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从发达国家发展家庭农场的成功经验看,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对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及时调查了解XX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县委政研室积极对接县工商局、县农业局等主管部门,围绕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土地流转、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就今后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XX县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工作,将其作为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来抓,全县家庭农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经县农业局调查统计,至2xx年底,全县14个乡镇共拥有各类家庭农场77个,其中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9个,具体情况为:
(一)产业结构情况。一是种植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涉及到粮食、油(油菜)、烟叶、蔬菜、果品、药材、苗木等产业。全县种植业家庭农场共20个,占总数的26%。二是养殖业家庭农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生猪、肉牛、山羊、家禽、水产等产业。全县养殖业家庭农场共44个,占总数的57%。三是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要生产形式为粮食+畜禽,水果、苗木+畜禽,果木+水产等,实施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既降低能耗,又减少排放。全县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共4个,占总数的5%。四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以延伸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经营方向,实现一产与二、三产业联动发展、良性循环。其他类型家庭农场共计9个,占总数的12%。
(二)土地经营面积。全县各类家庭农场经营土地共计3910亩,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均在200亩以下,绝大部分经营面积在50亩左右。从经营的土地类型看:耕地1999亩,水面滩涂188亩,其他1723亩。
(三)生产经营情况。据统计,2xxx年全县77个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万元,其中:10-50万元的60个,50-100万元的10个,100万元以上的7个。77个家庭农场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和达到万元。
从总体看,全县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仅数量较小,而且从规模、品牌等方面看,全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扶持壮大。从统计数据分析,全县家庭农场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经营规模小。从经营收入看,全县家庭农场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仅7家;从经营面积上看,全县家庭农产中经营面积超过200亩的为零;从用工情况上看,大部分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劳力为主,常年用工最多的仅十余人,带动能力较弱。
(二)产业层次低。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主要集中于种养殖方面,少部分扩展到与加工、流通、餐饮等二三产业,涉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不多,家庭农场无自有农产品品牌、也没有注册商标、无农产品产地认证农场,产品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处于发展的最低层次。
(三)发展能力弱。从内部因素看,大部分家庭农场主文化程度较低,懂经营、能管理、掌握农业前沿科技的人才严重匮乏,家庭农场普遍融资能力弱,自有资金不足,自我发展能力差。从外部因素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地流转困难、政府扶持力度弱,导致家庭农场发展外部条件较差,不利于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目前,全县农民群众对家庭农场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一些目光敏锐的农民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由于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明确,出现了不符合申报的经营餐饮业农户申报家庭农场等现象,为日后的管理埋下隐患。同时,各级各部门对家庭农场的重要性、发展优势认识不足,干部群众对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相关部门宣传动员滞后, “慢作为”、“不作为”现象客观存在,群众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中观望情绪较为突出。
(二)发展政策不明,扶持分散无力。2xxx年中央一号文件虽然对家庭农场做出界定,提出要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但目前云南省内除了工商登记办法之外,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台,仍属于空白领域。可以说,有关家庭农场扶持标准、用地政策、税收政策都尚未明确,仍需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明确。同时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服务分散于农业局、工商局、畜牧局等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和机构,各部门各自为政,形成家庭农场管理服务“九龙治水”的局面。各职能部门均有一定的扶持资金,但不相统属,导致实际工作中扶持资金难以整合、分散使用,形成“撒胡椒面”的现象,使原本就较为紧缺的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三)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筹措困难。全县家庭农场大多处于起步和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现有融资渠道不畅,发展资金严重不足。从调查情况看,现有融资渠道仅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两种。受制于银行借贷需工资、房产等抵押物品的政策,家庭农场大多数无固定资产,其生产的粮食、畜禽等鲜活农产品又无法抵押,在向银行融资筹资方面都存在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而民间借贷虽然方式灵活多样,但由于利息较高、风险较大、筹集资金数额有限,对家庭农场主筹集发展资金的作用有限。
(四)土地流转困难。目前,全县尚未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靠村级协调或农场主自行与农户协商,无形中浪费了农场主大量精力。其次,单家独户的农户流转意愿、要价不一致,导致土地流转难以实现集中连片,流转时间长短不一,流转后无法长期稳定地经营。另外,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价格逐年攀升,各级政府尚无针对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扶持政策,导致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成本年年上升,农场主扩大经营规模的动力不足。
