“初始位置”出发,才能构建和演绎出公正的理想社会。以此为基础,罗尔斯提出了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自由原则即每一位社会成员均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有权享受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平等待遇。这意味着每个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产品,有权获得关于产品或服务方面的完备信息,有权获得安全、可靠的产品等。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这些权利。差异性原则指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应如此安排:一方面这种安排应普遍适合社会各阶层;另一方面应使社会最底层获得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要求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不能以损害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利益,尤其是不能以强凌弱,对弱者进行剥夺。社会公正理论从道德公正角度肯定了树立市场营销观念,将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权利纳入企业营销计划与决策中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五、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表现 在营销活动中,营销人员不讲职业道德有显性和隐性两种表现形式: 1.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显性表现主要有:(1)不公平。一些营销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通过说谎、隐瞒信息、串谋价格、价格歧视、夸大其词、制造紧张恐惧心理等,从事营销活动。(2)调动消费者。消费者受营销活动的影响,有时购买了本来不需要或不想购买的商品。(3)浪费资源。产品差异不大,花费大量资金宣传,试图让潜在的消费者相信存在差异。(4)嫌贫爱富。营销人员常常盯着赢利潜力大的细分市场,而轻视赢利潜力小的细分市场。(5)进攻性。营销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2.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隐性表现主要有:(1)身在曹营心在汉。营销人员对自己服务的企业不忠诚,往往脚踏几条船,谁家有利跟谁干。更有甚者,拿着自家企业的钱,却销售其他企业的产品。(2)“吃回扣”成潜规则。在营销人员中,这种现象极为普遍。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世界500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回扣问题,小到车票,大到数万元广告费。(3)出卖商业机密。表现为:一方面营销人员把自己所在企业的商业机密出卖给竞争对手而获取利益;另一方面,是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4)不辞而别。企业培养一个营销人员,需要花费很大的代价,同时,营销人员掌握着大量的客户信息和商业机密。有些营销人员不辞而别、另立门户或“跳槽”,轻则使企业失去部分市场,呆账、坏账增多;重则使企业商业机密泄露客户、人才、核心技术等重要资源流失。 六、建设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途径 1.加强营销职业文化建设。建设营销职业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营销人员理解营销职业活动方式、职业声望、职业语言及职业行为的多重意义,从而加强对营销职业的热爱;二是有助于增强营销职业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三是有助于政府对营销职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促使营销职业利益得到保障;四是有助于丰富和提高营销人员的社会文化生活。 2.加强市场法规建设,规范企业的营销行为。法律法规不仅为治理企业的营销失范行为提供依据,而且使企业有了参照的底线。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认真执法比完善法律更重要。曾有报道披露,美国亨联公司在北京、大连、成都等地方发现大量假冒亨氏商标和外包装的食品,亨联公司几经周折,耗资近6万元,才在广东汕头郊区的一个小作坊里查到了制假的源头。但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对制假者仅仅罚款200元。政府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进而对其他经营者起到警示作用。再者,政府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新闻媒介在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传播法律法规,宣传重视营销道德的好典型,还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 3.注重企业自身营销道德建设。一个优秀的企业应该是道德高尚的楷模。它们不但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而且能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良好道德体系,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达,以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因此,拥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企业可以针对营销人员的道德问题制定相关的营销道德准则,并把道德准则放在优先位置,建立一套广泛而固定的与广告标准、定价标准、产品开发、对顾客的服务等有关的道德标准。 4.开展营销道德教育,建立有效的职业道德激励机制。坚持开展营销道德教育,如培训、竞赛、座谈会、专家报告会等,针对现实的道德难题,给出多种选择方案,让营销人员讨论,再给予明确的答复,使员工明确道德上的判断并提高其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有效的职业道德激励机制。激励是通过对某种思想和行为的肯定,使这些思想和行为得到强化和推广。凡是违背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应受到制约、惩罚,而对遵守营销人员职业道德的模范个人、模范单位、模范行业,应予以奖励,赏罚分明。对成绩突出者予以一定的荣誉,一定的物质奖励,形成一种导向力量,养成营销人员的自律习惯。