(五)生产经营风险加大。当前农业是投资回报期长、回报率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弱势产业,比较效益低、生产经营风险逐年加大。生产资料价格节节攀升、病虫害暴发、洪涝干旱灾害频发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等情况严重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益。同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机耕、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均需自己负责,增加了农业经营成本。另外,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覆盖率低、保险回报率不高,如遇大的灾难,家庭农场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家庭农场生产经营风险仍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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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场主素质有待提高。全县家庭农场主绝大部分为农民出身,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富即安思想严重,缺乏做大做强家庭农场的主观意愿和决心魄力。在经营方向上局限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缺乏精深加工、优化品牌,向二、三产业拓展延伸的视野和能力。在农场经营上以家族式经营为主,普遍存在手段简单陈旧的现象,极少采用合作经营、合资入股等方式。家庭农场主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素质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解放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将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尽快细化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登记开户等具体事宜,为家庭农场有序登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要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单位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农办、农业、林业、水利、发改、畜牧等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分析研究家庭农场在登记注册、政策扶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发展难题,为发展壮大家庭农场保驾护航。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短信、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提高家庭农场政策知晓率,动员有条件的农户积极申报注册家庭农场,积极营造政府重视家庭农场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制定优惠扶持政策。
一是要尽快出台家庭农场准入条件及登记政策。目前各地均在探索,但缺乏权威性、具体可操作的注册登记条件,必须尽快制订统一全国性的准入条件、登记办法,以免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家庭农场不获认可而要重新登记,不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占用政策资源或因政策变动而遭受损失。二是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免注册成本。建议家庭农场等到工商部门注册,由乡镇农技中心实地核查并出具证明,工商部门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到工商部门注册,只刻行政公章,不必像公司一样,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三章齐全,以减少注册登记成本。三是要出台具体可操作的金融、科技、人才、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现家庭农场同步享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相关政策。对合作社、家庭农场注册商标、产地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免收或减免费用。四是要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要参照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奖励办法,及早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家庭农场扶持奖励政策,将家庭农场扶持奖励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财政增长比例同步提高对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额度。五是要按照中央和省级安排,实施农业生产按照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政策,实现良种补贴、种粮补贴等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倾斜。
(三)强化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要逐步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设家庭农场申请贷款的绿色通道,放宽家庭农场担保、抵押贷款规定,允许家庭农场以自有产权、商标和农产品、畜禽等鲜活农产品和农业生产预期产值实施抵押,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家庭农场生产、加工、流通的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近期,要按照中央和省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积极探索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为抵押的金融支农信贷产品,推动“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基层延伸网点、拓宽涉农业务范围。要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促进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理竞争,为家庭农场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选择。三是要强化农村信贷支持。要积极引进和推广小额信贷模式,推动小额贷款和各类贴息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要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保险机制,建议借鉴工业经济发展中搭建投融资平台的有益经验,由政府部门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资金,建立全县农业融资担保专业机构,缓解家庭农场主融资难的问题。
(四)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一是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进一步赋予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在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价格指导、中介协调、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是要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颁证力度,消除群众担心流转后失去经营权的思想顾虑,为农民安心流转土地吃下定心丸。三是要继续加大中低产田地改造力度,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源,配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连片成方、旱涝保收的优质农田,使转让农户实现转让效益最大化,农场主经营管理实现成本最低化。四是要研究出台鼓励家庭农场转包土地的扶持政策,设立土地规模经营扶持专项资金,给予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资金补助,为家庭农场主大规模流转土地和节约集约经营提供基础条件。