企业营销理念演进下的道德营销论文
在个人成长的多个环节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营销理念演进下的道德营销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时代的发展使得营销理念不断进步,由最早的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发展到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最终发展到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观念。而真正能够体现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战略和策略的实施必将促进企业和消费者道德需求的满足,推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关键词:
营销;营销理念;演进;道德营销
营销理念也叫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营销活动的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和哲学。其本质是如何处理企业、消费者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如果在营销活动中,看重企业自身的利益,那就是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如果看重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则是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同样,如果看重的是社会长远利益,那就是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三种营销理念呈现出以下的演进过程。
1、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这种观念包括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三种观念。
生产观念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当时处于“卖方市场”的大背景下,产品是供不应求的。企业生产出的产品,根本不担心销路,企业只要安心搞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就可以了。企业在营销中遵循“我们生产出什么产品,就卖什么产品”的理念,企业只重视生产效率的提升而不在意消费者的需求。在供不应求的市场态势下这种观念是能够行得通的,但是一旦市场供求形势发生变化出项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这种观念就无法顺利地实现产品的销售了。
产品观念同样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发现,有时候,产品质量高的商品更容易卖出去,只要产品的质量有保障,肯定就能够获利。所以,企业营销的核心在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并在经营中遵循“我们只卖高质量的产品”这样的理念。这种理念看到了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但是营销者没有发现产品最终是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求,帮助消费者解决某种问题的这种本质,一旦消费者的偏好发生转移,自己的产品质量再高,消费者也不会去购买。特别是对产品供应非常充足的今天来说。
推销观念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出现了经济危机,很多产品不能够顺利地销售出去。此时,很多商家在实践中发现,产品的销售是企业努力地采取一些推销和促销手段的结果,企业营销的重心在于推销,并坚定了“我们生产什么就努力推销什么”的营销理念。这种理念看到了推销和促销对产品销售的重要作用,但是还是没有认识到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是因为存在某种需求这一点。还是站在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待问题,没有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问题。
2、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到了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一方面,很多军用技术陆陆续续民用化,使得企业生产效率大大提升,生产能力大大提高,能够生产满足顾客需要的各种产品。另一方面,人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了“高福利、高待遇”的政策,人们手头有钱了,购买力大大提高,并开始更加重视自身个性化的需求,能够在众多商品中挑选自己喜欢的商品。满足自己个性需求的商品就购买,不能够满足的就不去购买。
消费者主导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商家必须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生产产品,遵循“顾客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提供什么”的营销理念,消费者的需求是决定产品供给的根本性因素。营销成了通过消费者需求的满足来获利的过程。
这种理念肯定了消费者的主导地位,有利于消费者需求的满足。但是这种理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一味地满足顾客需求会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消费者暂时利益的满足可能是以牺牲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为代价的。另外,消费者的需求有正当的、正面的,也有不正当的、负面的,企业不能满足消费者的任何需求。所以,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一种新的营销理念诞生了,那就是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