(五)帮助化解经营风险。一是要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实现农业项目重点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国家项目资金用活、用好、用在刀刃上,从水利、国土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农村生产条件,化解自然灾害风险。二是各级政府要建立抵抗农业风险保险体系,提高农业各险种政府补助额度,鼓励保险机构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以防范自然灾害带来的经营风险。三是要加大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力度,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建立健全农产品供求信息平台,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避免生产经营盲目跟风和同质化竞争,出现“谷贱伤农”、“增产不增收”现象,促进家庭农场更多地向加工业、旅游业、服务业等二、三产业延伸,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四是要大力推动科技下乡,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打通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以农业科技水平提升促进家庭农场农业经营提质增效。五是要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合作社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机耕、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农业保险等全方面、便利化服务,降低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成本。六是要积极引导和推广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合作式农场等模式,推行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和品牌营销,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六)着力提升农场主素质。一是要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建立家庭农场主培训制度,充分整合及利用农广校、阳光工程各类培训资源,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关键环节,帮助家庭农场开展好生产、经营、管理三个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全方位提升家庭农场主素质。二是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农村、科技、畜牧等专家“传经送宝”和组织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等方式,帮助家庭农场主开阔视野、提升眼界、增强能力。三是要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外出创业回归者、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建家庭农场,尤其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争做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要积极培树典型。要积极整合资源培养、壮大1-2户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好的家庭农场,并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使广大家庭农场主学有榜样、看有典型。
为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总称。包括交通邮电、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园林绿化、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它们是农村中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互协调。农业为通过培育动植物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农业属于第一产业,研究农业的科学是农学。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我们把利用动物植物等生物的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的各部门,统称为农业.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品。 农业是人们利用动植物体的生活机能,把自然界的物质和能转化为人类需要的产品的生产部门。现阶段的农业分为植物栽培和动物饲养两大类。土地是农业中不可替代的在基本生产资料,劳动对象主要是有生命的动植物,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不一致,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农业是人类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它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粮食、副食品、工业原料、资金和出口物资。农村又是工业品的最大市场和劳动力的来源。 21世纪是农业发展的重要阶段,生命科学和其它最新科学技术相结合,将使世界农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生物基因库的建成,遗传工程的崛起,克隆技术和生物固氮技术的广泛应用,农业的面貌将为之一新。 工业化农业的发展,以投入大量物质和能量为标志,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但也带来了能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调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近年来出现的新科学技术革命中,产生了一批新的技术群,如生物工程技术、新能源技术、微电子技术、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等等。这些科学技术成果正不同程度地在农业中得到应用,为解决工业化农业带来的环境、能源和生态问题,呈现了光明的前景。 目前,在发展中国家,还有8亿以上人口未达到粮食安全线,还有亿的学龄前儿童营养失调,数以亿计的人们正遭受饥饿和营养不良的折磨。在落后的农业生态区,自然资源迅速恶化、人口飞速增长、贫困加剧和食品短缺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农业高科技。由于“绿色革命”的巨大成功,国际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已认识到通过适当调整自然资源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今和未来的研究中,人们将更注重自然资源的调整、种质的保护和品质的提高。 以“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代表的高科技设备应用于农业生产,导致了“精准农业”的产生,这将大大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这种技术是在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和施肥机上安装全球卫星定位仪,驾驶室内的接受器可以将信息传给计算机。这样就具有精确施肥、精确估产和精确作业的特点。目前,美国正在农业领域推广这种精确种植技术。 以因特网为代表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农业领域,使农业生产活动与整个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自美国政府决定建造“信息高速公路”以来,计算机网络技术正在美国农业领域内迅速普及。通过因特网,农场主可以浏览全美乃至世界各地上网的信息,如农产品期货价格、国内市场销售量、进出口量、最新农业科技和气象资料等,还可以在网上销售农产品。 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应用于农业领域,导致了基因农业,其结果是将培育出更多产量更高、质量更优、适应性更强的新品种,使农业的自然生产越来越多地受到人类的直接控制。比如利用农作物中的基因嵌合技术,可以在传统育种一半的时间内,创造出更理想的全新物种。据美国经济学家分析,5年之内美国市场上采用基因工程方法改造的农产品和食品将达到200亿美元。可以说,第二次绿色革命已指日可待。 以高科技为基础的工厂化种养业正在兴起,这将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传统生产方式,使农业的生产活动可以不在大自然中进行,而像工业生产一样在厂房里进行。工厂化农业不是一般意义的温室生产,而是综合利用多种高科技成果的产物。其中既要应用生物技术培育种子,又要应用计算机技术对光照、温度、湿度、施肥、农药等进行控制,还要用新材料、新光源等高科技成果。比如许多温室可以模拟太阳的运行过程,使农作物像在自然界一样进行光合作用,这样就可以不分季节、夜以继日、连续不断地生产,从而提高生产速度,缩短生产周期,增加产量。 