3、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这种观念强调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要首先关注社会的长远利益,然后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最后再考虑企业的利益。企业在经营中的获利是建立在满足社会长远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那么,什么样的营销才是真正满足社会长远利益的呢?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是对“道德”的营销,是弘扬道德,倡导奉献和付出的一种营销理念。只有人人讲道德,人人爱奉献,社会财富才会增加,社会才会和谐,才符合社会的长远发展方向。
21世纪,道德是最为稀缺的资源,基于道德素养的提升来实现社会利益的满足和社会的发展就是道德营销的职责。我们知道,绿色营销是一种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企业在营销中强调绿色、生态这种导向,满足社会环境保护的需求,满足消费者的绿色需求,采用绿色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但是什么的企业才会采用绿色营销呢?那肯定是关爱社会、爱护环境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企业,也就是说绿色营销也是道德营销的一种表现形式。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最终体现在道德营销上。
4、道德营销的理念
道德营销是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
消费是通过消耗商品来满足消费者需要的过程,而需要是消费者内心存在的一种匮乏状态、匮乏感,那么消费就是通过消耗商品来消除消费者的匮乏状态匮乏感的过程。如果把消费者内心中存在的匮乏状态、匮乏感比作一个“坑儿”的话,商品就是这个“坑儿”的“填埋物”,消费就变成了通过购买商品这个“填埋物”来填埋消费者心中存在的“坑儿”的过程。营销是通过消费者的消费来获利的一个过程,就是通过让消费者购买我们的商品“填埋物”来埋“坑儿”从而获利的过程。
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理念注重通过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来获利,是不是就相当于基于消费者内心中的“坑儿”的填埋来获利?商家的营销是不是希望消费者发现还没有填埋的“坑儿”,甚至不断挖掘心中的“坑儿”来达到获利的目的的呢?是不是在客观上造成让消费者不断追求“填埋物”来填埋“坑儿”,通过不断占有和索取来获得暂时快乐的不良影响呢?这是不是与追求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背道而驰呢?所以,真正的营销,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应该是道德营销。
道德营销就是改变消费者以占有和索取商品“填埋物”来获得暂时快乐和平衡的游戏规则,倡导通过奉献和付出来获得更长久更真实快乐的游戏规范。道德营销着力于提升企业和消费者的道德素养,并以此来实现社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是真正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体现。
道德营销的实施
道德营销的实施需要通过道德营销战略和道德营销策略来体现。
道德营销战略道德营销战略体现在目标市场营销战略和竞争战略两个方面。在目标市场营销战略方面,企业需要根据消费者道德需求的差异,对消费者进行市场细分,选择道德需求明显的细分市场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然后再通过市场定位来塑造自身独特的道德形象,为道德营销活动的开展指明进行的方向和目标。竞争战略方面,面对企业的竞争对手,商家将着眼点放在如何更好地帮助消费者提升自身的道德需求方面,而不是着力于如何与竞争对手竞争,将竞争对手打败。强调与竞争对手的合作,共同将本行业做大做强,共同致力于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业务素养。
道德营销策略道德营销策略也可以体现在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四个方面。
(1)道德的产品策略。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认为产品是满足顾客需求,解决消费者面临的某项问题的,而道德营销则强调产品是道德的载体。消费者选择某产品,不仅仅在于该产品能够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也是因为该产品是自身道德素养提升的一种象征物,代表着对自身道德信念的一种认同。道德营销企业除了明确产品的本质,还要在产品包装、产品品牌和产品服务等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道德需求。
(2)道德的价格策略。价格反映了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过程中付出的成本。道德的价格策略一定是避免虚高、实实在在的.一种价格展示。避免通过人为的高价来塑造高端的形象,让消费者为自身的面子来买单,也避免实施不能够反映实际成本差异的搞嘘头的差异定价。
(3)道德的分销策略。分销策略反映产品在何处销售更能够方便顾客购买的本质。在确定分销方式的过程中,根据消费者的偏好来确定,尽可能地为消费者的购物提供方便。在与中间商或者分销商合作的过程中,也讲究道德的原则,选择道德素养高的中间商或者分销商,努力和中间商、分销商一起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价值,共同满足消费者的道德需求。
(4)道德的促销策略。促销的本质在于与消费者间的沟通。道德的促销策略要在广告、人员推销、公关和销售促进等方面塑造和弘扬良好的道德形象。特别是在促销策略的实施过程中,不要千方百计利用人们的贪心、攀比心和炫耀心等来达到推广产品的目的,而是努力让消费者在促销活动中因为触及到了内心的道德良心而去接收我们的产品。
5、结论
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营销理念不断向前演进,从以企业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到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再到最先进的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但是真正能够体现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的是道德营销。道德营销提倡满足人们的道德需求,强调企业与消费者通过奉献和付出来获得快乐。人人讲奉献,人人爱付出,必将推动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真正实现社会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段俊平.《弟子规》是企业的安心良汤[J].现代企业文化(上旬),2015,(04):46-48.