以确保食物的稳定生产为目标,改善农业产业结构与功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综合研究正引起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其主要研究内容是: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充分利用农田的自然循环机能,减轻环境负荷并开发适合日本的环境低负荷型农业新技术,在水田开发出“稻—麦—大豆—饲料作物”轮作体系,同时,分作物类别、学科领域类别,以及营农等各方面进行相应的研究、试验、示范大协作。 分子生物学为基础的生命科学的飞速发展,深化了人们对生物界的原有认识,而以生命科学为基础的生物产业在21世纪有可能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日本政府认为有必要促进这些学科领域积累的知识向农业科学领域的应用。主要课题内容有:一是高密度水稻染色体连锁基因图谱的研制。二是在动物方面,主要开展了动物基因组、发生分化、免疫及脑、神经等的研究,拟定要将取得的成果应用于对农业动物的繁殖和产肉性的改善;对天敌等有用昆虫的改良、疾病防治,以及对动物摄食与生殖行为的控制等方面的研究还可能对人体医学作出贡献;三是在生物综合防治基础的他感作用物质、性激素等生物间相互作用物质的探索方面,四是对农业水产生物的机能进行深度开发与仿生,以期创出新的产业,更好的利用生物机能修复环境的技术和生物机能模仿技术等。 以色列是世界上土地资源相对贫瘠,水资源十分缺乏的国家之一,全国有90%的土地是山区和沙漠,一半以上的地区属于典型的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几十年来,以色列政府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了明确的农业发展战略,特别是强调“以科技立国”的指导思想,在不断加大科研、教育投入的基础上,优先重点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技术、优良品种选育技术、沙漠温室技术等,在保持农业生态环境的发展过程中,走上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以色列更加强调根据市场机会,发展高技术,加强研究与开发,定时调整产业结构,品种、品质不断创新,使农业生产及其技术全面国际化、专业化和商业化。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弱势群体在城乡均有,而农村弱势群体是弱势群体中的主体。农村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是经济收入水平低下,社会竞争能力差,利益容易受到侵犯。加强农村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之一。1.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村弱势群体的经济收入。首先,政府要加大对支持农村发展的投入,并向贫困农村地区倾斜。利用税收加大政府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国家扶贫资金更加向贫困农村倾斜。其次,通过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村弱势群体利用农业科技增加经济收入。要坚持开发式扶贫,实行整村推进扶贫方式,分户制定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的成效。第三,要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力度。根据市场需求,鼓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加农村弱势群体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用能力,对吸收农村弱势群体务工的用人单位给以政策上的扶持。2.通过教育支持,提高农村弱势群体的综合能力。农村弱势群体发展能力的改善,从根本上取决于其受教育的机会和程度,思想意识的贫困往往导致生活的贫困。正如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贫困家庭子女的就学得不到基本保障,不仅会影响我国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也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在农村弱势群体中大力开展扫盲工作,同时做好农村弱势群体青少年的入学工作,为其以后的农业科技教育和职业培训奠定基础。农村弱势群体中普遍存在‘不自信’、‘等、靠、要’的思想,这和农村相对闭塞、思想保守有很大的关系,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思想观念落后,所以还需帮助他们改变思想观念,增强自信心。如利用在农村弱势群体的成员中培训农业科技能手的示范作用,可以增强农村弱势群体摆脱弱势状态的信心。提高农村弱势群体的综合能力,拓宽他们就业的途径和农业生产的范围,增加收入,逐渐脱贫致富,以改变由于贫穷而造成的农村弱势群体长辈贫穷、导致晚辈也贫穷的现状。3.健全和完善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事关农村扶贫的效果,要健全其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济制度,以防因病返贫等现象。因此,首先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级政府要把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职责和途径确定下来,并使之制度化。优先将农村五保户、长期特困户纳入低保体系,然后逐步扩展到整个农村弱势群体,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其次,健全县、乡、村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农村弱势群体形成的一个原因,严重疾病不仅影响他们的劳动能力和就业能力,还会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更为恶化,打击他们脱弱的自信心。要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将农村弱势群体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第三,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村弱势群体敬老院、农村弱势群体综合性的社会福利院、慈善协会,鼓励社会、集体、企业、个人兴办农村弱势群体的福利事业。4.建立健全农村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渠道。当农村弱势群体有司法需要,而又无能力提起诉讼时,一方面要通过建立专门负责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国家机构或其他社会团体提供帮助;另一方面通过减免征收案件受理费,缓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措施,让有理无钱的农村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司法机关应及时受理农村弱势群体的申请、使农村弱势群体能够切实、方便、快捷和经济地获得公正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保护农村弱势群体中的重要作用。
摘 要:中国加入WTO将推动农业参与全球化竞争,在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风险。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已不可回避,农业作为一种弱质产业更容易受其影响。本文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入手,对绿色贸易壁垒理论进行概述,接下来,联系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剖析了我国农产品受阻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和国际原因。最后,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绿色贸易壁垒,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 《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 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参考资料:1.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2.王学真.中国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2(6)3.夏英祝.加入WTO:中国农业如何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农业经济问题,2003(3)4.卢授永,杨晓光.国际贸易中的绿色瓶颈制约及其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3(1)