[2]高冉.我国道德营销研究与实践现状总结[J].经营管理者,2015,(26):250.
[3]纪峰.道德营销浅析[J].商,2015(10):109.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
中国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其中包含着很多优秀的成分。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同样灿若星辰、熠熠生辉,如传承数千年的和谐思想;古代发达的立法技术及其具体规范;印证古代廉政建设的监察制度以及“五听”诉讼制度等,另外还有“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制定法与民间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司法中“慎刑恤狱”的人道主义等。由此可见,我国是一个有着礼法合一传统、道德和法律长期同一化的国家,众多非法律的因素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迩来已久,直至今天仍然纠缠不清。如,习惯、惯例,他们作为传统的民间法律规范的重要表现形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已经并将继续潜移默化地影响、约束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在传统中国和现代中国,这种民间法律规范都普遍地存在着。作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活的法律”,习惯、惯例像一种人文景观一样,从南到北,自东泊西。它们虽形态各异,但却能深深扎根于民间社会。对民间来说,长期受习惯、惯例氛围的熏陶,似乎天生就对其有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情结。严格说来,这种民间法律规范并不是“法律”,但是却无法否认它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对日常生活领域的实际影响;也就是说,这种在中国的传统法律制度和文化中积累起来的行为模式和法律观,长期以来一直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纠纷的首选模式。强世功老师曾在陕北做过一个关于讨债案件的调查。强老师坦言:在调查过程中,能时时感受到民间规则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决不能对民间规则视而不见,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之中,如果能把它们当作一种资源运用起来,是有利于法治建设的”。笔者来自农村,有一次回家曾遇到这样一件事情:当时,我家要出卖一处不动产,父亲让我起草一个文件,我就联系自己所学知识首先拟订了一份合同,但是,当事人包括我父亲在内均不认可。他们认为在农村应当用另一种形式——文约。于是,我就按照他们认可的方式把合同改成了文约。由此,笔者隐约感觉到了作为民间规范的习惯、惯例在民间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正如苏力教授所明确指出的那样:“在中国的法治追求中,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复制西方法律制度,而是重视中国社会中那些起作用的,也许并不起眼的习惯、惯例,注重经过人们反复博弈而证明有效的法律制度。”
二、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应当认识到,在司法审判中对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要坚持在严格条件下有限适用的原则,既要发挥其对法律的补缺作用,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维护法律正义;又要防止法官的主观肆意对司法公正的侵害。
首先,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主要是民事领域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作为民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的公序良俗原则,笔者认为应当做如下解读:首先,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其次,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合称,是在法律自由之基调上,从法律外部对之加以的限制。公序良俗原则于民法制订之初,乃是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但于今,公序良俗原则则被视为与诚信原则同等的私法领域的大原则:私法上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须在此范围内,始视为正当。诚信原则是在法律自由之基调上,从法律内部对当事人间的权益加以调整修补,而公序良俗则是在同样的基调上,自外部对之加以限制。
其次,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对司法审判的积极影响:对成文法进行了补缺,维护了法的正义价值。一方面,成文法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对社会生活作详细穷尽的规定,特别是民事行为所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难以预见性。因此引入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对成文法进行补缺显得必要,这在民事领域尤其显得重要。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本身体现了法对正义价值的追求,表现出整个社会对于个人行为的影响与限制,它意味着人不仅是单独的个人,同时还是一种具有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的主体,就民事活动而言,就是要遵守公共秩序和尊重善良风俗。
再次,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对司法审判的消极影响:由于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本身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由于该原则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因素,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法官完全可能借公序良俗原则之名违背成文法进行判决而侵害司法公正。因此,必须对其适用做严格的条件限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事实上,须有涉及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第二,立法上,须有法律规定模棱两可或未作规定的情形;第三,判断标准应依个案而定,但总的来说,应当是社会的标准而非个人的标准,应当来自社会公众的共同认可,而不只是法官的内心求证。
总而言之,公序良俗原则被引入司法审判,一方面,克服了成文法的局限性,维护了法律正义,另一方面,可能因法官的主观擅断侵犯司法公正,我们应当坚持辨证的态度,坚持在严格条件下有限适用的原则。
参考文献:
[1]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2]朱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2003.
[4]徐显明.公民权利义务通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
[5]徐忠信.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6]何勤华.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7]洪林,李世宇.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
[8]宪义.中国法制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因素探究与分析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市场内部因素
1.众所周知,市场因素是指在相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本条件下,其实质是指企业市场体系发育程度和企业市场机制实际发育程度以及相应企业市场供求状况等市场发展趋势。当企业市场体系逐渐成熟且企业市场机制逐渐完善时,企业市场公平竞争与对应企业产品生产诚信交易原则二者都会拥有一定发展空间。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当企业市场成供大于求趋势发展时,此时的企业产品市场的竞争就会日渐激烈,企业产品竞争行为就会收到同行相关企业关注和消费者制约。此时若企业市场因素得到合理优化就会为我国企业市场影响道德基本建设提供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
2.反而言之,企业市场体系不健全和企业市场机制相对不完善等状况也是市场因素中的重点要素之一,产品等价交换和企业公平竞争逐渐被进行含义扭曲和实质颠倒转换。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企业市场成供不应求趋势发展时,企业所生产处的产品都具有销路,此时市场竞争日渐下降,此种劣质企业市场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一些企业会通过产品垄断进行非道德市场产品竞争,其并未考虑到同行经济效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文化因素
应该了解到,我们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时要以文化培训和提高企业生产文化素质重点环节。无论何种企业,其在会在具体社会文化生存和发展中都会在一定程度受到相关社会文化制约和社会文化影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一些企业文化素质较高且能有效识别美丑、道德非道德和文明腐朽等,其能够对较为腐朽的文化进行有效抵制和制约,其会在吸纳优秀社会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塑造出优秀文化以致达到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目的。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基本水平的主要对策分析和探讨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督机构和检查机构以及执法机构。较为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增强消费者自我消费保护意识,并要加强广大消费者结构团体体系构建力度。因为当前我国大多数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薄弱,同时其产品消费意识也较为缺乏,消费者并不知道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所以我们应该加大消费者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宣传力度,使其在保护自身群戏的同时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此消费过程中发挥出其基本作用。
2.树立广大人民权重群体社会营销实际观念,以此为前提注重营造良好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此条中宗旨是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科学合理社会营销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良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现代社会营销基本观念认为,我们要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过程中将消费者主要需求和长远利益以及相关企业利益等进行权衡考虑,主要包括人性观念培养和消费者消费观念树立以及对应生态强制观念输入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实质就是协调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基本利益以及对应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综上所述,企业应该遵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以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为主要生产目标和营销目标。
三、结语
广义来讲,我国市场营销活动是我国企业一种基本社会行为,需要了解到,无论是何种企业市场营销类型和企业市场营销行为,具体社会评价标准是否合理都需要一种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策略。换个角度而言,评价标准综合就是我们通常所述的市场营销道德。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现状,对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并探讨出具体实施对策,希望我国市场营销行业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166 浏览 3 回答
260 浏览 3 回答
255 浏览 2 回答
101 浏览 3 回答
237 浏览 4 回答
322 浏览 2 回答
247 浏览 3 回答
315 浏览 3 回答
270 浏览 4 回答
355 浏览 4 回答
251 浏览 2 回答
272 浏览 4 回答
283 浏览 3 回答
124 浏览 3 回答
180 浏览 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