1. 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对于加入世贸组织不久的中国而言,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贸易壁垒,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发展乃至我国入世战略的实施形成重大的负面影响。作为方便易行、见效快的强有力保护手段,绿色贸易壁垒愈来愈频繁地付诸实施,矛头直指我国大宗出口产品,使中国成为“绿色壁垒”和反倾销措施的主要打击对象,致使中国许多产品无缘进入国际市场。本文通过介绍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剖析其基本特点,适时提出可操作性应对对策,力求对积极推动贸易和环境的良性互动起到一定的舆论作用。当前,认真研究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内容和特点,深入把握其形成和发展规律,成为当前一项亟待探讨和研究的课题。特别是加强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应付对策的研究已显得尤为必要。 2.已了解的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际市场各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的出口造成很大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发展,以及进口关税税率不断递减,各国的贸易壁垒的种类和形式发生了变化,绿色壁垒作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新形式应运而生,并具有愈演愈烈之势,各发展中国家正在加紧研究破除发达国家所制定的各种环境保护条例对本国出口产品影响的办法,我国有关部门和众多专家学者也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境标准的要求,我国质量认证和环境保护部门正在抓紧对ISO14000系列国际标准在我国的实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试图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将该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同时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贸易壁垒。 3.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本文拟从五个方面探讨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影响及对策。 第一章主要阐述绿色壁垒的涵义。 第二章主要从三方面介绍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特征。 (一)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特征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 第三章主要从三方面介绍我国出口产品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限制的原因 (一)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绿色经济观念缺乏 (二)我国环境标准过低 (三)企业认证意识低下,认证能力薄弱 第四章主要从四方面介绍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一)对产品出口市场范围的影响 (二)对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三)对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四)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第五章主要从四方面介绍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贸易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二)大力开发“绿色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市场” (三)推行国际环境标准制度,适应世界潮流,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贸易壁垒,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4.本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进度安排 年12月学生论文选题,2008年元月毕业论文任务书下发。 年2月-3月为毕业论文开题时间,学生在3月底前将开题报告通过E-mail的形式提交至论文指导老师。 年5月7日学生提交论文初稿。 年5月15日由学生,指导老师填写毕业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5月底前交至系办公室。 年5月30日前提交论文定稿(包括电子版),学生在每次与指导老师交流之后需要填写论文指导记录表,在论文定稿后交至论文指导老师。 年6月9日-6月13日组织学生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已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 [1] 董长德.《企业如何实施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实用指南(修订版)》.第2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年:P134-140 [2] 杨永华.《突破绿色壁垒—ISO14000标准实务》.第1版.深圳:海天出版社,2000年:P11-21 [3] 余永定和郑秉文.《中国“入世”研究报告:进入WTO的中国产业》.第1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P589-595 [4] 万后芬等.《绿色营销》.第1版.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P231-237 [5] 赵春明.《非关税壁垒的应对及运用—“入世”后中国企业的策略选择》.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P194-264 [6] 张汉林等.《国际化竞争—WTO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第1版.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1年:P63-66 [7] 任泉和任颖.《WTO规则与应对方略700问》.第1版.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P51-52,P362-363 [8] 白津夫.《WTO理论与实务》.第1版.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P81-92 [9] 白光.《世贸冲击波—入世后中国与WTO规则的冲突与对接》.第2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P394-396 [10] 李左东.《中国对外贸易教程》.第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P356-361 [11] 聂微和蔡东瑞.《突破绿色壁垒—家具企业实施ISO14001实务指南》.第1版.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P3-11 [12] 赵平立等.《ISO14000环境管理保证体系认证指南》.第1版.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4年:P233-236 [13] 大卫•格林纳韦.《国际贸易前沿问题》.第1版.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 社,2000年:P78-82 [14] 伯纳德•霍克曼和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第1版.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P110-115 这只是我写的内容,格式应该是从你们学校网站上下载的,另外,每个指导老师的具体要求不同的,还是要听你指导老师的意见
《论美国家庭农场》1990年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论美国家庭农场》是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蓝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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